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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苦旅-第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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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儿离群索居,独享自然。然而,他们终于没有住久,我想多半是因为无法消受荒山夜雨时可怖的氛围。但毫无疑问,此间的诗意却是焉与伦比的充沛。 
去年我遇到一位美国教授,闲谈间竟也提到了夜雨。教授说,他也深深迷恋着这种诗意,所以特意在城郊的山顶造了一间考究的白木房子,只要有夜雨袭来,他就立即驾车上山。 
他邀请我到他的白木房子里住几天,我至今未去,但完全能想象,我以前对夜雨的感悟与他领受的大为逆反。狼狈的苦旅不见了,荒寂的恐怖不见了,只是在紧张生活的空闲,读一首诗,亲抚一下自然,一切是那样的轻松和潇洒。 
在这里,我们显然遇到了一个美学上的麻烦。某种感人的震撼和深厚的诗意似乎注定要与艰难相伴随,当现代交通工具和营造手段使夜雨完全失去了苦涩味,其间的诗意也就走向浮薄。我至今还无法适应在中国传统的山水画中加上火车、汽车和高压电线,尽管我对这种文明本身毫无推拒之意。去一趟四川恨不得能买到当天的飞机票,但家里挂的却要一幅描尽山道奇险、步履维艰的“蜀山行旅图”。在灯光灿烂的现代都市街道上驾车遇雨,实在是谈不上多少诗意的,只有一次在国外一个海滨,天色已晚,瓢泼大雨就像把我们的车摔进了大瀑布的中心,替我驾车的女士完全认不得路了,一路慌乱地在水帘和夜幕间转悠,事后倒觉得有了点诗意,原因也许正是碰到了自然所给予的艰难。 
人类在与自然周旋的漫漫长途中,有时自然的暴力会把人完全吞没,如地震,如海啸,如泥石流,一时还很难从这些事端中提取出美。人至少要在有可能与自然对峙的时候才会酿造美,在这种对峙中,有时人明确无误地战胜了自然,例如汽车、电灯、柏油路的出现,产生了一种松快愉悦的美;有时人与自然较量得十分吃力,两相憋劲,势均力敌,那就会产生峻厉、庄严、扣人心弦的悲剧美。由于这种美衬托了人类严峻的生存状态,考验了人类终极性的生命力,因此显得格外动人心魄。人类的生活方式可以日新月异,但这种终极性的体验却有永久价值。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吧,历史上一切真正懂艺术的人总会着迷于这种美学形态,而希腊悲剧乃至种种原始艺术总是成为人类不衰的审美热点。过于整饬、圆熟的审美格局反射了人对自然的战胜状态和凌驾状态,可以让人产生一种方便感和舒坦感,却无法对应出一种生命考验。为此,欧洲启蒙主义的大师们不赞成法国古典主义的大一统,不赞成把人类的社会生活和艺术生活都处理成凡尔赛宫规整无比的园林一般。他们呼唤危崖、怒海、莽林,呼唤与之相对应的生命状态。这便是他们心中的诗意,狄德罗甚至直捷地说,人类生活越是精雅文明就越缺少诗意。难道是他们在抵拒现代吗?不,他们是启蒙者,分明启蒙出了一个活生生的现代。现代,本不是一种文质彬彬的搭建,而是人类的一种原始创造力的自然发展。 
因此,再现代的人也愿意一再地在“蜀山行旅图”中把延绵千年的生命力重温一遍,愿意一再地品味苦涩的夜雨,然后踩着泥泞走向未来。 
前不久听到有人对那些以黄土文化为背景的艺术作品提出批评,认为它们写得过土过野。这些批评家不愿意看到人类行旅上的永久性泥泞,只希望获得一点儿成果性的安慰。无论在生命意识还是在审美意识上,他们都是弱者,狄德罗所说的诗意他们无法理解。 


笔墨祭
中国传统文人究竟有哪些共通的精神素质和心理习惯,这个问题,现在已有不少海内外学者在悉心研究。这种研究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也时时遇到麻烦。年代那么长,文人那么多,说任何一点共通都会涌出大量的例外,而例外一多,所谓共通云云也就很不保险了。如果能对例外作一一的解释,当然不错,但这样一来,一篇文章就成了自己出难题又自己补漏洞的尴尬格局。补来补去,痛快淋漓的主题都被消磨掉了,好不为难煞人。 
我思忖日久,头脑渐渐由精细归于朴拙,觉得中国传统文人有一个不存在例外的共同点;他们都操作着一副笔墨,写着一种在世界上很独特的毛笔字。不管他们是官屠宰辅还是长为布衣,是侠骨赤胆还是蝇营狗苟,是豪壮奇崛还是脂腻粉渍,这副笔墨总是有的。 
笔是竹竿毛笔,墨由烟胶炼成。浓浓地磨好一砚,用笔一舔,便簌簌地写出满纸黑生生的象形文字来。这是中国文人的基本生命形态,也是中国文化的共同技术手段。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干脆偷偷懒,先把玩一下这管笔、这锭墨再说呢? 
