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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11 作者:李敖-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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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 头:好像这段话是对士官长说的,延长大人做官做久了,有架子、爱面子,最后不自觉的想捞回一点面子吧,这样子被拖出去枪毙,的确未免狼狈一点,但是一个人在生死的节骨眼上,什么反应不一定,士官长他们见多识广,知道先君子有点麻烦,不如先小人比较省事,所以每次枪毙人,都闹得夜夜惊魂,除了例假日以外,从来不让人安静的离开。
  胡牧师:你说除了例假日外,都夜夜惊魂,那么死刑犯最喜欢例假日了,不是吗?
  龙 头:是啊。你的上帝都在一星期的第七天休息,何况刽子手?对死刑犯说来,应该啊喜欢十月,十月假最多,是国民党政府“庆典”特别多的月份,国定假日有十月十日双十节,十月二十五日台湾省光复节,十月三十一日老王八蛋蒋介石的“华诞”。军法看守所对这些节日是很重视的,特别是最后一个,每次都加菜“大酺”一番。而这些节日,也是死刑犯们的“死亡假期”,因为法律规定:星期日和国定假日不执行死刑。尤其是总统的华诞之日,当然不杀人,加菜也特别认真而丰富,尽量减少克扣,避免偷工减料。还有,逢到端午、中秋、除夕这类民俗大节,习惯上也“禁屠”的。因此,枪决人犯,很多选择在“禁屠”后的第二天。据说是前一天让死刑犯大嚼一顿,第二天再押出去宰掉了,比较“人道”。不过,杀人也不一定选在放假后的第二天,而军法看守所又不可以在枪毙一个人的前一天,特别为死刑犯单独“加菜”。因为,这岂不等于是预告日期吗?这样预告了,那个束手待毙的囚犯还吃得下肚吗?所以,偶尔也在非假日和非星期四加菜,星期四加菜是要让探监的家属亲友开开眼界的。敏感一点的死刑犯,逢到非假日又非星期四而忽然加菜,往往就心惊肉跳起来,所以,对内行的死刑犯说来,加菜不是什么好事。
  胡牧师:军法处一定要在五花大绑后才宣判、才告诉死刑犯,你被判死刑确定并立即执行吗?
  龙 头:就是如此,立即生效。
  胡牧师:军法官只宣判,不做别的了?
  龙 头:偶尔也有例外吧。有一个例外,就是李玉堂案。李玉堂是黄埔一期的,天子门生呢,仗打得不错,升到将军,升到军长。抗战中,长沙会战第一次第二次都是吹牛说胜的,第三次才是真胜的,就是李玉堂打的,那里他是第十军军长。国民党丢了大陆时,他是山东省政府的流亡主席,到了台湾,情报人员说他太太和小舅子想投共,他知匪不报,蒋介石下令判他死刑。枪毙的那天早晨,李玉堂一出监狱的铁门,两个宪兵站在门口,就把他两手反捆起来。这时他的太太帮小舅子等也都捆好了,他们都知道是枪毙。到了军法官面前,军法官宣布他们的死刑,即日执行。军法官特别对李玉堂说:“你犯的是《戡乱时期检肃匪谍条例》第九条,知匪不报,最高刑是七年徒刑。但是呈请总统批准时,总统批‘再判’,我们乃改判你十五年徒刑,又经总统亲笔批一‘恥’字。你的死刑是总统判的,总统要你死,我们也无可奈何。”李玉堂答复说:“总统要我死,我死,我死。”于是押上军车,他的太太这时已脚软不能走路,大哭不止。李玉堂不失将军气概,对他太太说:“这时还有什么哭的,快走!”但李太太已不能走,宪兵便拖她上车,这就是大名鼎鼎的李玉堂案。原来中国法律不如总统一人的意思,所以军法官明告被枪毙的,以明枪毙不是依法判决的,而是总统要他死的。
  胡牧师:像李玉堂这种黄埔一期的天子门生,都不能依法判决,法律还有什么用?
  龙 头:法律的唯一用处是保护政权,其他的勉强还有一项是保护财产权,尤其是有钱人的财产权,如此而已。除此以外,还相信法律的,是笨蛋。
  胡牧师:处长大人走了,他跟龙头一起住了多久?
  龙 头:一百多天吧,他是夏至前来的,现在是秋分了。
  胡牧师:他按理是你的敌人,你们处得来吗?
  龙 头:在大阵营上,他是敌人;但在日常生活上,是“鸡兔同笼”的遭遇,还不算直接的、正面的敌人。所以,每天二十四小时同处一室之中,只要他还知分寸,知道谁是龙头,我也不以他为敌人对象,毕竟他是敌人阵营中的一条走狗,只是大一号的而已。何况,严格一点的说,任何每天二十四小时跟你形影不离的人,都极可能就是敌人,因为全无距离,硬被强迫挤在一起,太烦人了、太痛苦了,一个人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在你眼前吃喝拉撒睡、放屁、打嗝、咳嗽、磨牙,乃至怨天尤人、咳声叹气、问东问西、大闹情绪,而你又无处可避,请问这种人不归类成敌人又是什么?他不可能不是敌人,因为你住的地方是地狱、是人间地狱,所以,只要每天二十四小时在一起,再好的朋友或同志也可能变成敌人。还好,由于我的一点名气、威信和技巧,我把这十一房囚房管制得很好,还不需要来什么“监狱斗争学”。
  胡牧师:“监狱斗争学”?
