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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丁汉伯爵夫人-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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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伍德堡的骑兵依旧会穿梭森林做样子,盗贼们却不用防着咱们跟他来真的整日担惊受怕了。至于这一百个人,又不是去送死,终究还是会还给他们,就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你打算怎么还?”战场上刀剑无眼,出去一百个怎么可能全须全尾的回来一百个?
“你以为东征路上你的堂兄只跟泰坦人打仗?宝贝就那么多,沿海的村庄也就那么几个,运气好了还能碰上几座大城,可也寥寥无几。全亚美十几个国家几乎全都响应教会的号召东征,大家总要先展示一下兵力,像奥丁跟斯卡提这样的,别的小国自然不会凑上来自找没趣,但他们俩之间总还要斗上一斗的,胜利的就占据战争前的最有利位置,先挑目标,结束后也有可能拿到最多最好的战利品。所以,东征路上大仗或许没有,小摩擦从来没有断过。”
莉亚心领神会,“你就让他们找个机会,跟斯卡提或者其他国家东征的队伍斗上一斗,然后……”
“重伤,回国,随便他们怎么装,布鲁克会教他们,他有经验,”布鲁克男爵是诺丁汉的封臣,也是上次东征他出的唯一一个人头。“诺丁郡的人马,绝对不会出现在泰坦大陆上。”不会,也不能。就凭约翰忽然朝他要这一百个人头,而老谋深算的大主教竟然没有制止,诺丁汉就闻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
“这么说来,老亨特说不定还能发上一笔!”几乎未损一兵一卒,只是出去公费旅游了一把,沿途说不定还能顺点儿什么,听说最靠近泰坦大陆的两个亚美城市已经快被自己人搬空了。
“总要多少给他点儿好处,”诺丁汉提醒他的妻子道:“不要以为,老亨特会自始至终忠于他的誓言。”
“哎?”莉亚不解,“可你说,他最迷信森林之神了。”要不然也不会相信儿子会受森林神眷顾那套。“不然,我们何必大老远的跑来神木台听他宣誓?”
诺丁汉抬头望望天空,蓝色已经开始渐渐转向黑暗了,不远处伍德堡也落入眼中。他沉声道:“信仰这种东西,在每个人心中不同,分量也不一样。这就好比你拿十个金币跟他买一个儿子,他或许不会答应,但一百个,一千个,甚至上万个呢?老亨特这种人,不是不够虔诚,但只要对方开的价钱够高,他一样可以出卖他的虔诚,而且给自己找一个完美的借口。所以,”他表情有些严肃,教育他妻子道:“永远不要太过相信别人,即便他向你宣过誓。但你只要在适当时候给出适当好处,让他在利益跟誓言之间找到平衡,他对你的誓言就可以是牢不可破的。”
莉亚低头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消化吸收了一会儿,然后抬头对他丈夫说:“所以,我要花一百个金币,买他一个儿子。”
诺丁汉噗嗤一笑,“你想干什么?”他知道他妻子说的是谁,那个瘦瘦小小的男孩儿,跟着他们的队伍回家的小家伙。
“桑迪,”伯爵夫人认真道:“我要他成为我的侍童,我要教会他跟森林之神完全不一样的信仰,一个从内心深处就永远不会背叛和出卖的信仰,我就是他的信仰。而且,将来有一天,他说不定也会成为盗贼之王。”这很有可能,如果老亨特前面七个儿子全死光的话。而对于莉亚来说,这却不是全部的原因,甚至不是最主要的。她看到他的那些同伴、他的那些哥哥们是怎么对待桑迪的,那孩子没法生存在这种地方,他甚至活不到成年。他虽然不比他们软弱、胆小,但却比他们都善良、懂事。她不能让他继续呆在这个鬼地方,而且她能做到。
“好吧,”诺丁汉扶额,这种理由他拒绝不了,他也不会拒绝他妻子这种程度的要求。“就照你的意思,我会差人去办。”一个最小的最不合心意的儿子,老亨特还真没怎么放在心上。
魔鬼林的事情告一段落,摄政王的旨意也有了解决方法。一切看起来都很顺遂,朝着诺丁汉的计划在进行。
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恰恰是最应该按部就班的地方,却出了纰漏。
伊莎贝尔从后山跑出来了。
、第 42 章
索菲从小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她从未见过她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他们就过世了。按照传统,她的监护人是她的领主,而她的实际抚养人却是她的祖母。这个倔强坚强的老太太也已近风烛残年,索菲很为她祖母的健康担心,她同时担心的还有自己未来的命运。
她是个落魄的贵族,毫无疑问,没有几个金币的嫁妆。但贵族毕竟是贵族,并且她还十分美貌、年轻,她相信在领主的眼中她依旧是块香喷喷的鲜肉,能为他换来利益的鲜肉。他可能把她嫁给宣誓效忠的骑士,送给有意结盟的隔壁领主,或者卖给远道而来的香料商人。他是她的领主,他有权利决定她未来的命运,而她毫无抗拒可言。在她祖母过世后,她将是一块任人宰割的鲜肉。
