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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错报仇对象了?”西门吹风低头略一沉吟,又沉吟:“我找错报仇对象了?”
没有给他答案,郑瑗拉着叶沙沙往前走起,蓦然身后一声撕心裂肺般的仰天长啸,令人震耳欲聋,平地狂沙阻碍了他们前行的道路。
“聂莎莎!——你究竟是谁!——我又是谁!——”生命的绝唱仿佛将他带入了人生的绝境。
十年前,武林盟主西门吹风与身怀六甲的爱妻花剌剌结伴前往武峡山参加煮酒论剑大会,谁料半路遭门下弟子出卖,中了调虎离山计,回过头来时,只见爱妻与人厮杀拼搏,以一敌十,身负重伤,而当他加入厮杀队伍力挽狂澜时,那领头的蒙面女子忽然以世间上乘暗器“幻影流星针”不带一片云彩地离去,只在长空中留下了她的名字——聂莎莎。
西门吹风终究是迟了一步,聂莎莎率人离开后,身负重伤的花剌剌未能保住大小,倒在了西门吹风的怀里,从那一刻,西门吹风疯了,来无影去无踪,漫无目的地寻敌报仇。
可他还是找错了报仇对象。
“噗!”一口鲜血喷出,一地落花,拂去他满身的戾气。
“西门大侠!”一个西门吹风倒了,不会有第二个西门吹风爬起来,眼看着自己的偶像倒在地上,叶沙沙真心不能漠视不理!
叶沙沙挣脱了郑瑗,一个箭步冲向西门吹风,“西门大侠,您别激动,阿瑗懂的比我多,一定能帮您止血的!”
不知是叶沙沙紧紧抓着西门吹风,还是西门吹风紧紧抓着叶沙沙,总之场面瞬间变得有些混乱。
“他中了毒,除非有解药,否则我帮不了他。”郑瑗跟着走了过来,看着地上的鲜血瞬间变成了黑色,便知他身中剧毒,然而中了剧毒还能活到今日并能使出高招,不得不令人倒吸一口冷气,倘若他没有中毒,只怕连他半招都难以招架。
“中毒?”叶沙沙思忖了一瞬,想起当初郑瑗中了禽鸟之毒时的情景,二话不说,卷起袖管,拿起剑割破了自己光洁如玉的手臂,送到西门吹风的嘴边说:“西门大侠,快喝我的血,爹说这血能解百毒!”
谁知西门吹风丝毫不领情,推开了她,郑瑗在旁哼了一声,又不声不响地点了叶沙沙的穴道,替她止了血。
“谢谢你,小姑娘,我终于想起来了,你不是那个妖女,妖女额头没有你这道疤,方才多有得罪,请你原谅。”西门吹风的目光较之前清明许多,想是毒血吐了出来,体内干净不少。
听他终于清醒过来,叶沙沙很是感动,只是还没开口诉说,又听他道:“还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就算你爹说这血能解百毒,你也不能随便自残,何况你还弄脏了我的剑,待会儿记得帮我擦干净。”
叶沙沙一味点头,郑瑗听来总觉得他像是在交代后事。
“你我今日不打不相识,也算是一种缘分,没什么见面礼可以送你,瞧你饿得面黄肌瘦,就拿着这块令牌去买点吃的吧。”他边说边从胸前掏出一块黄金,雕刻得十分精致,中间似乎还刻着字,只是叶沙沙大字不识几个,根本不知刻了什么,许是他亡妻的名字吧。
叶沙沙不识字,郑瑗却在一旁眯起了双眼,心中更是一惊,没想到西门吹风出手如此阔绰。
“西门大侠,这怎么好意思,这可是您妻子留给您的唯一念想,怎可送我?”叶沙沙客气道。
西门吹风苦笑一声,道:“让你拿着你就拿着吧,反正我留着也没用,全当帮帮我,帮我割舍对这世间的留恋,往后江湖上的恩恩怨怨都与我西门吹风无关。”
“那……我就不客气了!”叶沙沙迅速把黄金令牌藏到身上。
“当然,这令牌不能白拿,你得帮我做几件事。”
“您尽管说,定当为您效犬马之劳!”为偶像办事,叶沙沙从来都不会用大脑思考。
“来,把手给我。”
叶沙沙“哦”了一声,乖乖伸出手,谁知他一把握住她,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乱石飞沙,平地狂起,郑瑗犹如局外人,被弹开数丈,回过神来只能眼睁睁看着西门吹风对叶沙沙出手。
日落西山,晚霞层染江山,西风萧萧耳边穿过,九月末的天,蓦然间,风物宜人。
西门吹风松开了叶沙沙,又在她耳旁说了几句普通人听不见的话,由于郑瑗不是普通人,站在风中仍然依稀听得到他对她说了什么,却并不好听。
作者有话要说:怨念啊。。。留言吧。。。撒花吧。。。看在西门大侠卖得一身好萌的份上吧!!
