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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天之行-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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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了拍胸脯,裂开嘴笑了笑,向四周的人见礼。

“啊——小姐。这汉子并非修炼之人,没有真气护体,仅凭一身强横的体魄,居然能够承受千斤之力,真是太不可思议了。”青儿小脸蛋儿红扑扑的,指着那高大汉子惊呼出声。

“老爷曾经说过,像金钟罩铁布衫这种外家功夫,若是修炼到极致,足可承受万斤之力。”玉儿撇了撇嘴,语气很是不屑。

林青婵似乎已经习惯二人如此,无奈摇了摇头,也不多言,将目光转过去,饶有兴致地打量着。

“嗯,真气?”林逍听到真气二字后,瞳孔骤然一缩,脸色变得难看起来,目光踌躇不定。

五年前,黄沙镇的大财主花重金将独子李天龙送入铁拳门,成了外门弟子。一次,李天龙回乡探亲,恰好遇到其父手下的一批丝帛货物,被一伙强人所劫,押送货物之人,全部被杀死,无一生还……李天龙得知之后,勃然大怒,单枪匹马,凭着一双铁拳,将这伙强人屠杀,一个不留。

一时间,李天龙只身剿灭强人的事迹,在黄沙镇被传为佳话。也正在那时,林逍第一次听说“真气”这两个字,并深深牢记于心,暗暗告诫自己,修行之人万万招惹不得,否则一个不慎,小命不保。

“若这三人真是修行之人,那我这一脚岂不是踢到铁板上了?”

“不过,她们看起来显然涉世不深,对人全无防备,很容易得手。煮熟的鸭子不吃,简直是天理难容……拼了。”

富贵险中求。

林逍狠一咬牙,出手快的出奇,神不知鬼不觉地探囊取物,转身塞入怀中,大摇大摆而去。

林逍刚离开,背后便传来一道粗犷的话音:“俗话说得好,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四海之内皆兄弟。我二人路遭劫匪,侥幸活命,逃至贵宝地,饥饿难耐,不得已之下……”

铜锣敲响。

围观的不少人同情这兄弟二人,从怀中取出几个铜币,投入铜锣之中。

“小姐,这人好可怜哦。”玉儿可怜兮兮地看着林青婵。

林青婵也深以为然,伸手去取银两,却发现香囊不见了,脸色微微一变,黛眉紧蹙……玉儿心思细腻,见到林青婵脸色一变,皱了皱眉头,忍不住问道:“小姐,怎么了?”

“香囊丢了?”林青婵蹙起眉头。

“岂有此理?哪个不长眼小毛倬谷蝗绱舜蟮ǎ以谔暌飞隙粒靠次也蛔サ剿煤玫亟萄狄环!�

“循踪探影,千里追击。千里寻踪术——”

青儿一听,小脸儿上顿时浮现一抹怒色,指尖浮现一缕真气,樱桃小口轻轻念动,顷刻之间幻化为一只青灵鸟,小手轻轻一拖,青灵鸟飞了出去,三人紧随而去。

“哈哈哈哈,有了这好东西,治好我家那老头儿的恶疾,就指日可待了。咦,这是什么?”

在一处僻静的胡同,林逍抖开香囊,七八片金叶子跳跃而出,顿时眼冒金光,笑了出来。蓦然间,一个泛着光芒的白玉瓶滚落出来,林逍轻咦一声,皱眉打开白玉瓶,一股无比诱人的药香扑面而来,他心头一喜,忍不住惊呼:“这……这是传说中能治百病的灵丹妙药?”

林逍不知道,正是这白玉瓶中的灵丹妙药,差点给他带来杀身之祸,也彻底改变了他一生的命运。

“财不能露白。”

林逍浑身打了一个激灵,连忙收起白玉瓶,刚要走开,目光不经意间一瞥,不远的角落躺着一个老乞丐,衣衫破烂,头发乱蓬蓬的,正在呼呼地打着瞌睡,眼眸掠过一丝怜悯之色,走到老乞丐身旁,放下一锭碎银子后离开。

待林逍走后,老乞丐睁眼浑浊的眼睛,双眼放光,出手快的不可思议,捡起碗中的碎银子藏入怀中,四下一望无人,松了口气,伸了个懒腰,不一会儿传出一阵呼噜声。

这时,循着香囊上的气息,青灵鸟追击而来,陡然一滞,略微挣扎一下,很诡异地消失不见,无影无踪。

“小姐,我的千里寻踪术居然被人破了,就连香囊上的气息,也被抹除的一干二净。”青儿突然止住脚步,脸色变得难看起来,转过身看向林青婵,语气凝重。

“罢了。无非一些金银和几粒伐骨洗髓丹而已,丢了便丢了吧。”林青婵轻描淡写地道。

“可是……小姐,咱们没了盘缠怎么办啊?难道就这么回去么?”青儿一脸的不甘。

“咱们去大荒城,找我姑姑求援。”林青婵娇喝一声,不再理会二女,转身而去。玉儿瞪了青儿一眼,连忙跟过去。

“这又不是我的错,瞪我干嘛!”青儿撅起小嘴,不满地嘟囔一句,宝石般的大眼睛滴溜一转,掠过一抹喜色,呼喊出声:“大荒城?姑母大人就在大荒城,她老人家一直对小姐疼爱有加,肯定不忍心让小姐嫁给闫森那个花花公子的……”

第二章 滴血的人皮

黄沙镇紧连着青龙山,山脚处的简陋茅屋,便是林逍居住的地方。

山路崎岖难走,满地落叶,山风猎猎作响,颇有一丝肃杀之意。一个人影缓步而行,看那模样颇为悠闲,他一手拎了一坛酒,一手拎了一只烧鹅,酒香和肉香交织在一起,让人食欲大动。