所以,索菲对于诺丁汉伯爵、她丈夫的出现,是由衷地感到感激的。起码在他眼中,她看到了喜爱,和对待一个人该有的态度。她相信这一切都是亚美神的功劳,是诸神听到了自己的祷告,给予了自己帮助。尽管祖母最终还是与世长辞,她年纪大了,谁都没法跟寿命做抗争,但索菲的心灵却感到平静,没有想象中的惶恐,因为诺丁汉伯爵向她求婚了。
在安排了祖母的葬礼,并且遣散了仅剩的几个旧仆之后,索菲跟随她的未婚夫,远离故土来到他的领地,奥丁王国的诺丁郡。
在这里,他们举行了庄重的婚礼。尽管他比她大二十岁,几乎可以做她父亲,但索菲依旧感到满足,她丈夫对她很好。诺丁郡远比她的家乡寒冷,为怕她不适应,她的丈夫命令每个房间都燃起高大的壁炉,宽阔的大厅里甚至同时烧着二十个,冬日城堡里几乎温暖如春。诺丁堡一如所有固若金汤的堡垒一样,窗窄位高,而他丈夫却仿照她家乡的房间,把窗户改得大大的矮矮的,让她站在卧室里就能望到山脚下绿茵茵的草甸。
所有贵妇有的她都有,所有妻子能够享受到的她都在享受,索菲感到满足,真的满足了,这远比她想象中的要好太多。直到她生下一个孩子,漂亮的黑发男孩,她都坚定的认为,这就是幸福,这就是一个女人所能追求的所有幸福。
但时间总是能够证明,你曾经以为的事情,恐怕是错误的,甚至是荒谬的。
索菲一直以为她爱自己的丈夫,像所有妻子爱自己的丈夫一样,她尊敬他、崇拜他、依赖他,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她一定是爱他的。但有一天现实却无情的摧毁了她的想象,它用实际来告诉她,她对他丈夫的爱,跟真正男女之爱相差得有多么远。
那一年,索菲爱上了她丈夫的骑士,兰斯·韦斯利。
这本来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骑士爱慕自己的领主夫人,不但不会被世俗唾弃,反而会被游吟诗人称颂。这反映了她是多么的可亲可爱,而他又具有多么高尚坚贞的美德,如果只是,爱慕而已。
不过可惜,一旦爱慕中间夹杂了背叛,那一切都将变得不一样了。
随着老诺丁汉跟随皇家军队出征北部邻国乌拉诺斯——那时候的国王还是理查德的父亲亨利,他呆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几乎整整一个夏季、一个秋季、一个冬季都看不见他的身影,索菲开始感到孤独,寂寞难遣。
当丈夫在家的时候,她还能压抑住内心的渴望和爱恋,可丈夫一旦远去他方并且常年不归,索菲心目中的天平,便不由自主的倾倒了情人的那一边。她跟兰斯,终于做出了背叛她丈夫的事。
这是会带来杀身之祸的,起码对于兰斯来说是这样,因为他不但勾引了贵妇,并且背叛了他的领主。但索菲当时却下意识的忽略了这些,她丈夫只懂打仗、游猎和税收,他根本不了解自己在修道院学习的那些音乐、绘画和诗歌。他是一个好丈夫,但却是个没有情趣的丈夫。他给予他妻子一切物质上的享受,却永远没法给予她精神上的满足。而兰斯则不同,他是那么的幽默、风趣,并且模样俊俏。
索菲现在承认,她当时的眼光十分狭隘,像所有没见过世面的愚蠢的贵族少妇一样。可她当时,确实是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愚蠢的贵族少妇,她生存的地方除了当初的修道院,就是现在的诺丁堡,她确实没见过像兰斯这样的男人,所以,她很容易就被攻陷,忘记了自己远征的丈夫,也忘记了离家远游的儿子。
最终,她的恶行为她带来恶果——突起的小腹,一个孩子。
索菲不是没有想过堕胎,可她找不到信任的人帮她做这件事。玛莎太年轻,她连孩子都没生过怎么帮她弄掉。至于管家夫人,效忠的是诺丁汉家族,并不是索菲。在她绞尽脑汁尚未寻得可靠方法的时候,她丈夫却意外的回家了。
兰斯跑了,在听说伯爵班师回乡的时候连夜跑的。索菲为自己感到悲哀,但又不恨他,她只配恨自己。
诺丁汉自然是雷霆震怒,他一切的爱意跟心意全都化作了一个可笑的结果,一个微微隆起的肚子。他震怒之下,赶走了所有已成年或即将成年的骑士跟侍从。要不然,怎么掩饰兰斯的突然逃跑呢,人们只会以为他跟其他骑士一样,是被伯爵无故赶走的。他还赶走了索菲所有的侍童,这样的领主夫人,有什么资格教养这群诺丁郡未来的贵族?!当然,盖文·希尔留了下来,因为他的外祖父母,他依旧能够住在诺丁堡,有幸见证了的伊莎贝尔的出生。
这个私生女是在当年的冬天出生的,伯爵每次看到她,都像是看到糊在眼帘的一大滩油污,他无法忍受,却又下不了手,她不过只是个孩子。而她还在她母亲肚子里的时候他也下不了手,堕胎会死人的,往往一尸两命。尽管老伯爵在战场上也杀人如麻,但眼前却不是敌人,而是自己的妻子,曾经深爱的妻子。
可每次看到这个孩子,对伯爵来说都是一种精神折磨,他曾经有多爱他妻子,现在就有多恨她多么的不甘。尤其是他还有一个好儿子,一个即将成为侍从、将来会成为伯爵会继承诺丁郡的好儿子,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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