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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蜻蜓2(2)
地址是我从一本杂志上抄来的,工工整整地写在漂亮的信封上,邮票是倒贴的。我在邮筒前伫立良久,并反复吻了信几下,才轻轻地投入这绿色天使的胸怀里。
是夜,我盘腿坐在我的单人小床上,久久着看着墙上海报上Sam的笑颜,心里默默念叨着:亲爱的,你一定要收到我的信哦!一定要认真地看完哦!
寄出信后我开始数日子,算算哪一天他会收到我的来信。我坚持相信,确信宿命一定会让我联系上他。其实,他根本不认识我呢。也许这封来自一个叫朱嘉华的女孩的信,根本就是石沉大海呢。甚至我私下组织的歌迷会成员也频繁地给他写信呢!除了个别收到有Sam签名照片的回信外,大部分都是有去无回。可是又如何呢?也只有那个年代的女孩,才会这样不计回报地继续对一个偶像赋予热情和期望。一分热度都不肯降低。
我甚至要求每个会员严格遵守制度,每天都要有人负责写信,寄信。如果有任何回信,不得自私占有,要和其他成员一起共享。Sam是我们共同的偶像,要爱,也要爱得光明正大。
我坚信集体的力量是无穷的。起码在机场,在宾馆,在演唱会上,可以构筑起一道醒目的墙,让他注意到其中的每一块“砖头”。而每个Fans都希望自己是唯一镀着金的“金砖头”。
有个新加入的会员有次忍不住问我:“会长,如果有天见到了Sam大哥,你一定会叫上大伙一块儿去同他合影聊天吧?”
“那当然!”我毫不犹豫地,坚定地点点头。心里想的却是,到那时再说。
后来发展了一位香港会员,她叫丽莎,十分热情十分努力,甚至帮助我们同Sam香港歌迷会取得了联系。每月定期给我们挂号发来发自香港各大报纸的有关Sam的剪报,由我亲自装订后,复印了分发给每个会员。原件就保管在我的书柜里。
丽莎同我说:“嘉华妹妹,你放心,你们那么热情那么支持Sam,我想他一定会注意到你们的!何况还有来自香港歌迷会的友好协助呢!”
我在回信中谢了她很久,并邀请她担任歌迷会的名誉会长,她笑着接受了。
路过蜻蜓3(1)
3.我一直期待着他能够真实地出现在我面前,却不是今天这等场景,最起码,要有干冰飘起来,营造出梦幻迷离的煽情氛围来。
时间倏忽而过。在沉重学业与歌迷会忙碌事务交织中,我渐渐长大。面容依然娇好,曲线却更加玲珑。男生们越来越频繁地注意着我。
可是我依旧没有男朋友,也不打算交男朋友。有个同样热爱Sam的男孩子,为了博取我的欢心,居然横跨整个上海去淘来Sam一本绝版的个人写真画册。可是我一拿到书,将钱递到他面前,便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想这辈子,除了Sam,我再不会注意到其他雄性动物。
许多年后我坐在电视机前看巨作《大宅门》,看见白家小姐居然心甘情愿与自己所爱之人的照片成婚的那一幕。心脏的肌肉竟然会微微地抖一下。
大概也只有这个年龄的人才会真的相信,一点一丝的信念,真的可以支撑一个人到永远。
相书上称,这世界上,真的有某些人,他们的特殊体质和内分泌,令他们天生就不具备爱的能力,所以他们可以活得比较简单洒脱。
我毕竟是幸运的。1991年,Sam来上海办演唱会了。如文章开头所说的那般,我如常地投入整个演出。他总共举办了3场,我场场都去捧了场。
最后一晚演出结束的时候,我的呼机上显示出一个陌生的本地号码。
找了个公用电话打过去,对面传来一个带着港味的普通话:“是朱小姐吗?”
丽莎?不就是那个一直默默支持我和我的歌迷会的香港女孩,歌迷会名誉会长吗?她也来上海了吗?
半个小时后,我们就在Sam下榻的酒店大堂里见了面。她长相甜美,跟我相同年纪,可是有一股香港人的傲气,可是她对我相当客气。
一见面,她就紧紧握住我的手,很激动地说:“朱小姐,我终于让Sam相信你确实在辛苦又寂寞地打理他在内地的歌迷会了。”
“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Sam是个固执且讲究完美主义的男人,他一直依赖香港的那个歌迷会,觉得那才是他心目中最正式最真诚也最支持他的歌迷会。所以……”丽莎很不好意思的样子,面对她微微有些涨红的脸,我也开始变得不好意思了。
“那么,就请他多多关照这个歌迷会了,我们这里每个歌迷都对他很支持很期待的说。”我有些感动。
“你放心吧,我已经拜托香港歌迷会的会长Miss李把你们的情况转告给Sam了,听说他很高兴呢!”
