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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和生命-第110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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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到这里来是要让你能透过经验了解神住在你内,而无论何时,只要你愿意,都可以与造物主相会。

  在你内及在你的周遭,都可以让你经验到及找到造物主,但你必须要略过“人的幻觉”。你必须无视它们的存在。

  以下就是“十个幻觉”

  1.需要的存在

  2.失败的存在

  3.分离的存在

  4.不足的存在

  5.必备资格的存在

  6.审判的存在

  7.定罪的存在

  8.有条件的存在

  9.优越的存在

  10.无知的存在

  前五项是“物质的幻觉”,是与你在肉身中的生活有关。后五项则是“形而上的幻觉”,与非物质的实相有关。

  在我们这次的沟通中,会对每项幻觉做详细的探讨。你会明白每项是怎么被创造的,你会明白每项又是怎样影响了你的人生。在这沟通结束前,人也会明白你怎么才能解除这些幻觉的任何效果。

  现在,在真正开放的沟通过程的第一步是,你必须愿意暂停对於你所听到的事的不相信。请暂时放弃你对神及生命的任何先前的想法。你当然随时都可以回到你先前的想法去。我并不是要人永远的放弃它们,只不过是将它们暂时的搁置一旁,以斟酌一个可能性:也许有某事是你不知道的,而知道了它,可能会改变每件事。

  举例来说,现在就检视一下你对神现在正在与你沟通的这个想法之反应。

  在你的过去,你可能找到过各种各样不去接受人是可能与神有实际对谈的理由。我要请你把这些想法放到一边,而假设你正直接地由我接收到了这个讯息。

  为了让你轻松一些,在这后面大半的沟通中,我会以第三人称称我自己。我知道,要你听我用第一人称说话,你可能会被吓到。所以,虽然我会偶一为之(只为了要提醒你,是谁带给了你这资讯),但大半的时候我会只以“神”来称我自己。

  对你而言,虽然一开始就要你接受由神那里收到直接的沟通似乎不大可能,,但你要明白,你来到这个沟通中,为的就是让你终于忆起了你真正是谁,以及你会创造出的幻觉。

  很快的,你就会深深的了解,确实是你使得这本书来到了你的面前的。当我告诉你,在你人生中大多数的时刻,你都是活在幻觉中时,你听听就好了。

  “人类的十个幻觉”是在你们最早的地球经验期间,你们创造出来的很大、很具影响力的幻觉。而你们每天都还在创造出无数的较小幻觉。由于你们是这样的相信它们,因此你们创造出了一个容许你们将这些幻觉实践的文化故事,而使得这些幻觉得以成真。

  当然,它们并非真的是真的。而是你们创造了一个“爱丽思漫游仙境”式的世界,使它们的确看来好像非常的真实。就像那个“疯狂制帽人”(译注:MAD HATTER,爱丽思故事中的人物)一样,你会否认假的、“真的”为真的。

  事实上,你们这样做已经很久很久了。

  文化故事就是这样代代相传、横跨了世纪和千禧年的故事。它就是你们告诉自己关于你们自己的故事。

  由于你们的文化“故事”是建立在幻觉上的,所以它反而制造出来迷思,而不是让你对真实有所了解。

  “人类”的这些文化故事是:

  神是有议程的。(需要的存在)

  2.生命的结局是可疑的。(失败的存在)

  3.你和神是分离的。(他离的存在)

  4.物质是不够的。(不足的存在)

  5.有些事是你必须做的。(必备资格的存在)

  6.如果你不去做,你是会被罚的。(审判的存在)

  7.那处罚是你永不得超生。(定罪的存在)

  8.所以,爱是有条件的。(有条件的存在)

  9.由于了解并且合乎那些条件,使你优于其他人。(优越的存在)

  10.你不知道这些都有是幻觉。(无知的存在)

  这样的文化故事是如此的铭刻在你内,以至于你现在完完全全的活在其中。你们告诉彼此,‘事情本就如此’

  你们已这样彼此相告了许多世纪。的确,已经一个千禧年又一个千禧年了。而由于彼此相告了如此之久,以至于迷思围绕着这些幻觉和故事增大了。有些最主要的迷思已被简化为观念,好比……

  尔(神)旨承行。 

  适者生存。

  战利品归于胜利者。

  你们生于原罪中。

  罪的代价即死亡。

  上主说,复仇在我。

  你所不知的不会伤你。

  只有天知道。

  ——及许多其他同样具破坏性和没益处的。

  由于这许多观念是建基在这些幻觉、故事和迷思上,即使和‘终极实相’毫无关系,但许多人对人生的结果却变得是这么想了:

