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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混沌诀-第1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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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钧城远在天河郡,距离这里大概有十五天的行程——这还是以风狼的脚程来算的。
  这少女拉起萧云的手就跑,似乎没有什么男女观念。
  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地离开,这杀死蛮荒野人可是极大的荣耀,斩杀人数最多的那个肯定会青史留名——再不济也能院史留名吧!
  跑这么远的路自然需要坐骑了,苏沐沐早有准备,已是备好了两匹虎云兽!
  这是炼体十层的妖兽,在速度上只比风狼快了一丁点,但耐力却是强出太多了,必要的时候可以连续奔行两三天!
  萧云和苏沐沐都是初灵境,要让这两头虎云兽乖乖听话当然毫无难度。
  “丫头,跟我说说蛮荒部落的事情!”两人上路之后,萧云向苏沐沐说道,他对于蛮荒部落的了解完全出自野史记载,要么就是别人的三言两语。
  站在大庸国的立场上,那肯定是以正义者、受害者的姿态书写历史的,毫无客观可言。
  “蛮荒部落啊,那可都是野人!”苏沐沐一顿之后,猛地小脸上满是嗔恼,“本小姐不是小丫头,是淑女!淑女!”
  “行行行,你是淑女!”
  苏沐沐这才满意,开始说起了她所了解的蛮荒部落。
  听她说完之后,萧云不由地升起了恍然大悟之感,怪不得大庸国与蛮荒部落会成为世仇,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两个国家、两个民族之间的矛盾,而是蛮荒部落并不是人!
  说不是人有些夸张了,但至少不能算是纯粹的人族!
  蛮荒部落有象人、有狮人、有虎人,他们的身上都流淌着妖兽的血!
  人和妖兽怎么可能做朋友?
  ——像萧云和皮球这种情况毕竟罕见。
  人类看了妖兽第一反应就是吃其肉、剥其皮、抽其血,而妖兽见了人类同样不会手下留情,但做法就要简单多了,只会吃掉,差别在于是一口吃掉,还是要分几口。
  人类与妖兽做不了朋友,与蛮荒部落这些形同野兽的家伙自然也做不了朋友!
  在蛮荒部落,屁股后面拖着一条尾巴、双手长着利爪,甚至生着虎头、狼脸的人都不稀奇——像萧云这样什么兽化迹象都没有的人,那放在蛮荒部落去就是最低等的“品种”。
  天下万族,三等!
  人族是垫底,只从体质来说,确实如此!
  蛮荒部落因为有妖兽的血脉,他们有生下来就具备几百斤力量、甚至几千斤力量的人,普通人生下来也具备上百斤的力量!
  从这点来说,蛮荒部落的层次其实在人族之上。
  也正是如此,蛮荒部落虽然原始落后,可始终能够抵御住人族一**的攻击,一直没有沦陷,在永恒星南部那一片广阔的蛮荒大陆上顽强生存着。
  据说,那里有丰富的矿藏,就像一座天然的宝库,可惜的是,人族只能红着眼看,根本无法染指。
  萧云暗暗点头,两大种族的冲突,应该还和利益有关。
  他生起了强烈的好奇,想要看看蛮荒野人长得是什么样的。
  天色暗下来之后,两人找了间客栈住下,第二天一大早便又开始赶路。
  苏沐沐是标准的五分钟热度,昨天还兴致冲冲,恨不得斩杀十万八万的蛮兵,可就是一天下来,她就懒了,赖在床上不肯起来。
  还是皮球拿她的头发撩了这少女半天的鼻之后,才把这大小姐的睡意完全驱走,打着哈欠上路。
  七天之后,他们距离千钧城也只有一半的路程了。
  苏沐沐虽然没说不干了,但也已经没有了一开始的热情,每天相同的赶路让她已经失去了兴致。
  但千钧城终于还是到了。
  苏沐沐一进城之后,顿时又变得精神起来,拉着萧云跑去闹市,这里看看、那里瞅瞅,恨不得将这里好玩的东西全部买下带回去。
  这位大小姐究竟是来追杀蛮荒野人,还是来旅游购物度假的?
  他们两个绝不是第一批闻讯赶来的人,城到处都能看到初灵境的武者,这要换成是正常时期是绝对不可能有那么多的。
  萧云和苏沐沐去一间酒楼填饱肚,这酒楼做的菜味道着实不错,连苏沐沐这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都是赞不绝口,不顾形象地甩开腮梆大吃。
  “好俊俏的小丫头!”轻浮的声音响起,只见一个绿衣青年走了过来,目光在苏沐沐的脸上看个不停,“两位,不介意我坐下来吧?”
  他嘴里在问,可屁股却已经老实不客气地坐了下来,就在苏沐沐的边上,他一手搭在桌上,一边仍是对苏沐沐看得目不转睛。
  “你有两个选择,第一,自己滚,第二,我让你滚!”萧云淡淡说道。
  “哈哈哈哈,不知天高地厚!”绿衣青年毫不在意地大笑,“你们两个是私奔出来的小情人吗?啧啧啧!”
  “胡说八道,本小姐怎么会和这头大色狼私奔!”苏沐沐本来吃得正欢,根本不想答理那绿衣青年,可她也不能忍受这样的脏水啊!
  萧云一笑,道:“真要说起来,也是我嫌弃你好不好?”
