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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再爱你+番外 作者:monica小末(晋江vip2013.5.16完结,慢热,校园文)-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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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过了多久,我正玩游戏玩得开心,“如果所有的错重来一遍,能否改变结局~”是我的手机铃声,我慌忙接起电话。还没等喂,那边就响起了程敬远志在必得的声音。
  “苏小末,你的手机铃声好土。”
  “啊?”我傻眼了。
  “回头。”
  我转过身,只见程敬远笑眯眯地站在我身后,那表情活像一大尾巴狼。他低下头,在我耳边轻轻说道,“那就做我女朋友吧,好不好?”
  我抬起头,轻柔的风吹过,棉布窗帘轻舞飞扬,他的笑容若隐若现。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你是怎么猜到的?”
  “嗯?”他笑了,还故作无辜地眨巴着他那双桃花眼,“谁不知道你的英文名是Monica,还把我身边的事情了解的那么透彻,不是你还会是谁?”
  “好啊,敢情你早就知道了!一直等着机会看我出糗是不是?”我腾地站了起来,拎起包就要往外走,“你出老千,这次打赌作废,我就不跟你提要求了。”
  “苏小末,我是说真的。”程敬远欠扁的声音从身后传了来。“我可以给你几个月时间考虑下。”
  “真的你个大头鬼,我才不相信呢!”我一溜烟跑了,连吃奶的劲都使上,一路跑回家。
  晚上睡不着,躺在床上数羊的时候,我还在纳闷:说起来我跟程敬远认识的时间也不长,他真的会喜欢上我这个丑丫头?我到底哪里好?个子不高,皮肤还黑,还单眼皮。不就会写点小文章,弹点破吉他,平时读个小说装文艺小清新么。没什么性格,跟个大妈似的,还这么大岁数了。我痛苦地捂住脸,嫩生生的小帅哥啊!我真的接受不了姐弟恋……
  想到最后还是没想出来他会喜欢上我哪一点,最后只好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临睡前还恍恍惚惚地嘟囔着,“现在的小孩,太可怕了……”
  第二天,我顶着一双熊猫眼到了学校,谁知道李傻子也一样,果断开始互相嘲笑。不知不觉又到了交周记的时候,可能是今天太过困倦,李傻子灵机一动,2分钟不到就写完满满一篇。我凑过去一看,只见标题是“什么是懒惰”,再往下一看:
  “……………………………………………………
  ……………………………………………………
  ……………………………………………………
  ……………………………………这就是懒惰。”
  我瞬间大笑,引来林妍楚笑等人围观。大家一致认为李傻子这次绝对死定了。楚笑跟刘轩甚至打了五毛钱的赌,想看李傻子到底会不会被宋班狠狠地骂一顿。谁知宋班只给了几个字的评语:“……你可以去shi了!”
  自从表白事件发生了之后,程敬远就像粘上了我一样,每节下课必定会守在一班门口。引来各种不明真相群众带有各种内涵的不明真相的小眼神。我难堪的要死,每到下课时间就胆战心惊,到最后干脆趴在桌子上假装睡着。偏偏他还总能找到正当理由,这回是送个稿件啦,下回是送个祝福小纸条啦。我不出去就随手拽一个一班同学让人家帮忙叫我,搞得我进退两难。
  于是沈瑶来找我单独密谈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我跟程敬远尴尬地大眼瞪小眼的情形。
  看我好久不说话消极抵抗,程敬远微不可闻地轻轻叹了口气,“那我先回去了。”他深深地望了我一眼,转身走了。
  沈瑶蹙眉看着他的背影许久,才转过身对我说,“小末,一会儿跟我去一趟实验楼。别告诉别人,只我们俩,知道么?”                    
  作者有话要说:阿远同学还是表白出来了,他真直率,值得鼓励,乃们说是不是?撒花~!继续剧透,下下章的劲爆剧情要给李傻子,大家顶起~!么么!


☆、苏社长

  我跟在沈瑶的身后又一次走进了实验楼。那栋白色的建筑上已经布满了灰尘,孤独地在阴沉的天空下默默伫立着。我头一次感觉到如此沉重的压迫感。或许是来自沈瑶,或许是来自整个文学社繁杂的事情,总之,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或许秦凝是对的,她是唯一一个看穿了一切,并且毅然决然地放弃的人。身在局中的人都身不由己,只有跳出去的人才是自由的。
  像是看出来我的压抑,一路上,沈瑶也没有说话,只是沉默地走着。阴暗空旷的实验楼走廊里,回荡着我们俩的脚步声。走到了尽头,沈瑶掏出一把钥匙,开了好久,才打开一扇门。
  “进来吧,没事的。”她回过头冲我温柔地笑笑,清秀的面容上满是友善。
  我也勉强报以一个笑容,“嗯……”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这、这就是那间传说中闹鬼的办公室吧?!我的心脏一瞬间差点跳到了嗓子眼,只能不停地给自己打气:没事苏小末,进去吧,进去吧,进去吧……
  沈瑶见我杵在门口半天都没挪步子,乐了,“怎么了?你也听说那个故事了?没事儿,这是学校分给文学社的办公室,我们都在这里开过两年的会了,什么事都没有。进来呀!”
