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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里的痛或者痒 作者:未浓-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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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很快觉察出我的变化,在这个时候他表现出了惊人的宽容和沉默。他每天照顾孩子,做家务,把家庭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条。但我并不为此而感动,反而觉得他有些窝囊。我曾问孔辉,我们有没有将来,他不置可否地笑笑。我再问,他就说她在国外蹲“移民监”,我早晚要过去的。我脱口而出,难道你不可以为我留下来吗?他摇摇头,然后就闭口不谈这个话题。 
就这样,我们不问结局,不问将来地爱着。想到有一天我们将分离,我就感到很难过。这种难过转瞬就会变成一种热情,便加倍地爱他,仔细地体味和他在一起的每一种感受。 
那天我从大上海俱乐部门口经过时,看到了孔辉,一个身穿裘皮大衣的女人挽着他的胳膊,那个女人露出精致性感的脚踝,一抹紫色在裘皮大衣的下摆忽隐忽现,她里面一定穿着一件紫色的晚礼服。我跟了进去,看到那个女人在他怀里婀娜多姿地舞着。孟睿看见了我,惊讶地问:“你怎么又来了?”“这地方这么好玩,我为什么不能来?”“这些地方都是给男人玩的,女人在这里都是消费品。我是无业游民,没工作没家庭,你和我不一样,还是注意点影响啊!女人来这里是为了男人的钱,男人来这里是冲着女人的美色。这个地方除了门口那对狮子勉强干净,再没有干净的了。你如果还想和你丈夫过日子,就不要一吵架就来这种地方发泄。” 
离开大上海时,天已经很晚了。走到楼下,看到家里还亮着灯,这灯光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温暖。我看着看着眼泪就流了下来,我想这个时候回去也许还来得及。 

第43节:风霜染过的痕迹
一个男人最终在一个女人身边留下来,不会是因为她的美貌和年轻,也不会是因为她会说甜言蜜语,而是因为真实的爱。爱不是一场激情约会,也不是物质的堆砌,而是风雨中我们曾一起走过。 
妇言 

我和丈夫都是1963年出生的。我们年轻那会儿如果有“小资”这个词儿,那丈夫就是一个“准小资”。他身材挺拔,面貌俊美,性情温和,不酗酒,不嗜烟,喜欢穿白衬衫,爱读小说,喜欢古典音乐。他生活的每个细节都很清新,没有一丝污浊感。他的思想浪漫、多情、富有幻想。××爬过墙头——别人想到的是“虫子”,而他想到的却是“情人”。 
我那时是个记者,他在一家国企搞宣传工作。我是到他的单位采访时认识他的。当时我只知道他很有文采,写了不少有影响的报告文学。对于这一点,我是丝毫不感兴趣的,因为我身边都是写文章的人,他们或相轻相诋,或恃才傲物,啥德性的都有,我挺烦的。后来我对他产生好感就是因为他的那种“小资”风格。在那个不懂得浪漫的年代,他给了我梦想和激情。 
我工作优越,相貌不俗,家人总觉得我嫁给他有点亏,他们希望我能嫁个机关公务员什么的。但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我不顾家人的反对,与他如火如荼地爱着。 
他虽然不在文化单位工作,但他的气质和风格是个准文人。他那么富有生活情趣,跟他在一起,我觉得生活很轻松,很纯净,没有世俗的纷争和压力。 
当然我除了欣赏他的风度,更看重他的才华、品质以及有待挖掘的诸多潜质。我觉得他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有影响力的纪实作家,而丝毫没有想到多年以后他会成为红男绿女所追逐的款爷。 
那时他最大的理想就是能和我一样在报社工作。我借助多年在新闻单位经营的人际关系使他梦想成真——他被调进一家杂志社做编辑。从此,我们夫唱妇随,琴瑟和鸣。 
进入商品经济时代,文学青年越来越少,老板越来越多。他不再钟情书斋,对舞文弄墨失去了兴趣,整天与一些做生意的人混在一起,千方百计寻找发达的机会。我劝他要耐得住寂寞,坚守文学阵地。后来那家杂志社经营极其惨淡,竟到了无法开资的地步,我便没有阻止他弃文经商。毕竟,生存是第一位的。 
由于他有头脑,朋友多,生意做得很顺。他成了家的过客,每天应酬不断,几乎每晚都在酒店吃饭、唱卡拉OK。那时最火爆的曲目是《新鸳鸯蝴蝶梦》,里面有一句歌词说:“由来只闻新人笑,有谁听到旧人哭。”男人女人每唱到这一句都声情并茂。我不曾怀疑丈夫,我觉得我们的感情经得起考验,而且丈夫是有钱男人当中的“真品”。他欣赏智慧女性,鄙视“绣花枕头”或“花瓶”式的女人。 
作为知识女性,我不会像有些女人那样把自己放在贤良之列,然后将丈夫身边的所有女人都视为“狐狸精”。那是一个各方面都不错的女孩子,丈夫是在生意场上认识她的。他们一见钟情,爱得忘乎所以。爱到深处不能离,丈夫就向我提出离婚。他这样对我说:“你知道,我是一个沉稳的男人,绝非轻浮之徒。我绝不是单纯追求肉体的快乐,我很清楚我和她的交往是不正常的,是很危险的。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感到自己从肉体到灵魂都和她结合在一起……”安安静静地听着丈夫对一个女孩的深情剖白,我的心早已碎成万片。作为一个有身份、有孩子的中年女性,我已经失去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刚烈,并有了诸多如“聪明的人是不追求完美”的灰色人生哲学。面对丈夫递上来的《离婚协议书》,我说:“在离与不离之间,我希望你能和我一样选择第三条路,那就是暂时分居,你可以像夫妻一样与她生活在一起。 
经过实际生活,你才能知道她究竟适不适合你。我们毕竟是十几年的夫妻了,即便离了,我也希望你有一个好的归宿。如果她不适合你,你还可以回来,我很珍惜我们的家。”对于我这个建议,他很感激。然后他问我怎么跟孩子说,我说,你放心吧,这些事我会处理好的。他迟疑地走近我,拍拍我的肩,这一拍,我的心翻江倒海似的难受。当他收拾好衣物离开家时,我的泪如决堤的江水涌出。 
也许有人说我傻,将丈夫拱手相让。其实我明白,女人在丈夫外遇这件事上一哭二闹三上吊,只会招来男人更大的厌恶和更快的遗弃。婚外恋就像弹簧,外力压得越紧,它的反弹就越强。对于一些男女来说,如果没有了偷偷摸摸,就少了乐趣。 
总有一种感觉,我不会输给那个女孩子,虽然她比我年轻、漂亮。 
我告诉14岁的女儿,爸爸到外地工作了,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我没有向任何人说我和丈夫的事,这使丈夫没有一点压力,全心投入新生活。我努力将日子过得心平气和。我明白,女人的救世主不是男人,而是自己。女人一定要自立,在经济上自立,在精神上自立。这几年,我在经济上做到了自立,却在精神上一直依赖着他,把他当成自己的一片天。如今,天塌了,我要自己撑着。 
从前,婚姻生活带给我的满足和安逸使我丧失了创作的激情。如今,孤独使我思想丰满,精神上的痛苦擦亮了我的笔,我开始了创作。 
也许每一个有创作力的人,都经过某种程度的禁欲,玩乐风流的人必然会感受到创作力的衰退。我用了一个月时间写了一部长篇小说,并很快得以出版。女人只有不断地创造,才能达到宠辱不惊的境界,才不再为男人“移动”的心而自我苦恼。 

