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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千年之倾君-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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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宸宇来了兴趣,道:“有那么厉害吗?蛊毒蛊毒,它们常常连着,是一样的吗?”
      乔安想了想,道:“蛊跟毒是不一样的东西。毒是死的,你下的什么毒,下在什么部位,发作时会怎样,都是一定的,即使会有变化,也都有迹可循。可是蛊不一样,它一般都是蛊虫,是活的东西,由本蛊控制,可以随下蛊人的心意而动,外人很难把握,从这点来说——”
      她忽然停了下来,心中暗凛,从这点来说,万毒之首跟蛊倒是颇为相似,在人体内都是活的,而且每时每刻都在变化,难道万毒之首竟是蛊而非毒?虽说它是粉状物,但很多蛊虫的尸体晒干后磨成粉末,也能够像毒药般进入人体。而且,正如自己所说,毒药入人体,它的发展变化都是有迹可循的,为何万毒之首就这样变幻无端,叫人束手无策?
      不,不对,万毒之首该不是蛊,至少,在它发作的时候,自己并没有感觉到蛊虫在体内流窜的迹象,那种近乎撕裂的疼痛感虽然也会肆意蔓延,但却还是沿着人体经脉而行的,从右臂至全身。但话又说回来,这样的万毒之首真的只能压制而不能根除吗?万毒之首是由万种毒药制成,或者在自己体内时,就有许多毒药彼此相生相克,有旧的毒性消失,也有新的毒药生成,所以才会每时每刻变化不休。如果能够找着万毒之首的药方,寻到与制成它的万种毒药相克制的毒药,聚在一起,让它们彼此再相生相克,彼此融合克制,有没有可能正好就跟万毒之首相克呢?
      想着,她又摇摇头,有些失笑,且不说万毒之首药方早已失传,就算真寻到与其相克的毒药,又怎么知道何时能跟人体内的万毒之首毒性相克呢?再说,聚集那么多的毒药在体内,彼此冲撞融合,那种痛楚力度人根本就承受不起,不消三刻就能要了性命去!
      听着乔安突然没了声音,龙宸宇不由地道:“怎么突然停住不说了?”
      乔安忙道:“没什么,只是突然想起些事情,入了神。我再接着跟你说南疆的事情吧!南疆那边很多事情都跟紫星不同,他们那边多是深山密林,极为闷湿,而且林中处处都是毒草毒虫,稍不留神就可能没命。当时有师傅护着我,才安然无事呢!南疆人住的房子往往是离地而起的,由数根木桩撑起,据说是为了躲避蚊虫叮咬。南疆那边的蚊虫跟这边的可不一样,常常在坐林中飞窜,叮咬毒虫,都带着毒呢!要是人给咬中了,运气好些的,也就难受些日子,运气不好,说不定就没命了!”  
      龙宸宇从没想过蚊虫叮咬会这样严重,吓了一跳,道:“这么可怕?你那时那样小,不会有事吧?”
      乔安微怔,随即笑道:“当然不会了,那时有师傅护着我呢!”何况那时她已经身重万毒之首,体内存着上万种毒性,普通的毒虫毒草根本就伤不到她,算是另类的百毒不侵吧!
      两人聊得入神,龙宸宇没再加鞭,马速渐渐慢了起来。不过两人也不在意,时近黄昏,少了骄阳炙射,又有晚风习习,山谷又幽雅静谥,两人便由着白马信步散游,彼此闲聊,也极为开怀。龙宸宇微微皱眉道:“若是照你那样说,南疆环境如此险恶,又怎么住人呢?难不成住在那里的人个个都得是跟你师傅一样的医毒高手?”
      乔安不禁失笑,道:“当然不可能了,不过南疆人人都会些医毒之术倒是真的。而且,那里都是世代居住本地的人,周围哪些地方有哪些毒草毒虫,他们早就了如指掌。而且,你忘了么,毒蛇出入之地,三步内必有解药。天地万物都是相生相克的,毒虫毒草周围必定也有解毒的良药,他们自然也是知晓的。所以,南疆之地,人们不会轻易变更住处,否则又得重新熟悉环境,那可就是血的代价了!如果没有熟悉医毒高超的人,说不定整个村庄都会毁灭呢!”
      乔安说着,忽然一怔,对啊,南疆之人轻易不会变更住处,那为什么天璇按照自己给的旧址,却没有找到师傅的故居八里侗呢?她仔细回想着,天璇说那里的村民在十一年前移居他处,变更住处是那般凶险的事情,为什么八里侗的村民要迁居呢?究竟有什么迫不得已的原因?等等,十一年前?!十一年前自己是十三岁,那也是师傅过世的那一年。如果自己没记错的知,当年自己万毒之首发作,危在旦夕,师傅却在那年回了南疆,当时师傅已经决定为救自己而舍却毕生功力。这跟八里侗的迁居是不是有关呢?算起来,师傅也该是在那时写下的遗书,会不会是师傅叫他们迁居,以隐瞒尹细雨跟他的往事?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师傅从来都没有跟自己说起娘跟尹细雨的事情,该是故意隐瞒。难道跟毁去集名册上关于娘跟尹细雨的原因一样,师傅是为了给自己报仇增加难度,好激励自己活下去?这真的是太古怪了!
