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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扯远了。
话又说回来,试想天底下还能有什么比那四样事更难堪的?后来,他发现,还真的有——那就是当一个大老爷们抱着另一个大老爷们的时候,那个啥,那个啥了。
第一个“那个啥”是指自己的“二当家”。
第二个“那个啥”是指第一个“那个啥”的非正常状态。
他脸发烫,只想赶快找个人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老子堂堂七尺男儿绝不是个断袖。
于是来自魔域的黑煞獒王不幸中招。
一番上下其手之后却乐了百里藏刀:还好还好,摸着这般英俊的男人都没反应,自己的英名还是能招招摇摇地挂在“待认领大龄男青年”的行列之中。
其实他也不是不了解男人和男人之间确实能在一起,只是却生不了娃,那么如此一来,他若是喜欢上个男人,百里家的香火只怕再难有延续,想想就觉得愧对列祖列宗。
媳妇儿得娶,硬性标准有二:活的,女的。
若还有点其他条件的话……放开了说,便有许多许多了。
回想起那个自称“小爷”的骄纵少年曾经神神秘秘凑到自己旁边,踌躇了好久才低低问了一句,“那个,藏刀大哥,你,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呀?”
“自然是我小妹那般的……”
“除了逐笑姐!”
“自然得像我小妹那般的……”
“……”
听着他的回答沉默了许久的少年,一张小脸皱得像是拧起来的干巴毛巾,好容易才从唇间挤出一句透着心底凉的话:这样找的话,只怕是这世间再难寻第二个了。
江笙与他说这话的时候,两人头顶上的星星亮得正好。
百里藏刀喝着小酒,仰头望了星星,眨巴眨巴的,都成了小妹的眼睛。
扭过头来,少年澄澈的眼睛却注视着自己——与百里逐笑深不见底的黑瞳相比,江笙的眼睛,却是清浅的如同一汪清泉,笼着盈盈的水雾,总叫人想去保护着。可那人却是倔强又坚强的,虽然常常会露出惊讶的表情来,若当真论上情义,往往第一个站出来的,还会是江笙。
乖巧又有主见,百里藏刀无不感慨地想,或许这就是他看江笙顺眼的原因罢。
顺眼到想要小妹能嫁给这样的人。
他想自己是当真非常非常喜欢江笙了。
可是眼见着小妹松了口,她与江笙二人越走越近,他却和那姓楚的魔物一般,急的想热锅上的蚂蚁。明里不好说什么,背地里只恨不能拾起块板砖将黏糊在一起的两人拍晕了,与黑狗王一人一个拖回屋里。
楚四歌要的自然是百里逐笑,那么自己,那么自己……那么自己……为什么总想要拖着江笙回自己屋?!
他揉揉眼,再看,天上的星星忽然都变作了江笙的眼睛。
正当失神之际,身边儒生装扮的少年竟是压低了声音开口,“小爷我倒是觉着……逐笑姐与楚公子一对璧人,是当真合适……”
“你懂个篮子!”粗暴打断江笙的话,百里藏刀觉得自己脸上的表情一定很吓人。
果不其然,少年先是皱了皱眉表示抗议,又犹疑了片刻咽下口中的话,不理睬他。
“其,其实……老子也不是觉得楚四歌不好,只是他的身份太过于特殊,背负的东西也太多……就算百里逐笑是我亲生妹子,是个血肉凡人,我这个做大哥的也不会将她交给那个家伙,更别说我小妹是个不得了的修仙之人。那姓楚的家伙啊,和她算是天敌,黑白分明的两种人,就算那是真心相爱,也怕是吃苦的日子在后面……”
“那也不用叫我掺和进去。”江笙大吐苦水,“逐笑姐她哪能看上我啊!”
“诶,小江你不一样,你简单得很。与你说实在话,对于百里逐笑,我之前连她真正的名字都不知道,更不用说她究竟是何方神圣……我有生之年,只盼能见她平平安安,身边有人作伴,不落的寂寞孤苦,不希望她被卷进麻烦的事情中,就这么乐呵呵过着一天又一天;等我老了,头发白了,也挥不动刀了……她却还美得像个天仙一般,做自己喜欢的事,那便很好很好了……”
江笙不说话。眼中泛着水光。
“我嘴拙,总说着楚四歌是黑狗,死皮赖脸缠着我家小妹。可每次这么想,这心里啊,总觉得自己才像条狗,一直依赖着自己的饲主——小妹这一辈子能遇见许许多多个凡人,只要她愿意,认多少个大哥都可以;可是我,呵,一介凡人,此生唯有她一个小妹,也只认她一个……”
“藏刀大哥,好像……很喜欢逐笑姐……”少年的声音低到不能再低。
“就说你这小屁孩不懂啦!从一开始就没觉得有可能,老子当然就只将她当成妹妹来看,从未存有过半点非分之想,这可是做大哥的一片赤诚之心,日月可鉴……”
“骗人。”
“真的啊,真的啦!”
“小爷才不相信,成天对着逐笑姐那样的美人,你会不动心……”
“哎呦,骗你干嘛!都是大老爷们,不瞒你说,两年来每天对着她,我从来都没……”
“唔啊啊,臭流氓!这种事不要随便与别人说啦!”
