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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夕拾大概一辈子也没曾那么认真的运用她那个表面是装饰,实际上还是装饰的大脑,努力的思考啊。
“姐姐,您在干什么呀?”一个稚声稚气的童声响起,还拉了拉夕拾的衣角,好让她注意到自己。
何夕拾赶紧松开被自己揪的惨不忍睹的杂草,换上很高深莫测的表情转身,没人,低头。
天呐,好可爱的娃娃啊。四五岁的模样,那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就让人喜欢。那粉嫩嫩的小脸柔嫩的仿佛可以掐出水来。多水灵的孩子啊,没喝过三鹿,没吃过苏丹红,没被电视辐射过,多纯天然的孩子啊。
一件缩小版的蓝色书生服,头上还用同色的蓝布束了一个小包子似的发冠。真是,真是,真是好萌的娃啊。
何夕拾没注意到此时自己的表情变成了狼外婆诱哄小红帽的猥琐表情。
“哦,姐姐在玩好玩的东西呢,小朋友要玩么?来来来先告诉姐姐你叫什么?”
“我叫梨雪,梨花的梨,雪花的雪。”小娃娃用渴求的双眼看着何夕拾“姐姐,我可以一起玩了么?”
都是带梨字,再想想梨芷那身段,那容貌,八成是这娃娃的姐姐啊。一样长的那么出尘脱俗,长大了这俩娃娃一定是祸水啊。
何夕拾转了转眼珠,小孩虽不知道的太多,但好歹比我多呆了几年,总是晓得些事是我不知道的。
“好呀,我们来猜谜好不好?姐姐先问你元亮是谁,你知道吗?”
小梨雪拍拍手,很是高兴:〃好啊好啊,这个好玩。元亮先生,名陶渊明,自号五柳先生东晋人士,元亮是他的字。姐姐我说的对不对?〃
“陶渊明!!!”何夕拾傻了,有一模一样写桃花源记的人,总不至于,作者的名字都一样吧?她这才想起,古人除了名还是有字的,有名有字方为名字。她记得陶渊明,可她不记得人家字元亮。她觉得自己的大脑一团乱麻,彻底扯不清头绪。
“你有何想问的,问我便是,不要戏弄梨雪。”一清朗的男声响起。
小梨雪一下站了起来,“秉善哥哥,您回来啦?”
何夕拾也跟着站了起来,面对被称为秉善的青年。
站在秉善身边的正是昨天送饭之后就没再出现的梨芷。
“小雪过来,我们回家去了。”梨芷对着小梨雪招手。牵住小梨雪的小手后,便对何夕拾说:“何姐姐,这就是你要见的救命恩人。”还没等夕拾有反应,梨芷便对秉善说“颜回表哥,我们先回去了。”然后拽住小梨雪匆匆忙忙的走了。
只剩下小梨雪的声音余音绕耳“秉善哥哥再见,姐姐再见。〃这梨芷,真当我是吃人了的!夕拾很无奈的想。
看他浑身透着的来者不善的气息,夕拾打起精神,认真观察这位不知道到底是叫颜回还是叫秉善的青年。
要是让她形容眼前这个人,那么只有四个字:君子如玉。这是一个很儒生很儒生的人,气质上佳,容貌不俗。照理说应该是很温润的人,怎么平白对自己这么不客气呢?
他身着一袭白色长衫,上面绣有几支青竹,端的便是种风流与不羁。广袖舒张,长发全挽纶巾束发,就像是画里走出的翩翩公子。配上他那柔和且英俊的眉眼,自然称得上是一位玉树临风的美男子。
司徒颜回,字秉善。他一身坦荡,自觉从未做过什么德行有亏的事情让自己后悔。可是眼下他对自己好心救回来的人万分后悔。
想来只有他父亲哪句:你救了她,恐无法再去害她。而世上最能保守秘密的人只有亲人和挚友,而挚友有时也并不可靠,唯有亲人才能守住秘密。司徒颜回便非常后悔救了何夕拾,为自己捡回一个大麻烦。
何夕拾抖抖身上的草屑,拍拍身上并不存在的泥,又做了个电视上的福礼“小女子何夕拾多谢颜回公子的救命之恩。”酸啊,这话可真是酸,就像刚从醋缸里捞出来的一样。但并不妨碍,何夕拾做个良好的姿态。
司徒颜回的眉毛几乎都要拧在了一起,当一个人不喜欢一样事物的时候,连带着看这个事物也是万分不爽。
“何小姐,在下和你并不熟悉,请不要称呼的太过亲切。”这话对一个女子来说真可谓一点都不留情。
这个人讨厌自己,表现的非常明显,除了小梨雪,似乎何夕拾见到的两个人对着自己都有些敌意。
可是,明明是第一次见面,而且还是他救了自己,为什么,他们对自己这么讨厌?
