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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半天的欢乐-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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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走15分钟吧。我喜欢那条路上的风景,我家前边有一条河,叫“金沟河”,金沟河马路的右边,就是八一湖。我和崔晨水曾躺在八一湖的岸边的草坪上,边听歌边抽烟,享受着片刻宁静。这种闪光的片刻像珍珠一样,串起我贫瘠、乏味的生活。直到有一天我和这些挥手告别时,我更肯定这一切。沿着335路车线一直走到八里庄,穿过马路,是一条斜街。就是这条街了。    
       我对这条街存在着热烈的感情。我以前上学时放学回家,就经常绕到这条街的小书店看书。书店里乱糟糟地堆着许多书,什么都有,武侠、星座、言情、金融和最新出版的各种书。偶尔我会从那里借一本古龙的小说。这条街有无数饭馆、两家书店、三家网吧、三家音像店、两家公厕、一所中专、一所大学的附属中学和一所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我也很喜欢首师大,惟一的原因就是离我家近和它拥有一个红色塑胶跑道的操场。除此之外,首师大的校园里连一个公共座椅都没有。我和紫予就曾经在里面找过,最后只能坐到首师大一个建筑物(实在搞不清楚是不是大礼堂)的台阶上。我也经常在首师大的教学楼的自习教室里写作。在冬天的时候,紫予一边听着小野丽沙,一边用笔和我在纸上聊天。    
       我太了解这条街。这条街像是一条贫民街。但没有人睡在大街上。网吧的设置一般,倒是挺快的。几家网吧都随时放着流行歌。我在的时候他们经常放陈小春和任贤齐。不知道现在又在放着什么呢?一到网吧,我就很爱抽烟。在网吧,不抽烟又能干什么呢?我的身边,还常常摆放着一瓶水。这是去网吧的习惯。所以说,我对网吧也存在着深深的感情。网吧就像是我的另一个家,或者是到家的中转站。到了陌生的地方,只要看到网吧的身影,我立刻精神抖擞,拔腿就想向它跑去。    
       我认识了更多的诗人,经常和他(她)们在聊天室或QQ上碰头。在我的QQ号还没被盗时,我还是很喜欢用它的。我和几个夜猫子型的诗人大都没办法在家上网,我们几乎每天都去网吧,有时候还大面积通宵上网。通宵网最难熬的一段时间是什么时候?临晨4点至7点这3个小时。在通常情况下,在线聊天的差不多已经走光了,该看的帖子差不多也已经看完了,干什么?在通常情况下大家都会选择睡觉——趴在网吧的电脑前睡觉。我就经常睡到早上网吧关门,醒了一看半边脸已经肿了,然后再迎着刚升起不久的朝阳回家。在网吧上网这一段时间,我看到了自从我退学以来最多的太阳。每回都会觉得生活健康得不得了。这样的后果就是回家睡到下午。更多的时候我选择凌晨三四点就从网吧赶回家睡觉。有钱时打车,没钱没公车时骑自行车或走回家。    
       小丁跟我说:“你信不信?我在网上一边看日本片,一边打手枪。完事后开始听木马的《纯洁》——真他妈的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呀!”我说:“差不多,今天醒来后听痛苦的信仰,真真是越听越迷茫啊。”    
       小丁是最早我在“花瓶”认识的朋友,他和另外两个人并称“花瓶三流氓”。那两个人分别是富贵(我叫他富老师)和春哥。说起来我还是先认识富贵的呢。有一天晚上,我百无聊赖来到高地聊天室,那天真的很晚了,聊天室里已经没有几个人。我用“无聊看客”的名字进来看了看,然后说:“有女孩吗?我想找个女孩聊。”一个叫“富贵”的人前来打招呼,说:“哎,真没辙,又来了一个想和女的聊的,还是我和你聊吧。”后来我就和富贵聊了,临下了,我问他叫什么,以后我好找你。我没说我的名字。他说:“富贵。”后来我把这个写成了一首诗,让也经常登陆诗歌和摇滚网站的小丁同学看见了,他嚷嚷道:“原来富老师认识春无力同学呀!”我就也认识了小丁。知道他是个四川孩子,现在在北京周边地区一个破大学上大一。    
       小丁穿着很孩子气的衣服,表情夸张,说话带着四川口音,他从很远处走来时我就认定那个人是他了。我觉得他应该叫丁丁当。他真的太可爱了。他说他一眼看见我不耐烦地在音像店门口抽烟就认出我了。我们找了一家商场的走廊聊天,抽烟、喝水,小丁带的是我几乎已经好久不抽了的“都宝”。他说他现在迷上了抽“都宝”,便宜、劲儿还大。小丁给我讲了很多他以前在成都的好玩的事,他讲得眉飞色舞,我一边羡慕一边不住地劝他把这些事写成小说。    
