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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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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真可惜,如果她在的话我的英语课会轻松一点,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逃个课也要提心吊胆。
要说人生应该追求什么的话……一对情侣有说有笑的从我眼前走过,女孩子把胸口贴在男孩子的胳膊上,男孩子则假装满不在乎,实际上看得出来很爽的X笑着……算了,细节咱们就不计较了,那姑且也算是一种追求。
在我还没来得及为现在女孩子的大胆感到诧异的时候,忽然发现,在我周围已经满是情侣了,只有我一个人孤单单的显得特别碍眼,而且特别可怜。
对呀,现在是九月,正是风和日丽的月份。气温既不会太热让人汗流浃背,又不会因为太低而没法穿可以暴露大量皮肤的服装,对年轻情侣们来说实在是不可错过的月份。而我目前所处的位置是明华大学的小公园,是情侣们公认的十大浪漫地点之一。
我识趣的快步离开了那里。
交女朋友这件事我倒不是没想过,毕竟交朋友才是大学生真正的任务,念书什么的只不过是给爸妈的借口。事实上我曾经还真的试过约一个女孩子出来玩。但是后来这件事不知怎么传到歌帆的耳朵里,结果她连续好几天寸步不离的跟着我,最后只好放弃。其实我本来也不是特别喜欢那女孩儿,只是想多个经验而已。
手机铃声打断了我的回想。
是丁熙俊打来的,那家伙自从奥洛哈分别以后就渺无音讯了。不过我没有在意,也没有打电话去他家确认他是否平安,因为我觉得打电话到杀手家族那里问:“你儿子平安回家了吗?”有点傻。反倒是偶尔会担心一下那家伙什么时候又犯病,把无辜的路人当做艺术品给拆了。
“哟,朱宏兴,最近过得好吗?”
“还行吧。在奥洛哈的时候怎么突然跑了?”
“哎呀呀,你明知故问嘛,那么可怕的女人我可不想再跟她见第二次啊。”
他说的是龙飞翔。
自称“有史以来最强的灵长类”的龙大姐,那是连神佛都畏惧的存在,是蛮不讲理与暴力镇压的集合体,是天上天下唯我独尊的代名词。我非常理解他的感受,要不是因为安洁跟她打起来了,我才不会出现在她眼前呢。
“那么,你找我有什么事?”
“啊、那个、是这样……”
一向快人快语的丁熙俊居然扭捏起来了,这稍稍引起了我的兴趣。
“这周六你有没有空?我想跟你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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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早上醒来的时候我发现安洁把脑袋放在我的床头,一脸好奇的看着我。
“怎么了?”我伸出手摸摸她的头,头发很顺滑,真可爱。
我上个月把安洁从奥洛哈带回来,目前老妈那边正在办理收养手续。之所以让她住在我这里而不是朱家本家,是有很深刻的原因的。
虽然我不想承认,不过这丫头是货真价实的生体兵器,奥洛哈研究的产物。我没有开玩笑,我亲眼见过她在一瞬间把别人的脑袋拧断,跟荷枪实弹的龙大姐也打了个平手,如果我没有及时把她救出来的话,恐怕就要被某国军事组织买走了。
作为生体兵器她是完美的,作为人类她是完蛋的。
刚来的时候还保持在奥洛哈的习惯,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连要水要吃的都不会,一副等待下一个实验的样子。对她说“放松点”,她就问“放松是什么意思?”像现在这样趴在我床边看着我,是我经过好久的努力才出来的成果。
“朱宏兴,我想问你个问题。”
“哦,哦!会主动问问题了!很好,问吧,无论什么我都会告诉你。”
“你那里为什么突出了?可安洁就从来没有过。”
“……”
虽然是刚醒过来,虽然现在依然是气温舒适到令人有裸奔的冲动的九月,但我的汗刷的就流下来了。安洁手指的位置,是作为男性而言,重要程度仅次于脑袋的部位。
“安洁,你怎么知道那里不一样?”
“我看了。”安洁认真的点点头,没有丝毫杂念。
“安洁……首先告诉你,下次不要随便掀人家被子。”
“嗯,我记住了。”
“很好。那么我告诉你,这是因为我是男孩子,而你是女孩子,所以身体构造上有一点点不同。”
“可是你的那里平时不会突出来呀?”
“呃……这个问题嘛……等你长大一点让我妈妈告诉你。”
安洁的表情突然变得有点悲伤:“你刚才明明说什么都告诉我的。”
妈的,我真是自寻死路。现在我抽自己嘴巴的心都有。
怎么办?告诉她这是男性的生理现象之一?可是这样的话就会引发其他很多问题,闹不好要触及禁句,再严重一点这篇小说要被封。可是不说的话,刚才信誓旦旦的保证就像骗她一样,这可怎么办好?
