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抬头看天,可天上什么也没有,于是我开始发傻,奇迹般地发傻。
高楼的顶端有一个巨大的广告牌,图案是一男一女在激情地拥抱,旁边有一句很性感的广告语:〃给你想要的感觉。〃
再细看,旁边还有一排小字。字虽小,但颜色鲜艳,因此显得异常醒目。那排小字写的是:杜蕾斯,世界避孕套第一品牌。
于是我继续发傻,奇迹般地发着傻。
知道男人最喜欢听女人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是〃我想〃。
知道男人最害怕听女人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是〃我还想……〃
你越想证明自己不是白痴,你的行为就越像白痴。特别是在感情问题上,你越自以为是地想证明自己是天才,结果就越能证明你是地地道道的白痴。这几乎成了一个百试百爽的常识。
我指的是男人。
尤其是恋爱中的男人。
钱包丢了,车坏了,身体病了,人犯傻了,刚处的女朋友出国了,这些事都摊到一个人头上的话,那这个人就完全是天塌地陷了。
逢赌必输,喝凉水也塞牙,这些特征在我身上都能体现出来,因此这个倒霉的人理所当然的就是我。
最近这一个月,倒霉的事一件接着一件呼啸而来,我差不多要气疯了,因为我实在想不出自己如此倒霉究竟有什么理由。我虽然没干什么好事,但也没干什么坏事,报应这一说怎么着也不应该在我身上这么快体现出来。
待到半夜,我无聊到了极点,心里老有要发上一阵疯的冲动。那种冲动是歇斯底里的,不可理喻的。再在家里待着的话我很有可能会把房子烧了,我已经郁闷到了极点。出于对这种可能性的恐惧,我只好出门瞎转。从本能上来说,烧别人的房子总比烧自己的房子要好,起码自己安全。
外面风很大,把我整个身体都吹透了,就像块冻得特别结实的腊肉。我站在街头,左右徘徊着,无数出租车从我身边经过时都放慢速度,以为我会上他们的车。我也以为是这样,但我始终没上,因为我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儿,我没有方向,没有目的。
在路上,遇到一个还算完好的公用电话亭,感觉很奇怪,在我印象里,没人值守的公用电话应该都是坏的,没坏的也准备坏了。
出于废物利用的心理,我守着电话,开始在记忆中搜索所有可能陪我在街头发疯的朋友的电话号码。我一连打了十多个电话,但没一个人理我,我这才意识到时间不是太合适。我仔细看了一下自己的表,现在是凌晨4∶00。
那就不应该怪他们了。这个时间,只有像我这样的疯子才能在街头瞎逛。这不是说我的朋友不疯,而是说他们疯的程度谁也赶不上我,与我相比,他们简直太正常了。
搓搓手,点上一根烟,猛抽两口,然后拦下一辆出租车,让他把我拉到海边。司机对我在这个时间到那个地方去感觉很奇怪。
他就像看怪物一般看我,然后问我去那儿干什么?我对他的问题感觉到可笑,这就不是他应该问的了,他只是个出租车司机,又不是警察。就是警察也不应该这么问我,我天生就长着一副好人的面孔,怎么看也看不出任何坏人的迹象来。
我没回答司机,只是反复地敲打车门,一下比一下用力,就差把车门给卸下来了。这下司机明白了,一路狂奔,飞也似的把我扔到了海边,连车钱都没收我的。
我在海边活动了一下筋骨,冲着海里扔了几块石头,接着就开始冲着翻滚的海浪大骂脏话,一句比一句恶劣,直到自己全身心地兴奋起来。
然后,我扭头开始往家里跑,慢慢地,很有节奏地,就像马拉松运动员似的迷迷糊糊地跑着。
在凌晨的街头,我像个傻子似的狂奔。路上没什么人,也没多少车,根本就没有人会注意我。于是我开始自我安慰起来:我根本就用不着自卑,锻炼身体是一件光荣的事情。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能在这时候出来跑步的,也不是每个人都会在这时候吃饱了撑着的。
我越跑越累,越跑越热,弄得满身是汗,内衣都湿透了。等我跑到离家不远处的一个大拐弯处时,汗水已经布满了整张脸,连额头上都有。它们顺着我的额头不停地往下淌,有几滴还流到了眼皮上,弄得眼睛黏糊糊的,眼前一片模糊。
就在我伸手去擦的时候,一辆汽车从我身后猛地冲了过来。
我虽然听到了汽车疾驶过来时轮胎与地面发出的摩擦声,但已经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它的速度实在太快了,我怀疑司机是把油门当成了刹车。在撞到我身体的那一刹那,汽车几乎处在一个加速度状态。