  龙 头:“监狱斗争学”,这是我发明的一个名词。这种学问,分前期、后期两个阶段。前期是在被抓被移送到这儿来以前的那阶段。我借用一位共产党跟我说的话说给你明白。这位共产党叫张剑华,在这里跟我住了一星期,他跟我说:“我们共产党是讲究监狱斗争的,在这一方面我很有经验。当保安处的人将我吊起来,或者打得很厉害时,我受不了,就答应招供。及至他们把我放下来,或是停手不打了,要做笔录了,这是利害关头,我就推说:实在没有做什么呀,不能招供。这样磨得久了,有时一件事实也就不用认便过去了。好多次,保安处的人问我:‘张剑华,我们这样打你,你恨不恨啊?’我就装着笑容答道:‘我不恨,我不恨!不,我不但不恨你们,还非常感谢你们。’他们问我为何事感谢,我就说:‘你们打我,让我觉悟,知道过去喜欢乱搞政治,才有今天的教训。我决定以后绝不再搞政治了,这是你们赏赐给我的觉悟,是很宝贵的,对我很重要。所以,我当然要感谢你们。’这种话,可以减少他们对我的敌意,相信我以后不会再搞政治了。我告诉你,我对他们说的是一套;我以后怎么做,又是一套。表面上要很客气、诚恳,不要跟他们发怒,才可以掩护身份而不吃亏。在他们手里,要灵巧、机警、乖顺,用软的功夫攻破他们硬的心防。但是,信心要坚定,不要被他们说服,就放弃了作为一个共产党人的立场。我对付保安处是这样,对调查局也是这样,只要不妨害一个共产党人,我什么都听他们的;譬如:他们要我咬一个人,只要他不是真的共产党,我就照咬,不要管他冤不冤枉,保住自己要紧。如果他们要咬的是共产党,我就推三托四。你知道,‘供枉不供党’,是我们共产党监狱斗争的重要策略,不要忘了。我就是用这种策略,所以,保安处、调查局那些人都被我骗得迷迷糊糊的团团转,还以为我是真的觉悟了哩!”在张剑华这些话里,最重要的一句是“供枉不供党”,你知道什么意思吗?
  胡牧师:是宁肯供出你冤枉的人,也不供出你们同党的人。
   头:对了。供出你冤枉的人,可以用替死鬼来掩护同志。
  胡牧师:办案的人那么好骗吗?抓到替死鬼,他是被冤枉的,一问三不知,口供对得上吗?
  龙 头:那是另一个问题。办案的人为了办大案、领奖金,拿到好的考核,为了升官发财,抓到的人多多益善,那管那么多。何况,你一问三不知吗?刑求的花样一来,什么你都得招,口供对不上?你错了,对得紧紧的(把右手拇、食指对住给胡牧师看),这叫若合符节,也叫众口一声啊。
  胡牧师:共产党真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余三共:我要说话了,我们可不是那样的共产党,我们好汉做事好汉当。
  龙 头:我佩服你们,因为你们全案的十九个人都给抓进来了,也没枉可供了。你们的案子人虽多,但案情比较单纯,所以不需要咬别人,咬自己就行了。
  余三共:你说“供枉不供党”,你龙头自己,不是也被枉供进来的吗?那是谁咬你的,总不是共产党吧?
  龙 头:不是共产党,是台独分子。经过夜以继日、日以继夜的侦讯,我终于悟出原来诬我成为台独大员是符合特务们和台独分子们的双方利益的。最后我对特务们说:我的整个感想是:台独分子希望把案子做大,咬住我,硬替他们捧场,对外宣传说:大家快看,台独运动不但有外省人参加,并且还是顶瓜瓜的外省人加入我们的行列。另一方面,你们国民党情治人员也希望把这案子做大,案子有我参加,自然就顿时变成大案,扣住我,硬替你们捧场,可以对上面报告破了巨案、可以多领奖金。这样双方你推我拉,我还有话可说吗?不错,台独分子把我当成枉给供进来,但他们在台湾也别无党员可供。所谓台独分子,在台湾只有和我同案咬我的两个,其他所谓台独分子都在海外纳福呢,都是嘴巴上的台独,他们是不敢回来硬干的。古往今来、古今中外,我看的革命党可多了,但像台独分子这种假革命真孬种,古往今来、古今中外,只有他们是绝无仅有了,他们可真恶心极了,这种人还玩政治,真教人看不起。
  胡牧师:龙头你刚才说“监狱斗争学”分前期、后期两个阶段,后期是移送到这儿军法处的阶段,你还没说怎么个斗争法呢。
  龙 头:我举个好玩的例子给你们听。有一个流氓叫吴相煇的,长得尖嘴猴腮,还留个小胡子,一副小人样。你想在全世界找一张脸,一看就是十足小人模样的一张脸,就是他了。他有不少前科,自然有一些坐牢的经验。他烟瘾很大,可是牢里不准抽烟,在放封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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