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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当听说要去逛街,立即什么都忘记,眉花眼笑地跳了起来,道:“好啊!好啊!我们去逛街!”抛开手中的布带,从袋里掏出地图,展开一看,道:“市集在西边两条街……”就要往天上飞,被梅菲斯特一把拖住。
“市集那种地方到处是龙,从天上飞去太张扬了,你还要怎么逛啊!”亚当一呆,面露难色。梅菲斯特知他心思,续道:“我们带个瓴蛾去好了。据那瓴蛾贩子说,这两个瓴蛾十几岁就被卖到雅达克来,一直在这边的瓴蛾学校训练,对市区熟得很。”
下午的艳阳之下,霓肆主街的南端,走来一个奇异的小团体。这个小团体之奇特,首先是因为它竟然由一个瓴蛾走在最前面。而瓴蛾身后那个穿骑士服的龙,还会时不时赶上两步,凑天瓴蛾身边和他说话──这实在不是有身份的龙所应有的举动。偏偏这个龙虽然貌不出众,身上的装束和举手投足表现出来的气质,又绝不是普通平民所能有。
小团体的最后一个成员最为奇特。他有一头美丽的银发,高颀挺拔的身材,却以一只洁白羽毛编制的面具掩盖了大半脸容。要知道在龙的社会里,除了某些特定场合──比如化妆舞会,或者进行什么不法勾当──外,只有翼龙会把脸遮起来。从这个龙的身材和露在面具外的下巴线条来看,似乎不可能是翼龙。而他身上那件白袍,倒更象是瓴蛾的服装式样。
这当然便是出来逛街兼购买华服的亚当、梅菲斯特和他们的瓴蛾了。大天使会弄出一个面具来戴,他自己说是为了更符合翼龙的身份,也可以比较自由地逛街。亚当虽不会干涉他的决定,却难免怀疑这样做是否有效。大天使走到哪里不会引人注目呢?
至于说让瓴蛾走在前面,那是因为亚当和梅菲斯特都不认识路,倒不是存心要骇世惊俗。
初时亚当在地图上看到、伊甸分园西方两条街的市集,并不是霓肆,而是青羊坊。那是离伊甸分园最近的市集。他们本是要去那里的。一行出门往西走出一条街,跟在后面的瓴蛾听见他们说什么买衣服的事,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壮起胆子上来提议,告诉他们青羊坊以经营家具、工艺日用品为主,要买衣服应该到霓肆。
人和天使听后互相看了半天,梅菲斯特就吩咐瓴蛾到前面带路。
霓肆是雅达克最繁华的商业街之一,主要经营服装和武器护具,在伊甸分园东北方五条街之外,靠近他们进城的北门。整条街将近一里长,两边布满店铺。街口大路中央六块半米见方、半人高的花岗岩柱一字排开,挡住车辆通行。要进入肆中,只能步行或骑独角。
肆内龙群拥挤。通常陌生龙之间至少两米的间隔此时缩至一米不到,也没有龙表示异议。不过,梅菲斯特也注意到那些明显贵族身份的龙,多半都会骑独角,且由护卫们在身侧形成隔离圈,以免和“贱民”们挨得太近。
进了霓肆,当前带路的瓴蛾停下来──已经到了市集,主君们逛街他总不能再大刺刺地走在前头。
不过,虽然亚当的眼睛早被两旁的店铺所吸引,大天使却不想真的把时间浪费在逛街上──至少在正事办完不想。梅菲斯特吩咐瓴蛾继续带路到最好的服装店,叫店员拿“最好的礼服”出来挑选。亚当对衣服的式样没什么意见,只说“要穿着舒服”。
亚当这样好说话,梅菲斯特也就不多挑剔,随便从店员搬出来的几套礼服中选了两套包起来,又说要给瓴蛾买几套象样的衣服。正说着,外面传来一阵喧哗,亚当立即被声音吸引,跑去店门处向外观看。
外面街上龙头涌动,喧哗声自右边传来,亚当远远看去,只能看出两三百米外有处不大的广场,其中显然正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很多龙围在那里看。亚当努力伸长脖子,并且叫:“梅菲斯特,那边是怎么一回事?”