15元气练功
无人能够形容这一下午的灿烂辉煌,只吁叹前一刻他们还在被西门吹风“追杀”,下一刻他便成了一堆黄土。谁也没有想到,西门吹风对叶沙沙所说的话,是他留在这世上最后的声音。
事情发生得太过突然,郑瑗显然很难接受,叶沙沙却十分坚强,若无其事地在附近挖了一个坑,埋了西门吹风。盖上最后一捧黄土后,她重重地在那寒碜的墓前磕了三个响头,随即对郑瑗道:“阿瑗,你不要光站着,快给西门大侠立个碑。”
“他将毕生功力传给了你,你如今是他的继承人,关我什么事?”关于西门吹风自说自话将功力传给叶沙沙,之后撒手人寰这件事,郑瑗这个旁观者似乎有诸多不满,非但对着叶沙沙冷言冷语,对待前辈的亡灵亦是相当不尊敬。
“你会写字,我不会,怎么不关你的事了?来来来,赶紧写一个,写完我们就走。”见他无动于衷,叶沙沙强拉着他走近那堆黄土。
郑瑗无情地甩开了叶沙沙,扫了一眼躺在地上毫无生气的九把剑,道:“别多事了,这九把剑上全都刻着‘西门吹风’四个字,你只要把这九把剑插在他坟前,想不认得他都难。”
叶沙沙仔细瞧了那九把剑,确实如他所说,心想他的提议甚妙,便将那些剑一把把捡起来,再一把把插/进黄土,只是插完了七把她便停了下来,对着坟头叽里咕噜说了一堆之后又将剩余两把剑占为己有。
郑瑗瞧在眼里,似乎能够猜到她心里打的什么主意,不直接拆穿,只想:有其父必有其女,凡值钱的随葬品必不放过。
不过她只拿了两把,还算厚道。
“阿瑗,这把给你拿着。”出其不意,叶沙沙让了一把剑给郑瑗,郑瑗却不屑一顾道:“死人的东西我不要。”
“真的不要?”叶沙沙试探性地问道。
郑瑗背过身向前走去,叶沙沙紧跟两步,道:“你千万别嫌弃,这是西门大侠生前最后的心愿,他说我们行走江湖,连件防身的兵器都没有,会被人瞧不起的……”话梗在喉咙,没听到后续,郑瑗讥讽道:“编啊,怎么不继续编了?”
西门吹风生前说过什么,他全都听在耳里,这段说辞显然是她为自己编个理由以正当偷人宝剑。
“我也想继续编……可是阿瑗,我好难受……”
郑瑗察觉到异常,终于转过身来,却见叶沙沙脸色一阵红一阵白,看上去极不正常,如同只会两种变法的变色龙,而这种现象放到人身上便是练功走火入魔。
“阿瑗,我是不是要死了?”叶沙沙哭丧着脸,难以调整体内乱七八糟的气息,所有的经脉仿佛被数条无形的小虫钻了空子,游来游去,玩得不亦乐乎。而且她严重怀疑这些虫子具备喷火的功能,火焰燃烧到了她的皮肤外层。
“你要做什么?”
“我好难受,可能把衣服脱了会好些……”叶沙沙一边说一边解衣带,郑瑗立即上前扼住她的手腕,沉声道:“姑娘家,别随便在男子面前脱衣服!跟我来!”
说完,郑瑗已换了姿势,揽住她的腰,一跃而起。叶沙沙不知道他将带自己去往何处,她只觉得这一刻特别美好。黄昏落日掩住了红颜,夜的降临令此刻变得格外安静。空气中飘散着淡淡的清幽花香,全身的浮躁在那柔软的花瓣亲吻脸颊时,仿佛不再那么难受了。
“阿瑗,我们去哪儿?”她紧紧抓着他,似乎一旦松手,她就会摔得稀巴烂。
“西门吹风的小阳功是至纯至阳的内功,除非是武学奇才,抑或练功之人底子纯良,否则稍有不慎,难调五行内息,小则走火入魔,大则当场丧命。”
“啊?那西门大侠怎么不跟我商量一声,我……”
“你有底子,只是不懂调息,等下照我说的做,兴许还能挽救。”郑瑗不疾不徐道。
“那要是不能挽救呢?”
“我会葬了你。”
“……”
“阿瑗,你一定要救我!我还没嫁人呢!”叶沙沙抓得郑瑗愈发紧了,却不知郑瑗只是随便吓唬吓唬她的。原本她没学任何武功可能有生命危险,好在之前学了点他亲自传授的独门内功心法,尚能保命。
他的内功至阴至柔,而小阳功至阳至刚,刚柔并兼,若能妥善调和,必将功力大增,所向披靡,可惜叶沙沙是个半吊子,没个人在旁指导,很容易走火入魔。
“我不救你,老天爷自会救你。”
天时地利人和,郑瑗不知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抑或是叶沙沙走了狗屎运,今夜忽然降温,下起了雪。
随着他们急速前进,绵密的细雪飞旋而降,雾霭如白色幔帐包笼苍穹。
“阿瑗,看!下雪了!”
郑瑗回想在自己二十五年的岁月生涯中遇到的女人并不算特别多,然而所见的每个女人但凡遇见下雪天,总会表现得十分惊喜,好比老天爷送给她们的一份厚礼,而他这种真汉子是很难体会的。
“我不是瞎子,白花花的,有什么好看的。”他冷嗤道,语气就如冰雪一般没有温度。
“是没什么好看的,才握在手心便化成了雪水,不过若积得厚实些,倒能堆个雪人儿玩。”在冰天雪地的数九寒天里,堆雪人是她和小春唯一的童年乐趣。饥渴难耐时,尚能讨一口雪水来排遣寂寞。
“你很喜欢堆雪人?”郑瑗忽然问她。
叶沙沙“嗯”着点头,下一瞬,郑瑗抱着她凌空而下,俯冲时,飞雪席卷,打在脸上冰凉舒适,只是才享受,便停了下来。
“阿瑗,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