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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路之珍便当兵走了,红老兵把金羊塬生产队能抽出来的社员都抽出来为路之珍送行。路之珍看到俞伙子的女儿躲在众人身后看了他一眼,便再也找不见了。他忽然就想起了昨天夜里他搂着她睡觉的时候,她的一只手紧紧捏着吊在脖子上的一块怀表,随后他才想起这个看似脆弱得不堪一击的姑娘叫俞珠儿。而他这辈子也许不可能知道,就在她嫁给他的前一天晚上,饿得要死的她还想着金羊壕里路在贵领着社员们挖下的那个涝池。两年前的事情,那是一天傍晚,她记得特别清楚,她仿佛看到阳光明晃晃的,有些刺眼。为互助组放牛的她每天中午都要把牛赶到那儿去饮。水是清清的,但总有一些像臭虫一样的蝌蚪游戏其间。每回,她都要用涝池里的水洗脸,而后在池边的坝堤上欣赏水里自己的倒影很久。那时候,她很幸福,总在笑,水中的倒影也在笑。她对着另外一个自己会把所有的不快忘得一干二净。山是青的,青青的山上总有野花开放,蜜蜂和蝴蝶映在水中虚幻缥缈,美得惊人。装够了水的牛的肚皮大到了可与青山一比高低的地步。她看着这些,红脸蛋上的红更红了,像喝多了酒一样。她不知道涝池有多深,一年四季,涝池中总是装满了水的,她从来也没有见过涝池的底儿。她听俞伙子说,涝池淹死过好几个好玩水的少年,她怕把自己的小命丢了,从不敢到涝池里玩水。那天,有些热,她便将上衣脱下来洗。洗完了,她拎着上衣欢快地甩水。上衣在她的手上变成了一个很好看的圈儿,她边甩边欣赏着那个圈儿,心里美滋滋的。于是,她有些忘情了,她不再满足于那个圈儿,不断地翻新着甩动的姿势和花样,让湿漉漉的上衣在自己的手里来回翻滚着卷曲或舒展。上衣像鹰,双翼忽收忽展,一次次地扑向她,欲要将她当成猎物,但它却始终被她操纵着,像是同她龙腾虎跃地舞蹈。忽然一件物什自上衣划出了一道弧线,像是鹰的一只眼珠子被猝不及防地打飞了,重重地落在了涝池的中央。她猛地停了下来,急忙伸手摸上衣的口袋,发现自己精心收藏的那些宝贝没了,一屁股坐了下来呜呜地哭了起来。自涝池中央扩散的波纹,一圈一圈的,像是冲她得意忘形地怪笑。她的那些宝贝是她用手绢包起来的一大堆红布条儿,它们常常被她替换着系头发,它们总在她的头上飘飘悠悠,给她带来了好心情并使她美丽着。她很爱它们,把它们看得比什么都宝贵,总是小心翼翼地呵护着它们,不让它们经受风吹日晒退色和变旧。但她这次把它们给忘了。她哭得很伤心,她要去捞。涝池的水很快便淹没了她的膝,她不敢再向前走,只能弯腰眼巴巴地望着她的宝贝落下去的地方再次哭了……昨天晚上她虽然很饿,但她还想要是那些宝贝还在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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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肥大的军装把路之珍裹了个严实。他怀里抱着一个枕头,枕头里装着的是当年白如云从中卫城里得到的那套棉衣。他的耳边回响着一句话,是白如云说的:“你爸可能没有死!”唐秘书离开他家一个月后,他就这么幸运地成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的一员。被饿得仿佛身体缩回去了的他因为那套军装一下子变胖了长高了。冬天的黄土高原似睡非睡,蜷缩在那里像个可怜而又可怕的野兽。真正要离开家乡的那一刻,路之珍忽然意识到,他脚下的这块供他生长十几年的黄土地,以前绝对是在美洲或者欧洲,后来,不知咋的它就跑到了这里。在寒冷与贫穷面前,它一下子跌倒了,而且再也没有爬起来过。上帝见它可怜,便用厚重的苍凉给它做了件衣裳。谁知,上帝的这番好意,竟然使它比以前更可怜了。上帝只有无奈地摇了摇头,意思是说,它以后只有这么可怜下去了。路之珍有了这种意识或者说是不切合事实的幻想之后,他脚下的那块黄土地就朝他眨了一下眼,把它自己的那件用厚重的苍凉做成的衣裳那样双手一抖,就蒙在了他热乎乎的心上。冷风从西北方向跑了过来,顺手抓起一撮撮的黄土,抛向空中,没过多长时间,天空就混沌不清了。
路之珍当兵要去的地方是新疆。因此,他必须朝着中国的西北角逆风而行。他曾听人说过一个叫“西伯利亚”的地名,并说中国绝大部分的寒流都来自那里。每年冬天,那里的寒流都会穿越国境,像日本鬼子当年践踏我中华大地那样肆无忌惮、狂妄无比。新疆距那个盛产寒流的西伯利亚最近,可是,他偏偏要去新疆。
路之珍跪在地上给路张氏、白如云还有红老兵磕了个头。路张氏双手颤抖着给了他那个枕头,那里面包着的是白如云从中卫城里带来的那套棉衣。路张氏的鼻子使劲地抽动了两下,路之珍在心里想,奶奶,你想哭就哭吧,哭出来就会好受些。可是,路张氏却偏偏没哭出来,反而清了清嗓子,字正腔圆地说:“娃,如果饿不死你,你要找到你爸,我和你妈估摸着他还活着,可能被解放军打败了,跑到新疆去了,我们不想让他回来了,我们只想对他说句话:没他我们还是没死掉!”之后,眼泪哗地流了下来,说:“娃,奶奶是大风里的一盏灯了,说灭就灭了……”
路之珍哭了。在晶莹的泪光中,他看见了一盏油灯,灯里的煤油已经烧干了,灯芯上的油腻变成了一层厚厚的黄土,但灯还燃着。他似乎听见了油灯燃烧时发出的声音。一阵风吹了过来,那如豆的灯火飘离了灯芯,但并没有熄,舞在风中,仿佛一个精灵。但这之后他开始不断地在心里问自己:“我爸是个啥样的?”