  “臭流氓!”苏沐沐翻了个白眼。
  绿衣青年的脸也有些发绿了,他故意调戏,可萧云和苏沐沐却都当他是空气,完全无视了他,这让他情何以堪?只是看苏沐沐巧笑倩兮的模样,他不由地又是一阵心热。
  有些人喜欢成熟丰满的女人,有些人则喜欢青涩娇小的萝莉,而这绿衣青年就是后者。
  他突然道:“我看你们两个像是蛮荒部落的奸细,来人那,给我将这两人抓回府去,好好地审一下!”
  蛮荒部落的奸细?这家伙还真是会睁眼说瞎话,这种指鹿为马、指黑为白的能力简直让人叹为观止!
  萧云叹了口气,一手探出向着绿衣青年抓了过去。
  势的掌控之下,绿衣青年不过三星初灵境的修为又怎么躲得掉?顿时被萧云一把抓住了脖。
  嘭!
  萧云随手往地上一掷,这绿衣青年的脑袋就被撞进了地板之,直接穿到了下一层去,连双臂都被卡了进去,只剩下两条腿在那乱蹬。
  ——初灵境都是从炼体境过来的,体魄自然强大,这么撞是死不掉的。
  而一楼众人正吃得香,猛不防一个人的脑突然从天花板上探了出来!顿时,有许多人喷了出来,糊了对面那人满脸,乱七八糟一片。
  这搞啥呢?


 第一百五十四章 狮人

  “混蛋!”立刻有四个人冲了上来,都是初灵境级别。
  两个人怒目瞪着萧云,另外两个人则是忙不迭地将绿衣青年“拔”了出来。
  “哈哈哈!”苏沐沐拍手大笑,皮球也是笑得前仰后翻,这一人一猴的笑点本来就低得可怕,又是唯恐天下不乱的性,这时候不笑一下、火上添油怎么行?
  “臭小,你这是自寻死路!”绿衣青年脸色臭黑,他可是千钧城杨家的八少爷杨千重,在这里属于能够横着走的人,居然有人将他的脸往地板里按!
  “滚!”萧云很是随意地掸了掸手。
  “这两人是蛮荒部落的奸细,给我抓起来!”杨千重又强调了一句,做坏事不要紧,只要抓住一个“理”就行了,甭管这个理是多么得靠不住。
  “是,少爷!”那四名随从向着萧云的桌包抄过去。
  四个初灵境,而且都是四星级别,这样的阵容连五星初灵境都能勉强匹敌了。
  萧云不由一笑,这个嚣张大少还蛮知道与时俱进的,现在大家都在搜索、追杀蛮荒野人,他就把这脏水往自己两人身上泼。
  这顶帽可不小啊!
  “滚!”一声低喝,声音浑厚、低沉,发音却是十分古怪,犹如突然打起了一个惊雷。
  这可不是萧云说的,他和其他人一样,将目光看向三桌之外的一个男人身上。
  此人浑身裹着黑色的披风,把头也包了进去,黑布直没到他的额头以下,只有一张嘴和一个鼻能够隐约看到。
  一般来说,这样的打扮摆明了就是要低调,低调到脸都不想被人看到。
  可你要低调就低调吧,怎么又管起了闲事来?
  “你又是哪根葱?”杨千重只觉不可思议之极,平时他可以在城里横着走,怎么现在接二连三有人跑出来跟他做对?
  “滚!”披风男又低声喝道。
  便是只有一个字,也能听出他的口音极其古怪,好像是从哪个穷乡僻壤里跑出来的。
  杨千重怒不可遏,老虎不发威,大家都把他当成病猫啊!这里是千钧城,便是龙来了也要盘着,虎来了也得趴着!这是他的地盘!
  “给我先把这家伙的脸给扒下来!”他指着披风男道。
  “是!”那四名随从又改向披风男围了过去。
  披风男端坐不动,还好整以暇地端起一碗酒喝了口。不过他的酒量奇大,这一口便直接把碗里的酒喝了个干净,也难怪他要用这么大的海碗而不是酒杯。
  “狂傲!”那四名随从纷纷出手,向着披风男打了过去。
  嘭!嘭!嘭!嘭!
  披风男也不站起,就是坐着,将拳头轰了出去,却是十分轻松便将那四名随从的攻击给化解了。
  “给我杀!给我杀了他!”杨千重只觉面挂不住,高声吼了起来。
  锵!
  那四名随从都是将随身携带的兵器给抽了出来,虽然不是魂器却也是精铁打造的利器,削在身上便是有灵力防御也很难抵御住——毕竟这个披风男也只是初灵境罢了。
  “杀!”这四人又冲了上去。
  这回,披风男也不敢再有大意,毕竟这世界上的混沌体可能就只有萧云一个,他必须慎重以对。
  人影穿梭、力量涌动。
  嘭!
  那四人再度被击退,其有两人的兵器更是被劈飞了!
  但那披风男的头套也被震落了下来,现出一张粗犷的脸庞来。
  这并不是重点!
  重点是,他的头发是金黄色的,而且还生到了头颈之,犹如一头雄狮!
  正常人绝不可能生得如此!
  这要换了别的时候,大家顶多也就是奇怪一下怎么会有人长得这么像狮的。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大家心上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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