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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依旧沉默,眼底映着我的脸。
“银雀说你识字,可我听你娘说你没上过学堂。”
“舅舅曾给过我一些书籍,我自己学的。”他淡淡的说。
我点头,“唔,那以后你愿不愿意跟我和五殿下回京城去念私塾?”
他先是双眼灿亮,接着那缕希翼之光又很快黯淡下去,“我不能丢下我娘。”
我抿唇微笑,揉揉他的头顶,“谁说要丢下你娘了,自然是你们母子一起随我们回去。”
“真的?!”他用力回握我的手,“可是……”
我明白他心里的顾虑,虽说才是个十二岁的孩子,但多少已经有了男子天生的自尊感,他不愿无以为报的寄人篱下,无功不受禄。
“诚然,我们不能白白收容你们,你需要给殿下做书童,你娘则做女红,崇和王府不怎么富裕,每月只能给你们五十纹铜钱。这样,你愿意吗?”
他连忙下榻,伏身跪地,”多谢娘娘恩典!”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章
人体的饥饿极限在有水喝的情况下是七天,如今南安城的百姓快要达到极限了。
第二日清晨,我在饥饿中醒来,当看到木桌的鸟蛋时,我以为是幻觉中的海市蜃楼。
将鸟蛋握在手里,蛋壳上似乎还残留着沈倾尘手心的温度。
“娘娘!娘娘!墨寒回来了!墨寒带着粮食回来了!”银雀大呼小叫地闯进来,嚷得我脑袋发晕,真不知道她整天哪里来的力气。
压下心底的满满激动,我虚弱地抬起手,“扶我出去。”
“殿下让您好生休养,不准下床乱动。”银雀撅着嘴。
我轻叹,“我若不露面,他定是不肯将粮食给咱们的。”
他,指的当然不是墨寒,而是那个从不做赔本买卖的奸商。相处两年的老朋友,我岂会不了解他的脾气秉性。
我出去时,街上的状况只能用诡异和恐怖来形容。试想,从街头到巷尾都摆满了黑漆漆的棺材,这样的情形会赏心悦目才怪。
“不是不让你出来吗?”沈倾尘上前扶住我,语气中是淡淡责备。
我回以微笑,打趣道:“我好饿,听说这里有吃的。”
他定定注视我,神色不明,良久才面无表情地问,“此人与你是何关系?”
“唔,很复杂的关系……”说着,我已看到对面那个一贯张扬不羁的男子。
他依然如同记忆中那般邪肆飞扬,玩世不恭,一举一动都吊儿郎当,宛若妖孽临世。
我一步一步走过去,他却就那么看着像婴儿学走路似的我缓慢走近,丝毫没有迎上来接一下的意思,果然还是那么坏心眼儿。
他一身墨绿色云锦外袍,墨发柔顺地垂在肩头,白皙的皮肤,细长的眉毛,高挑的鼻梁,尖细的下颚,一双明亮的丹凤眼晶亮如繁星,轻轻眨动间闪耀着慧黠的神彩,仿若漾着万种琉璃光。
此时他坐在一口棺木上,翘着二郎腿,看起来像只趾高气扬的波斯猫,绯色薄唇有些刻薄地勾着弧度,带了点嚣张狷狂的味道。
终于走到距离他一仗处,我停下脚步,明明想笑,却忍不住下流泪。他乡遇故知,便是此种心情。
“笑不出来就别笑了,比哭都难看,还不如正经哭会儿呢。”他一动不动,继续一颗接一颗地揪着葡萄吃。
“我才没哭。”嘴硬。
他吃葡萄的频率加快,“你是脑子多有毛病,才会傻不拉叽地来这种鬼地方寻死?!”
“还不是为了给你找生意。”我哽咽着贫嘴。我的实际年龄比他大一倍多,此时却只像个对着家长诉委屈的孩子。
“切,谁稀罕!是不是那个小白脸王爷诓你来的?你这人吧,有机谋,就是没心眼儿。”他将葡萄梗塞进嘴里。
我没好气地笑笑,居然好意思说沈倾尘是小白脸,也不看看他自己的脸。
他终于发觉塞进嘴里的是葡萄梗,嫌恶地吐掉后,重新拎起一串继续吃,“想吃吗?”
