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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深又找过她,约她出去吃冷饮,她没去,说自己在忙着准备结婚的事,还耐心地问他有什么事,她能不能帮上忙。
黄深沉默了很久,才说他和晓晓分手了,廖皑皑好心地问:“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呀?要不要我帮你和晓晓说说?”只要他们好意思,她不怕打这个电话。
黄深继续沉默,廖皑皑也不催他,最后黄深终于说:“不用了,你忙,我不打扰你了。”
廖皑皑想,这大概是他最后一次打电话给她了,而晓晓的电话,她一直都没有接到。和以前的好朋友疏远之后,和同事还有普通朋友之间的关系反而更近了,她也没觉得怎样难熬,生活,在她面前重新展现出了美丽。
歇够了,廖皑皑重新提起袋子往里走,刚转进花径中,“汪汪”几声穿金裂石的狗叫声传来,一条大狗兴奋地朝她狂奔过来,一头撞在她身上,粗壮有力的狗嘴带着晶莹剔透的粘液在她雪白修长的大腿上打了几个来回。
风一吹,大腿沾了狗口水的地方凉幽幽的。廖皑皑恶心得要命,强忍住尖叫,翘腿踢狗:“滚开,滚开,你这条色狗!”
邱白还是一身运动装扮,站在花径尽头望着她微笑:“好久不见。”
廖皑皑苦着脸:“把你的这条色狗拉开,它的口水怎么这么多?”
邱白笑:“离开了一段时间,大概是好久没看见你了,所以它太兴奋了。”他的目光落到廖皑皑手里提着的袋子上,浅黄色的袋子里露出半个红彤彤的喜字来,他的眸色变深,笑容灿烂:“是要结婚了吗?”
廖皑皑有些害羞:“是啊。”
邱白上前帮她提袋子:“不介意让我展示一下绅士风度吧?”
光天化日之下,又是不怎么值钱的东西,廖皑皑不怕他有什么坏心思,自然而然地将袋子交给了他:“一点都不介意啊,帮我拿到楼下就好。”
只是拿到楼下,并不要他帮忙送上去。邱白看了她一眼,她粉白的脸被阳光烤成了粉红色,细细的绒毛泛着金黄,像极了一只成熟的水蜜桃,让人忍不住想咬一口。她的表情恬静自然,嘴唇粉嫩,眼神却是带了些防备的。
这就是表面看着亲切大方,实际上内心充满戒备的城市女孩,可以搭讪,可以聊天,但是不可以随便进入私人领域,哪怕就是站到门口,知道具体住那间房都不行。上次他主动和她说自己的名字,也不过只得了她一个姓而已,她就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没告诉他。
邱白笑了笑,指指不远处的一幢楼:“A9,我住在A9二单元20层2号,欢迎你有空的时候和你未婚夫去玩。”
廖皑皑顺着他的手指看到那套房子,看形状,是和肖如卓的房子大小形状差不多的,邱白的经济状况应该不错。邱白这样明白地告诉她,他的住所,想要更进一步交往的意思表现得很清楚,但廖皑皑想不出,他为什么要这样锲而不舍地和她接近。仅仅只是为了那条色狗喜欢她?所以她仍然没有告诉邱白她住在哪里,只是淡淡一笑:“谢谢,一定。”
邱白很会看眼色,帮廖皑皑把东西拎到楼下,就拉着拼命挣扎的杜宾犬告辞了。廖皑皑上了楼,打开客厅的窗帘,站在落地窗前往外张望,很意外的,她竟然一眼就看到了邱白的房间。
两套房子中间隔着大大的花园,相距超过了40米,可是,落地窗是遥遥相对的。尽管窗子玻璃反着光,彼此看不到里面的情形,但是廖皑皑可以肯定,在夜晚的时候,假如不拉上窗帘,一定可以看到对方的影子。要是再放上一套很好的望远镜,那更是一点隐私都没有了。
一个陌生的男子,住在肖如卓对面,随时可以偷窥他的男子,千方百计和她打交道的男子,廖皑皑的心里突然升起一丝不安来,她猛地拉上了窗帘,在客厅里来回走了几步。她搓了搓手,觉得自己有点神经质,和肖如卓的房间遥遥相对,可以上下窥视的房间很多啊,为什么她会生出这样的想法来?仅仅是因为这个陌生男人总想和她认识吗?
廖皑皑洗净了腿上的狗口水,坐下来喝水,从外面带来的暑气在她身上一丝一丝地消散,她的心情也变得平静下来。她嫣然一笑,她是多虑了,养狗的人,总是对自家狗喜欢的人多一些好奇的。因为他会想,为什么我的狗会这样喜欢这个人呢?他或者她的身上到底是什么吸引了我的狗?
手机响起,她接起,是肖如卓打来的,肖如卓的声音有些疲惫,但是听着很欢快:“皑皑,想我了吗?”
廖皑皑心里满当当的都是甜蜜,她窝进沙发里:“想了。你呢?”
电话里传来肖如卓呵呵的笑声,“我昨晚梦见你了,你直哼哼。你猜你为什么哼?”
廖皑皑的脸一阵火热:“谁知道呢?也许是嫌你不够好?”
“呵呵呵,但你是那种哼,很快乐很舒服很惬意的哼……”
肖如卓的话充满赤果果的暗示意味,廖皑皑啐了一口:“不正经,我是学你哼,学猪哼。”
肖如卓闷笑起来:“不逗你玩儿了,你在哪里?在做什么?”
