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异界之超级毒圣-第10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店内雇员恭敬的迎接后,立即向店后跑去,找来了掌柜。

“掌柜你看看这件怎么样?”已从弗利兹爱不释手的神情,得到答案。亚特兰斯叫来匆忙跑来的掌柜,指着弗利兹手中的长衫问道。

“果然不愧是少城主,竟然把我们最新推出镇店之宝给识出。这是师达特大师经过五年苦思冥想的又一,将又能永世咏唱的惊世之作……”

于是在掌柜惊呼窃喜声中,弗利兹签下了一大笔定制服饰的买卖。值得一说的是,弗利兹与这掌柜大概签下了,三千五百件灰色,一千件黑色,一百件白色以及十件金黄se的服饰。在亚特兰斯的强势要求下,并许下口头承诺保证,最后价格为,一件灰色只需一个银币,一件黑色只需十个银币,一件白色只需十枚金币,一件金黄se只需一百枚金币。当然服饰的样式与挑选长衫是一样的,但是所用的布料不同,一分钱一分货,不可能让高层穿着基层的布料口绣碗饭的绣法,已经很明确的向掌柜交代,并让他写下确认书。本来弗利兹也想把自己那件代表最高权势的青色服饰做出来,不过弗利兹突然想到佳妮尔替自己所缝制的那件长衫,可不是青色吗?虽然已经被刮破,但是找个心灵手巧,缝制技术高超的人缝制,应该是可以继续穿着的,那是一件极具意义的衣衫!

最后协商交货日期时限定为一月后交,原本向这些数量较大,费用较高的生意,都是先收百分之五十的订金,不过亚特兰斯的身份,又使这笔钱缓了下来。

弗利兹暗算了下,两千一百三十五枚金币,不过主要的费用是用于高层与管理者的服饰,支出较多。数量最大的灰色服饰,反而费用最少,才三十五枚金币。至于是不是向掌柜所说的师达特大师之作,弗利兹直接无视了,弗利兹顾客对于响彻服装界的师达特还是非常陌生的。

毕竟包上这次,弗利兹上的服饰制衣店次数,可谓屈指可数。开一个店铺,必须有着商品的供应商。而弗利兹的十家店铺,需找到大米的供应商,才能顺利开业。在亚特兰斯的介绍下,弗利兹与希尔洛城几个油头粉面大运输商见面。虽然在亚特兰斯的帮助下,进货价已经被一压在压,但是对于这价格,弗利兹觉得偏高了,不过从大老远的地方,运送过来费用,这钱是不贵了!

虽百般不愿,但目前没有比之更好的进货渠道。按弗利兹的想法,如果是要做大,必须自力更生,节省中间一大堆环节的费用。不过目前刚起步,要求也不能太完美。

初步确定经营四种大米类型,也是较为通用的种类。第一种,香米。为一般平民所消费的米类,进货价为十五枚铜币,销售价格为二十枚铜币。

珍珠米,米的个头确实像珍珠大小,所以称呼为珍珠米。一般为小贵族或者小商人所消费。进货价为七十五枚银币,销售价为一枚银币一斤。

水晶米,一颗颗水晶米,就像是一颗颗晶莹透彻的水晶般,透明夺目。一般为贵族或有点金钱实力的商人所能消费!价位为十枚银币一斤,进货价为,8枚银币。

最后一种叫贡米,贡这个字,为臣服的百姓和国家给皇帝敬献东西的专用名词,既然是献给帝王之物,自然侧面突出一个最好的意思。而贡米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米中王者,不伦是色泽,视觉,与口味。都是是无可挑剔毫无瑕疵的!销售价为一金币,进货价较高为八十九枚银币。

对于这种贡米,不管是在哪个国家内,都受到宏观调控的影响,价位自然受到较大冲击的影响。与这些运输商签了笔“香米二十万斤,珍珠米四万斤,水晶米八千斤,贡米一千斤的买卖,合计进货金额为二千二百四十枚金币。”这次不论亚特兰斯想从中作梗,这订金无论如何还是付了。

二千二百四十枚金币的一半,就为一千一百二十枚金币。交货日期为一月后,也就是在服装交付后的第二天。并要求运输多些大米过来,以防销量极好,库存清空。而运输供应商也欢快的答应了,毕竟有钱赚,谁都很乐意。

看似几十万斤的大米虽大,但是对于一个常住ren口上百万的大城市来说,这点米显得有点杯水车薪了,仔细换算下,还不够一人一斤了。对于这所交的金币,弗利兹一点都不怕被黑吃掉,或者携款潜逃。要知道这几家运输供应商可是希尔洛城,最大信誉也是最好的,要不亚特兰斯也不会找来。而且耍横?可不敢跟着未来的城主硬干!最主要的是,对于五枚铜币就能买一个包子,而一千多枚金币虽在平凡人眼中,永不可企及的天文数字。但在这些家产无数的商人来说,接这点单子,根本就不用叫本人出场,随便派个助手或者掌柜就可以做好一切。但可惜的是,未来的少城主,亚特兰斯指明点姓让自己亲自来趟。

