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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来了,这是旅游的黄金季节,人们三三两两地组织起来准备出去旅行。我一直忙着写我的小说。当我的书写到一半的时候,我和姨妈去南部我哥哥洛克家呆了几天,回来后,我就准备到西部作我的第一次旅行。
狄恩已经走了,卡罗和我去第34街的格里霍德车站为他送行。我们在街上拍了几张照片,卡罗照像时摘下了眼镜,样子看上去十分凶恶。狄恩也拍了一张,显得有些害羞。我拍了一张正面照,看上去很象一个30岁的愣头青,似乎谁要冒犯了他母亲,他立刻就会将那人杀死。狄恩和卡罗的合影被他们用刀片从中间切开,一人留了一半在钱包里。狄恩穿着一套标准的欧洲工装踏上重返丹佛的伟大旅程;他完成了第一次飞向纽约的旅行。我说他“飞”,其实他只是象狗一样地在停车场干事儿。他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停车场雇员。他能将汽车以每小时40英里的速度倒到极其拥挤的墙角,然后越过众多的障碍物,跳进另一辆汽车。他还可以以每小时50英里的速度在窄小的场地开车盘旋,再将车迅速倒进一个刚好剩下的缝隙里,然后飞快地奔向另一辆车,一个急转弯,你可以看到那辆车猛地反弹起来,终于避免了一场惊险的车祸。刚刚安排好这辆车你就能看到他火箭似地奔向开票处将票开好,然后迅速地向刚开来的另一辆车跑去,没等车的主人出来,他已经钻了进去,猛地关上车门,在一阵汽笛声中将车开向能停车的地方。开车、刹车、发动、停车,他就这样马不停蹄地干着,晚上八个小时几乎连一分钟也不休息。夜晚的高峰期,或是剧院散场时,他更是忙得不可开交。他穿着一件沾满油污的破旧毛皮夹克,鞋子因为无数次地刹车而磨得破烂不堪,常常一边干活一边象酒鬼似地喘着粗气。现在他在第3大街买了一件新外套,蓝色的底子上带有灰色的条纹,还买了一件背心,一共11美元。他又买了一只表,一根表带,一个手提式的打字机,这些都是为了回丹佛找工作所做的准备,也是为他的写作所作的准备。我们在第11街的瑞克餐馆吃了一顿告别晚餐,然后狄恩搭上了一辆去芝加哥的汽车,消失在夜幕之中。我们的主人公走了。我准备等春天真正来临,等万物都苏醒的时候,也沿狄恩的路线去旅行,我后来的整个旅行生涯就是从这里开始的,以后所发生的一切简直奇特得难以言表。
当然我决定去旅行并不仅仅因为我是作家,需要不断补充新的经验,也不仅仅因为我想更好地了解狄恩,更不是因为我对校园里闲散的生活已觉得多么荒谬可笑,而是因为,尽管我们的个性不同,狄恩却唤起了我对那些久已失去了的伙伴们的回忆。他痛苦而憔悴的面容,强健而又疲惫的身躯使我想起了在帕特逊城和帕塞克城的小河边度过的忧郁、艰难的童年。那件肮脏的工作服穿在他身上显得格外潇洒得体,就象狄恩自己常说的那样,他如此合身的衣服在普通的裁缝那儿是无法买到的、那是充满欢乐的自然之神对他的恩赐。听着他那激动人心的谈话,我仿佛又听到了我童年时期的那些朋友和伙伴们的声音,当他们的兄弟们去工厂干活的时候,他们在大桥下、在摩托上、在午后门前沉寂的石阶上,弹着自己心爱的吉他。我现在的这些朋友都是所谓的“知识分子”——查德是一名尼采主义的人类学家,卡罗。马克斯是位超现实主义者,总是用狂热而又低沉的声音认真、严肃地夸夸其谈,老布尔。李总是怪腔怪调地否定一切——或者说他们都象罪犯一样地鬼鬼祟祟,艾尔默。赫塞对一切都抱以冷笑,珍妮。李也一样,她总是懒洋洋地伸开四肢躺在睡椅上,盖着东方的丝绒被,口里不断发出对《纽约人》的嘲讽。但是狄恩的智慧既丰富又完美,没有那种令人生厌的学究气,甚至他的那些“犯罪行为”说起来也并不令人气愤和嗤之以鼻,那是狂放的西部人性格中“美国式欢乐”的爆发,他只是为了寻开心而偷别人的车。然而,我的那些纽约朋友们却总是站在否定的立场上诅咒社会的腐朽,并给它找出书卷气十足的政治或心理学上的原因。狄恩只是切切实实地在社会中拼搏,为了爱和面包而奋斗。“你可以找到丁香花一样美丽的姑娘,孩子,并且只要你饿了,听我说,孩子,你饿了,你饿极了是吗?那么赶快去吃!”于是我们都去美餐一顿,正如牧师所说:这是你应得的神圣的一份。旅途中我一定能遇到许多漂亮的姑娘,看到许多新鲜事儿;也许这次旅行将给我带来珍贵的财富。
