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那一个美丽的约会,却成为了张彩莲与于正的终结!
原来,那是一个四人的约会。
张彩莲与李有谋,于正与于可欣的妈妈。
张彩莲的心像是被刀割的一样,一寸寸的碎掉。
当着于正的面,李有谋手捧着红玫瑰跪地求爱,告白,求她接受他的追求。
而于正则被另一个女人挽着手臂,站在一旁,似乎还在微笑着祝福。
周围有许多的路人,不知情的路人在跟着起哄,要她“接受,接受,接受。”
也许是为了报复于正,也许是她再也没有耐心跟这个男人玩下去了,她选择了接受。
她接受了李有谋的追求,此后,她成为了李有谋正式的女朋友。
然后,就是接下来顺其自然的发展。
恋爱,怀孕,结婚。
她怀上了李淑华的当年,于可欣的妈妈也有了于可欣,时间比张彩莲晚六个月。
于可欣比李淑华小了半岁。
张彩莲没想到自己会对女儿说出这么多的话来,但是当这些话全部都一吐而尽的时候,她也回顾完了自己的一生。
“妈妈,如果当年于正肯向你告白的话,你是不是就会嫁给他了?”
李淑华认真的问。
“当然。”张彩莲说:“如果是于正向我告白,我就会成为他的妻子,不过……我想,他是不够喜欢我,至少没到要追求我成为他的女朋友的程度吧。”
张彩莲叹息一声:“华华,女人啊,要找一个爱自己比自己爱他更多的人才会幸福。你于叔叔也许对你妈妈有好感,但显然这份好感还不够重。”
“而你的爸爸,他虽然好大喜功,有些不切实际,但是,他却是真心喜欢你妈妈的。妈妈跟他在一起的这些年,其实也过了不少开心的日子。至少,妈妈能拥有一个像你这么棒的宝贝,妈妈就很幸福了。”
张彩莲说着,一边紧紧的抱住了自己的女儿。
“你的爸爸犯了错,不过他还有机会,等他再出来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就可以团聚了。到时候,就不会再有人欺负你了。”
张彩莲的头埋在李淑华的肩膀上,她以为李淑华只是害怕自己没有爸爸而已。
她并不知道,李淑华的真正意思。
“妈妈,如果于正叔叔非常的喜欢你呢?”
李淑华的眼睛里闪烁着一抹光芒。
张彩莲愣了一下。
“华华,你怎么知道?”
“妈妈,我别管我怎么知道,我问你,如果于正真的喜欢你,如果爸爸不回来了,你会和于正在一起吗?我们会住进于可欣的家里面吗?”
于可欣的妈妈早就已经跑了,再了不回来了。这些年,于正一直是孤身一人。
于正再娶个老婆,那也是正常的事,谁也不会说他什么。但是,这个人,怎么能是张彩莲?
张彩莲摇头:“华华,你爸爸还在,我怎么可能……”
“若是爸爸不在了呢?”
“华华,你爸爸只是被判了几年刑,他不会不回来的。”
“若是爸爸真的不回来了呢?”
张彩莲被女儿问的说不出话来了。
张彩莲久久不能回答,李淑华只得换个方式再问:“妈妈,如果这是一次机会,让你与于正在一起的机会,你会和他在一起吗?”
两个人,已经各自有了家庭,又怎么还会在一起?
张彩莲说:“不会,因为我们都有了自己的家……”
“可是爸爸他给不了你幸福,他被抓了,会被抄家,会被除名,他就算再回来,我们也只能过苦日子。跟着他,不会再有舒服的生活,不会再有美好的未来。妈妈,这不正是一个你可以甩脱掉他的最好的机会吗?”
“趁着爸爸没有回来,你和于正就……”
女儿的鼓动,并不是全然没有效的。
张彩莲这些年来,虽然嫁给了李有谋,但是每当看到于正的成功,再相比自己的丈夫的时候,她就总有种暗暗后悔的感觉。
早知道如此,当年她应该尝试一下主动。
都怪她太过于矜持,所以才没有抓住于正这条大鱼。
不过,这种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便被她用各种传统的道德理由给清洗掉了。
嫁鸡随鸡,随狗随狗。
既然已经嫁给了李有谋,就不可能再以一个已婚妇人的身份去肖想丈夫的上司。
如果她那么一做,那么她所有的形象便会毁于一旦。
再说,于正对她的态度,依然是暧昧着。
似乎有好感,却总是不曾言破。
偶有些小举动,让她以为他有意,但是那举动之后,便再也没了动作,让她摸不清楚他真正的意思。
她不敢轻举妄动。
一如当年不想丢脸,现在更不想丢了最后的脸面。
张彩莲将自己的想法一一告诉了她的女儿。
“华华,若是你的爸爸不回来,凭这些年妈妈的积蓄,也能保证可以供读你到大学。但若是妈妈主动去做了,那么,妈妈就会连住在这个小区里的勇气也没有了。”
周围的邻居这么多年,听到点什么风吹草动,便能引起多大的风浪,这些,她是懂的。
小孩间能砸泥巴团子,大人间虽然不用泥巴团子,却会使用比泥巴团子更为有力的攻击武器。
虽然他们可能不会直面的说你,便是拐弯抹角的碎嘴亦能让人窒息。
“华华,这些事,小孩子你就别想了,好吗?以后,妈妈再也不跟于叔叔见面了,我们就当做不认识他们吧。”
既然越想越是觉得心痛,觉得烦,那就干脆不想了吧。
认命的,过着自己这辈子剩下来的日子。沿着如今的这条道路,一直走下去。
张彩莲是如此想的,可是李淑华又怎么肯甘心这样走下去?