做好这些准备工作,弗利兹看着蒸蒸日上的店铺。发现自己现在真的很闲很无事,只要装饰好店铺,服饰与产品一到,自己就可以挑个良辰吉日择日开业。而弗利兹夜来香的所有员工,都已经正式培训了。

在弗利兹高新挖别人店铺的墙角下,陆续有其它米店的掌柜和有经验的雇员,来到弗利兹手下培训一些,口才能力与长相叫端正的人。虽一大堆粮店老板,恨不得生咽弗利兹血,生吞弗利兹肉,但按弗利兹的想法与说法是,这叫弃暗投明,这也叫良禽择木而栖,良木择禽而华……

162。

第一百六十二章514平地未来的粮区

这也是趋势所然,未来的城主已经站在了弗利兹一方,就代表这光明站在弗利兹一方,有点深谋远虑之人,都能看得出,以后弗利兹将在希尔洛城以无坚不摧,无往不利垄断米店市场。

弗利兹以二十四小时经营模式,但需培训人员也只有十家店铺,共计五百名名单。考核通过后,他们将成为第一批的黑服。而不通过的将被淘汰掉,跌为灰服。

五百名看似虽多,但弗利兹对他们的要求极高,不仅从言行举止,仪表形态重新达到一个较高程度,而且弗利兹还要求他们明白三点原则,1。战略原则,也就是弗利兹所说的天下归一,天下大同。不过天下归一不是说的统治征服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奥斯莱大陆所有的乞丐,都加入到弗利兹创办的夜来香商行。天下大同,为天下间的乞丐们,所过上的生活与平民百姓无异。

2。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原则,比如培训一个人的反应能力,与见物识物,想象能力广阔不限,做到具有创新的原则能力。

3。知识技能培训与商行文化培训兼顾的原则,不管以前的身份如何,以后所代表的身份为夜来香的一员,必须学会具有一种集体荣辱感。比如培训所教的业务销售水平,穿着打扮也必须做到整洁干净,礼貌谈吐等等……

虽然显得生奥难懂,但生活中优胜劣汰规则下,弗利兹会长只能强把好这关。而且对于这一批直接与客户接触的黑服,切忌不可掉以轻心。至于其它除了正忙于装饰,打下手的员工们,弗利兹安排他们出城开荒去了。

做为终端,但弗利兹知道,如果能省去进货价钱,就能从中节省一大把冤钱。贡米的进货价,一斤成本费用不到二枚银币。从耕种,收购,总收购,运输,在到自己手上的销售。利润与费用翻了恐怖的几十翻。

向城主干爹申请城外的一片大约为十里荒地开荒,因为希尔洛城为商业大城,农业就显得落为下乘。城外的荒地随处可见,十里虽大,但实际上,在希尔洛城的辖区面积,却九牛一毛。带领着一千多人员工,带着耕地用具粮食大米生活用品,浩浩荡荡向距希尔洛城南部方向,近五十里外的荒地进发。

而亚特兰斯因为要监督店铺的装修,就不能随着弗利兹来到平地了。原本其中有三百多的老弱病残孕,弗利兹已经通知他们可以不用去,并且会受到商行的赡养,可能是强于证明自己的价值,竟也一同随着大部队出发。见无法阻拦,弗利兹也只能随着他们跟着。

至于耕地翻土这些重活,弗利兹是万万不会让他们做,但是送送水,煮煮饭,这些轻活儿还是能胜任的。

在一名土地管员带领下,弗利兹与众人才历尽一天的奔波,终于来到了平地。见一望无垠一马奔腾的草地,弗利兹有点不是很满意,而是非常满意。良好肥沃的土地,能给种植大米提供更好的养料,而且平坦的土地为种植水稻旱稻,提供良好的隔绝性。最重要的是,这平地中心就流淌着一条清澈五丈宽的大河,为灌溉稻田提供充足的水源。心中万分感激干爹一番,拿了点金币,弗利兹阻塞给土地官手上。

本来弗利兹是不需要这么做的,不过与一名土地官打好关系,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土地官走后,弗利兹让众人在河边扎营,就地生起火做起饭来。

“多卡兹,你对种植稻田有什么经验吗?”负手站在宽敞的河边,弗利兹向紧随自己身后的多卡兹问道。要知道弗利兹可是在城市里,长大的孩子,至然对种植稻田显得不怎么熟悉。

“主人,我虽然不是内行,但是我认识几个非常有经验的种田农夫。我现在就去叫来。”在弗利兹给了多卡兹身份与地位后,多卡兹以光明神名誉发誓,自此一生,将奉弗利兹为主。所以也跟着拉卡萨等人一同的称呼!

“嗯!你去叫来吧。”对多卡兹的表现,弗利兹非常满意。虽多卡兹没什么技能,但是学习与适应能力极为快速。而且一些琐事,都能处理的异常令自己满意。最重要的是,他能揣摩自己心中所想心中所需。点了点头,让多卡兹去把这些人寻来。

“是!”多卡兹恭敬的退了下去。没多久就见多卡兹身后跟着五人来到,都是面容粗犷体型健壮。但前头第一人,年龄比后面的人略大一些,从斑白的头发,就可以看出。不过共同的是,以前都是从事过重体力劳动。

“主人我把人都带来了,这位叫霍金斯,在行乞前,可是远近闻名的产量大户,不过由于贵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