第三章 这便是魏晋了
更新时间2011925 23:44:31 字数:2069
“秉善公子见谅,小女子并不是有意冒犯。此前并未闻公子大名,适才不过见梨芷和梨雪称呼有异,这才唐突了公子。”呸,真当自己是姑娘了,还唐突。何夕拾虽然心里万分不爽,面上却没有露出半分气愤。她牢记社会生存法则之一:在他人屋檐下,当低头时,马上低。忍啊,心上一把刀啊。在自己的地盘她什么时候这么窝囊过?即使被炒了鱿鱼,那也是雄赳赳,气昂昂地走出来的。虽然再有骨气也没用,她还是下岗了。。。。。。
“既然姑娘身体已无不适,那姑娘就早早的离开吧,感谢之辞,多说无用。”颜回平常还是非常有君子风度的,至于如今为何这么无礼,那真是不得已而为之啊。
夕拾简直不敢置信,自己好歹是个女的吧?相貌不倾城,那到底也是个姑娘家啊。就这么红果果的叫我走人,真是是人都不能忍。
“那就不打扰公子了,大恩不言谢,他日公子如需帮助,小女子自当竭尽全力以报救命之恩。”哼,我就用我的大度来对比你狭隘的心胸。不过后来她后悔了,悔的肠子都绿了。早知后来,这会脸皮再厚,也得赖在他家不走啊。
颜回面无表情:〃如此甚好,慢走不送。”说完还甩甩他那宽松的袖子示意出门的方向。
夕拾差点咬碎她那两颗小银牙啊“麻烦公子把我换下的那身衣物还给小女子,小女子马上告辞。”反正在这里也打听不到什么,出去找找线索也好,也许可以找到回家的路也说不定呢。
〃姑娘的衣物,无法蔽体,在下已让梨芷扔了。姑娘身上这套就当是在下送姑娘的,不用还了。〃其实不是扔了,而是烧了。不过他是不会告诉夕拾的。
夕拾觉得气愤也没力气了,难道他以为自己会借着还衣服讹上他?真是真是太不要脸了。
“那多谢公子送衣,告辞!”夕拾再也没办法装小女子了,气呼呼的照着刚才颜回指点的方向向大门走去。
这个抠门的秉善,还叫什么秉性良善,活脱脱的秉恶啊。大清早的帮他院里拔草,连口早饭都没混上,现在居然赶我走?好歹也要让我吃饱饭再让我走啊。刚出大门口,何夕拾就后悔了,肚子〃咕咕〃的叫;引起她一肚子的怨念。其实她多想不要脸的转身回去对颜回说:〃秉善公子能否先赏碗饭吃再走?〃梨芷都说我晕倒两天了,我这胃也跟着空两天了呀。
因为昨晚梨芷以身体未好为理由,让她喝的是稀饭。在何夕拾看来,稀饭不是饭。叫饭的只能是干饭。
可是人家把话都说绝了,连还衣服的借口都不给,真是太不人道了。姑娘的面皮再厚,也不能无限度啊。
有骨气的抬着饿地虚弱的脚,何夕拾终于跨出了司徒府的大门。
丝柳欲拂面,鳞波映银帆,酒旗随风展,车轿绵如链。这是形容清明上河图的景致,可是何夕拾觉得形容魏晋却也一字不差。一朝步入画卷,一日梦回千年。这便是魏晋了。
何夕拾看过很多穿越到古代的小说,可是描写的再精细的古代建筑,远远不如自己亲身经历的来的震撼。形容的再美好,那也只是纸上的画,无法想象。
她触目所及的整个城区是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心,两边的屋宇鳞次栉比,不高只有两三层。街道上有茶楼、酒坊,肉铺、庙宇、甚至还有厕所。商店门外还种植了一排排的柳树,树下摆有几把竹椅,供人歇息。马路用的是一块块青石砖铺成。
商店中有做绫罗绸缎、珠宝香料等等的各种营生,还有医药门诊,修理大车、看相算命、各行各业,应有尽有,大的商店门首还悬挂旗帜,招揽生意,街市行人,虽然不少,但都步履从容,不急不缓。无论何人何业,各个个都一派怡然自得的样子。有做生意的商贾,有看街景的书生,有叫卖的小贩,有听说书的街巷小儿,男女老幼,士农工商无一缺少。就好像是一个社会的小缩影。有马车,有轿子,甚至有自行车!形形色色,样样俱全。绘声绘形地展现在她面前。
这便是魏晋了。
站在街道的中心,放眼望去,繁荣的景象,车水马龙。这和夕拾所知的任何一个朝代都不一样。
她以为公共厕所是现代的产物,古代的茅房都是藏在猪圈里的,没成想,在街市也能看的见。
她以为古代只有马车,没成想魏晋居然也有三轮自行车?虽然样式简陋,笨拙。全身都是木头做的,但毕竟是三轮自行车啊。这一切景象更让夕拾认知到:这里真不是自己所在地那个世界了。没有皇帝,没有朝代只有一个叫魏晋的名。历史上却和现代一样拥有一个写桃花源的历史文人,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存在?她充满了疑惑。我到底所处的是什么地方?这又是一个怎样的世界?一切一切的疑问都证明了她真的不在自己所在的时代了。
何夕拾就这么一直站在街市的中心发呆,直到肚子饿的实在受不了才回过神来。
她打量打量自己,古人的发髻,她虽不会挽,但不妨碍她取一缕发编一尾马尾,卷一卷,绕一绕,用一根发簪下挑上勾,做个小发团。余下发丝全披散在肩下,虽有些差强人意,但并不显得太突兀。
梨芷虽然不大喜欢她,给她选得衣服倒是极好的。
上衣的衫是极艳丽的大红色,紧身合体,袖子宽肥;下边的裙子深绿色且多折裥,裙长拖地,宽松舒展。
还有一块围裳系在腰间,从围裳下面再伸出许多长长的彩色飘带。轻柔飘逸的丝质材料,使夕拾在走动的时候,很是出彩。红配绿在现代是非常艳俗的颜色,可是在古人的妙手里却是极好的搭配。衬得夕拾的肤色也白皙了几分。
夕拾对自己行头满意的点点头。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