“怕什么,都是男人才告诉你的啊……啊哈哈,小江,待会一起去冲凉吧!”
“……给小爷滚。”
*
说来简单。
凡人一生不过区区数十年,只愿见证她生命中的片刻欢喜。
☆、真相大白
地处流川南端的小镇不比中土城镇,天色一暗,忙活一日的商贩们便收拾了摊位相互招呼着回家休息,街道渐渐变得安静。
因为对下榻客栈周围环境并不熟悉,又无人有心四下走动玩赏,楚四歌便叫店家简单备了几个菜,分别送到两间房中。
“不用给荣轩准备些吃食么?”心中并无半分愧疚,口中嚼着块酱肘子,百里逐笑还是在合适的时候提了一句,“喔,我倒是忘了,有些魔物倒不惜得吃凡人的食物……”
“我吩咐了掌柜留下只活鸡给他。”楚四歌小口压着酒,“即便那家伙不满足,这里偏僻得很,修仙之人来往也少,以他的身手,寻一碗生血又不是什么难事,只要不是人血,便无碍。”
幽冥王荣轩是血魔后裔,每日需得一碗生血压抑体内魔性,她反问,“怎的,他要喝血也就罢了……还生吞活剥呢?”
“说来也不是。你见百里藏刀与江笙手上的细长口子,便是荣轩为了取血所为,所以那日我知他定隐在两人房中;虽然荣轩个性有些捉摸不定,平日口无遮拦,不过他倒也不是个穷凶极恶之魔,至少,没做过太叫我为难的事情……除了……”
他顿了顿,眼神一黯没有再说下去。
百里逐笑见他欲言又止的模样,便也没有再多问,替他又斟了一杯酒递过去。
酒杯未搁下,他的手却抚了上来,捉住她的不肯松。
“你……何时动身?”被男子眼中灼灼跃动的火苗刺痛了眼睛,百里逐笑撇了撇嘴角移开目光,几欲收回手都不得,只好说着其他的话。
“尽快罢。”握着柔夷,拇指慢慢在她白皙的手背上摩挲,楚四歌偏着头注视着身边愈发慌乱的佳人,轻声道,“只是我有些担心江笙,这般藏在南疆不是个办法,若皇帝动怒非要捉人不可,皇城官兵总有一天会找到这里来,不知你又有何打算?”
“我也不是无端就带着她与大哥同行。”
“这一路……难道说你想将江笙送去楚荒?”
“楚荒大陆上的万妖王乃是我爹的结拜兄弟,万妖王夫人是我娘的亲妹妹,到底是一家人,若是有事也好关照一番;小江如愿意,我觉得未尝不可以,只是苦了她的家人,此去一别,不知何时才能见面……”
话音刚落,楚四歌的眉却是皱了起来,微微下垂的眼角流转出一丝犹疑。
暗忖到他心中所想,百里逐笑刻意扬了声音,“怎么,你是不是在庆幸没有与云家作对?”
被猜中心思的黑煞獒王浅浅苦笑,“啊啊,我只是在想,我楚四歌能娶到你,倒也划算。”
“划,划算?!居然用这样的字眼,你把嫁娶之事当做什么了,好差劲,你……混账!”猛一个用力甩开魔爪,她气得磨牙,站起身来不去理睬出言不逊的家伙,“这几日幽冥王可是抖了不少你的底呢,我又不是聋子,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以前的种种劣迹……”
严重怀疑幽冥王此行的目的。
楚四歌无奈摇头,长腿一迈,三步并作两步到她身旁,大掌环住她纤细的腰肢,叫她再逃不开半分,“即便是劣迹,也并非出自意愿。我说过,为了立场,在魔域中我不得不做许多唯心之事,日后再与你细细说来……你所担忧的,我倒觉得不是什么大事,江笙既有勇气从家中逃婚出来行走江湖,自然有再不回去的觉悟。送她去楚荒,不是什么坏主意。”
所以才说楚四歌绝不是盏省油的灯——至少在言语上。
轻轻巧巧一个动作一句话便将她好不容易挑起的话头又抛了回来,百里逐笑被他体温灼烫,面上一片绯色,只好躲着不扭头望他,“小江出逃才不是为了逃婚喔,是为了……让自己甘心去爱一个不喜欢的男人。”
她将江笙向她寻药一事一点点说给楚四歌听。
“世上当真有这般的丹药么?这毒,怕是要比‘相思疏’更加厉害了。”他发出低低的笑声,忽而在她耳边一动唇,“若有,踏遍流川我也要寻颗出来喂你吃下去……叫你以后不能再看其他男人一眼,不许看不朽,不许看弗惑,不许看白逸之。”
这份霸道,好似天经地义一般。
有时候她甚至不太明白,流川之上无人敢接近的自己,他为何就如此中意?
可是她也不明白,妖魔闻风丧胆的魔域宗主黑煞獒王,自己为何就这般无法自拔?
“混账……又说这种莫名其妙的话……”
他也不反驳,只是有一下没一下地在她耳边呼热气。
随着耳畔深深浅浅的呼吸,百里逐笑心中漾出一圈圈涟漪,慢了半拍才反应过来,扭了身子,一双墨瞳几欲喷出火焰来,“混混混混账啦——我,我哪有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