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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他观察得知,这十七个美人儿住得越靠前,就越是长得美。所以,此时他目的分外明确得直奔前院的最后一个小院落而去,——最美的他下不了手,那就从这十七个当中最弱的这一朵展开攻势好了!
是夜,离欢一袭黑衣,潜伏在这姑娘的房顶,屏住呼吸,将身体紧紧贴在了房檐上,竖耳倾听房内动静。
片刻,传来一阵淅沥沥的水声。
再片刻,传来一道宛如黄莺的柔媚女声:“小夕啊,将这洗澡水给倒了吧,我困了,先就寝。”
“是,姑娘。“一丫鬟接口。
——瞧瞧,这声音,可真好听!做他秦淮馆的歌魁简直绰绰有余!离欢眼冒金光,兴奋得咂咂嘴,继续趴在屋顶,打算找准时机就下迷魂香。
迷魂香,出门远行必备之物品,‘行走江湖必不可少榜’上永远的第一名!
夜越来越深,四周越来越安静。这姑娘屋内的蜡烛也已经被吹灭,她传出的气息也已经趋向平稳,看来,是已经睡熟了。
离欢奸笑着,从怀中掏出了一袋粉末,又轻轻得移出一块红瓦来,打算把这粉末倒一些,散到房间里。因着这迷魂香非常强势,只需一米粒的量,就能达到非常霸道的效果。所以他不能浪费!
“我……要吃……!我要吃!了!你!”突然,在他耳边响起了一道异常咬牙切齿的女声。
离欢手一抖,刷得一下,手中所有的迷魂香都给散了出去,让他生生感到一阵钻心的疼,——太浪费了!迷魂香可是很贵的啊!
他转头,看向罪魁祸首,却发现本应该在房内睡觉的这姑娘此时竟闭着眼屏着息嘴角带着鬼魅的笑意……阴森森得飘在了他的身后,软若无骨的手还向离欢伸出,重重搭在了他的肩膀上,特别是那咧着嘴唇露出的两排牙齿,正嗷嗷大张着作势要来咬他的脖子……!
离欢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想伤她又不能,否则只怕宁玉非扒了他的皮不可!无法,他只好运气十二分的功力,离开了事发现场……
因此,他并不知道,当房内气息平稳睡着的小丫鬟揉着睡眼朦胧的双眼,看到床上又没有了自己小姐的芳影时,便走出了院子寻找,在瞧见梦游于屋檐上幻想自己是一只正在瓜地里抓老鼠的猫头鹰的貌美小姐后,浓浓叹了口气。
唉!离欢苦着脸坐在床上,摇头叹息。
晚了,一切都晚了……当年的小丫头如今都成了妖孽,估摸着都是宁玉一手造成的!宁玉就是有着化神奇为腐朽的能力,再美好的东西经过他的手哪怕是随便一改造,就能把它给面目全非喽!
离欢焦躁扶额,思考自己究竟该如何下手。从美人儿处下手显然胜算不大,可不从美人儿那下手,又该拿谁开刀呢……
他冥思,苦想,突然眼前一亮!对了,直接想个办法让宁玉就范,不是更好麽!只要抓住宁玉的软肋……咦,软肋?!
离欢一拍大腿,一种豁然开朗般的感觉就涌上了他的心头,他的嘴角越咧越开,随即情难自禁得哈哈大笑起来!
宁玉!你等着!小生我去去就来!
他一蹦三尺高,兴奋得睡不着觉,天还没有亮透,就匆匆朝外而去。他的目的很简单,——买,药!
可惜就可惜在方才将迷魂香都倒了个精光,连个渣渣都不剩。所以此时他只好颇是无奈得再去备一些货。没办法,这俗话说得好,人在江湖漂,没药不敢跑,所以,备药是非常有必要的。
京城的清晨自然和其他城市不同,尽管天未亮透,可大街上的集市早已摆满了摊贩。众人都想趁个一大早,给自己抢个好地段。
离欢一路走一路看,终于眼前一亮,盯着路边摊子上有一名叫“王记药铺”小摊位,大步上前。
摊主是一个留着小山羊胡子的中年人,一双眼中满是精光,此时瞧见一身华服的离欢朝着自己走近,当即笑得奸诈又荡漾,一双绿豆眼巴巴得看着他,冲他放着电光。
离欢也没有让他失望,走到他的摊位前,停下,随即俯腰,凑近摊主,压低声音道:“我要买药!”
摊主连连点头似捣蒜:“好好好,这位客官,您要买什么药?我这可是应有尽有!”
离欢满意点头,冲他挑眉一笑:“我要……”
不等离欢说完,摊主已经了然,打断他,也挑眉奸笑道:“我懂的,我懂的~!”
离欢一愣:“你懂什么了?”
摊主斜眼,一副“你这磨人小妖精”的猥琐样,继续奸笑道:“瞧公子你泛青的眼圈儿,和你这一派的风流又倜傥,倜傥又风流,啧啧,除了那药,还会是甚?”