听到这样的消息,我心里一阵激动,忍不住用力拥抱了她一下。她很大声又开心地笑了。
我们彼此对望,都在想,茫茫世界里,如果不是Sam,我们如何能结识对方?
慢慢地我了解到,任何香港明星在香港的歌迷会,都基本等于亲友会,只要是明星所到之处,无论是开演唱会还是拍摄电影,他们都会纠集大帮会员前往现场鼓掌加油,十分热诚热心。一来表示该星星魅力十足,二来也显示Fans们的派头。
听说连香港歌迷会的会长也很少能近得Sam身呢。如今能与香港歌迷会接上头,我觉得自己已经很幸福了。
心下一喜,我忍不住呼叫上最要好的女朋友方冰,相约衡山路上的香樟花园见。我从来没有这样渴望着要找个人分享这份喜悦!
我到的时候提前了十多分钟,彬彬有礼的服务生引领我入座。我却说要上二楼,那里有着我们的“固定座位”。
“不好意思,楼上有特别的客人。”这个看上去满清秀的服务生依旧彬彬有礼。我迟疑了一下,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生气了。
“我不管,我还是这里的老客人呢,你们的领班还是我哥们呢!你告诉我,楼上没有坐满吧?”
“对不起,小姐,有个特别的客人说他已经包下来了。真是抱歉。我们领班也说了,今天晚上别说是朋友,就是他老婆来了也没办法……”这个服务生倒是挺幽默。
可是他的话音还没落,我已经灵活又勇敢地绕过他的身躯冲了上去。紧接着两个高大的黑衣男人挡在我的面前。
我吓了一跳:“你们想干什么?”
黑衣男人根本不搭理我,其中一人甚至毫不客气地推了我一下,示意我离开。我牢牢抓住楼梯扶手,匆匆浏览整个二楼,果然发现其实大部分位置都空着,尤其是我常来的那排靠窗的座位。我跟方冰就约在那里。
“对不起,我约了人在这里,如果换地方,她会找不到我的。”我任性地解释,试图推开对方阻挡的手。却没想到对方仿佛铜墙铁壁,一个反作用力,倒将我手里的包打落在地,那个收集着珍贵剪报的信封乘机甩了出去。
“我的宝贝啊!”我尖叫,抢着去捡。黑衣人却死死拉住我。
这时,座位中有人站起来,走过来:“什么事情?”声音十分磁性迷人,我抬起头,电光石火间,我看见一张熟悉的,足以电死人的英俊的脸。就是那浓郁双眉,明亮双眼,鹰式鼻子……
那竟然是Sam!
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以这副形象遇见他?衣着凌乱,包掉地上,剪报散落满地,欲跟黑衣人叫阵的愤怒表情还没来得及收起来。他却已经出现。我一直期待着他能够真实地出现在我面前,却不是今天这等场景,最起码,要有干冰飘起来,营造出梦幻迷离的煽情氛围来。
路过蜻蜓3(2)
所有的浪漫小说电影里都是这样的。
才捡起的剪报又从我指间掉落到地上。他却一张张拣起来,目光却还停留在我的脸上。
“蜻蜓,蜻蜓,你在哪里?”我听见方冰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还在半梦半醒之中,我听见Sam大声地在耳边叫:“小姐,是你朋友找你吧?!”如醍醐灌顶,我猛地抬起头来,呆呆地看向他的眼睛。
“喂!”黑衣人用力推了我一下,却被Sam制止了。“不要粗暴地对待这位美丽的小姐。”还是那口亲切的港味普通话。另外一个黑衣人已经把我飘散的剪报全部找到,聚在一起送到我手上。Sam的眼睛滑过其上,笑了:“原来是我的一位歌迷朋友,我还以为是某个大明星呢。”说完,立刻抓过边上桌子上的一支笔,哗哗几下,就在剪报上大笔签上了名字。再微笑着递给我。
“这是我的一点小心意,小姐,你知道吗?你比李嘉欣还美丽。”
那一年他32岁。正值男人的香醇年华。已经足以迷死天下所有雌性动物。
方冰继续在楼下叫唤我的名字,服务生在死死拦住她。Sam看了看我,在黑衣人耳边嘀咕了几句,那人立刻下了楼,一会儿,他居然带着她上了楼。方冰先看见我,然后看见Sam,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蜻蜓,你,你居然和他在一起!难怪前面电话里那么兴奋的口气呢!”
“不是这样的……”我还没说完呢,Sam已经十分礼貌地向她伸出手来:“请问小姐芳名,能否和我们一同饮茶呢?”
这下方冰更加目瞪口呆了,拼命地在我身边嘀咕:“你的梦中情人居然那么亲切那么好人哟!”没等我说话,她就大大咧咧地坐下,拼命灌了几口水,也不管杯子原来是谁的。就开始替我当说客。
“你们不知道,我们家蜻蜓可是狂迷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