“老头儿,我回来了。嘿嘿,看我给你带啥好吃的了?”林逍推门而入。

“邓记的烧鹅,还有上好的竹叶青。林逍,我猜的没错吧。咳咳。”从茅屋内传来一个苍老虚弱的声音。

林逍无奈一笑,这老头儿的鼻子,真灵的没话说,一闻便猜出了来历。茅屋内摆设简陋,两张破旧的竹床,竹桌一张,还有几个竹凳,仅此而已。

石老头半躺在竹床上,一脸病态,瘦的不成摸样,抬起浑浊的目光,望着推门而入的少年,鼻子有些发酸,几年前他染上恶疾,瘫痪在床,生活的重担,落在林逍幼小的肩膀上,靠着每日上山砍柴,来养家糊口,并给他看病。

可随着自己病情的日益恶化,砍柴根本难以过活。。。。。。林逍不得不混迹在黄沙镇,街头挣命,所得的银两,几乎都用在了石老头身上,他却没有一丝怨言。。。。。。

林逍大大咧咧底走进屋,放下竹叶青和烧鹅,熟练地扯开油纸,撕下来一只鹅腿,递给石老头后,又转身取了两个大碗,一掌拍开泥封,酒香散逸出来。

石老头眼前一亮,舔了舔干涩的嘴唇,忍不住叫道:“林逍,快先给我来一碗解解馋。自从落下这身毛病以来,就再没沾过这好东西了。”

林逍见到石老头急不可耐的模样,不由觉得好笑,又有些伤感,连忙倒出一碗,递了过去……老人却是一刻都等不的,连忙伸手接过来,仰起头一饮而尽,意犹未尽地闭上眼,细细品味,啧啧叹道:“没错,还是这个酒味,一点没变……老天待我不薄啊。”

石老头伤感起来,他一辈子无儿无女,孤身一人,对林逍如待亲儿子一般,百般照顾,却没想到病魔缠身,成了累赘,满心自责。

林逍心头涌起一抹酸楚,脸上挤出一丝笑容,从怀中掏出一个白玉瓶,在石老头眼前晃了晃,出声道:“老头儿,你看这是什么好东西?”

“这是什么?”石老头拧起眉头,目光灼灼,白玉瓶上光芒闪闪,一看就知不凡。

“这是回春丸,回春堂左掌柜新炼制的药丸。”林逍摸了摸头,干笑两声。他不疯不傻,断不会让老人乱服药。他偷偷去了一趟回春堂,拿出一枚灵丹妙药,让见多识广的左掌柜给辨认之后,才敢给石老头服下。

“回春丸?”石老头意味深长地看了林逍一眼,却并未点破。

……

……

夜色降临,天际之上,无星无月,漆黑如墨,深不可测。山风呼啸,猎猎作响,断续不接的兽吼,夹着一股凄然,从深山中不时地传出,让人毛骨悚然。

月黑风高杀人夜,却是没有人知道,死亡的阴影,悄然降临在这黄沙镇之上。

黄沙镇上一间普通的民宅,其内烛火闪烁,忽明忽暗,醉笑骂咧之声从中不时地传出。

“二狗子,今儿就让你见识一下,什么叫做本事?你看这是啥?嘿嘿,不知道了吧。这是镇东边洛寡妇的肚兜,想知道它为啥在哥手里?嘿嘿,就不告诉你。”

酒桌上,杯盘狼藉,青年醉醺醺的,长相颇为俊逸,侃侃而谈,神态猥琐地从怀中拿出一个红色的肚兜,上面绣着一只鸳鸯,在二狗子面前炫耀般地摇晃着。

“三哥,真有你的,我二狗子佩…佩服你。那洛寡妇虽是半老徐娘,却颇有几分姿色。不过那……那可是个带刺的主儿,真有你的,居然将她给拿下了。来,三哥,小弟敬你一杯。”

二狗子喝的烂醉如泥,一手撑着桌子勉强地爬起来,端起酒杯,迷糊地抬起头,待看清眼前的一幕时,瞳孔骤然一缩,醉意全无,浑身打了个激灵,一副见了鬼的惊恐神情,还没来得及惊呼出声,一口尖刀从其喉咙贯穿而过,滚烫的热血,顺着尖刀滴落下来。

滴答!滴答!滴答!

死寂般的深夜,滴答声格外的刺耳,一股阴森恐怖的气息,悄然弥漫开来。

二狗子临死都不知道,刚才还在和他侃侃而谈的三哥,怎么会在转眼之间,变成了一张滴血的人皮……难道真的见鬼了?

“桀桀,可惜了一张人皮。”黑暗中传出一个森然沙哑的阴沉声音,像是恶魔咀嚼骨头发出的声响,咔嚓咔嚓,让人听后不寒而栗,背后凉飕飕的,寒意上窜。

蓦然间。风起,灯灭。

尖刀滴血,腥气弥漫,寒光冷冽,杀气逼人。

顷刻之间,一张血淋淋的人皮,完好无损,就连面皮上的惊悸表情都还未褪去,高悬在房梁上,随风摆动,恍如幽灵,飘忽不定。

杀人的手法极度血腥残忍,达到一个令人发指的地步。

次日,黄沙镇的上空一片阴霾,乌云滚滚,气氛颇有些压抑,有一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息。

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伴随着几声惊悚的尖叫,传彻四方,黄沙镇如同炸开了锅,彻底陷入一阵恐慌。

有人发现了,人皮。对,滴血的人皮!

另外,除了滴血的人皮,尸骨竟然全都诡异的不见了。

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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