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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于婴儿,而未来的“克隆人”又必优于“试管人”呢?一时也很难说。但是,必须指出,在复古主义…保守主义思潮重新抬头的90年代,“新”与“旧”的划分却有了思想斗争史的特殊意义。我们知道,达尔文学说最早介绍到中国,始于严复的《天演论》。然而,这译著是“做”出来的,并不忠实于原著。译者是把赫胥黎与斯宾塞的思想进行取舍与整合,以表达一个中国近代思想先驱者鉴于“自强保种”的现实要求和基本立场。其中,斯宾塞被公认为维多利亚时代英国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其社会进化论本质上是个人主义的;而赫胥黎,素有“达尔文的斗犬”之称而为鲁迅所赞誉。透过思想的棱镜,于是我们看到,进化论呈现出了不同的影像:有西方的进化论,也有中国的进化论;有学者的进化论,也有战士的进化论。在五四发挥影响的进化论思想,正是被严复改造过的达尔文思想,是中国的战斗的进化论。首先,作为一种新的宇宙论,它瓦解了传统的天人合一、天道不变的帝制宇宙论;在普遍价值的原则下,以一种危机感,唤醒“铁屋子”里熟睡的国民;在因循守旧的生活中,在抗击反对倒退的政治复辟势力和复古的思想势力的斗争中,它给予时代的人们以进步的信念和前进的勇气。这就是进化论在五四的意义。作为一种学说或理论,有它的局限也即“偏颇”,这是不足为奇的。奇的倒是王元化在指出鲁迅在“反省”进化论时,只限于“缺乏阶级观点”,而对“新的必胜过旧的”的观点则“并未能触及,甚至毫无改变”。他举唯一的例子是:鲁迅说了“唯有新兴的无产者才有将来”的话,而这尚未纠正进化论的“偏颇”——其实也就是鲁迅的“偏颇”——的要害就在于“这里所肯定的无产阶级是因为它是‘新兴’的缘故。”鲁迅说及进化论的“偏颇”,我们可以做两个层面的理解:浅表的层面是语言学、修辞学方面的,暗含国民党的“清党”是一种倒退、退化,世界不容乐观;另一个较深的层面是观念上的,认为社会上的事情毕竟不同于生物界,是有着复杂的阶级关系和别的社会关系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能够认同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论”。至于“以为唯新兴的无产者才有将来”一语,在原文中也当有两层意思:一是“无产者”无论在世界在中国,确属“新兴”,这是一种客观实在,没有什么可怪异的;二是不满于当时创造社、太阳社之动辄“无产阶级”,所以用了“新兴”二字,以顺带讥嘲和否定那些挂了“无产阶级”之“匾”的非急进的急进革命论者。但是,即使承认进化论有它的“偏颇”,鲁迅也从来未曾否定过进化论,否定过进化论在五四的作用,并以此否定五四。至于对“新的必胜过旧的”之“偏颇”,鲁迅太有警觉了。他早已明彻地意识到中国的改革中的掺杂和反复的特点,从来不迷信“新”。他曾经多次指出那些往往以“新”的面目出现者,实系“沉滓的泛起”,此外还有“老谱将不断的袭用”等等说法。鲁迅不管如何被一些稳重的学者骂为“趋时”,总不至于天真或糊涂到不辨新旧的吧?倒是王元化之批评五四,实在未曾出“新”。即以对进化论的否定,也不过反刍为他近年所深爱的杜亚泉在《精神救国论》中的陈词老调罢了。
英国著名史学家霍布斯鲍姆在《革命的年代》中这样说:“启蒙运动的捍卫者坚信,人类历史是上升的,而不是下降的,也不是水平式波浪起伏的。他们能够观察到人类的科学知识和对自然的技术控制的日益增进。他们相信人类社会和个人发展都同样能够运用理性而臻于至善,而且这样的发展注定会由历史完成的。对于上述论点,资产阶级自由人士和无产阶级社会革命分子的立场是相同的。”波普也表述了同样的观点,说“达尔文革命仍在进行”,虽然同时指出,“现在我们也处在反对革命的潮流之中”。
革命是激进主义的极端形式,因此,同时遭到学者的唾弃是必然的。
早在80年代末,李泽厚就在改良与革命问题答记者问时宣称:“不能盲目崇拜革命。”他说,像法国大革命、辛亥革命等等,都不是“好”的革命,值得重新估价。何新把“文化大革命”与法国革命进行类比。王元化则把五四的“思想革命”同辛亥革命,乃至俄国十月革命等等联系起来。整个90年代,学界回荡着一种反对革命的浮嚣之声。