廖皑皑扫视了一眼房间:“我在新房里呢,刚进来,东西都买得差不多了,你什么时候回来?”
肖如卓道:“还有点事情要处理,下个星期就回来了。但有件事要和你说一下,我妈妈她身体不舒服,大概来不了了。呃,我们家人丁单薄,要留人照顾她,其他人也就来不了多少了。”
廖皑皑的心一沉,儿子结婚这么大的事都不来,是有其他隐情吧?最有可能的,就是看不上她这个儿媳妇,拒绝参加婚礼。她的心情突然糟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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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盈门
第三十八章 往事
廖皑皑心情不好,就不想再说话,话筒里一片静寂,肖如卓有些急:“皑皑?皑皑?你还在吗?喂?喂?这是怎么了?难道信号出问题了?”
廖皑皑吸了一口气,佯作镇定:“我在,刚才信号似乎出了点问题。嗯,是,伯母的身体最重要,来不了就算了,替我向她老人家问好。”
肖如卓的笑笑,声音很温柔:“好,我真的想你了。”
“嗯……我下午还有事要出去,先挂了,拜拜。”廖皑皑不由分说挂了电话。
一整个下午,她都把自己埋在松软的沙发里,不想吃东西,也不想动弹。她记得那句话,得不到父母亲人祝福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想想啊,他父母亲人看不上她,就会给她小鞋穿,她穿了小鞋,心里就会不爽,心里不爽了,就会找他的麻烦,他就成了夹心饼干,一边是亲人,一边是妻子,帮谁不帮谁都是错,那还不吵架吗?最起码也会对感情产生不好的影响。
其实呢,她觉得有点奇怪,按道理,肖如卓是旅美华人的后裔,自小长在美国,人生观价值观等等都应该和她差别很大很大,但她和他在一起,除了他特别精明这一点以外,她硬是觉得他和她周围的人没有两样,他甚至不会掉一句洋文,普通话也很标准。她曾经问过他,他说是为了来中国发展,特意找了老师苦练过的。
他表现得不像香蕉人,而是彻头彻尾的中国男人,而且她和他在一起,除非必要,他基本不会和谈起在美国的家人,和家人通话问候的时候,也是用那么一种公式化的口吻,很周到,很细致,但是很拘束。怎么说呢?感觉里面没有任何感情,就是一种责任和义务,远远比不上他对着廖爸爸、廖妈妈,还有廖姑妈和潘姑爹时的那种亲热中稍微带点随意,发自内心的敬重和喜爱。
回想起这段时间的经历,廖皑皑觉得像一场梦。他和她之间相差明明那么远,怎么就凑到一起来了呢?因为相差太远,所以她不自信了,于是许许多多的问题都冒了出来。
太阳斜斜的滑下去,已近黄昏,一阵凉风穿堂而过,将卧室的杏黄雕花纱窗帘吹起来,卷成了一朵盛开旖旎的花,淡淡的薰衣草香味从衣橱里钻出来,又被风卷着,刮到了她的鼻子下。
她失神的看着屋里的那盏水晶吊灯,水晶吊灯的材质很好,伸出去的枝桠像极了珊瑚树,如血的夕阳投影其上,让它多了几分魅惑之意,就像鲜血在水晶梨流动,活生生的流动……晃得她的头有些晕。这盏灯,多年前一直都是挂在潘玮玮的卧室里的,它向来都是潘玮玮的心爱之物。
很多年前,姑妈一家有了新房,作为第一批下海的姑父手里又刚好有了点闲钱,便想好好拾掇一下房子,享受一下资产阶级的腐朽生活。九岁的潘玮玮跟着父母逛街,一眼就相中了这盏灯,即便是在那个时代,这盏灯和现在一样,仍然很值钱。
姑妈节俭惯了,舍不得花这么多钱去买一盏灯,何况那房子也没打算装修得那么豪华,不配。潘玮玮前所未有的坚持要一件东西,蹲在地上不起来,父母怎么劝都不行,恐吓威胁也不怕,他就是要。最后还是潘姑爹拍了板,说,好吧,但你今年暑假和寒假两个假期都得把洗碗和拖地的事都包了。
父子成交,水晶吊灯如愿以偿的被潘玮玮搬回了家。按廖姑妈的意思,继承中国人的习俗,这么好的东西,自然是要挂在客厅的,但潘玮玮又不干了,他说是他选的,是他用两个假期的辛苦换回来的,得挂在他的房间里才行。廖姑妈说,是我们付的钱!他说,我用劳动换回来的!最后又是潘姑爹支持了儿子。
廖皑皑还记得,自己跟着父母第一次去姑妈家的新居时,潘玮玮带着她去他的房间,将那盏灯指给她看,看着她目瞪口呆,羡慕万分的表情得意的说:“就知道你喜欢,等将来你结婚了,我送给你。”
她当时认真的点头,也没想过,过了这么多年,这灯还能用不,还能用在新房里不?只记得自己心里满满都是喜悦,几乎认为潘玮玮就是个好人了,假如他后来没把泥巴塞到她嘴里,那一整天她都会觉得他好的。
又过了好几年,她长成了青涩的少女,高考结束,立刻就要踏入大学,而他,已经是北京一所名牌大学的大三学生。廖姑妈一直都很喜欢她,就趁着那个炎热的暑假让她去家里玩。他去接她,她惊讶的发现,他已经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