2
1947年7月,我取出所存的50美元退伍金,打算去西海岸。我的朋友雷米。邦克尔从圣弗兰西斯科给我写信,让我去西海岸和他一起进行环球航行,他发誓可以带我去驾驶舱。
我回信说无论什么船我都满意,不过在这之前我得进行几次“特殊的”旅行挣些钱,以便我能在离开姨妈之前把那本小说写完。他说他在米尔城有一间空屋可以完全供我使用,在那里我可以一边写作,一边办完那些繁琐的旅行手续。他同一个叫丽。安的姑娘住在一起,他告诉我她做得一手好菜,并且干任何事都很出色。雷米是我上学以前就认识的一个老朋友,后来一个法国人把他带到巴黎去了。这家伙真是个疯子——我不知道现在他疯到什么程度。他希望我能在十天之内赶到。我姨妈对我去西部旅行十分赞同,她说这对我有好处。那个春天我工作得很努力,并且一直呆在家里,甚至当我告诉她我要一路上搭便车去的时候,她也没有埋怨我什么,唯一的希望就是还能完完整整地回来。一天早晨,我将完成了一半的手稿在桌子上放好,然后开始了去西海岸的旅程。
在帕特逊的几个月里,我已经熟记了美国地图,甚至还读了一些有关西部拓荒者的书,对那些名字如帕莱特和西马罗等很感兴趣。在交通图上我研究了六号公路,它是从科德角经艾里、内华达,然后直达洛杉矶的。我开始踏上从六号公路去艾里的旅程,我鼓励自己要自信。为了去六号公路,我首先来到了比尔,途中一直想象着到了芝加哥、丹佛和洛杉矶以后的情景。我从11街的地铁一直坐到第242街的终点站,然后在那儿转乘电车去扬克斯。在市中心我又转乘开往郊区的电车到了城外的哈得逊河东岸。如果你将一朵玫瑰花从哈得逊河神秘的源头阿迪伦达克投入水中,那么你可以想象它将顺流而下,漂过许多地方,最后奔向大海的怀抱——呵,你再想象一下哈得逊河谷吧,那将是怎样的诱人!我被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五个骑士旅行者把我带到了期待中的比尔山大桥,这座桥使六号大路与新英格兰连接起来。我到达那儿的时候,天上下起了瓢泼大雨。这里是山区,六号公路横穿大河,盘山而上,最后消失在一片苍茫之中。这里不但没有车辆,在倾盆大雨之中,我甚至连个躲雨的地方也找不到。我不得不跑到几棵松树下避雨,但这根本无济于事;我开始大哭起来,诅咒自己如此愚蠢。现在我是在纽约以北四十英里的地方,我简直伤心极了,这次伟大旅行的开端,这次去太平洋旅行的第一天,我所做的一切就是向北走了四十英里,而我的计划是向西。现在我站在这倒霉的最北端。我又走了四分之一英里,来到了一个废弃的但很别致的英式汽车加油站。我站在还滴着雨水的屋檐下,翘首眺望,黑压压的比尔山雷声轰鸣。湿淋淋的我被恐怖紧紧地包围着,只能看见一些朦胧的树影和满天翻滚的乌云。“我他妈的到这儿来找死吗?”我诅咒着自己,我哭着要去芝加哥。“现在一定是他们最快活的时刻,他们在进行着重要的工作,而我却不在,我什么时候才能赶到那里呢?”我在心里晴暗地思忖着。
突然有辆小汽车开了过来停在这个空空荡荡的加油站上,车上有一个男人两位妇女,他们停下来是为了仔细地研究一下地图。我迎了上去,在雨中向他们招手,他们互相商量着是否带我。我的头发滴着水,鞋子也湿透了,看上去一定很象个精神病人。我那双糟糕透顶的鞋子是墨西哥式的,上面带有许多网眼,很不适合在美国,尤其是在这样的雨夜,他们终于同意让我搭车,把我带回纽堡。我觉得比较而言这是个较好的选择,否则我就要被困在阴森恐怖的比尔山漆黑的夜幕中了。“另外,”那位男子说,“六号公路不会有车的。如果你想去芝加哥,最好先从纽约的荷兰隧道去匹兹堡。”我知道他说得很对。我的梦想终于破灭了,只按照地图上指出的一条红线就能穿越美国的想法是愚蠢可笑的,要达到目的,就必须尝试许多条道路。
到纽堡时雨终于停了。我来到河边,和周末从比尔山返回的教师代表团的汽车一起回到纽约——在车上我喋喋不休地责备自己,诅咒自己浪费了这么多时间和金钱。我上上下下、东南西北地胡乱折腾了一天一夜,到头来却又回到了原地。我发誓明天一定要到芝加哥,乘汽车去,只要明天能到,无论花去多少钱我都不在乎。
3
我乘的汽车是一辆极普通的汽车,车厢里既闷热又喧闹,每个小站都有一些乡下佬上下车。车子慢吞吞地挪着,直到俄亥俄平原才算真正在开。夜里穿过印第安那,便径直向芝加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