      乔安想着,发觉自己又出神了,忙继续道:“其实,南疆也并不是可怕的代名词,也有很多好玩的地方。南疆的服饰跟紫星大不相同,女子上着短衣,下穿百褶裙,颜色以白,蓝为主,色泽艳丽,漂亮得很!而且,她们喜欢带银饰、银簪、银链、银镯,身上还缀着许多的银饰,走起路来银饰相互碰撞,叮叮当当的极是好听。对了,你还记得我跟莫哈伊比试时穿的衣服吗?很漂亮吧!那就是我从南疆人的服饰得到的灵感,叫天枢做的,不但平日里银铃发出的声音好听,比武时还能助我发出音攻,妙用多多呢!”
      龙宸宇揽着她的腰的手紧了紧,笑道:“你想到的东西,能不好吗?不过那件衣服确实很美,我从没见过你穿白色以外的衣服,那是第一次,感觉好像多了几许人间气息了,不再是谪仙般,好像随时会离世而去一样。”
      乔安微笑着,没接他的话,继续道:“而且,南疆有很多独特殊性节日,比如品茶节,火把节,甚至还有赛蛊节,专门比试各人养的蛊虫。不过,最热闹的还是篝火节,到了那一天,晚上整个村庄都会燃起熊熊的篝火,村民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同时烧烤食物。还有,年轻男女可以借这个节日互相表示爱慕。男子可以将自己猎得动物皮毛献给喜欢的女子,而女子如果也喜欢他,就会回赠自己亲手做的香包。然后,两个就围着篝火跳舞,算是定了终身。怎么样,很有意思吧?”
      龙宸宇不置可否,淡淡一笑,问道:“那当时有没有南疆的男子向你献上猎物的皮毛呢?”
      乔安笑着捶了下他的手臂,嗔道:“你在胡说什么呀!那时我才多大?连十岁都不到呢!”
      龙宸宇道:“十岁都不到,你就能记事记得如此清楚?安,你很喜欢南疆吧?”
      乔安沉思着道:“我想,我应该是很喜欢南疆的,因为那边的人重情重义,倘若你跟他投契,合得来,他是连性命都能给你的!你还记不记得,老。。。。。。先皇曾经说过,南疆人极重情意,若是爱上一人便浓烈激扬,终生不改。其实,不只是对喜欢的人,对朋友他们也一样看重。而且,南疆人过得很随性,很洒脱,没有大多的束缚,意兴所至,无有不可。”
      “很随性?很洒脱?”龙宸宇念着,若有所思,道:“安,我知道京城很压抑。”
      乔安明白他的意思,笑着安慰道:“是啊,京城很压抑,皇宫更压抑,而做皇帝尤其压抑。不过,谁叫是我助你登上这个位置呢?只好负起责任,陪着你喽!”
      “那你要记住,你对我有责任,所以绝不能逃跑,绝不能食言!”龙宸宇笑着,想了想,下定决心,道:“你喜欢南疆,也想去北疆。。。。。。安,我答应你,不管有多忙,每年我都会尽量抽出一个月的时间,陪你游览胜景,绝不食言!你说好不好?”
      乔安点点头,仰脸瞧着他,笑道:“好,你也绝不能食言!”

      乔安依旧每日一页地读着娘亲留下的绢册。她四岁的时候,全家遇难,因为太小,她并没有机会跟娘亲交心,诉说彼此的心事,而这本卷册弥补了这项空白。她读着绢册,想象着娘亲跟爹彼此的甜蜜,再想想这些日子跟龙宸宇相处的细节,更加能够体悟娘亲在写那些文字时的心情,彼此相通契合,甚至比那些日日相伴的母女有着更多的灵犀。
      然而,对龙宸宇而言,在历阳的生活绝对是陌生而新鲜的。两人曾经纵马在历阳郊外奔驰,曾经携手走遍历阳的大街小巷,曾经相互扶持登上钟林主峰,赏览无限美景,也曾经在酒肆茶楼相对而饮,就像普通人一样。而更多的时候,两人则是呆在徐府,整理徐府。而龙宸宇,竟也真的挽起衣袖,拔草剪枝,抹拭灰尘,清扫地面,做着大户人家下人才做的粗活,他却丝毫也不以为忤,反倒乐在其中,感觉幸福而甜蜜,因为有乔安陪着他一起。
      夏日烈阳下,徐府凝霜苑中,龙宸宇身着粗布衣衫,坐在树荫下乘凉,看着清扫干净的院落,虽然满头大汗,却依然嘴角含笑,脸上带着满足跟幸福。轻巧的脚步声在耳边响起,随即是迎面而来的清雅幽香,他转过头,乔安迈着轻盈的步伐向他走近,随手取出袖中的手帕,为他拭汗。
      龙宸宇笑道:“你也累了一上午了,来歇一会而吧!”
      乔安微笑,依言坐下,笑道:“我没什么,倒是辛苦你了。一国之尊,竟然跑来做苦力!”
      龙宸宇不在意地道:“也没什么,谁叫我心甘情愿呢?安,我记得给你的圣旨上有修茸徐府之言,为什么你要推掉,反而自己来忙碌这些事情呢?我先前看着有三四个院落都整理好了,你一定很辛苦吧?”
      乔安看着凝霜苑,笑道:“辛苦是辛苦了些,却也很幸福,毕竟,徐府是我的家!这里有我很多的回忆,每到一处地方,我都会想自己是不是到过这里?在这里有没有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还有,我想象着我爹我娘在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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