语毕,弯腰,直接趴在木摊子下翻山蹈海挖出一大包被包装得严严实实的药片儿来。
离欢被他说得有些飘飘然,自我陶醉道:“没曾想小生我的魅力又上了一层楼,唉,烦恼,真烦恼,这可该~如何是好~~!”
摊主将手中这一大包药递给他,继续谄媚:“公子,您拿着,只要一米粒儿的量,保管你心想事成,无人可及,攻山掠地,所向披靡!”
离欢兴奋,可兴奋着兴奋着,又淡定了下来:“此药倒是深得吾心!只是,不知,这药怎么卖?”——这才是关键吧
摊主反复揉着双手:“小本生意,瞧公子这般相貌堂堂,仪表大方,给您优惠价,一共三两银子。”
离欢的脸登时黑了下来:“小生我身上一共三十个铜板,你爱卖不卖,不卖拉倒!”
摊主脸色一变,没料到这厮长得好看,原来是个肚里烂,当即翻了脸,一把从离欢手中的药包夺过,讽刺道:“三十个铜板就想要老子的好药材,门儿都没有!”
离欢看了眼摊主手中的药包,终于狠下心来,一跺脚,一咬牙:“一两!”
“两纹银!”
“一两半!”
“两纹银!”
“一两八……”
“好!成交!”摊主的脸笑得像是开出了一朵花儿,当即和离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中~
此时太阳已经升起,离欢迎着太阳,捧着药包,一步一步走回了宁府,打算开始他的计划……
——其实他的计划很简单,无非是放倒千千,劫持千千,用千千来威胁宁玉,分给自己一个美人儿,让自己的秦淮馆早些回归正轨,这日子拖得越久,他的损失就越惨重,他的损失越惨重,他浑身的肉都疼了起来……
作为一个成功的企业家,离欢的人生信条是:能省就省,浪费可耻!
作为一个俊俏的公子哥儿,离欢的人生信仰是:美人儿,是用来疼的;银子,是用来存的。
——所以此时他既然敢花这么大的投资——足足一两八纹银,在千千的身上,那么,这次的任务,就只许成功,不许失败;如若失败,自我了断!
作者有话要说:
猜猜,接下去,会发生什么?
☆、弃坑没有小JJ
(三)
离欢捧着药;没有多做停留,直接朝着厨房而去。
此时宁府上下已经恢复了白日里的生机,下人们皆有条不紊得做着自己的分内之事,厨房此时也是一片忙碌;忙着帮公子和各位姑娘们准备午宴。
离欢还没有走进厨房;就已经听见了一片热火朝天的厨勺翻飞声;分外清脆。他偷偷躲在柱子后面;一眼不眨得盯着厨房内的众人;打算找准时机就下手。
也不知道忙活了多久;饭菜终于做好;放进饭盒里由丫鬟们给各个小姐们送过去。离欢眼看着一个个婢女鱼贯而出;终于按捺不住;伸手掠过最后一位婢女,伸手闭住对方的嘴鼻,趴在她耳边恶狠狠轻声质问道:“我问你,你这饭菜是给谁的?”
“呜呜……”那婢女慌张摇头以示自己是无辜的。
“别慌张!我只是问问,好奇!只要你乖乖告诉我,我就放了你,如何?”离欢冲她挤挤眼。
那婢女半信半疑,不过好歹停下了挣扎,冲他眨了眨眼。
离欢放开手去,那婢女方颤巍巍道:“是交给公子和夫人的。”
——哟!正好!离欢兴奋了,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他想也不想直接点了婢女的穴道,婢女便登时昏睡了过去。他兴冲冲得从怀中掏出一包药末来,打开食盒,奸笑着把药粉在每一道菜里都洒了些。想了想,又怕这点迷药支撑不了从宁府到芜城这般远的路程,干脆又拆出一包,尽数倒在了那道鲜美的鲫鱼汤里。
这下,总该功德圆满了吧?!离欢咂咂嘴,重新盖回收了纸末,又解了那婢女的穴道,就一溜烟消失了个无影无踪。
婢女搂了搂有些昏沉的脑袋,又看了眼一个人都无的周遭,非常纳闷得重新端起食盒,加快脚步冲着竹院而去。
竹院,正是公子宁玉的庭院。此次他一回来便宣布了沈千千要与自己共用一个院子,众人虽然心中有诸多意见却也不敢说出口来。若是惹怒了公子,才真是罪过大了。
不出片刻,竹院出现在这小婢女眼前,她垂头毕恭毕敬得将饭盒端进屋内,便弓着身子退了出来,哪里敢多停留半步。
而此时,千千正在宁玉的大床上打着滚。
她的嘴角笑得好似开了花,回想起昨夜的情形就心情大好。只因昨夜她果着小肩膀儿又露出小白腿在宁玉面前晃悠,宁玉将她压在身下打算攻城略地之时,千千分外苦恼着道:“月事刚过不久,不宜……哎哟哟,真真是羞死个人儿~”
言下之意大家都懂,所以宁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