  ‘我们生存在一个充满敌意的世界里,这个世界是由一位要我们做一些事和要我们不做一些事的神所掌管的,如果我们分不清两者的话,他就会施于我们永远的苦刑。

  我们在‘人生中’的第一个经验是与我们的母亲——我们的‘生命之源’——分离。这创造了我们整个实相的一个背景,让我们体验到我们是‘与所有生命之源’分离的一个实相。

  我们不止与“所有生命”分离,并且还与“生命”中的每样东西分离。每样存在的东西,都与我们分开存在。我们是与每样其他存在的东西分开的。我们并不想要这样,但事实却是如此。我们希望它不是如此,而的确,我们是在努要它不是这个样子。

  “所以,我们不断地找寻与所有东西“一体”的感受和体验,尤其是与彼此。我们可能并不真的明白为什么,然而,却仿佛是本能地这样做。感觉上就像是自然该这样去做。只是唯一的问题是,好像没有足够的“他者”可满足我们。不论我们想要的“他者”是什么,我们似乎都无法得到满足。我们无法得到足够的爱,我们无法得到足够的时间,我们无法得到足够的钱。总在我们以为我们足够了的那一瞬,我们又会想要更多。

  “既然我们以为要快乐所需的东西是“不足够的”,所以我们就必须“去做一些事”以得到尽可能的多。每件东西都要求我们以东西去交换,从神的爱到生命的自然富饶。只“活着”是不够的。所以我们,像人生的一切,也是不够的。

  “由于只是在并不够”,于是竞争就开始了。如果这外面的东西是不足够的,那我们就必须努力去争取那儿有的东西。

  我们必须为任何东西竞争,包括神。

  这竞争是很难苦的。它关系到我们本身的存活。在这竞赛中,只有适者才能生存,而战利品全归胜利者。如果我们失败了,我们就是活在“人间”地狱里。而我们死后,如果我们在为神的竞争里是个失败者,我们又会再经验地狱——而这回是永恒的。

  死亡真的是由神创造出来的,只因为我们的祖先做了错误的选择。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中原是享有永生的,但是夏娃吃了“分辨善恶之树的果实”,所以她和亚当就被一位愤怒的神逐出了乐园。这神判了他们以及他们所有的子孙死刑,以做为第一次的责罚。所以,在身体中的生命是有限的,不再是永恒不灭,而“生命”的材质也是一样。

  然而,如果我们永远不再犯他的规,神就会还给我们永生。神的爱是无条件的,只不过神的奖赏并不是无条件的。神是爱我们的,从使他罚我们永下地狱,那伤害其实是伤他比伤我们还深。因为他真的希望我们回家,但如果我们行为不检,他也毫办法。选择都在我们。

  所以,问题就在不要行为不检。我们必须过美好的生活。我们必须努力去这样做。

  为了要这样做我们就必须明白神要我们的是什么和不要我们的又是什么这个真相。我们无法不取悦神,如果我们不能分辨对与错,我们就无法避免会触犯他,所以我们必须明白有关那一点的真相。

  真相是简明易懂的。所有我们需要做的,就是聆听先知、老师、贤哲及我们宗教的源头和创始者。如果有不止一个宗教,因此有不个源头和创始者的话,那么我们一定要挑出正确的一个。挑错了则会造成让我们成为失败者的结果。

  当我们挑了正确有那一个时,我们就是优越的,我们比同侪(注释‘同类同辈’的意思)要好,因为真理在我们这一方。是“比较好”这个状态,让我们可以不必实际的参加竞赛,便拥有了竞赛中大多数的奖品。在竞争开始之前,我们就能宣布我们自己为胜利者。而出于这个觉察,我们给了自己所有的利益,而以这样一种方式来写出我们的“生命守则“,以致某些其他的人发现,他们几乎是不可能赢得真正的大奖的。

  我们并非由于不怀好意而这样做,只不过是要保证胜利非我莫属——如它本该是的样子而已。既然那些了解真相的是属于我们的宗教、我们的各族、我们的性别、我们的政治追求的那些人,因此我们本就应该是赢家。

  因为我们该赢,我们就有权威威吓别人,与他们斗,甚至如果必要的话,还能杀死他们以便产生这结果。

  当然,也许他可以有其他的生活方式,神也许有其他的想法、其他更大的真理——如果有的话——但我们并不知道。事实上,甚至我们是否该知道也不是很清楚。有可能我们甚至不该试图去知道,更别说真的认识和了解神了。去尝试就是冒昧,而宣称你实际上已如此做更是亵渎。

  神是“未知的知者”“不动的动者”“伟大的看不见的事物”。所以,我们无法得知为了要合乎资格,我们所必须知道的真理,那真理是我们为了得到爱所必须具备的条件,那爱是为了避免被定罪我们所必须得到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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