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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之我是帝王-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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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附近全都是森林,所以不大可能产生大规模的战斗。看来有时间得把他们弄出森林啊,只有这样才能有点发展啊!现在这里可没有马,人的生活范围也不过是区区百余里罢了。大约八九十里之外有一个平原,那里就是我们这次的战场了。   
    在森林中不时的可以遇到野果,口感相当地不错了。所以这一路上吃吃停停我们几个人倒也不致于无聊。看起来这次这两个部落可是不死不休的山路面,除了老人、孩子之外其余的全都上了战场,这其中也包括女人。这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如果按人来说是利益冲突产生的战争,而按动物的观点来说,就是两个部落争夺生存空间。这种事情是在所难免的,只要是有人存在的地方就会有各种各样的冲突,更何况是现在这个各种资源都不是十分丰富的年代呢?   
    我们在森林中走了近一整天的时间才到达目的地,休息了一晚,准备第二天交战。晚上的时候我又将帕达西召了过来,对他说:“为了你们今后的胜利,所以我赐给你们我的武器,它是一件神器。你可以叫它:神灵的恩赐。”   
    说完,只见我拿出了一个“剑柄”。我手指一动,从吞口处涨出了一道红色的光柱,光柱呈剑形。这东西只不过是我叫神弄出来的光剑,太阳能的,只不过聚能性质超强。只要在太阳下放上一天便可使用半个小时左右。   
    我对帕达西说:“此剑可以在你的身边形成一个护罩,这样一来一般性的攻击对你来说便没有做用。但是神剑有灵,不可轻视。此剑最喜阳光,日后,凡遇晴天你们必要将此剑放于祭台之上。使其受日光沐浴,否则此剑便不会帮你。你可记下?”   
    “是,我记下了。”   
    “嗯。”说完我便将激光剑交给了他,心里想:不放阳光底下就没有能量,没有能量自然就是不能用了。   
    帕达西激动的双手接过了“神剑”,也难怪他会如此的激动,要知道这可是他们的大神给他们的“恩赐”。只见帕达西将激光剑举过头顶,躬着身子倒退了出去。   
    看着他的动作我心里在想:哼,这就是所谓的“神恩浩荡”吧?上位者玩弄权术的时候却被下位者尊为所谓的神,这天下那里真的有神,所有的神不过全都是被人类亲手摆到神位上的罢了。充其量我们也不过是一君有着非常强大的力量的生物罢了,纵然我们可以超越这个宇宙又能如何?真正的智者是绝不会认为自己真的是什么神的,神是这个世界里根本不存在的一种东西罢了!   
    今天两章;晚上九点还有一章   
第一卷 第十章   
    第十章   
    他出去之后,莉莉丝问我:“人主,那是什么东西呀?为什么我都没有见过呢?”   
    我捏了捏他的鼻子,说:“那东西叫做激光剑,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不过只是一种科技武器罢了。但是现在对于你们来说还是有点危胁地,就算是你这个小伯爵也挡不住它。”   
    莉莉丝皱了一下小鼻子,说:“哼,你小看我!我现在可不是伯爵,我已经是人侯爵啦!”   
    我仔细地看了一下,呃,还真是侯爵了。心里有点愧疚,唉,平日里也太不关心他们了。   
    我亲了一口莉莉丝,说:“想不到我的小宝贝这么快就到了侯爵级了啊。”   
    “嘻嘻嘻~~~~~~~主人,你还没有告诉我那个什么激光剑是怎么得来的呢!”   
    “嗯,好吧。告诉你也没什么,不过你得给我保密哦!”   
    “嗯,放心吧主人,我会的。”   
    于是我便将这几天来的经历都告诉她了,听得这小丫头目瞪口呆的。想不到这世界上的科技竟可以达到如此的程度。   
    第二天,我是被喊杀声吵醒的,心情很不爽的走到了高石上站着观看。帕达西拿着激光剑那可真是左冲右突无人可挡啊。   
    我站的地方看起来是真的很引人注目啊,因为现在就有人注意到我了,而且马上就来招待我了。我冷哼一声,暗道“找死”。他还没有到我的身前的时候就只见刀光一闪,那个家伙瞬间就被分成了三段了。堂本锋如未动过一般,仍是面无表情的站在我的侧后方。   
    我淡淡地说:“堂本,我的规距不需要我再重复了吧?”   
    “是,主人!全村上下无论男女老幼,一个不留,斩尽杀绝!”   
    我“嗯”了一声,堂本就飞快地闪进了丛林中。我的杀威便是在血族中也不多见,面对我的凶名几乎所有的黑暗生物都会感到害怕,因为在我的行为中屠城灭族不过等闲!到现在为止直接死于我手里的不下十万,间接的也不下于五十万。这仅仅是几次屠城的结果,我那才叫做真正的屠城,城内所有有生命的生物全都要死,绝对是鸡犬不留。   
    不要说我血腥、没人性之类的。我本来就不是人,我是吸血鬼,所以我看待事情自然是以一个吸血鬼的角度去看。不是有一句话说嘛:大道之下皆为刍狗。还有一句是:太上忘情。当你身居高位的时候便可以忽略某些人的利益,同样的,当你处于神的位置的时候便可以忽略别人的一切乃至生命。事间之事莫不如是!这便是天道,若你不想如此就只有凌驾于天道之上,到时如何去做也只在你一念之间而已!   
