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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李 张者-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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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孟有些激动地说:“为了知己干杯!”

  姚旋微笑着端起了酒杯。老孟凑近她轻轻地说:“这次是心与心的碰撞吧……”她的脸蓦然红了,放在桌下的手在一种忙乱中,不留神被老孟捉住了。她用力挣扎着想脱开,老孟却紧抓着不放。两人在桌下不动声色地较劲。老孟怕她真急了弄出了声音,便松了手。她却用劲在老孟手背上掐了一下,老孟咧了咧嘴差点喊出声来。姚旋便望着老孟眨了眨眼睛,脸上现出不驯的表情。末了,用手在她掐过的地方轻轻地揉了揉。

  老孟望着姚旋,又把她的手握了。这次姚旋没挣扎,细柔的手绵绵地在老孟手掌心中。

  剩下的时间过得很快,老孟和姚旋一夜无话。手却紧紧地握在一起,再也没放开。当刘唱再一次起身要走时,天都快亮了。老孟看了一下表说:“宿舍还没开门呢。”

  刘唱气急败坏地说:“没开,我们砸开。反正你也不愿帮我,管我怎么回去。放心,我绝不会强求,强扭的瓜也不甜。”

  老孟说:“天还黑着呢,你一个人回去再碰上流氓了怎么办?”

  刘唱冷冷地说:“多谢你的关怀,你怕流氓这次也不劳你送了,我让王莞送。”说着问王莞,“你愿送我吗?”

  王莞答道:“走吧,我送送你。”

  老孟大惊,王莞此去凶多吉少,老孟又无法提醒他,只有向他使眼色。

  王莞说:“我送她回去后再回来,你们等我一下。”

  老孟说:“等天亮了一起走,何必急这么一会呢。”

  刘唱笑笑说:“我和他还有悄悄话要说呢。”

  老孟无言以对……

  王莞指着老孟说:“你吃醋了吧!哈哈……”

  这时,姚旋又掐了老孟一下。老孟只有眼睁睁地望着他们走。

  王莞送刘唱走后再也没回来。天亮时,张岩送过王愿,老孟送过姚旋,我们急忙往回赶。我们希望王莞已回到宿舍,正在床上呼呼大睡。可是,当我们回到宿舍时,王莞的床上却空空如也。老孟长叹一声坐在床上。自言自语地说:“完了,完了……”

  “什么完了?”张岩问。

  老孟苦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回答。老孟说:“没什么,睡吧,困死了。”张岩说:“王莞怎么还不回来?”

  “他会回来的,早晚会回来的。”老孟说,“我不等他了,我回那边宿舍睡了,下午我还有事呢。”

  张岩说:“王愿说她会给我打电话的。”我们为张岩的收获而高兴。

  两天后,王莞萎靡不振地回来了,脸上灰着。我们问王莞哪去了?

  王莞打了个呵欠说去刘唱那了。

  老孟冷笑着问:“刘唱用的什么口红你尝了吗?”

  “尝了,是苦的。”

  我们嘿地一声,乐了。

  老孟说:“你准备把那苦水咽下去了?”

  “没那么容易,违法的事情我不干。”

  后来,师兄王莞便开始和刘唱周旋,他选择一种逃避的方式,上演了一幕猫抓老鼠的游戏。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谁想和王莞开个玩笑,喊一声刘唱来了,王莞便会惊惶失措,然后逃之夭夭。

  这几天同学们总是恼一天乐一天的。大家乐的是这学期终于要到头了,已临近期终考试;大家恼的也是这期终考试,三门课像羊拉屎一样要考十几天。前两门还好,安排在考试开始的第一、第二天,而且是开卷,当堂写一篇小论文,可以带任何参考书。这才是研究生的期终考试嘛!让人恼的是蓝其文教授的“诉讼法研究专题”,考试安排到了最后一天的下午。也就是说第二天就放假了,他头天才考,而且是闭卷。谁不想早点考完算了,早考早完早轻松。

  我们问过教学秘书了,他说是蓝教授要求这样安排的,说他最近身体不大好。我们认为这种借口缺少说服力。又不是我们考他,是他考我们,这不需要他有一个强壮的身体。他完全可以和其他教授一样开卷考。他出了题让班长取来,然后大家写完了再让班长送去不就完事了。根本不用劳动他的身体。

  这样一分析,就发现蓝教授这样做是有意和同学们过不去。这要换一个年轻的讲师或者副教授你瞧就有他好看的了,下学期肯定撺掇学弟、学妹们不选他的课。可是,这个方法对蓝教授就不灵了。蓝教授在法学院德高望重,他曾经是我们导师的导师,也是很多导师的导师,连现在的法学院院长都出自他的门下。他简直就是“师爷”。论年龄论资历他都够师爷的分。你想谁敢得罪师爷呀,除非你不想混了。

  蓝教授的“诉讼法研究专题”很特别。其研究内容包括了“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横跨“民法”和“刑法”两大专业,够霸道的。一般的教授谁敢这样干?他的这个研究专题被法学院定为研究生的必修课。必修课就意味着没有选择余地,无论你喜不喜欢都得过。这一点就不像选修课那样自由了。我怕你或不喜欢你这专业,我可以不选你的。即便选听了你的课,你考试的时间和方式不对,我也可以放弃,大不了下学期再改选一门。可是必修课就不行了,有同学编顺口溜道:

