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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次逃婚-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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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一直以来就是禁区中的禁区。
哈莎姨妈皱了皱眉,“也不知是哪里来的低等平民,还是早点打发她离开吧。殿下也不知怎么想的,这要是传到其他皇族耳中,一定会被当作笑话的。”
“可是哥哥明明有那样的病,怎么会允许女人住在那里呢?王宫里可以住人的地方多的是啊。”萨拉玛说着眨了眨眼,“难道哥哥他对那个女孩……”
阿曼拉王妃略为沉吟了几秒,又对尼娜道,“你再去查探清楚,看看那个女孩到底是什么人。有什么发现及时向我通报。”
在宫殿群的另一边,刘芒才刚从惊天霹雳中慢慢恢复过来。她飞快的在心里算了一下自己小金库里的存款,然后很郁闷地发现还差了一大截。
难道真要对方替自己垫付?
可是就像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理一样,占便宜同样也是。用优惠价券占便宜,她占的心安理得,占的快活无比,但是这样占便宜,她就占的没有底气,占的心虚腿软。
谁都知道,这个世界是没有免费的午餐的。
“哦,对了,我们也算是那家酒店的vip,应该可以商量打个折。”埃米尔接下来的话在她听来不亚于是天籁之音。
“真的吗?那太谢谢你了!”刘芒只差激动的拿出手绢抹眼泪了。
埃米尔的眼中飘过了一丝笑意,正要说些什么,他的手机铃声却在这个时候响了起来。
他摁下了通话键,脸上的表情变得更加温柔,“是,是的。我知道了,明天我就回沙迦。您放心吧。”
等他放回手机,刘芒才发现到刚才他说得居然全是中文!那么,电话那一头的人不就是
“是我的母亲。她总是有太多操心的事。”埃米尔似乎察觉到了她的疑惑,笑着解释道,“在这里,唯一能和她说中文的人也只有我了。”
“她……很寂寞吧?”刘芒怎么都无法理解,一个女人怎么会容忍和其他的女人共同分享一个丈夫。尤其这个女人还是和她一样在五星红旗下长大的同胞。
“这是她的选择。既然选择了我的父亲,选择了这里作为她的家,那么势必也会失去很多东西。”埃米尔的深邃眼眸里浮动着淡淡波纹,“只要她认为是值得的,那就可以了。”
“但是……”
“好了,小芒,你暂时就先住在这里。”他打断了她的话,“这里的电话你可以随便用。不过没什么事的话,最好不要出去。”
“那我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回国呢?”这是刘芒最关心的问题。
埃米尔的嘴角掠过一丝轻笑,也说出了两个同样的字,“很快。”
一连过去了几天,刘芒都没有见到阿布杜拉。虽说是住在同一个区,但她的侧宫离王子的寝宫还有很长的一段路程。而且宫殿正门前有不少侍卫把守,连想要走出去都没有自由。
要不是这是王子的地盘,她几乎有种被软禁的错觉。
尽管每天都和爸妈通话,但那反而越来越让她感到归心似箭。尤其今天爸妈在电话里还特地转达了电视台领导的话,说是让她不必着急,一切放心。这怎么能让她放心?领导的话明摆着就是把她给冷藏了。。
现在就业本来就困难,万一她要有个三长两短……唉,真不敢想像。可偏偏她越是着急,却越是见不到阿布杜拉的身影。
没办法,今晚无论如何也要找到他了。
其实她也不清楚到底哪一个是阿布杜拉的房间,只能胡乱猜测最豪华的那个应该就是了。但是这里的房间一处比一处奢华,到处都流光溢彩,金碧辉煌,恍若阿里巴巴的宝库般令人目眩神迷。
无奈之下,她只能碰运气似的推开了其中一扇门。
房间里一个人也没有,不过那昂贵的真皮沙发上居然躺着一只白色的猫咪。猫咪的体型比普通猫类大了些,纯白的皮毛如同冬雪般纯粹的不含一丝杂质,高贵中透着几分野性,慵懒中又带着一种冷漠。
刘芒暗暗赞叹了一声,果然不愧是皇族王亲,连养的猫都特别漂亮罕见。她忍不住走了过去,伸手想去摸摸那诱人的皮毛。
“别去碰它。”就在这时,她的身后忽然传来了阿布杜拉冷冷的声音。
“啊,对不起,我不是故意逗你的猫咪的。”刘芒忙缩回了手,只见那只猫咪见到了主人,似乎欢快地动了动耳朵尖。
王子殿下面无表情地看着她,“拉比亚不是猫咪,它是纯种的孟加拉白虎。”




第101次逃婚29拜见王妃殿下
“诶?”刘芒在傻了几秒钟后立即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闪到了王子殿下的身后,心有余悸地探出半边脑袋望着那只“大白猫”,结结巴巴道,“这,这是老虎?这里怎么会有老虎出没?要不要叫人来……”
阿布杜拉冷冷打断了她的话,“拉比亚是我饲养的宠物。”
“啊?”刘芒再次傻眼了。