梅菲斯特暂停下跟店员的交谈,神念延伸出去,随口回答:“好象是有龙在比武……咦?”他发现一件奇怪的事,话只说了一半就截断。
那个店员看出他们是大主顾,殷勤地从旁插口道:“那是今年的预争彩擂。已经进行了三天,今天就要决出代表我们霓肆参与争彩的店铺了──就是敝店支持的西固坊和寅锋楼的对决。”
亚当从雪叶岩处知道,争彩是各地萌祭的主要节目,限本地的商家店铺参加。是由领主设下彩头,各家各店派代表出来比武,最后胜利者不仅能得到奖品,还可免去当年的税金,名气也会大增。普通做生意的龙,自然不会有太厉害的武功修为,为了使擂台具有一定的水准,富有的商家出钱雇佣冒险者以店铺的名义参寒也是允许的。
雅达克身为王都,彩头当然是由夏维雅王拿出来,获胜者又比其他地方的胜者多了一份荣耀,竞争更是激烈。只是以雅达克的繁华,有钱的商号可不少,若是全部参加争彩擂,绝不是一、两天可以打出结果来的。所以每年雅达克都会划分出不同的区、坊,提前进行预赛,决出最强的店铺代表本坊参加争彩。若能最后胜出,奖品归获胜的店铺所有,区内的所有店铺减免当年税金的三成。
这样一来,象服装店这类没什么强大武力、又没有门路聘到有能力的冒险者的店铺,就会干脆出钱支持其他店铺雇高手参赛。这店员所说的西固坊和寅锋楼,乃是霓肆最好的两家武器护具店。因为行业的关系,在冒险者中很有名气,几乎每年代表霓肆参加争彩的都是这两家之一。
这样的热闹亚当自然不肯放过,拉着梅菲斯特要去看个究竟,大天使自己心中也有疑惑,便迅速选定要买的衣服,付了钱后,交待瓴蛾把衣服送回伊甸分园,自己与亚当一起离开服装店,往那擂台所在的小广场而去。
这所谓的广场,其实不过的个较宽敞的十字街口。这时用木板搭起两米来高的“擂台”,两边挂了西固和寅锋两家店铺的徽记横幅,阵列了一些武器护具之类的东西。台上两个龙正在对峙,台下龙围了里三层外三层。
两个龙身上都穿了所代表店铺提供的最佳护具,其中代表西固坊的龙,更连脸上都戴了护甲,不过梅菲斯特还是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身份。就连亚当也惊“咦”一声,把疑问的目光投向大天使。
梅菲斯特摇一摇头,打开一个阻隔结界,将自己和亚当护在其中,在龙群中挤出一米多宽的通道,直接走向擂台,神念同时散发出去,等他们在擂台前的适当位置站定时,大天使也从观战诸龙的交谈中了解了大概情形。
“代表寅锋楼的是雅达克有名的冒险者拮森,西固坊的代表则是一个来自米兰的流浪伎团成员,名叫阿金。”梅菲斯特皱起眉头,把最新情报告诉亚当。
亚当更是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第一次对大天使所说的话表示怀疑:“伎……伎团成员?阿金?”
就算是亚当的“无知”,也知道所谓“伎团”是什么。伎团与冒险者团体不同,虽然他们也偶然接一些低难度的冒险任务,但更主要是以歌舞表演和提供色情服务赚钱,是流浪冒险者中的最低阶层。
相貌稍微出色点儿的龙,即使不在意出卖身体,宁肯做歌舞姬也不会轻易参与伎团,所以伎团中通常不会有什么武功相貌出色的龙。那个贞洁自守,立誓将全部身心都献给创世神的以利基门徒,居然会变成流浪伎团的成员吗?
第四十三章 往事如烟
下午的时候,本是酒楼饭馆生意冷清的时候。但今天霓肆最好的酒楼富华楼三楼,正大排宴席。刚才结束的预争彩擂中,代表西固坊的阿金,在极短的时间内将代表寅锋楼的拮森打落擂台,争得了代表霓肆参加今年争彩擂的资格。
霓肆各商号的老板们都是在雅达克混了多少年的老油条,对王都各个区坊可能聘到参赛的好手,差不多都有个底子。稍微对冒险者有所了解的雅达克龙都知道,拮森确实是第一流的冒险者。他在阿金手上败得那么快,只能证明阿金的超强实力。有这样的强手代表霓肆参加今年的争彩擂,霓肆至少有九成把握可以获得最后的胜利。
这场宴会就是为了庆祝己方选出强大的代表,并预祝最后的胜利而举行的。即使是原本聘用拮森参赛的寅锋楼老板,兴致也十分高昂。因为若是阿金获得最后胜利,他的寅锋楼也一样可以得到减税的实惠。且由于拮森的出局,原先商定的高昂佣金也可以不必再付,算起来也还是有便宜可占。
整个宴会的中心非西固坊的东主西固和他的好友德利莫属。德利是个米兰龙,就是他告诉西固那个阿金寄身的伎团来到雅达克的消息,并在西固坊原计划聘为代表的冒险者意外受伤退出后,一力向西固推荐阿金参赛。
至于今天的胜利者阿金,自也是宴会的当然主角。虽然他只是个无名艺伎,但是龙的道德辞典里反正不存在什么贞洁观念,倒没有龙会因他是艺伎而看不起他。流浪伎团之普遍受到轻视,那主要是由于伎团中很少有出色的艺伎的缘故──只要有实力,无论做什么都没有龙敢瞧不起,这便是龙族社会的金科玉律。
何况阿金的相貌也着实出色(虽然某些人认为名字比较烂^o^),若是换上华服,即使在最高级的贵族中也非常出众了,当然会让龙乐于接近──其实若不是争彩大赛在即,大家怕影响到他的武技水准,早就一窝蜂挤去他身边了。
这令很多龙都非常妒忌德利,因为他以八百夸尔的价钱从伎团主那里把阿金包下整个月。作为流浪艺伎这样的身价已经非常高了,但是等到争彩擂结束,如果阿金夺魁的话,阿金的身价只怕再翻十倍也不止,那就不是随便什么龙都支付得起的价钱了。
因此宴会上阿金的座位理所当然地排在德利身边,德利兴高采烈地跟龙斗酒划拳、吹牛说笑的时候,也不时把手腾出来伸到阿金身上占占便宜(别的龙有机会时也会偷偷揩油)。阿金不爱讲话,对龙占他便宜也没有反应──既不陪笑迎合也不生气躲闪──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