一切精神文化都是需要物态载体的。五四新文化运动就遇到过一场载体的转换,即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这场转换还有一种更本源性的物质基础,即以“钢笔文化”代替“毛笔文化”。五四斗士们自己也使用毛笔,但他们是用毛笔在呼唤着钢笔文化。毛笔与钢笔之所以可以称之为文化,是因为它们各自都牵连着一个完整的世界。 
作为一个完整的世界的毛笔文化,现在已经无可挽回地消逝了。 
诚然,我并不否定当代书法的成就。有一位朋友对我说,当代书法家没有一个能比得上古代书法家。我不同意这种看法。古代书法家的队伍很大,层次很多,就我见闻所及,当代一些书法高手完全有资格与古代的许多书法家一比高低。但是,一个无法比拟的先决条件是,古代书法是以一种极其广阔的社会必需性为背景的,因而产生得特别自然、随顺、诚恳;而当代书法终究是一条刻意维修的幽径,美则美矣,却未免失去了整体上的社会性诚恳。 
在这一点上有点像写古诗。五四以降,能把古诗写得足以与古人比肩的大有人在,但不管如何提倡张扬,唐诗宋词的时代已绝对不可能复现。诗人自己可以写得非常得心应手(如柳亚子、郁达夫他们),但社会接纳这些诗作却并不那么热情和从容了。久而久之,敏感的诗人也会因寂寞而陷入某种不自然。他们的艺术人格,或许就会因社会的这种选择而悄悄地重新调整。这里遇到的,首先不是技能技巧的问题。 
我非常喜欢的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的几个传本法帖,大多是生活便条。只是为了一件琐事,提笔信手涂了几句,完全不是为了让人珍藏和恳挂。今天看来,用这样美妙绝伦的字写便条实在太奢侈了,而在他们却是再启然不过的事情。接受这张便条的人或许眼睛一亮,却也并不惊骇万状。于是,一种包括书写者、接受者和周围无数相类似的文人们在内的整体文化人格气韵,就在这短短的便条中泄露无遗。在这里,艺术的生活化和生活的艺术化相溶相依,一支毛笔并不意味着一种特殊的职业和手艺,而是点化了整体生活的美的精灵。我相信,后代习摹二王而惟妙惟肖的人不少,但谁也不能把写这些便条的随意性学到家。 
在富丽的大观园中筑一个稻香村未免失之矫揉,农舍野趣只在最平易的乡村里。时装表演可以引出阵阵惊叹,但最使人舒心畅意的,莫过于街市间无数服饰的整体鲜亮。成年人能保持天真也不失可喜,但最灿烂的天真必然只在孩童们之间。在毛笔文化鼎盛的古代,文人们的衣衫步履、谈吐行止、居室布置、交际往来,都与书法构成和谐,他们的生命行为,整个儿散发着墨香。 
相传汉代书法家师宜官喜欢喝酒,却又常常窘于酒资,他的办法是边喝边在酒店墙壁上写字,一时观者云集,纷纷投钱。你看,他轻轻发出了一个生命的信号,就立即有那么多的感应者。这与今天在书法展览会上让人赞叹,完全是另一回事了。整个社会对书法的感应是那样敏锐和热烈,对善书者又是如此尊敬和崇尚。这使我想起现代的月光晚会,哪个角落突然响起了吉他,整个晚会都安静下来,领受那旋律的力量。 
书法在古代的影响是超越社会蕃篱的。师宜官在酒店墙上写字,写完还得亲自把字铲去,把墙壁弄得伤痕斑斑,但店主和酒保并不在意,他们也知书法,他们也在惊叹。师直官的学生梁鸽在书法上超越了老师,结果成了当时的政治权势者争夺的人物。他曾投于刘表门下,曹操破荆州后还特意寻访他,既为他的字,也为他的人。在当时,字和人的关系难分难舍。曹操把他的字悬挂在营帐中,运筹帷幄之余悉心观赏。在这里,甚至连政治军事大业也与书法艺术相依相傍。 
我们今天失去的不是书法艺术,而是烘托书法艺术的社会气氛和人文趋向。我听过当代几位大科学家的演讲,他们写在黑板上的中文字实在很不像样,但丝毫没有改变人们对他们的尊敬。如果他们在微积分算式边上写出了几行优雅流丽的粉笔行书,反而会使人们惊讶,甚至感到不协调。当代许多著名人物用毛笔写下的各种题词,恕我不敬,从书法角度看也大多功力不济,但不会因此而受到人们的鄙弃。这种情景,在古代是不可想象的。因为这里存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信号系统和生命信号系统。 
古代文人苦练书法,也就是在修炼着自己的生命形象,就像现代西方女子终身不懈地进行着健美训练,不计时间和辛劳。 
由此,一系列现代人难以想象的奇迹也随之产生。传说有人磨墨写字,日复一日,把贮在屋檐下的几缸水都磨干了;有人写毕洗砚,把一个池塘的水都洗黑了;有人边走路边在衣衫上用手指划字,把衣衫都划破了……最令人惊异的是,隋唐时的书法家智永,写坏的笔头竟积了满满五大麓子,这种簏子每只可容一百多斤的重量,笔头很轻,但五簏子加在一起,也总该有一二百斤吧。唐代书法家怀素练字,用坏的笔堆成了一座小丘,他索性挖了一个坑来掩埋,起名曰“笔冢”。没有那么多的纸供他写字,他就摘芭蕉叶代纸,据说,近旁的上万株芭蕉都被他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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