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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面和花朵-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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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肚子里多好。他的回答,引起了记者们的鼓掌,说到底是教授,回答问题都显示出学问、机智和智能。这时欧洲记者和中文记者又为老刘学问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欧洲记者说,老刘刚到欧洲的时候,学问还没有这么大呢。一切都是到欧洲现学的,白种人和黄种人就是不一样,这也牵涉到关系问题──其实这个问题,也可以作为这次会议的非正式和非官方的一个自由讨论的题目呢。这种说法,大大伤害了中文记者的民族自尊心,说老刘的学问怎么能说是到欧洲学的呢?你到我们中国随便找一个五岁孩童,都可以回答出这样的水平;我们把老刘输送到欧洲去,纯粹是为了提高你们的民族素质和文化水平,为了提高你们回答和辩论问题的学问和智能,我们是发扬了国际主义精神呢!过去老刘在我们这里是什么?就是一个普通村民;为什么一到了欧洲,就成了你们的教授呢?你们就把奉为上宾和大师了呢?为什么他在这里不显山不露水,一到你们那里,就写出《最后的离别》了呢?如果他在我们中国的课堂上讲这个,我们想他也就一个听众,那就是他自己;为什么一到你们那里,你们别的教授就没有饭碗了呢?这还不说明问题吗?如果我们再输送出几个,你们就要倾家荡产了。我们把事情把握在这个分寸,是对你们客气,你们如果再花马掉嘴给我们说东道西,指南打北,我们不行就给你们输出几个记者,恐怕下次来参加会议的,就不是你们了吧?倒说得欧洲记者脸红耳赤,默默无言。这也算给民族争了光。刘全玉这次回来,虽然没有给亲人带来什么,但是给民族带回来一些荣誉。如果我们从讲大道理不讲小道理当大道理和小道理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要服从大道理的角度出发,从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的角度讲,我们也只能平心静气地对待现在高雅而不理人的刘全玉了。刘全玉坐在会议室,也是两眼高看天花板,不理众人,只是用胡梳梳着自己唯一还保留着民族气节和故乡风味的山羊胡子。他不理我们,我们还真不敢主动上去与他搭讪。谁知道他这些年是个什么变化呢?谁知道他的水有多深多浅呢?对于已知的东西,无论深浅,我们都看不起;对于未知的东西,无论深浅,我们都充满着畏惧。我们还是由他去吧。我也该回家劝一劝俺姥娘了──不要在那天哭天抹泪和黯然神伤了,他已经是非他而我们还是我们,就是现在生把你们撮合在一起来一个夫妻重逢,剩下的也只有痛苦的堵塞而没有重逢的欣喜了。姥娘,我们放下他也罢。从今往后,也就是咱们娘俩儿个相依为命了。我们唯一还敢跟他在一个会议室对坐、敢跟他共同讨论一个世界上的问题,也就是看到他还保留着永远不变的山羊胡子;就像还保留着他过去的肤色一样。这也可以看出他并不是一个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的人呢。他还是有乡情乡音的。这山羊胡子,就是树高千丈,叶落归根的明证。有了这一点,我们就对世界放心和大胆多了。可等后来我跟老刘混熟了,老刘也放下他矜持和教授的架子了,我们可以一块喝酒和打麻将了,可以称兄道弟和面红耳赤了,一次我们在塞纳河旁散步,我见他老人家无事又掏出胡梳梳胡,看着这山羊胡,我想起了多年之前在故乡开过的那次同性关系者回故乡的座谈会,我旧事重提,问他老哥这山羊胡一直留着是什么意思,是思念故乡和童年情结的持续吗?没想到刘老哥「噗嚏」一声笑了,说这是哪跟哪儿呀,你们别在那里自作多情了;我这山羊胡子留着,跟你们没有任何关系,纯粹是因为欧洲的女孩子看到东方的这个,觉得特别性感罢了。听了他的话,我半天愕然。对多年前的一段人生经历,又感到它有些可怜了。 
