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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8李敖放电集-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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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乔又指出:「很奇怪,台湾籍的政客,美日的国际政治皮条客,从未看到中国的弱点,好象台湾才有弱点;一再警告说不要惹火中国,就不会想到台湾人民怒火恨火熊熊上腾多久?多久诚然,台湾如果玉碎以抗中国入侵,可能会是一片废墟,但是不问中国会不会白痴到宁愿拿下一座废墟。」
  在预言台湾成为「废墟」以前,李乔更写下血淋淋的预言文字:「我们要警告各色各类台奸:务必适可而止。不然,汝等美梦未醒,已然被消除了。」「不错!台湾人以『懦弱著称』。但今天的台湾人已非全部懦弱者。每提及台湾独立,有人就以死威胁;如果我们不怕死又奈我何?就个人来说,我是小说家、文化思考者;在乡土大地要沦亡之际,我也可以是革命者,甚至于『暴徒』。我如此告白。由于这些年的接触,我明确知道台岛内外这种台湾人不在少数。也许以千百个血肉之躯难挡中国的枪林弹雨,但请注意:凭千百人的性命,在敌军登陆之前把大部分台奸消除,应该是做得到的。其次,前有千百人舍命相抗,必然会有千百万后来者揭竿而起,捍卫我台湾乡土大地的。朋友:你站在哪个位置上?」
  以上就是李乔的画龙点睛结论。我好奇怪,他竟然可以写出在台湾因抵抗「中国入侵」而成「一片废墟」前,他可以以「暴徒」身分,联合和他一票的人物,「在敌军登陆之前把大部分台奸消除」!他的一片杀伐之声,使我们得到的推论是:一、台湾抵抗不了「中国入侵」,因为「中国入侵」会使台湾变成「废墟」;二、台湾他们这一票人,消灭共匪做不到,但是消灭台奸「应该是做得到的」;三、他倡言「捍卫我台湾乡土大地」,但捍卫方法,竟不是杀光敌人而是杀光他们所认定的自己同胞、杀光他们轻予认定的台奸,这真是够恐怖够滑稽的怪事啊!
  李乔以外,「自由时报」还有续集呢!以一九九八年十月九日中山大学教授陈茂雄的一大篇「台奸与汉奸」为例,陈茂雄说:「曾心仪、许主峰、郑邦镇等一群建国党员选在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当天赴世贸大楼廿四楼,抗议和统会的『台奸』行为,并要求梁肃戎向台湾人道歉,曾心仪并于和统会门口走道上(公共场所)绝食抗议。二日下午四时梁肃戎召警非法(因走廊属公共场所,非私人住宅)逮捕曾心仪,并对媒体宣称台独人士才是台奸,因为台独会招惹中共武力犯台。」「招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就是台奸,那梁肃戎早就是台奸了。」
  但是陈茂雄似乎很宽大,他似乎反对轻予罪名。他进一步引申说:「梁肃戎等旧国民党势力虽然通敌,然而骂他们「台奸」或许会有一点不服气,因为他们从不承认自己是台湾人,当然不属台湾『内奸』。他们倒是一直要捍卫『中华民国』,而『中华民国』唯一的敌人就是中共,因为中国一直要以武力、外交、经济等手段消灭『中华民国』,旧国民党势力不但不奋起抗敌,反而与敌人勾搭,应算是『中华民国』的内奸,所以,称他们为『汉奸』应该不能否认吧!」
  陈茂雄行文至此,理应告一段落了,但他对他的宽大又心有未甘,最后,他还是用这样的定位收尾了:「一个国家不该遇到强敌就放弃生存权,否则以色列、科威特早就要亡国,在台湾虽有统独之争,然而都有共同的敌人,就是中国,所差别的,独派人士要催生台湾共和国,而统派要捍卫中华民国(量他们不敢否认),然而台湾共和国及中华民国均是中国要消灭的对象,所以,通敌者对台湾共和国而言是『台奸』,对中华民国而言则是『汉奸』,但若是将『台湾』当作地理名词,不要看成政治名词,则台湾共和国及中华民国均是建立在台湾的国家,如此,将该捍卫中华民国的『汉奸』称为『台奸』也十分正确」云云。
  可怜的梁肃戎,他太可怜了,别人之为奸也,只是一奸而已,而他老先生却身兼二奸,又「汉奸」又「台奸」,由此一例,我们可以领教轻予罪名的恶劣行为,可以泛滥到什么程度,「汉奸」、「台奸」任何帽子都可随意为之,这是什么台湾独立的世界啊!