    那二十火枪也充分的展现出了它的威力,虽然这二十火枪的准度不够精确,但是大范围的杀伤面积足以抵消这一点了!常常一枪轰出去就是一大片,被轰到的人几乎都成了残缺憾不全的尸体了。那场面绝对地血腥,就算是这个场面的制造者们也有点受不了了。而且,因为是第一次使用所以难免会有所误伤,不过我却不太在意,因为他们又不是我御天家族的核心成员。我会在这里这么久不过是因为那些矿产,否则的话我怎么会在这里过这种近乎野蛮人的生活呢?   
    要知道我现在的生活在别的血族看来几乎是不可忍受的,连个房子也没有,只有住山洞。很快地,这场战斗就结束了。或者把这当成是一场不成比例的单方面的屠杀也不为过,因为他们虽然是人比我们的多了点,但是我们却有着他们所没有的先进的武器,在战争中武器的性能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当然,这也不是说人不重要,而是只有人和武器完美的结合在一起才能发挥出最大的杀伤力。   
    回到天命之后,我便开始着手策划让他们走出森林了。当初选择他们的原因是因为他们比森林外边的人好控制,因为他们还很原始,这些年经过的我洗脑他们可以说是完全的成了我的奴隶。但是他们比那些名义上的奴隶好上那么一点,但是只是这么一点已经让他们很满足了,因为他们下边还有可供他们压迫的人。   
    这便是人类的本性,啊,用未来的一句话来说就是:阿Q精神!如果说下边没有让他们压迫的人的话也许他们早就造了我的反也说不定哦,如果说是想让他们走出森林的话,最大的动力就是奴隶,可以让他们尽情地压迫的奴隶,或者是让他们生活得再好一点。   
    这些对我来说完全的不成问题,奴隶越多我的收入就越多,所以让他们再生活得好一点也不是什么大的问题。而且我可以保证,只要我让他们生活得更好,那么他们就可以为我得到更多的收入。嗯,想起来倒是不错呀。   
    这时,莉莉丝走到我跟着,说:“主人,你在想什么呀?想得这么入神啊?”   
    我“呵呵”一笑,说:“没有什么,只不过是在把他们弄到什么地方才好,我们要想再多点收入的话可不能让他们再呆在这里了,得把他们弄出去才好啊。”   
    “嗯,这还不是你一句话的事情吗,他们平时可是最听你的话了,你让他们往东他们都不会往西。嘻嘻~~~~~~~~”   
    “话是这么说的没错了,但是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得给他们选得好地方吗?嗯,看来有时候得让神龙给我送一份详细的地图才行啦,没有地图可真是不方便啊!”说完,我便在心中联系上了神龙,让他叫人给我送来一份立体地图仪。那东西可是非常好用啊,看起来很直观,用起来也方便,大概只有一个纽扣大小。   
    神龙告诉我晚上的时候他会派一个飞行机器人给我送来的,满意地收回了心神。对莉莉丝说:“好了,宝贝,这回问题解决了。”   
    “主人,什么时候也带我去看看好不好嘛~~~”边说还边在我身上蹭来蹭去的,再配上她的表情格外的让人怜惜。心里暗叹:这个小丫头可真是越来越会讨我欢心了!   
    “好,好,好,有时间我就带你去看看吧。”   
    “耶!就知道主人最好了!”这个小丫头高兴得一跳十多米高,我苦笑着摇了摇头,偶尔满足一下她就可以让她高兴成这个样子,看来我以后可真是得对他们再好一点了。   
    入夜的时候,我要的东西便送到了。我在床上搂着莉莉丝说:“宝贝,你看咱们给他们选一个什么地方好呢?”   
    莉莉丝好奇地玩弄着手上的纽扣,一副好奇宝宝的神情,听我这么问便说:“随便选一个就好了啊,主人还用为这事费神吗?”   
    我看着地图,选了一块矿产最为丰富的地方,说:“就这里吧,这里肯定能赚钱啊。”   
    “嘿嘿嘿……想不到主人这么爱钱啊。”   
    我说:“这是当然了,没有钱地话怎么养我的小宝贝啊。”说完还捏了捏莉莉丝的鼻子,惹得莉莉丝皱了皱小鼻子,不满意的说道:“主人,你怎么老喜欢捏人家的鼻子啊?”   
    我坏坏地笑着说:“不捏鼻子,那捏哪里呀?是不是这里?”   
    说着话魔爪便向莉莉丝的胸部抓去,莉莉丝一声惊呼,叫道:“色狼,救命啊有色狼啊!”   
    我“嘿嘿”一笑,说:“小丫头看你这回往哪里跑,你还是给我乖一点吧。嘿嘿嘿”   
    全族迁徙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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