“想。”我诚实回答。
“那就继续走过来。”他将葡萄晃了晃。
“我已经向你走了六十六步,该轮到你了。”我现在真的只剩下站稳身子的力气。
“斤斤计较……”身形晃动,衣袂随风翩飞,霎那间,他已利落地跳下棺木,一把将我揽进怀里,在耳边细语,“真不愿意见到你,长的马马虎虎也就算了,还不懂得扬长避短,把自己弄得如此狼狈,真是有气死人不偿命的本事。”
于是,我终于笑着哭了。
世间最棒的友情就是,知道他嘴上对你的任何嫌弃和恶语,都是基于他在乎你。
半晌,玉麟说:“喂,别哭了,怪丢人现眼的。倒是第一次见你哭……”
“这是女子的特权,你不服气?”我愈发哭得大声。
他搂紧我,嗤笑道:“女人还真是水做的,你这眼泪说掉就掉,哭也哭得这么高水准,进可攻人心,退可保自身,简直比书生的笔和侠客的剑还厉害不知多少倍。”
我又笑了。
自从京城出发前,我便飞鸽传书给玉麟,告诉他南安有一笔粮食和草药生意,让他不管用什么办法,要尽快押送一批粮食和草药至南安。
到了南安,了解到这里的局势,我便猜到外面一定有人会竭力阻止任何调来南安的粮食和草药,也猜到玉麟为了安全起见会从九竺境内绕行过来。
所以,六天前我派墨寒带人去往九竺来南安的方向接迎他,果然接到了。
这就是默契。
玉麟的到来对于整个南安城来说犹如久旱逢甘露,粮食和草药都已就位,胜利的曙光已经不远。
平时死气沉沉的城主府里,今夜也宛若过年似的,喜气洋洋,到处都充满勃勃生机,每个人都挂着久违的笑脸。
玉麟此人向来懂得享受生活,仗着自己有钱,简直穷奢极欲。品山珍,吃海味,饮佳酿,他从不亏待自己。
比如此时,他居然千里迢迢将食材和清酒带了来。
我挑个清淡的菜吃,“你怎地用棺材装粮食?弄得怪说摹!�
玉麟很没有来者是客的觉悟,一上桌就歪靠在正座主位的椅子上,也不拿正眼看人,尤其对沈倾尘,很不客气。
这点可以理解,据说他祖父的死似乎与皇家有点关系,他平时就看皇亲贵胄和当官儿的不顺眼。
他挑起眉梢,意兴阑珊地斜睨我,邪里邪气道:“本来是没装在棺材里的,可半路被一群自称强盗的给劫了,而后我听说南安城里死人比活人多,就琢磨着顺便做点棺材生意。怎么样,我若不发财,简直天理难容。”
我抖着双肩发笑,明白他就是这样没有口德,从不正经说话的性子。他之所以将粮草装进棺材里,自然是为了合情合理地避人耳目。
桌上虽然就我们三个人,但屋子里还有其他人,我现在是崇和王妃,不便如私下里那样和玉麟毫无顾忌地畅所欲言,只得随意与他聊聊以前的事,以及问问他的近况。
“久闻方公子才智过人,年少有为,人称玉面财神,今日得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一直保持沉默的沈倾尘突然开口。
玉麟饮下一盏酒,冷笑道:“我倒是没想到千润国最惊才绝艳的五殿下也会沦落到需要别人救济的地步。”
唉,他这个人总是不知道谦虚是何物,而且对不喜欢的人说话尤为尖酸刻薄,真不知道他对沈倾尘哪儿来得这么大敌意。
沈倾尘全然不介意他的言语攻击,依旧淡泊从容,清雅的气韵堪比水仙,“原以为方公子会是个满身铜臭味的商人,但今日才发现能让鸾儿以挚友相待的,必然不是平凡之辈。”
表面听他这是恭维之词,细品一下,又觉得他中有话。
沈倾尘好歹是个得宠的皇子,平时都是被人卑躬屈膝的奉承着,能不把他不放在眼里的人少之又少。此番,玉麟丝毫不以子民身份自居,说话还冷嘲热讽。
沈倾尘现在的表现,也算大度了。
“嗤……”玉麟坐没坐相吃没吃相地冷哼一声,不再理会沈倾尘。
我连忙端起酒盏,缓和气氛道:“这次你救了全城几万人的性命,为我们解燃眉之急,功德无量,我敬你一杯。”
他剜我一眼,撇撇嘴,“如果不是你傻了吧唧地跑到这来,要死要活的没饭吃,我才懒得做什么活菩萨呢。”
我失笑,“好,好,就算我又欠你一个人情。”
酒盏举起,还未凑近嘴边,已被一只白皙修长的手挡住,“你身子尚且虚弱,喝不得酒,还是由我替你敬方公子吧。”
他语气温柔如水,举止亲昵,俊眸迷离。
“无碍,这点酒还难不倒我。”如果非要拿出一个特长,我这千杯不醉的酒量便算作一个。以前跟阿锦他们在军营里,每到冬季便时常饮酒取暖,竟然就练出这么个本事。
“不喝了,不喝了,虚虚伪伪的,没劲!”说罢,玉麟撩起袍摆,飘然离去。
很奇怪,总感觉这两个初次谋面的人一直在互相较劲儿。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一章
再次找到玉麟是在给他安排的寝房里,他依靠在窗台上,手里拎着酒壶,一双魅意天成的丹凤眼望着远处,不知在想什么。
我极少见到他这种安静的样子,无端生出很多伤感,一点儿都不符合他的脾性。
“还记得去年我们救下的那只幼虎吗?”他说。
我缓缓走进他跟前,“当然记得。”那是一只被兽夹折断后腿腿骨的幼虎,受伤时比雪橇犬大不了多少,甚至还不会自行扑食。
当时我们在景丰救下它以后,不知道该怎么处置它,幼虎很可爱,我很喜欢,顿觉母爱泛滥,不肯遗弃。
阿锦说:莫看它现在温顺乖巧,日后它长大时,留在身边岂会安全。
阿锦就是这样,总以哥哥身份自居,容不得我身边有一丝一毫的不安全因素。
元修说:待它腿伤痊愈后便在原处放生吧,或许母虎正在寻找丢失的幼崽。
元修心性最是良善,理智且极少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