  
  ·为「不求甚解」进一解
  陶渊明「五柳先生传」说他「闲静少言,不慕荣利。好读书,不求甚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其中「不求甚解」,在今天的中文语意里,有马马虎虎不细心读书之意,其实作者的本意,该是不钻牛角尖、不死抠字眼、不对字义做过分的、过甚的解释之意,因为一做过甚的解释,就走火入魔、自寻烦恼了。正因为不做过甚的解释,故能得到书中真趣,对真趣「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
  所以,当人家用「伊索寓言」式典故,说他是狼你是兔子(兔宝宝、小白兔)的时候,你大可不必把兔子「甚解」成骯脏的字眼。大学教授也该有幽默感。
  
  ·邓小平论「一国两制」
  早在五十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想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一九五五年五月,周恩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上就提出:中国人民解决台湾问题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中国人民愿意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决问题。第二年四月,毛泽东又提出:「和为贵」、「爱国一家」、「爱国不分先后」等政策主张,这些主张慢慢构成和平方式的张本。
  到了七十年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与美国建交了,以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更形确定。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告了和平解决的大政方针,呼吁两岸和谈表示国家统一时,一定「尊重台湾现状和台湾各界人士的意见,采取合情合理的政策和办法」。
  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叶剑英发表谈话,进一步表示「国家实现统一后,台湾可作为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并建立由两岸执政的国共两党举行对等谈判。
  一九八二年一月十一日,邓小平就叶剑英的谈话指出: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在国家实现统一的大前提下,国家主体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第二年,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六日,邓小平进一步发挥了关于实现台湾与大陆和平统一的构想。我在下面,把邓小平的前后构想都排列出来,以使完整看到他说的是什么,其中有利于台湾的部分,是不是被我们忽略了、扭曲了。
  十六年前,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六日,邓小平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国民党御用学者杨力宇时,有一篇重要谈话,这篇谈话收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三十至三十一页,主题是「中国大陆和台湾和平统一的设想」,全文如下:
  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和平统一已成为国共两党的共同语言。但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我们希望国共两党共同完成民族统一,大家都对中华民族作出贡献。
  我们不赞成台湾「完全自治」的提法。自治不能没有限度,既有限度就不能「完全」。「完全自治」就是「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承认台湾地方政府在对内政策上可以搞自己的一套。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虽是地方政府,但同其它省、市以致自治区的地方政府不同,可以有其它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的利益。
  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
  和平统一不是大陆把台湾吃掉,当然也不能是台湾把大陆吃掉。所谓「三民主义统一中国」,这不现实。
  要实现统一,就要有个适当的方式,所以我们建议举行两党平等会谈,实行第三次合作,而不提中央与地方谈判。双方达成协议后,可以正式宣布。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
  我们希望台湾方面仔细研究一下一九八一年九月叶剑英提出的九条方针政策的内容和一九八三年六月邓颖超在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的开幕词,消除误解。
  你们今年三月在美国旧金山举办「中国统一之展望」讨论会,做了一件很好的事。
  我们是要完成前人没有完成的统一事业。如果国共两党能共同完成这件事,蒋氏父子他们的历史都会写得好一些。当然,实现和平统一需要一定时间。如果说不急,那是假话,我们上了年纪的人,总希望早日实现。要多接触,增进了解。我们随时可以派人去台湾,可以只看不谈。也欢迎他们派人来,保证安全、保密。我们讲话算数,不搞小动作。
  我们已经实现了安定团结。和平统一祖国的方针,是我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制定的,有关政策是逐渐完备起来的,我们将坚持不变。
  中美关系最近略有好转,但是,美国的当权人士从未放弃搞「两个中国」或「一个半中国」。美国把它的制度吹得那么好,可是总统竞选时一个说法,刚上任一个说法,中期选举一个说法,临近下一届大选时又是一个说法。美国还说我们的政策不稳定,同美国比起来,我们的政策稳定得多。
  八个月后,一九八四年二月二十二日,邓小平会见美国乔治城大学战略与国际问题研究中心代表团时又发表谈话,这篇谈话,收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四十九至五十页,主题是「稳定世界局势的新办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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