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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更不想穿着防弹衣去喝咖啡,却被一个看上去还不到十五岁的瘦弱卖报男童忽然抽出菜刀追杀,被砍到浑身淌血,肉丝挂在屁股上一甩一甩,直到保镖掏枪打死卖报男童后,依然丢脸地在大街上恐惧哭泣。
这些画面都是这个月真实发生的故事,毫无疑问,李维和他的孤儿帮发起冷酷反击的这些天,是当年林半山发动二月攻势后,百慕大最血腥的一个月。
现在再也没有人敢嘲笑原本不起眼的孤儿帮,再也没有人敢嘲笑李维吸收成员的怪癖。
直到此时很多人才明白,父母死于黑道手中的孤儿们最痛恨的就是黑道分子,而没有家人的他们对这个混乱世界无爱亦无牵挂,所以即便面对死亡也不畏惧!
百慕大会议巨头们发起这场战争想要的是利益,死再多手下和同伴他们也不会感到畏惧,然而当他们遇到李维这条疯狗,遇到那些不怕死的孤儿们,才发现自己的生命随时随地可能被结束,于是他们开始恐惧。
那些年轻人比韩楚更疯癫冷血,比张小花更暴戾嗜杀,如果说到不择手段,就算是林半山那位黑道君王,也绝对做不到他们那般彻底。
会议巨头们撑不住了,虽然他们明知道李维的孤儿帮已经快要弹尽粮绝,也已经快要撑不住,但他们不敢再这样让战争持续下去,因为谁都不知道在孤儿帮全体阵亡之前,下一个死的人会是谁。
就在这种局面下,两天前百慕大会议最后尝试了一次对李维的暗杀,在确认失败之后,向对方提出谈判。
这是开战至今,双方第一次坐在桌面上的谈判,捉着一根细绳挂在深不见底悬崖两边的人们,没有用多长时间,便决定用拳赛这种方式来决定相关利益归属权。
会议巨头们同意选择这种在笛卡尔先生看来简单粗暴原始血腥甚至有些幼稚的方式,来决定如此重要的利益分配,其实非常无奈及羞辱。
因为他们是被李维和孤儿帮用更简单粗暴原始血腥甚至有些幼稚的方式,硬生生逼上了谈判桌。
离开的君王没有给王国留下任何大杀器,在这种极端劣势下,城墙上的孤军取得这样的局面,已经是胜利,这是李维的胜利,这是疯狗的胜利,这是孤儿的胜利。
无论在东林还是在百慕大,或是帝国。
无论他在卖报还是端茶递水,或是研究机甲。
孤儿永远不可战胜。
……
……
要和联邦作战,林半山必须倾其全力,所以韩楚和张小花还有绝大多数精锐不可能留在百慕大上。
离开之前,下属都在猜测他会把自己的基业交给谁去看管,因为下属们知道联邦会做些什么,更知道那些被压制多年的百慕大巨头们一直在等待这种机会。
猜测的答案很多,甚至在一个极私密的场合中,韩楚望着林半山平静的表情,忍不住问道是不是许乐已经到了百慕大,然后提醒说那块石头终究是帝国人。
不怪韩楚会猜成许乐,因为在这种风雨飘摇的环境中,也只有这种绝世猛人才能保住林半山的基业。
谁都没有想到,答案是个有些陌生的名字,李维。
林半山是百慕大的君王,李维只是个很不起眼的街头帮派首领,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除了三年半前孤儿帮初立得罪了一名会议巨头时,他说过一句话,双方几年间没有往来,甚至没有联系,更谈不上感情。
然而林半山就这样简单甚至显得有些草率地决定,把自己的大本营,半生血拼出来的基业,最重要的资源后方,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那个叫李维的东林孤儿。
只要不到五个人知道林半山的安排,韩楚这一生都不曾质疑过林半山的决定,他无法理解也要服从,只是有些怀疑李维的能力,能不能守住这些家业。
“几年前,许乐曾经请我照看过这个叫李维的人,事后我查了查,查到当年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当时林半山的解释非常简单,而且有力。
“能和许乐做了这么多年朋友,能让从不求人的许乐宁肯欠钟家一个大人情也要保下来的人,值得信任。”
第三百四十章 一群男人
林半山挟着强横决心和最强横的下属去了联邦,却把基业留在了百慕大,他甚至没有带走这些年最宠爱的女人李飞绒,还有自己没有多少人知道的独生子。
能走的如此潇洒,是因为在他眼中,身后的百慕大虽然凶险,但与联邦比较起来依然算是安全。然而在这件事情上,此生极少犯错的他还是低估了联邦政府的魄力和那些百慕大黑帮的决心。
幸运的是他选择了李维。
把自己的后路女人孩子全部交由李维保护,林半山当然不可能仅仅基于对许乐的盲目信任,事实上几年前知道李维与许乐的关系之后,他一直在沉默注视此人在百慕大的发展,通过观察他确认这个人够狠。