  看她表情认真,我这才慢慢放下心防,一步一步挪了进去。屋里的空间不小,靠窗的地方摆着一个破旧的木质写字台,上面堆了好多画笔颜料,乱却乱,却没有灰尘,显然确实是总有人来。写字台对面的墙上挂了一排油画,每一幅都是海,但每一幅的构图都不一样。我哆嗦了一下,忽然觉得自己也很好笑,当年读高中的时候从来不怕这些传言,现在年纪大了,反倒怕了。是因为发现了世界上真的有科学解释不通的事情了么?其余除了靠门的地方有一排破烂柜子,几把红色的椅子之外,屋里什么都没有,空空荡荡。
  沈瑶冲那几把椅子的方向努了努下巴,“坐吧。”说着自己坐到了写字台后面,随手拿起一支笔把玩起来。
  我顺从地拉过一把椅子,安静地坐在她对面。
  “我打算……下学期开始,文学社就交给你了。”见我坐下,沈瑶抬起头望着我的眼睛,眼神凌厉,直截了当地说道。
  “……额,啊?”这句话实在有些出乎我意料,导致我的大脑一时间跟不上反应。
  沈瑶看着我的窘迫,反而轻轻笑了。“彭国龙他们心机实在太重,秦凝又不干了。与其去找一个最擅长勾心斗角的人去压制大家,倒不如找一个最单纯的孩子,你说不是么?”
  “我……我也不知道……”其实我已经瞬间明白了沈瑶的心思,那么,何不表现的更愚钝一点?
  “没事,我看你还蛮喜欢办杂志的不是么?”沈瑶轻声说,“回头好好办杂志就好,至于那些人心里的猫腻,就当全都看不见,反正位置是你的,他们再怎么有心机也没有用了。不过,我还有些事情要嘱咐你一下。”
  “嗯,学姐你说吧,我都会好好记住的!”我笑着保证道。
  沈瑶也笑了,“你记得,要保证杂志的成本价永远只有你一个人知道,文学社所有的经费,也永远只在你一个人手里。其他的,都随他们去。”
  “啊?这、这可能吗?”我这次是真的愚钝了。
  她又笑了笑,沉默着转头看向窗外。半晌,才接着说道,“当然可能,不仅如此,你还要记得给大家留好处。赚到钱了,大家出去玩,让每个人都尝到甜头。但是,你拿出了多少钱给大家去玩,只有你自己知道就可以了。”
  我终于彻底明白,这世界上,无论在哪,钱永远是第一位的。其实什么社长的位置,那些都是虚的,只有掌握了钱,才等于掌握了权。
  这道理我在重生之前并不是不明白,只是刻意不想明白。其实从一定意义上讲,沈瑶并没有看错人。虽然我的实际年龄已经三十多,但我却远远没有她,没有彭国龙成熟狠辣。我的骨子里永远都有一种浪漫主义,就像是,同样进了文学社,我的关注点就在于怎么能办出一本像样的杂志,并且潜意识里排斥跟钱有关的人和事,比如奶茶店长跟沈瑶,这种太有心计的人,我怎么都喜欢不起来。而彭国龙就正好相反,他有野心有抱负,想着怎么能赚更多的钱。从一定意义上讲,他比我更适合这个位置。我想,他唯一的错误大概只在于过早地显露了锋芒,让沈瑶起了戒备之心而已。至于奶茶店长在这件事情当中出了多少力,我已经不想再想。
  从实验楼出来之后,我一直都有些精神恍惚。谁会想到成长的过程中,那些不经意的角落里,居然也曾有过这么复杂的事情。复杂到重来一遍都有些自顾不暇。回到教室,我看到还在看书的李傻子就烦躁,一巴掌打掉了他的《诛仙》,“别看了,这本破书一点都不好,男主角跟别人跑了,碧瑶到大结局也没能活过来!”然后直接趴在桌子上一动不动,我能感觉到李天博炯炯的目光刺在背上,却固执地背对着他,大颗的眼泪沾湿了校服。为什么?我的爱情,我一直爱着的人,我单纯的人生,为什么都一点不剩毫不留情地破碎掉?
  不知过了多久,一声叹息从身后传来。紧接着,一件外套披在了我的身上。熟悉而又温暖的气息袭来,我不知不觉中安心地睡了过去。
  没过几天就是沈阳郊游了,记得那是我上了高中以来第一次走出自己的家乡去另一个陌生的城市。那年夏天,我跟李天博刚刚在一起还没有多久,记得我在郊游的前一天晚上,激动的都没有睡觉。结果第二天一点活力都没有,一路都迷迷糊糊地被他牵着,什么景色都没看清楚就迷迷糊糊地回来了。回程的车上睡醒了,一个劲埋怨他,他只好傻笑着哄我说,打不了以后我带你再来一次,让你尽兴地把每个地方都玩个遍。那时候虽然青涩,日子却满满的都是甜蜜跟幸福。等到后来,我们成了家,有了钱。他可以一个月出三次差,却从来没有时间带我去旅次游。
  我坐在床边一边收拾着行李一边回忆着过去,想着想着,扯着嘴角轻轻笑了起来。还真是可惜,好不容易有了旧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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