83
与路之珍同去新疆当兵的那些人中间,有一个叫李明超的,他正是李伙子的儿子,不过,李伙子现在已经是五合合作社的书记了。李明超和路之珍一块念过几天书,算是同学。李伙子有很多战友都在军区任职,李伙子送李明超当兵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李明超在校不求上进,学习成绩极差,好打架,担心他将来会惹出什么乱子,就想到了部队是锻炼人培养人造就人的大学校;二是靠着他那些在部队官职也不小的战友,将来能给李明超找个好去处。这与路之珍参军的目的或多或少有些不同。
李明超这个人从小就学会了依仗着李伙子使唤别人甚至欺负别人,加上李伙子家生活条件好,他长得高高大大白白胖胖,别人见了他总有些心怯,躲着他。他五岁时就将一个小他一岁的瘦小的男孩儿打翻在地,弄破了那个小男孩的鼻子。以后,此类事情在他的生活中屡见不鲜。他五岁时之所以要打那个小他一岁的男孩儿,是因为那男孩儿向他说了句:“你爸不就是个队长吗?有啥了不起的!”他就动手打人家了,还说:“我先揍你,再让我爸枪毙你!”小男孩说:“可你爸哪有枪呢?”他举起的拳头停留在了空中,半天不知应该说些什么,接着,他就骂了小男孩几句:“我日你妈!”之后,他就动手打小男孩儿,打破了小男孩儿的鼻子,小男孩的鼻血流了出来,红红的一片,他并没有因为小男孩流血而害怕。谁也不会想到,二十多年以后,他会与那个小男孩同乘一趟车,向西行进,而且成为战友。
不知李明超是否还记得他打那个小男孩的事儿,但路之珍始终没有忘掉那个挨打的小男孩儿。因为,那个当年挨打的小男孩儿正是他。
“怎么,你也来当兵了?”李明超问路之珍。
“你不是也来了?”路之珍说。
“谁给你办的?”
“我不知道,你呢?”
“我爸的战友。”李明超说着将身子有意识地向后靠了靠,仿佛自己的身后有一座叫昆仑的大山,坚不可摧。之后,他接着说:“我听说你们家有个亲戚也在军区,是个大官,对吗?”
“我长这么大了还没见过当大官的是个啥样呢!”路之珍说得实实在在。
“你真逗人。”李明超有些不相信。
路之珍无话可说。
李明超递给路之珍一个苹果,路之珍正好饿得不成,就狼吞虎咽地吃了。
“到了新疆以后咱就是老乡!”李明超说。
“为什么到了新疆才是老乡?”路之珍觉得有些可笑。
“你懂个啥,新疆人爱欺负外地人,老兵总欺负新兵,我们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路之珍有一搭没一搭地点了点头。
列车远远地甩开了乡村和农田,驶入茫茫戈壁。新疆的蓝天、白云和太阳开始召唤。
经过三天四夜的长途颠簸,路之珍和李明超被送到了南疆一个叫牛圈子的地方。那个地方四面环山,被山紧紧搂抱在了怀里。山上的雪长年不化,被山顶托起的那一小方块儿天空倒是很蓝。那块蓝天之上,偶然也会飘过几朵悠闲的白云,像失去了好奇心的游客,用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目光看了他们几眼就走了。一来到牛圈子,路之珍的心上就有了一种说不清的压抑感,那间火柴盒似的房子“哗啦”一张嘴便将他吞了进去。他突发奇想,觉得牛圈子这个地方在千百年以前绝对是口水井,不知是哪朝哪代的哪一天,井壁忽然如巨雷一般“咔嚓”地响了一声,裂出了一道缝儿,井水如出笼的野兽一般流走了,井底的淤泥之上随即长出了些苔藓或青草什么的。后来,人们就在那里修了房子住了人,理所当然地充当了井底之蛙。他真的不明白,他们部队为什么会驻守在那里。他想,在那里当三年兵会憋疯人的。
路之珍的新兵班长大胡是个干什么事都喜欢跑在人前面的人。在路之珍他们刚到牛圈子的第一天,他就扔给了路之珍他们每人两个红本本儿,要路之珍他们背《毛主席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