  女兔唇  村民。兔唇,露齿,村里的风流娘们之一。历史上曾参加过大王小麻子的选美。本来她难以当选,后因驴家狗家鹬蚌相争打出了狗脑子,他们兔家渔翁得利,竟给选上了。但选上以后,好景不长,夫君小麻子就被太后柿饼脸姑娘给捉住了;一声令下,小麻子就被刽子手袁哨和帮凶小刘儿给正了法,脑袋生生给劈下来一半──这也是袁哨在历史上留下的一大遗憾:我怎么只劈下来一半呢?应该像削萝卜一样削一个完整的;老袁家做活,是没有这个先例的。接着就把这段没劈好的责任怪到我头上──因为我的下手没有打好。他是师傅,我是徒弟,我能说什么?小麻子直到现在,还有没事爱将头耷拉在一边的习惯。一次小麻子和袁哨碰到,在一起开玩笑,小麻子就对身边的姐姐们说,他的这个毛病,就怪这个袁哨,历史上做事不周正,给人留下后遗症。袁哨不好意思地笑了,恰好我也在旁边的水坑前玩尿泥,袁哨接着就转指着我说,还是怪这个小屁孩,当时他端接人头的盘子「匡啷」掉到地上,吓了我一跳,接着红绸子大刀就偏了,劈了一半。我当时也就五六岁吧,赤身裸体,一身的泥,看他们在远处说话,就将一只泥手伸到嘴里,站在那里傻笑。女兔唇与小麻子,在一起睡过三个晚上──接着大军就到了;这三个晚上,据小麻子和他的马弁小蛤蟆说,两人根本没找到什么乐子──在没找到乐子的情况下,女兔唇就成了村中的寡妇。既然是这样,女兔唇就对世界百思不得其解,没有什么乐子嘛,我作为前辈已经实践过了,为什么这么多人还前赴后继地跑到那里集中呢?更令她愤愤不平的是,既然两个人没有找到乐趣,怎么现在已经不是他夫君的小麻子,还这么日日夜夜地在追逐一些女孩子呢?他是一撇下我就在别人身上找到乐子证明毛病出在我身上呢,还是他在以苦为乐,故意这么折磨自己的神经呢?这也是后现代的一种呢。我的夫君,虽然你现在花天酒地,乐不思蜀,反认他乡是故乡,但在我心中,还是没有忘记你在那三个夜晚的追求和追求之中的痛苦。从这一点出发,女兔唇倒对现在同性关系者有深刻的理解和同情,同意他们现在回故乡。她说,同性关系者为什么搞同性关系呢?就是因为男女在一起没有什么乐趣嘛;男女之间没什么乐子,于是就出现了男男和女女,就是这么简单。没想到她这个出于一厢情愿的理论,倒是深得同性关系宣传部门的欢迎。说女兔唇大婶到底是老精灵,什么事情一说出来就既通俗易懂又切中要害,比我们深刻制造的宣传词好多了;我们的宣传词就照大婶说的改吧──如此一改,倒是比过去文诌诌和干巴巴的口号更能唤起民众呢,更能使一个高雅的运动普及化呢。于是之后同性关系者在广告牌上书写标语,就出现了这么一句话:干嘛夜夜痛苦?不如去搞同性。出于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性关系者还付给女兔唇250美元的创意费。现在女兔唇从在会议桌前,涂着口红,穿著貂皮大衣,口里吐着烟圈,一副对世界了如指掌的样子。女兔唇在吸烟的时候,右手还露出一根长长的竹指甲,这指甲是干什么用的呢?刚才在场子外边,一些记者也提到这个问题。女兔唇倒也大言不渐地说,她已用这竹指甲,挖死了十个对他不怀好意的男人。记者们听了,都面目改色,男记者一哄而散,只留下一些女记者。这些女记者又向她提了许多问题,把她奉为女权主义的先驱。女兔唇这时仰着唇,哈哈大笑,说我当时挖他们的时候,也就是觉得解气,我这里没什么乐趣,你们还强迫我干什么?这不是找死吗?──他们还以为姑奶奶是给他们说着玩的,甚至是故意挑他们的兴呢──哪一个女人有上来就脱裤子的,不都是扭扭捏捏,非让别人把他们的裤子给脱下来?他们也把我当成了这样的人。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是从来不开玩笑的,我说挖死你们,就挖死你们;当时我也就是一时感情冲动,还没有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说是要搞女权。如果搞女权就是挖死男人,那我觉得也太容易了,世界上不要许多女权,有我一个就够了。大家觉得她说话憨厚可爱,虽然她挖死了几个人,大家还是哈哈大笑地给她鼓了掌。有时你憨厚可爱,在世界上也显得独树一帜哩。杀人都显得轻松。这时又有人提出她第二个丈夫牛根的处境。女兔唇又哈哈大笑。说,这个丈夫也不例外,也被我挖死了;看看,现在变成了我脚下的一只卷毛狗。接着还抖了抖狗脖子上的铁链子。脚下的狗,马上就「汪汪」叫了两声。女记者们看着那狗,都哈哈大笑,我看了却有些辛酸。因为这个牛根,生前是人的时候,却和我是好朋友呢。 
  牛根  鬼魂。生前是村民,现在是人脚下的一只狗。由于是狗,在会议室里没有座位,只好卧在桌下,卧在他的主人女兔唇的脚边;轮到他发言的时候,临时将身子直起来,把前爪搭在桌沿上,「汪汪」地叫上一阵,再急忙将身子缩回去。当然,他在发言之前,不但要请示会议主持人,在请示会议主持人之前,还要先请示主人。所以他的狗权相对于我们的人权来说,在世界上更要多一层障碍。在寻常的日子里,在太阳比较温暖人的心情又比较好的情况下,已经是狗的牛根在主人出门又不带他的时候,常常钻出门洞跑到我这里来聊天。有时聊着聊着,他就长叹一声,说:我过去是人的时候,我就觉得我不是人;谁知现在成了狗,我才知道就是那不是人的日子,也比做狗强上百倍了。你们现在受了丁点委屈,就闹人权,那么我们狗该怎么办呢?看看我脖子上的链子,这是什么时代的标志?这是奴隶社会井田制时代的产物。你是我朋友,对我念旧情──谢谢你小刘儿,才这么平心静气地跟我说话;如果不是朋友呢?你们就满街筒子撵我们,撵得鸡飞狗跳;我们恋爱发生关系的时候,你们还用棍子从中间抬我们。说着说着,狗就潸然泪下。我在旁边也为朋友嗟叹不已。但往往到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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