革命没有什么可怕,其实革命就是改革,它不是必然要产生暴力和流血的。卢森堡,这个被称为“嗜血的”女性,的确不曾否定暴力革命的作用,但是对于暴力,她只是把它看作是“最后的手段”,不得已而用之的。她说:“这不是出于对暴力行动或革命浪漫主义的偏爱,而是出于严酷的历史必然性。”法国启蒙思想家马布利撰写过一本描述法国革命史的书。直到那时候为止,在法国,“革命”一词都是用来指称动乱的,是马布利在书中赋予“革命”的词义以一种可以推动社会自由民主化的积极的意义,在法国的革命观上打开历史第一个缺口。他指出,以革命破坏秩序固然是坏事,但是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不自由或者受奴役无疑更坏。如果要在“革命”和“奴役”之间作出抉择的话,那么无论如何是宁可接受革命的。关于法国大革命,基佐在他的革命史中是这样辩护它的“合法性”的:“法国大革命是可怕然而合法的战斗,它是权利与特权之间的战斗,是法律自由与非法专横之间的战斗;唯有大革命自己才能提出节制革命的任务,也唯有大革命自己才能提出使革命纯洁化的任务。”他强调,必须首先站在法国大革命一边,才能真正批判和检讨大革命。他的学生托克维尔以同样的原则,认为必须首先站在民主一边,才能批判和检讨民主。这是一个基本立场问题。作为一场民主革命,法国大革命以它的鲜血在欧洲、在全世界浇灌出灿烂的花朵。美国——作为一个“新国家”的第一代开拓者,就有不少人同法国的革命者战斗在一起。即以美国革命本身来说,也都未曾避免血与火的洗礼的。托克维尔在美国考察后写成的著作中,高度赞扬美国的民主。他说,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国家能使人们随意而公开地评价民主——人民主权原则,那么“这个国家当然只能是美国”。在一些人看来,自由与平等是相悖的,好像只能二者择一,不能并存。托克维尔在他的书中指出:民主国家爱平等比爱自由更热烈更持久,是因为真正的平等,是一定包含了自由在内的;有一个终极点使自由和平等汇合并结成一体。他认为,民主国家的人民天生就爱好自由,他们希望在自由中享受平等,在实在不能如此的时候,也愿意在奴役之中享用平等。他们可以忍受贫困、隶属和野蛮,但不能忍受贵族制度。“在任何时候都是如此,而在今天尤其如此。”他特别强调说,“追求平等的激情是一个不可抗拒的力量,凡是想与它抗衡的人和权力,都必将被它摧毁和打倒。在我们这个时代,没有它的支持,就不可能实现自由;而专制制度本身,没有它也难以统治下去”。
有意思的是,1989年,当法国革命两百周年纪念的时候,中国知识界曾经给予热烈的肯定性的评价。到了90年代,它便遭到诅咒了,连同卢梭。五四之时,卢梭也颇受过一通攻击的。在诅咒法国大革命以至所有革命的同时,英国自由主义乃至保守主义,受到普遍的推崇。的确,历史上长期存在着两个对峙的思想体系,波普称作“渐进社会工程”与“乌托邦社会工程”,哈耶克则称为“演化理性主义”与“构建理性主义”,具体的例子就是英国自由主义与法国自由主义,英国革命与法国革命。事实上,英国革命虽然发生在前,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是仍然深受了法国大革命的影响而在后来起了很大的变化的。正如雅斯贝斯指出的,英国革命只是基于宗教和民族的光荣而发动的,唯有法国大革命是第一次把革命的推动力,放在以理性原则来重建生活的决心上。他称引了康德在1789年的预言,说由于法国大革命揭示了人性中较光明的一面,所以在历史上永远不会被人忘怀。但是我们的学者并不顾及这些,在他们的心目中,英式的就是渐进的、改良的、经验的、秩序的、贵族的也即特权的,法治的也即依赖政府和宪政保护的,因而是稳定可靠的;而法式,自然是突进的、理想的、试验的、革命的、平民的、普遍的、人为构建的、不免动荡的,所以是不值得信任,应当反对的。其实,自辛亥一五四以来,英国和法国的思想革命模式,在中国知识界就一直产生着不同的影响,只是没有现在似的较为普遍一致的反应罢了。总的说来,大约就像保罗·索莱里说的那样,事情来源于两种危险威胁着世界:有序与无序。倘使用控制论来解释,那么,在一个控制等级结构中,对于来源于不同地方的威胁,不同的层面如控制层与被控制层,其间反馈的方式,感应的强度和所受震荡的幅度大小是很不同的。过去如此,现在也如此。
英国的柏克,这名字近来被学界鼓吹得很响亮了。哈耶克——英式自由主义的拥护者——是将他与休谟、斯密并列为自由主义的杰出代表。其实,柏克除了对等级制、士绅精英的统治传统十分尊重,这个对巴士底狱被毁感到遗憾的学者,在他心目中的自由只能是贵族的自由。对于他1790年出版的反对法国大革命的著作《法国大革命的反思》,有“自由主义之父”之称的贡斯当指出:“该书的荒谬之处比该书的字数还多。”英国另一位自由主义思想家伯林认为,柏克的主张中有某些东西是“极端反自由主义的”,他说:“我不能不感到自己同情法国大革命,也是在这程度上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