老天,这到底是什么人呐,没事居然养只老虎玩!好吧好吧,皇亲贵族生活的世界和她们这种平民的世界就是不一样。在这个神奇的地球上,不同阶层的物种构成了许多不同的世界,就像是动物园里享受空调的熊猫和捡游人果皮的小猴子也有不同的世界呢。
“幸好你没有碰到它,不然我不能保证你的手指还在原处。”他瞥了一眼她的手,又走到了拉比亚的身边,弯下腰去摸了摸它的脑袋。拉比亚显然已经习惯了主人的抚摸,舒服地半眯起了眼睛。但当它冷淡的眼风扫过刘芒时,还是令她感觉到了一股说不出的敌意。
“比起阿里,拉比亚的脾气已经算是温和了。”阿布杜拉看似平静的脸上隐隐透着一丝得意,“不过也只限于对我而言。”
像是为了证明王子的话不假,拉比亚还很配合地轻轻蹭了蹭他的手背。
“对了,你怎么会来这里?”阿布杜拉忽然问道。
刘芒这才想起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刚才被这老虎一打岔,居然差点给忘记了。她急忙上前了一步,“是这样的。我在这里已经待了好几天了,不知道我的护照办得怎么样了?我想尽快回国。”
“你也该知道,护照补办并没有那么快。”阿布杜拉微微皱了皱眉,“虽然我是王储,但也不能滥用权力。你们的使馆自然会公事公办。”
刘芒心里暗暗腹诽了两句,怎么这个时候他倒和她端起公事公办的架子了?如果以王储身份出面的话,应该会快很多才对。当然了,她也无权要求人家这么做,毕竟人家能将她收留在这里几天已经是非常不错了。她突然想到了以前采访时听到过的事,不禁眼前一亮,“但是如果办护照时间长的话,也可以先办个临时旅行证件,这样我就可以离开这里,等回了国再去当地公安局补办护照。”
“临时证件?”阿布杜拉的脸上露出了几分不悦,“在这里住你觉得很委屈,很不满意吗?再多等几天都不行?”
“我不是这个意思……”刘芒连忙摇头,“这里的厕所都比我家客厅大,到处金光闪闪我眼都花了。说真的,活到这么大我第一次亲眼见到这么豪华的地方。可是我们中国有句话叫做金窝银窝不如家里狗窝。这里再豪华再漂亮都和我没有关系,因为这里不是我的家。”
阿布杜拉一言不发地盯着她,深邃的眼眸中流溢着金棕色的光泽,就像是积聚了月之光华的千年琥珀散发着迷人的魅力。明明他的表情冷淡的几乎没有温度,但那瞳仁深处,却似乎闪动着一些让她看不清的东西。
被这样的目光注视着,刘芒忽然觉得脸上一阵发烫,下意识地转开脸避开了他的视线。
“和我一起去用晚餐。”他当然不是在征询她的意见,而是在告诉她他的决定。
宫殿里有十几个大小不等风格各异的用餐处。因为只有两个人,所以王子殿下挑了个最小的房间。不过在这里,就算是最小的房间,如果有人大喊一声,相信很快也会听到回声。
不多时,宫里的仆人就送上了第一道菜。
刘芒感到很失望。
本来肚子就饿得咕咕叫了,可这所谓的头盘菜也实在是太少得可怜了吧?看起来华丽无比的盘子里居然只有两颗黑乎乎,圆溜溜的东西。
“这是……”她用叉子拨了拨那两颗东西,一时大力,其中一个小圆球啪的弹到了桌子底下。
“这是一头羊身上最美味的东西。”阿布杜拉不慌不忙地吃下了自己的那份。
刘芒的脸色一僵,忽然想起了以前看过的旅行书籍上的介绍:在阿拉伯,羊眼通常被看作是非常珍贵的食物,在饮食上的地位类似于中国的鲍参翅肚。
啊啊?难道这两颗东西就是传说中的羊眼!
“我,,可不可以不吃?”她对于这类东西并不感冒,甚至,还有一点点恶心。
“如果你是在偏远的部落里,刚才的举动说不定就会让你送命了。”阿布杜拉挑了挑眉,“阿拉伯人请你吃羊眼你最好吃下去,不然……”他以一个充满悬念的表情结束了对话。
刘芒只好将整个羊眼囫囵吞了下去。不然只要想像下咀嚼眼球的那些软组织,她就忍不住想要干呕。
接下来送上来的菜显然赏心悦目多了,淡黄色的是酥点,翠绿色的是黄瓜,还有鲜红色的是
“这是……”她都有点害怕提问了。但不问个清楚,她更不敢吃进肚子里去。
“这是一头羊身上除了眼睛外最美味的东西。”他回答的句式基本和之前一样,“羊肝。”
还没等刘芒反应过来,他紧接着又添了一句,“要生吃才最美味。”
刘芒的叉子战战兢兢地伸向了那片羊肝,又用另一只手拿起了张阿拉伯大饼。她看到了王子的示范,是将羊肝,黄瓜和酱汁混在一起,再用阿拉伯饼卷起来吃。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年轻的白袍男人匆匆来到了这里,对着王子行了个礼。
“什么事?”他的嘴角微微一抿。
“殿下,阿曼拉王妃说现在想见见和您一起同行的那个中国女孩。”
“乌姆,母妃找她有什么事?”阿布杜拉不动声色地抬起头看着他。这个叫做乌姆的男子是女官尼娜的亲弟弟,说起来也算是贵族出身,所以在宫里谋得了一份不错的差事。因为自己无法接近除母亲外的任何女人,所以母妃那里有什么口讯历来都是由乌姆来传达的。
“王妃只是对这女孩有些好奇,所以想亲自见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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