林半山一直认为够狠是人最重要也是最稀缺的素质,李维拥有这一点,甚至有些极致,那便值得寄予厚望。
刚刚得知此事时,李维吃惊的无法言语,他不明白对面这位百慕大君王为什么要把如此重要的任务交给自己,但他知道这件事情很困难。
没有思考更多时间,他答应了林半山的请求。
他清楚如果事后自己能活着,孤儿帮依然存在,林半山还能活着从联邦回到百慕大,自己自然能够获得极大的回报,但让他默然接受这片或许风光但注定无比凶险血腥未来的原因,要更简单一些。
三年前孤儿帮眼看着便要沦入覆灭的深渊,是林半山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挽回了一切。
换句话说,在触怒百慕大会议某巨头之后,李维和孤儿帮能够在百慕大存活到今天,靠的就是这句话。
对于林半山来说,说句话是很简单的事情,但对于李维和孤儿帮来说,却是生死分际线上最美妙的曙光。
拥有无尽财富的商人随意施舍一碗剩饭,就能让快要饿死的乞丐活下去,对于某些人来说,既然这碗剩饭对商人而言无足轻重,那么他的感恩便只有一碗饭的重量,但在李维的理念中,乞丐没有那碗饭就要饿死,那么这碗饭就是一条命,你必须拿命去还。
林半山看中的人,许乐在意的人,自有别样气质——李维看似没有什么特别强悍的能力,但自幼在矿道黑市里厮混,在江湖里磨砺打杀,衣襟带霜,胸襟拓荡,若在邰氏旧皇朝,当是国士一般人物。
他答应这件事情的时候,对林半山直接说道:“如果我死了,那就没有办法保住你的这些东西,不要怪我。”
林半山笑了笑,眼眸里满是欣赏之意。
这句话的意思很清楚,很硬,要表达的就是,只要我不死,这些你的东西我就一定替你守住。
李维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
……
接过身旁年轻人递来的洁白餐巾纸,李维缓慢擦掉紫色衬衫里渗出的血水,望着会场下方被抬出去的昏迷拳手,眉眼间浮起淡淡忧虑,瞬间便回复平静。
这场黑道战争持续了整整一个月,这个月他的孤儿帮过着浴血披火的日子,面对百慕大最强大的几股势力联手攻击,纵然他和兄弟们张开嗜血的嘴唇,露出狰狞的白牙,在每条街道上苦苦支撑,依然不可避免地被对方逼入了绝境,浑身浴血。
这场按照百慕大地下律条举办的拳赛,是双方都撑不下去之后的妥协产物,在这种局面下能支撑到此时,李维本应觉得骄傲,但他很清楚这只是暂时的胜利,随着拳赛的结束,极有可能变成一片泡影。
他在百慕大终究根基尚浅,没有真正的强者效命,手下兄弟虽然骁勇嗜血善战,但在会场下这种被绳围住的方台下,却绝对称不上高手。
与之相比百慕大会议那些大人物,不知道传承了几世几代,庄园之中总会隐藏着一些强悍角色。
在这种情况下,李维用韩楚留下来的大笔现金,从黎明星上请来了三名厉害拳手。
他本想着至少能够和对方较量一下,没有想到第一场拳赛居然没有超过二十秒,便以己方的惨败而结束。
与百慕大会议约定拳赛三场两胜,第一场便败的如此之惨,一股不祥的气氛渐渐笼罩整个包厢。
李维望着台上那名光头拳手,注意到此人获胜后并没有什么炫耀的举动,而是沉默平静地退了出去。
身旁年轻下属不甘心说道:“如果花爷在这里,一个人就能把对面那几个家伙的骨头全部拆了!”
李维眯着眼睛,看着昏暗角落里那名光头拳手,鼻翼微微翕动,仿佛嗅到一股军营特有的铁血味道,忽然问道:“你们说最强大的男人一般都在什么地方?”
年轻下属们怔了怔,有人回答道应该是黎明星合气场,有人则反驳道肯定是在费城的修身馆。
李维摇头说道:“最强大的男人在军队,不在联邦的军队就在帝国的军队。”
年轻下属们想起那两个传奇般的名字,点头表示赞同,只有一个平时就特别调皮的少年笑着反驳道:“除了许乐和李疯子,那位公主殿下可是个娘们儿。”
包厢里一片哄笑,然而李维下一句话让笑声戛然而止。
“三炮他们请来的拳师,应该是联邦特种部队精锐。”
就在这个时候,包厢门被人推开,一名下属脸色阴沉带着一名干瘦汉子走了进来,凑到李维耳旁说了几句。
李维的表情也骤然变得阴沉,冷冷盯着那名干瘦汉子,说道:“你要退赛?”
干瘦汉子点了点头。
李维将手中染了血的餐巾纸缓缓放在桌上,皱眉问道:“黎明星合气馆的高手,也会害怕?”
“我看的出那些人是军人,是很厉害的特种军人。”
干瘦汉子回答道:“我学习的是技击,参加过很多拳赛,也在台上杀过人,但他们的职业就是杀人。”
“我有信心在技法上胜过他们,但我没有信心最后站在台上的是自己,准确说我肯定会被他们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