  “必修课,必修课,死活要从你手下过;手下过,太辛劳,过去半死不活了。”

  有同学私下骂:“这老头子,谁得罪他了,是不是因为把他的宝贝女儿泡了。”此同学语言够恶毒的,却一语道破天机。我和师兄王莞不由偷偷地乐,这都是师弟李雨惹得祸。蓝教授的女儿蓝娜在法学院读大三,是法学院招的特长生。蓝娜的特长是舞蹈。这是蓝夫人从小培养的结果,蓝夫人是艺术系的教授,舞蹈专业,去年癌症才去世。可想而知蓝娜那是专业身材,不过我们都对舞蹈不大懂,也不知其专业的要求,什么腰围、臀围、胸围什么的,我们都认为那是魔鬼身材。我们在院上都碰到过蓝娜,开始都想入非非的,后来得知是蓝教授的独生女,都暗暗叹口气,打消了邪念。

  没想到偏偏碰到了师弟李雨这个色胆包天,不怕死的,居然敢去泡蓝娜。泡蓝娜有双重危险,一是蓝教授的虎威,二是同学们的嫉恨。

  同学们都认为蓝娜是看的,是欣赏的,而不是泡的,更不是用的。持这种观点的大多是本科生,他们都还是能欣赏异性的少年。但是研究生的观点就不一样了,特别是以李雨为代表的几个只会用女人的大男人,早就对蓝娜垂涎已久。所以,在法学院的联欢晚会上,蓝娜的舞蹈便迎来了不同层次同学的不同反应。本科生兴致勃勃地欣赏了蓝娜的舞蹈,认为那是艺术,柔韧、优美,让人赏心悦目;而研究生却“性”致勃勃地看了蓝娜的舞蹈,觉得性感,秀色可餐。我这样说并没有否认研究生的艺术欣赏水平,关键是这些大男人已没有心情欣赏了,心中的欲望泛滥成灾,直接影响到了艺术眼光,只能直奔欲望而去。可见泡蓝娜在同学们中间有可能犯众怒。本科生绝不情愿把他们心中的艺术品拿来使用;而研究生绝不允许把大家心中的女人占为己有。

  除了同学的这些危险,要泡蓝娜蓝教授的虎威你不得不考虑在内。蓝教授是坚决反对本科生谈恋爱的几个为数不多的著名教授之一。你竟敢泡他才大三的女儿,这是在太岁头上动土。虽然《学生守则》上并没有明文规定本科生不准谈恋爱,但蓝教授却依据《研究生守则》推论出了本科生不能谈恋爱。蓝教授在课堂上说:“《研究生守则》上有一条规定,研究生可以结婚。那就意味着研究生可以恋爱。因为恋爱是结婚的前提。在本科生的《学生守则》中明确规定,本科生不允许结婚。既然不允许结婚,那就不允许谈恋爱。”

  蓝教授花了整整一节课的时间论证在《学生守则》上已暗含了本科生不允许谈恋爱的规定,从而来反驳《学生守则》没有明文规定,本科生就可以谈恋爱的论调。蓝教授的授课旁引博论严重偏离了主题。那节课的主题是法学理论中的“因果关系”问题。他本来把《学生守则》拿来举例的,没想到举例子变成了上课的主要内容。蓝教授认为恋爱是因,结婚是果,恋爱和结婚构成一组因果关系。

  那节课后,大家几句话就把蓝教授用了一节课论证的结果推翻了。第一,蓝教授认为婚姻是恋爱的结果,恋爱是婚姻的前提,那么中国历史上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风俗制度你怎么说。男女双方并没有恋爱也结婚了,难道你不承认他们的婚姻。如果不承认连你蓝教授的出生是否合法也成了问题,因为可以推论你蓝教授父母的婚姻肯定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结果。第二,即便是现代,我们广大的农村也还存在着大量的包办婚姻,你能不承认吗?还有,蓝教授认为恋爱的结果必然是婚姻,那么只恋爱不结婚者在社会上大有人在,你能不允许人家恋爱?即便是在校园,你规定本科生不准结婚,我们现在恋爱毕业后再结婚,或者考上研究生再结婚,不也没违犯校规嘛!既然《学生守则》上没有明文规定本科生不允许谈恋爱,我们就可以谈。

  我们不便在课堂上和蓝教授论争,一来是尊重他,给老爷子点面子;二来因为这些问题恐怕是《婚姻法》的研究内容。如果你太叫劲,引起蓝教授的极大兴趣,万一他再研究出个新成果来,下学期开一门“《婚姻法》专题研究”之类的必修课,这不但害了下届的学弟、学妹,同时也抢了人家《婚姻法》研究者的饭碗。

  其实要是平常谁也不关心让不让本科生谈恋爱的问题。关键蓝娜是本科生,所以研究生对此才有兴趣。蓝教授大谈不准本科生谈恋爱还不是为她女儿找一个保护伞,他怕同学们泡他女儿,所以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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