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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死的传说-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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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不容易?就把他们全都变成我们的同类,看到时是谁做主?!”
看着儿子脸上露出凶狠之色,我连忙劝阻:“千万不要!三百年前,欧洲大陆曾经发生过一场长达六十年的人类与血族的战争,起因就是这个!血族不满被人类排挤,疯狂地发展同类,引发人类的恐慌,于是驱魔神族开始四处追杀血族。那一场战争,令到血族几乎灭亡,而驱魔神族也死伤殆尽!直至今日,驱魔人仍在追杀血族,你也看到了不是吗?那些驱魔人一见到我们,就要置我们于死地!
罗瑞兹家族不随意发展族群,就是这个原因。万事万物都有其自身的规则,昆虫活数月,飞鸟活数年,人类活数十年,有些生物活数百年,僵尸一族活近千年,而我们,则是永远!这些都是大自然的规律,我们不应该去改变它!“
“既然是大自然的规律,他们为什么不承认我们?我们为什么要成为被追杀的那一个?”迭飞不满地道:“我绝不要成为猎物!人类才是我们该猎杀的对象,该退让的是他们!”
“迭飞!不要这么偏激,想想你的父亲吧!想想他过去怎么疼爱你?”
“不───”迭飞怒吼一声:“我想到的只有他拿十字弓射你!”
他振翅飞去。
从那一天开始,他不断地尝试将人类变为血族,但由于他不懂得施咒,那些被他咬过的人不是血枯而亡,就是感染病毒而死。他不信邪,疯狂地四处杀人,找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体质的人去尝试!
我找到他的时候,警方已经将他的所做所为设定为连环凶杀案。他们虽然不知道是什么人做了这起可怕的案件,但已将他列为极度危险人物,下达了格杀令。大街小巷都在议论这件事,电视上每天都在报导,警方的巡逻次数更加密集,一些偏僻的地方加派了大量警员。
政府下令,全香港进入紧急状态,在捉到凶徒以前,进行宵禁,市民夜晚十点至早上六点不得随意上街。
我真的快要被他气死了!
“跟我走!”我一手拎起迭飞的衣领,愤怒地带着他朝效区飞去。
“你疯了吗?你知道你在做什么?”把他扔在地上,我愤怒地朝他吼。
他默不作声,倔强地扭过头,不看我。
“……”我深呼吸了好几次,才能把情绪稳定下来:“迭飞,不要去伤害那些无辜的人!他们都有家人。有朋友,有关心他们。爱他们的人!想想他们的眼泪,他们对你的痛恨!你才七岁呀,就打算要背负起这么多的怨恨吗?而且,最重要的是,你根本做不到!你还不懂得如何把人类变成我们的同类!”
迭飞终于肯转过头来,他疑惑地问:“为什么我做不到?电视剧上不是说,那些僵尸咬了人,人就会变成和他们一样吗?为什么我会做不到?”
“傻孩子,那是电视剧呀,又不是真的!”我想先欺骗住他。
但他却不肯相信:“那是真的!我相信那一定是真的!只不过我还没有找到方法而已!”
看他的神情,是不肯放弃了。
我叹息:“好吧,既然你一定想知道,我就告诉你!我们的确有把人类变成血族的能力,但必须对被咬者施咒,否则他们只会死亡。要把人类变成血族而又令他们保持原有的人性,这在血族中,只有两个家族可以办得到───克劳莱斯家和咱们罗瑞兹家───而克劳莱斯家早在三百年前就灭绝了,就是为了这能力!
我们两家的血与其他的血族不同,是永恒之血,世人称之为完美的生命。我们不像其他血族活近千年就会死!我们不仅拥有永无止境的生命,还具有令人类保持本性。又得到永生的能力───这是其他任何一种血族都做不到的!人类和其他的血族为了得到这种永生,近千年来,一直到处追杀我们两家。
三百年前,克劳莱斯家族最后的两名成员被僵尸一族折磨而死,克劳莱斯一族从此灭绝,只剩下咱们罗瑞兹家。但那个时候,罗瑞兹家的族人也所剩无几,我的父亲。你的外公四处逃亡,到了罗马尼亚的布加勒斯特,在那里隐姓埋名地生活了一段日子,最后……死在了那里!“
“……是被僵尸一族杀死吗?”迭飞忍不住追问。
“不是!”我摇摇头,哀伤地道:“是被他的妻子。我的母亲杀死!”
“啊?”
“她是驱魔人!”我流下泪来,痛苦地抱住儿子。
“妈妈……”迭飞笨拙地拍着我的背,想要安慰我。
我抬起泪眼,对他道:“所以,我的父亲在临终前告诫我奈丽儿!从此以后隐藏起你那颗渴望亲近人类。爱恋人类的心,永远不要重蹈我的覆辙!
他怕我会像他一样爱上人类。为人类所害!可我终究……没有听他的话!
现在,迭飞,妈妈也要告诫你,从此以后,隐藏起你那颗渴望亲近人类。爱恋人类的心,永远不要重蹈妈妈的覆辙!“
“我才不会再渴望亲近人类。爱恋人类!我恨死他们!”迭飞斩钉截铁地道。
“傻孩子,这话不要说得这么早!父亲曾经对我说过,他说罗瑞兹家族的成员,都拥有一颗渴望亲近人类。爱恋人类的心,那是天生下来就有的!大概是因为我们的身体里流着人类之血的缘故!他说,如果有一天,有哪一个罗瑞兹家族的成员不再渴望亲近人类。爱恋人类,一定是被人类伤透了那颗心,那么他必会绝望而死!所以,我不要你放弃那颗渴望亲近人类。爱恋人类的心,只要把它隐藏起来就行了!这样,你就不会受到伤害,懂了吗?”