如果她甘心的话,就不必套出张彩莲的这一席话出来了。
为了她自己的成功人生,为了她想要爬上的位置,为了她不再被于可欣可怜,无论如何,她也不能放过于正这颗大树。
于正对张彩莲到底有没有感觉?有多少感觉?可愿意顶着周围人的闲言碎语,娶自己朋友的妻子?她与于可欣,有没有机会成为姐妹?这一个,她是一定要想尽办法去摸清楚的。没有谁可以阻挡她成为人类中的强者。于正既然是强者,她就一定要攀稳了于正的这颗大树,一颗强大的树!
第四百三十九章 勾结
每一场后宫里的争斗都离不开朝庭上的牵连。
韶贵妃与皇后雄霸后宫宠爱,这两名美人的身后,势必是朝堂上分别的两股不同势力。
皇后一族乃以老宰相司寇玄儒为首,皇后司寇如凤作为他的女儿,入宫为后,替皇上治理后宫。作为宰相,司寇玄儒为皇上辅佐朝政,这两父女一内一外,占据了长生国除皇位以外的两个最重要的位置。一时之间,司寇家族的声誉以及权势在长生国上下无人能比。
待到皇后再生下太子,这长生国的将来,便有一半也算是落入司寇家族的手中了。
原本,一切都是如此美好的。
怎知,中途突然杀出了个韶贵妃。
仿佛一切都是被谋算好的。韶贵妃原本只是个小小的宫女,突然之间在某个场合……老宰相听说是在皇上夜里散心之时,在御花园里遇见的。
月黑风高,美人出现。
皇上作为整个皇宫中,唯一一个可以任意对任何雌性合法动手动脚的雄性,自然不必拘束于任何的礼节,更不必压抑自己的冲动。
就在那一夜,皇上做了有史以来,他从未做过的最疯狂的事。
以天为被,以地为床。
在月神的见证下——老宰相认为这个形容很恶心,明明就是最不要脸的行为,连月神也瞧见了——他们结合了。
此后,韶贵妃一路畅通无阻,从美人,淑仪,到嫔仪,最后直到贵妃的位置。在皇后的屁屁底下一个最紧贴的位置坐得稳稳的。
老宰相在看到他的死对头,大尚书得意洋洋的出来为皇上献计献策,怎样赏赐韶贵妃,送什么东西给韶贵妃可令她更加开心的时候,他才醒悟过来,原来这韶贵妃并不是普通的宫女,而是大尚书特意送进宫内,插在皇上后宫中,与皇后争宠的一颗棋!
大尚书那老不死的,居然还说韶贵妃是他早年就认下的干女儿,因为舍不得嫁给平庸之人,所以干脆就送入了宫中。
难怪乎,会那么巧合,皇上半夜去散步,竟然还能碰到一个美得如此祸水的女人,竟然引得皇上一时无法自拔,当场就宠幸了她。
而在这过程中,却又一直无人出面阻止。
原来。
原来!
但是知道这个原来已经太晚了。
所谓的树大招风,司寇一族在皇上面前如此红火,自然会引来旁人的觊觎。只怪他自己太粗心大意,以为只要皇后牢牢的抓住了皇上的心,加上自己从外阻拦,便不会再有什么威胁潜进宫内。
谁知,还是漏了这么一条大鱼。
自从韶贵妃受宠以来,渐渐有超越皇后的趋势。老宰相坐不住了,他觉得那大尚书安插在后宫中的根本不是一颗棋,而是一根扎。
一根又大又粗的,足以扎死他女儿的刺。
自从韶贵妃得宠之后,大尚书的地位以及在朝堂上的话语权也越来越显眼,越来越有份量了。
老宰相知道,那都是韶贵妃从旁吹的枕头风。
眼看着大尚书的地位节节攀升,已经渐有与自己平起平坐之势,老宰相觉得,此时若再仁慈,便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了。
“砰!”
一个上好的茶杯被老宰相狠狠的砸了出去,准确的敲在一个人的额头上。
茶杯在那人的额头上敲出了一道裂痕,后又摔在地上,以身殉国了。
嗒,嗒,嗒。
茶杯的碎片上,落下了如花瓣散开形状的血滴。那人的额头,伤得不轻。
可是,即使是受了这样的重击,跪在地板上的人还是一动不动地杵着,如同一尊不识疼痛的木桩。
“你不是说,那无味无色的毒药,可以让她死于无形,死于睡眠之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