司机犯这类错误对他来说没什么损失,但对我来说损失可就大了:我眼睁睁地瞅着自己被汽车一头撞到了路边的花坛里,整个身体都躺在了花丛中。
好在长期动荡的生活使我养成了习惯,无论遇到什么事情都不紧张、不慌张,或者是做到尽可能的不紧张、不慌张。这良好的习惯使我在关键时候大脑依然保持了绝对程度的清醒,我及时地判断出之后将有可能发生的几种情况。
一、司机扔下我,扬长而去。理由是:此时天还是黑的,周围连个人影都没有。他跑了也没人知道。
二、司机把车倒回去,然后再撞一下,直到把我撞死为止。理由是:撞不死我,他就得冒这辈子被我赖上的风险,按时给我掏生活费;撞死了我,他只需要一次性地补偿给我家人些钞票就行。万一我要是还没有家人,那他就算捡着大便宜了。
三、司机停下车来,把我送去医院,该治病治病,该花钱花钱。理由是:他已经吓傻了。
第一部分第2节 冒什么风险的高招
身体虽然在地上躺着,但我脑子却没闲着。我简单分析了一下可能遇到的几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属于既干脆又利落,而且不需要冒什么风险的高招,几乎能算得上他的首选。
第二种情况就有一程度的复杂性,除了具备心狠手辣的素质外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我现在是躺在花坛上,想把我撞死必须先把花坛拆了。这么大的花坛拆起来可费事。同时他不可能开着车还随身携带铁锨。第三种情况出现的前提是他具备胆小、心细、心灵高尚等等一系列素质,而且还得已经慌了手脚。
有了刚才的分析,我自然而然地就已经知道我该干什么了。我躺在花坛里,冲着司机大喊了一系列的数字,逼着他不得不实行我刚才想到的第三种情况。
司机很听话,完全按照我的设想来实施第三种可能。
当然,我猜他之所以肯停下车来看我的死活,和思想道德什么的应该没关系,他仅仅是因为我喊的那排数字有些特殊我喊的那排数字是他的车牌号码。
可等司机真的走到我身边之后,我却将刚才牢牢记住的车牌号码忘得一干二净了。这并不是因为刚才车撞了我的脑袋,而是因为这司机的身份实在是让人感到意外。
司机居然是个女人。
居然还是个外国女人。
居然还是个漂亮的外国女人。
这他妈的算什么事?我居然让一个漂亮的外国女人在凌晨4∶00给撞进了路边的花坛里!
此时夜色依然浓重,没有一点儿发白的征兆。风一如往常地从身边掠过,卷起满地的落叶随之飞舞……
这样一个奇怪的环境下出现这样一个奇怪的事故,那理所当然应该继续发生一个故事,即使躺在花坛里,我也美滋滋地琢磨着以后可能出现的种种艳遇。
洋妞儿站在我面前,甩了甩头,问我;〃你什么情况?〃
她没说英语,说的是普通话,带着点儿东北腔。这一点更是让我感到意外。我反问她:〃你站在这儿,我躺在这儿,你说还能有什么情况?赶紧把我拉医院去。中国的法律懂不懂?撞了人,就得包赔损失。我残了,你得养着我;我死了,你得葬了我;我找不着老婆了,你得嫁给我!〃
〃看来是把你的脑子撞烂桃了吧。〃她伸手把我拉了起来,说:〃你蒙谁呢?我就是中国人,土生土长的,这儿什么事我不清楚?想蒙我?一边玩儿去。〃
〃你以为装成中国人就能跟我套上近乎了?你要这么说我也就不跟你废话了,你把我撞到这儿,你看你看,撞得我头破血流的,你说你准备怎么办吧?〃
〃你想怎么办吧?〃
〃还能怎么办,先送我去医院!你还愣着干什么,过来扶我呀!你甭琢磨现在打电话给你朋友,这时候你没什么朋友是清醒着的。我明告诉你,我腿现在特痛,没准儿已经断了。你要不抓紧时间把我送医院里去,以后万一出现什么事,责任都得你负。〃
她听了我的话,扶起我,把我往她的车里塞。
她的手挺柔,也挺凉。对了,她的肩也挺软,靠着让人想入非非的。在这种环境下我理所当然地装成四肢一点儿都不能动弹。我是这么琢磨的:如此近距离地靠着一个洋妞儿的机会可不是时时都能逮着的。
在移动的过程中,我惊奇地发现,我除了手上蹭破点儿皮之外,身体居然一点儿事都没有。当然,这一点是不能让她知道的,否则结果会对我非常不利,赖人也得有技术,要讲究方式方法。
洋妞儿的车很一般,是国产的,她的技术更一般,开了没多远就熄了三次火。后来她干脆往座上一靠,问我:〃你会不会开?〃
在她问出这句话的这一瞬间,我被车撞的全部郁闷都不翼而飞,反而由衷地对她充满了感激:她居然才把我撞成这样,真是谢天谢地。
在凌晨开着桑塔纳窜到〃燕都〃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