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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全集-第17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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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市场,目前占美国同类产品市场份额15%。
四、我们的对手到底是谁
闹了半天,最可笑的是我们自始至终都没有搞清楚是谁在告我们。是谁在整我们?我们的媒体都是怎么报道的呢?我们的媒体都在说,提出特保调查的是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各位读者不觉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吗?钢铁工人联合会,跟轮胎行业有什么关系啊?不是没事找事吗?
这就是可笑之处。这个工会的全称根本不是钢铁工人联合会,而是“The United Steel,Paper and Forest,Rubber,Manufacturing,Energy,Allied Industrial and Service Workers International Union”。如果逐字翻译过来,就是“钢铁工业、纸业和林业、橡胶工业、制造业、能源等联合工业和服务业上人国际联合会”。实际上,这不仅仅是美国的工会,同时也联合了加拿大乃至加勒比地区的工会,而且除了名字里包含的几个工业,还涵盖了有色金属冶炼、公共事业、集装箱工业、制药行业乃至呼叫中心等服务行业。因此这个工会在规模上相当于美国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至于这个工会的权力就更是不得了。2006年美国国会中期选举,这个工会的政治诉求就是让美国众议员汤姆?迪莱(Tom Delay)下台,结果4月份,这位众议员自己就宣布退出选举了。更重要的是,这个团体是亲民主党的,2008年5月份,奥巴马正在跟希拉里争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选战在北卡罗来纳州和印第安纳州打得难解难分。这个工会通过他们支持的北卡罗来纳州民主党参议员爱德华兹(John Edwards ),公开宣布支持奥巴马,后来的结果是奥巴马在两个州都战胜了希拉里。
在这种背景下,美国工会怎么处理轮胎特保案呢?他们非常精通美国法律,当初中国加入WTO的时候跟美国签订了一个双边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和2000年中美关系法案,在美国《1974年贸易法》中补充写入一个条款,即第421条。这个条款给了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一项重要的授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如果发现中国的生产商导致或者威胁导致美国生产同样产品的厂商陷于市场混乱或者竞争无序,就有权向美国的厂商提供救济。具体操作上就是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介入调查并最终做出裁决,随后根据这个裁决向美国总统提交一份具体的救济办法的草案。
美国工会就是遵循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向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审查中国的轮胎进口。实际上,这本来是美国劳资双方的冲突问题。美国四大轮胎商中排名第四的品牌也能占到美国市场15%的份额,它们在中国都有工厂,这些工厂半数以上的产能都是面向美国市场出口。而中国出口到美国的轮胎总共才占1%的份额,换言之,其中大部分份额都是美国四大轮胎商自己占有的,余下的部分中国企业也只是做制造,产业链的其他六个环节都是由美国企业控制的。美国工人的失业是怎么造成的呢?因为这四大轮胎商的资本家关掉美国工厂,跑到中国,利用中国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生产之后再卖给美国市场。所以,美国工会愤怒了,利用中国入世时跟美国签订的协议,起诉这些伪装成中国厂商的美国资本家。当然,由于法律程序的问题,他们不能直接告美国资本家。而且他们认为美国资本家之所以搬到中国来,就是因为中国给美国资本家提供了不公平的条件,比如便宜的土地、劳动力等等,所以干脆就把中国的所有轮胎出口企业都给告了。而现在美国三个最大的轮胎企业都理亏,不吭声了,中国的企业反倒大张旗鼓地通过橡胶工业协会和商务部跟美国工会对着干。
五、掌握游戏规则才能做出有力反击
现在各位读者明白了吧?这场官司跟以往的贸易纠纷不一样。第一,这次找中国企业麻烦的不是外国的制造商,而是工会;第二,这次不是技术壁垒之类的贸易纠纷,而是美国劳资冲突引起的官司;第三,这次美国告中国企业的重点不是说我们倾销、补贴,或者知识产权问题,而是说这个行业的中国出口增长速度太快,以至于影响了美国的市场秩序。