“安洁,其实是这样……这个……是每天早上……祈求世界和平的仪式,只有男孩子才能做的。”
“哦,那下次我来看你举行仪式。”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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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了安洁一些画书和毛绒玩具(主要是因为打不坏),叫她好好在家里等我回来,然后骑车直奔与丁熙俊约定的地点而去。
其实就是明华大学外面的咖啡馆,之前跟他姐姐丁玉玲也是在那里见面的。
存车的时候他就注意到我了,在座位上向我挥挥手。想必他已经等半天了吧。
“欢迎光临。”
一进门,热情且漂亮的服务员微笑着迎上来。我告诉她已经有人在等我了,让她送一份卡布奇诺,然后径直走向丁熙俊对面的位子上。
桌子上摆着一杯巧克力味的珍珠奶茶,已经下去一半。原来这家伙喜欢这种的,我还以为他会选择更硬派一些的饮料。在他的旁边放着一个旅行包,不用说也知道里面放满了钳子、胶带、格斗刀等等入室杀人道具。
服务员很快便把我的饮料送上来,正要喝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件事,便问他:“知道咖啡是苦的吗?”
他先是一愣,显然没想到我会问这个问题,然后一副看怪人的样子说道:“当然了,我喝过啊。”
那丁玉玲怎么不知道啊?拜托你们家人除了杀人的技术以外,再多教她一些常识吧。
我们双方沉默了一会儿,丁熙俊先说话了。“哟,最近还好吗?”语气明显不太自然。
我吓了一跳。
这还是我认识的那个丁熙俊吗?那个把天子脚下的北京城闹得满城风雨的杀人鬼,那个自称艺术家把受害者肢解得七零八落的杀人鬼,此时此刻,竟然给人感觉有点腼腆!
“你到底……怎么了?”这家伙没吃错药吧?难道是那种设定?因为记忆了太多的杀人方法,所以不得已每隔一段时间要洗脑一次,导致人格改变?(注:《魔法禁书目录》)
“朱宏兴,这次我是来找你商量事情的。”
我屏住呼吸,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能让杀人鬼变得像小猫一样温顺?
“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儿。”
我从椅子上摔下去了。
“你这个反应是八十年代的吔。”
“抱歉,我刚才没喝咖啡,所以喷不出来。”
这小子也有今天啊。有人说,恋爱会改变一个人,看来果真是这样子。谁能想象这个略带羞涩的少年竟然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呢?
“那么,那个女孩儿是谁?”
“你别着急,听我一点点跟你说。那天我干完工作,想着反正也没事可做,索性就去找找艺术创作的素材的时候,突然发现在路边的小巷子里,有几个男人在纠缠一个女孩儿。我没想那么多,过去就把那些男人打发了。”
哦,哦!英雄救美的开局,虽然很俗套,不过很管用。抛开别扭的个性和扭曲的性格不提,丁熙俊在安全感这一点上是有保证的,完全有资格打上国家免检产品的标签,只要他是站在你这一边的。
“赶跑了那些人之后我才发现,那是一个长得非常水灵的女孩儿,身材也很好,该凸的凸,该凹的凹,我家老姐根本没得比。嗯……不对,我可没用有色眼光看人家哦,我是个艺术家啦,是高素质的人。我只是不知该用什么来形容才好,总之那个女孩儿给我的感觉不一样就是了。”
“是,是,我知道。”我微微的点着头,“那么后来怎么样了?有留下她的联系方式吗?”
“本来我没想要的,做了好事不留名那才叫酷嘛,不过那个女孩儿追上来说一定找时间感谢之类的,为了联系方便才互相留了手机号。我没有特意向她要,真的没有哦!”
欲盖弥彰啦。
“后来呢?后来有没有联系?”
“当然有。为了跟她见面我推了几个工作。我们一起看电影,一起吃饭,一起逛公园,一起去游乐场,我发现我喜欢上了她的眼睛,每当与她对视都会心跳不已……啊,啊,真不好意思。就在不久前我们确立了男女朋友的关系。”
现在我的心里只有替丁熙俊感到高兴这一种想法。在男女婚姻问题已经成了普遍社会问题的当下,丁熙俊能有这么美好的恋情实属不易,可喜可贺。说不定借此机会他会放弃杀手的职业,改从事其他正经的工作。虽然对于我来说,还是作为杀手的丁熙俊更有利用价值,不过如果他真的决定金盆洗手,作为朋友我还是应该支持他,祝福他们一生白头偕老。
“今天叫你出来就是想让你见见她,毕竟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好啊,她在哪儿呢?事先已经在这里了吗?”我好奇的四处张望。
“啊,在这里,她点害羞。”
说着丁熙俊把身边的旅行包拿过来放在腿上,拉开拉链,从里面拿出一个裹着塑料布的人头。她脸上还留着临死的一瞬间那惊悚的表情。
“我来介绍,这是我喜欢的女孩儿,叫……”
啪啦!我身后的服务生把盛满饮料的被子摔在地上。
“呀呀呀呀~~~~~~~~”
咖啡馆内发出复数的尖叫。
没有后续。
、第六十四章 温馨的小故事一则
食欲之秋,人们如此称呼这个季节。
如果在古代的话,这个时候人们会献上谷物和牲畜感谢大神一年的眷顾。不过到了现在这个世纪,那些繁琐的仪式已经简化成几个亲朋好友聚在一起大吃大喝一顿就行了。
从生理学上来讲,因为秋季过后就是冬季,所有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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