第44节:亲情的力量
夫语 

“和你一起慢慢变老”,这句话很温馨,很浪漫,却并非用以证明爱情的力量,而是证明亲情的力量。婚姻注定是爱情的坟墓。我和妻子结婚十多年,已经没有爱情,她对我来说,是母亲,是姐姐,是战友,唯独不是情人。我渴望激情,渴望火一般燃烧的激情。 
在一次商务酒会上,我认识了许小坤。她27岁,是一家公司的财务总监。她不是特别漂亮,但有一种非常优美的气质。她不装腔作势,言谈举止平和而自然。像她这种做商务工作的女孩子我接触得很多,她们给我的印象是高傲、冷漠和做作。我特别反感这种女孩子。我觉得一个人,尤其是一个女性,不能失去天然的东西,否则是不可爱的,会让人产生厌倦感。那天在餐桌上,许小坤对一种黑色的小馒头情有独钟,她嘴里吃着,手里握着,筷子还要去夹一个。她贪吃的样子一点也不俗,相反显得十分可爱。散席时,我将她叫到一旁。在这之前,我们已经交换了名片。她问我有何事,我从背后拿出一袋小馒头:“看你这么愿意吃这个东西,给你弄了一袋。”她很开心地笑了:“从哪儿弄来的?”“从餐桌上一个个偷来的,我第一次干这种事,不能跟别人说呀!”就这样,我几乎不费一枪一弹就将她征服了。 
后来,她告诉我,像我这种既有钱,又有生活情趣的男人是许多女孩子的“劫”。她这番话令我很受用。 
其实那时她有一个男朋友,对她好得不行,但他有一个致命的弱点:小肚鸡肠,脆弱敏感。 
这令她很烦,对他的感觉像鸡肋。她迷恋中年男人的风范,说我是草原,令她尽情驰骋。跟许小坤第一次做爱,使我理解了很多不安分的男人。那是一种全新的感受,充满了激情和快感,我已完全被她征服。她并没要求我离婚,但她对我强烈的依恋清晰地告诉我,她这一生无法离开我。我是她的空气,是她的土壤。节假日我不能陪她,她就整天整天不吃饭,直到看见我。她从来不说一个怨字,但透过她的眼神我看到了她内心深处的孤独,我不想再让她受一点委屈。有一天我对她说我要离婚,她号啕大哭,然后又笑着疯狂地吻我。那一刻,我明白我该做什么了。 
一位朋友劝我要理智,要珍重婚姻,我置之不理。这位朋友也有一个情人,他跟情人说,他什么都能给她,唯独不能给她婚姻。我想,他不给她婚姻,一定是因为她不够好。但我的小坤就不同,她出得厅堂,下得厨房,更重要的是她让我充满激情。 
就让爱做一回主吧!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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