       他问我第一次听摇滚听的是谁的。我说太不好意思了,我第一次是听的涅磐的。那时我上初三,本来天天听流行歌,心里特苦闷,后来认识了一个特胖的男孩,他说他听摇滚。我就问他最喜欢哪个乐队,他说是涅磐,还借给我几盘,我就听上了。说起来那会儿听涅磐正风行。科特刚死,《灿烂涅磐》刚出,磨岩三杰已经沉沦没什么动静,大家只好一窝蜂地听起了外国乐队。刚开始听觉得不怎么样,后来就特喜欢。第一次听《灿烂涅磐》我还根本不知道“朋克”是什么意思呢。后来就知道了,又开始狂听国内摇滚,什么超载、唐朝,逮着什么听什么。“我靠,那你还行,比我厉害。”小丁说,“我第一次听张楚。那可真叫难听,不过后来听着听着就习惯了,然后再听何勇。这下完了,天天坐在教室最后一排唱《姑娘漂亮》,还有王磊的《春天来了》,结果我们班的女同学不仅不闻弦歌而知雅意,而且反而骂我唱黄色歌。我们班上的女生以前老给我买烟买口香糖什么的,你知道为什么吗?我所付出的不过就是给她们唱张信哲的歌,我高一时狂迷,唱得还真像模像样的。”    
       “我上初中时,我们班有个留级生天天唱《姑娘漂亮》和‘小皮球,香蕉梨,马兰开花二十一’,有一回我终于忍不住了,跟他说你能不能唱点好听的呀,这歌也太难听了。结果人家看我半天,说‘成,成。’真他妈尴尬。现在想起来真惭愧,当初人家可是先驱,那会儿我音乐细胞还没发展呢。”我回忆往事,感慨地说。    
       小丁狂笑了半天,然后说起他认识一个成都的哥们,喜欢摇滚乐,家里有钱得不得了,结果还他妈的天天穿得破破烂烂的。去看演出都要提前关机,怕别人知道他有手机看不起他。在成都玩摇滚的,就怕别人说他有钱。    
       “也是我一个成都的朋友,曾经把诅咒的那首《苦鬼》的歌词写成一张大字报贴在寝室门上,把寝室同学吓得半死。其实我以前特看不起那种二十七八、有点小钱、看过一点书、懂得一点道理、没事泡泡酒吧、听听音乐的人。现在看得起了,不过我估计我也快成那种人了,至少是精神上的,虽然我还没什么钱。我太享乐了,有时候上通宵网,我左边一瓶鲜橙,右边一瓶百事可乐。”    
       “谁不喜欢享乐谁就他妈不是人。”    
       “是呀是呀,没钱时我他妈比谁都苦大仇深,有钱了我比谁都小资。”    
       “我也是,虽说天天苦巴巴的,一有钱我立马买‘七星’去了。”    
       “操,朋克不一定是听摇滚的,我原来有一个同学,特别有意思。他就特朋克,天生的。他也不听什么摇滚,长得也挺帅的,但就是没有女的看上他,估计是他这人太直了。有一回,我们去海边玩,吃饭时他想上厕所。我们都说你先上厕所吧,我们给你看着饭,他不肯,你猜后来怎么着?”    
       “怎么着?”我好奇地问。    
       “我操,那逼就一边拉屎一边吃面条。”    
       我们还聊起那本《母语》。那上面曾经登过我写的一篇文章,里面写了一句大逆不道的话:“外地的民工乐队,先吃饱肚子再说吧。”小丁也看过这本杂志,他说他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时气得要死。    
       “我承认我说得有些偏激,”我喝了口水站起来说,“我们到外面走走吧。当时我觉得有很多乐迷被几本有限的摇滚杂志的文章所蒙蔽,对少数几支乐队有偶像崇拜心理,我觉得还是现实一些好,人都得先处理好自己的生活。”    
       “那时候我经常在诗江湖谈摇滚,化名在‘地下摇滚网’和版主叫劲,说‘不是诗人怕摇滚,而是摇滚怕诗人’,我是不亦乐乎。当时我很崇拜那个脚踏摇滚诗歌两条船的被人称做聪明的乌鸦的家伙,和他比起来,我是既没混好摇滚圈,也无甚建树于诗歌圈。”    
    


第三章长安街少年杀人事件 (3)

       就记得那天,我们没有目的地在长安街上瞎走,聊天,然后在傍晚告别。    
       熟了以后,我和小丁经常会在一些“理论”性的问题上针锋相对、各不相让。我们谈的问题无非就是诗歌的分派。    
       小丁每次必迅速反驳:“看你一脸肃穆的样子,好像死了个人似的,搞得我心里虚虚的……幸好我也有烟(你休想眼红我,哼)。我曾经那么的喜欢伊沙的诗,但现在我不了。看见了说他的诗是什么乐凯主义,什么叫乐凯主义我也不懂,大概意思就是说选取一个镜头,描绘一番,然后故作深沉发点评论什么的。我现在不喜欢这样的诗了。或者干脆点说我认为它不是诗了。在诗歌问题上,应该绝对一点,我喜欢的,或者说我认为是诗的,就是诗,我不喜欢的,或者说我认为不是诗的,那它就不是诗。上次和小左在‘花瓶’聊了个通宵,把他逗得不亦乐乎(那天晚上我有状态,你知道我恢复状态的威力的)。他也说到你老在提什么非非非非的,现在连杨黎都不说这个了,好吧,不说非非,就说橡皮吧。这里我就不把什么杨黎何小竹的长篇大论搬出来了。你以为诗歌是什么?诗歌真的没有用的,春无力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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