迭飞摇头,冷冷地道:“我永远不再亲近人类!唯一亲近他们的时候,必是我猎杀的时候!”
我无奈地叹息。
这孩子,太倔强了!
 

『15』第十四章


我们无法再在香港待下去,迭飞的举动必然已引起世界各地驱魔人的注意,不用多久,他们就会齐集香港。
我们只能匆匆离开,去到英国。
迭飞不再荒唐地想要发展同类,安静地与我待在索尔福德普赖厄斯。他变得冷漠而寡言,有时候甚至几天都不与我说一句话,彷佛独自沉浸在孤独的氛围里。
看着他这样,我也没有办法。他亲耳听见他的父亲向我射出死亡之箭,那令他伤透了心!才七岁的他,还不能理解爱情的魔力,他也不明白我明明应该恨他父亲的,却为什么竟选择原谅他!
索尔福德普赖厄斯是个宁静的小镇,人口不太多。
我们依然以野兽为食,并不去侵犯人类。
迭飞不再上学,只在家里自己学些他有兴趣的东西。
我找了一份便利店的夜班工作,薪水虽然不高,但节省一点,也勉强够我们母子二人花用。
店长雷曼是个胖胖而幽默的中年人,他早年丧偶,膝下有一对比迭飞大五岁的双胞胎儿女。他对我很照顾,一直希望得到我的青睐。我对于这个好人的心意,非常清楚,但我可不愿意因为经济的关系委身于他。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
对于我和迭飞来说,时间没有什么意义,但挂历依然已经更换了四次。
这四年来,我已把我所知的尽数教给了迭飞,以防有一天我会像父亲离开我一样,离开他───除了令死人复活的“重生咒”我没有教给他───我还不敢信任他,他的年纪太小了,性格也越来越令人捉摸不透,所以……
再过两天就是圣诞节,镇上到处火树银花,充满了节日的气氛。
我有几天假期,可以陪陪迭飞。
晚上,我们穿上厚厚的棉袄,去街上走了走,迭飞也因为这一年难得一次的热闹,展现了一丝笑颜。
他侧耳倾听小朋友们的欢笑声,用鼻子嗅着空气里烟火的味道。
“咱们明天煮火鸡大餐好不好?”我拉着儿子有些冰冷的手,讨好地道:“虽然没什么用处,但好歹拿来应应节嘛!”
迭飞“嗯”了一声,没说话,但我看出他是有些高兴的。
“儿子,你圣诞节想要什么礼物?”我又问。
话音未落,迭飞的脸已经冷了下来。
我愣住,懊悔不已。
他必是想起五岁那年,他父亲从温哥华给他买回来的大狗熊礼物了。那个一人多高的大狗熊,是雨翔在温哥华特意找人订造的,要送给迭飞做圣诞节礼物,结果却因为太大了,连飞机都不给上,只好用dhl托运到港。雨翔特别交待,要赶在圣诞节那天一早送到。当迭飞亲自打开门,摸了半天却只能摸到大狗熊的腿时,他疑惑极了。雨翔抱起他,拉着他的小手去抚摸大狗熊的嘴巴鼻子,他高兴得尖叫起来!抱住雨翔“吧吧吧”连亲三口,把雨翔逗得大笑不已。
过去的事情,越美好就越让人心痛!
直到走回家,我和迭飞再也没有说话。
第二天,我装作开心地煮着火鸡大餐,一切准备就绪,只等迭飞下楼。
心口突然如针刺似地一痛!我摊开手掌,掌心渐渐显现出一滴血───我的血,我放在雨翔身上的那滴守护之血!
自从有了迭飞,我就在雨翔和迭飞身上各种下了一滴守护之血,以防有事发生时,我不能兼顾他和儿子!有了那一滴守护之血,无论他们两个在哪里,只要他们有性命之危,“守护咒”解除,那滴血就会立即回到我身边。
这么说,“守护咒”解除了!雨翔生命垂危!
心口剧烈地疼痛,眼前一片模糊,我无力地坐到椅子上。
我恨过他,怨过他,可是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离开我!只要他在这世上,就算不能相守───只要我的守护之血在他身上就足够了!
“……难道我注定要孤独吗?”我痛哭失声。
“妈妈?”
迭飞不知何时来到我跟前。
“你怎么了?”迭飞冷静地问。
我悲从心来,看着儿子年轻的脸庞,那像极了他父亲的脸庞!
“你父亲……他快要死了……”我泪如雨下。
“……”迭飞说不出话,怔怔地立在那里。
我知道他心里一定也和我一样难受,因为他其实非常爱他的父亲!
“怎么会……怎么可能呢……”他喃喃地道。
“我的守护之血回来了!”
迭飞毫无焦距的双眼里,涌起泪水,第一次出现悲痛的神情。
“……我不想要他死,妈妈!”他扑到我怀里,哭了起来:“你知道吗?我从不想要他死!”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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