所以,我们要迎战的话焦点应该是什么呢?应该首先从法律上反驳。因为美方整个行动的基础就是能够确认中国企业真的搅乱了美国轮胎市场,可是你仔细想一想,怎么才能确认这一点?什么叫市场混乱?翻开美国《1974年贸易法》,美国人的定义也很含糊。他们做出判断要看两个条件:第一,进口增长速度惊人;第二,也是最关键的,这是对本国产业构成实质损害或者威胁的“显著原因”。这里的关键就在于什么叫“显著原因”。美国贸易法对此规定了两个条件:第一,是对本国产业实质上构成了重大伤害;第二,这个原因不一定要比其他原因的后果更严重。
简单来说,美国工会必须举证说明中国进口轮胎严重伤害了美国轮胎产业。可是我前面说过了,进口不是关键,因为进口并没有改变美国市场的竞争格局。更为重要的是,来自中国的进口轮胎相当大的一部分就是美国四大轮胎商在华工厂制造的,而即便是中国制造的,产业链其余六个环节也基本上都在美国企业手中。所以,最关键的结论就是“没有显著伤害”,因此中国进口轮胎不构成“显著原囚”,整个官司乃至后续行动都是不合法的。
可是,我们的橡胶工业协会和商务部是怎么辩护的呢?我们派出的代表徐文英反复强调的又是什么呢?“不是我们中国轮胎出口影响了美国轮胎工人的就业问题,而是全球经济下滑导致美国的一些轮胎企业关闭。”然后呢?为什么不进一步引申到法律问题呢?众所周知,全球经济下滑是从2008年开始的,而美国工会提出的证据是从2004年到2008年中国轮胎进口影响美国市场,这个回答简直牛头不对马嘴。
更致命的错误是我们的代表直接批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这既是法律上的无知,也是政治上的错误。前面我说过了,美国工会就是遵循(1974年贸易法》第421条款,向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来审查中国的轮胎进口。说到底,这是商务部的前身——对外经贸部跟美国签订的协议中规定的。你现在却不断地批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要知道,这个部门是1916年美国国会授权成立的,下面专门设有一个机构来收集和分析贸易数据,用于白官和国会决策参考。不光是中国贸易问题,美国国会已经把所有对外贸易问题的一调查权都授予了这个部门。在辩护过程中批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就好像你向商务部申请反垄断审查,却公开批评商务部下设的主管部门,你还想获得通过吗?另一方面,对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批评也缺乏政治上的考虑。要知道,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中大部分投赞成票的委员都是民主党人,而且其现任主席阿拉诺夫(Shara L。 Aranoff)来自国会参议院金融委员会,是一个彻底的民主党人。在一个民主党的总统面前批评其资深同党并不可取。
其实也难怪徐文英,她不是学法律的,也不是学国际贸易或者国际政治的,而是学橡胶工业的。这就不难理解她的一些看法和行为了。在问答环节,徐文英在语言方面的困难开始暴露出来。当美国财政部代表米尔斯( Timothy Mills)代表审判席提出第一个间题时,徐文英发现白己不能完全听懂他的提问,只好请“考官”重复一次问题。最终,随同作证的中方委托律师司布纳代为回答了美国财政部的提问和此后的人部分提问。所以,就算是第一二重要的问题—政治问题,徐文英一也没说到点子上。对于判定该特保案十分关键的一点——实施特保措施能否增加美国就业,徐文英也许并不认为是关键问题。
徐文英答辩的最后一点是临时加上去的。她说,在目前经济萧条和失业率攀升的情况下,如果提高中国轮胎的价格,只能使美国消费者推迟更换轮胎,从而增加高速公路上的安全隐患。这种水平的回答一也真是让人叹为观止了。更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她在听证中竟然提到中国政府鼓励合资轮胎公司产品出口,这不是给美国提供中国搞不公平贸易的口实吗?看来学橡胶工业出身的徐副会长,对听证中什么该讲什么不该讲的确有很独特的见解。
六、报复性关税弊大于利
如果你是奥巴马,看到正反双力一的上述辩论,会做出什么决定呢?一方面,正方代表是全美最大的工会,提请贸易主管部门审查,并且说这关系到几万美国人的就业问题,这个工会当年大选时还公开力挺你;贸易主管部门的审查结果是证据确凿,建议你签署命令,征收惩罚性关税;与此同时,工会5万多名会员向白宫和国会致信要求你签署,国会的一大堆议员也致信希望你签署,而美国舆论也是一边倒站在这边。
另一方面,反方代表批评完美国工会,又批评贸易主管部门,而这个部门的六名委员大部分都是跟你一样同属于民主党。在答辩过程中,要么不解释,直接给你扣上“事实错误、缺乏逻辑”的帽子;要么解释的道理根本讲不通,动不动还要威胁你一下,如果签署会导致你们国家高速公路事故增多,会导致你的国家好几万人失业。最后你发现,站在这边的,不是中国政府,就是中国企业,一冉就是销售中国产品的美国贸易商。就算是在中国有工厂的美国四大轮胎商,也只有老四站出来反对。
于是,毫无悬念,奥巴马站在了正方一边。
轮胎特保案通过后,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范仁德对媒体说:“我们希望能够在农产品和汽车进口方面,对美国采取措施。”凭什么?你凭什么把农产品和汽车工业拖进来?你跟全国的农民兄弟、全国打算买车的老百姓乃至汽车工业联合会商量过吗?
报复性关税不是随便选个行业就可以实施的。美国报复我们,人家有这个资本,人家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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