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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俩每天凿开一窍,凿眼睛用了两天,凿鼻子和耳朵也各用了两天,第七天凿嘴。眼见就要大功告成时,混沌死了。
七日之后混沌死。这是中国的故事。
在犹太教的《旧约全书》,上帝第一天创造了光,用来分出昼和夜;第二天创造了空气,用来分出天与地;第三天创造了陆地、海洋和各种植物;第四天创造了太阳、月亮和星星,用来分管岁月、节气与时令;第五天创造了水下、陆上生活的各种动物;第六天创造了男人、女人和各种农作物和家畜;第七天上帝累了,就休息了一天,再也没有创造什么东西了。
最高智能常常都是要这样相交合龙的。
《巨人传》拉伯雷
这部取材于法国民间传说故事的小说,主要写格朗古杰·高康大·庞大固埃三代巨人的活动史。
高康大一生下来便会说话,喝17000多头母牛的奶,他的衣服要用12000多尺布制成。高康大和庞大固埃两代巨人都具有超乎寻常的体魄和力量,公正善良的品德和乐观主义的天性,他们是被希望出现在这个世界里的奇迹,约翰修士正是在高康大的支持下建立了特来美修道院。在这里,男女修士来去自由、交往自由、活动自由,而且“可以光明正大地结婚、可以自由的发财,可以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看看昆德拉是怎样评价拉伯雷的吧,“他的幽默叙事之所以成为地道的小说,就因为它是道德判断被延期的领地”。不要在小说叙事中寻找政治的、宗教的、道德的影子,这是拉伯雷的幽默叙事留给后世的精神遗产。身处十六世纪的拉伯雷身上总是“独特地洋溢着未来的气息”,这一点也让手里握着“狂欢理论”的巴赫金以为拉伯雷最难研究,他在公开批评了人们的意识形态和文学趣味之后,接着又赞扬拉伯雷的小说“应该成为开启尚少研究和几乎完全未被理解的民间诙谐创作巨大宝库的一把钥匙”。
《命运交叉的城堡》卡尔维诺
在一个茂密森林的腹地中,有一座城堡和一个客栈,一群男人和女人偶然相遇。他们被这种奇遇搞得心烦意乱,因为他们都失声了。但他们必须要表达他们的爱情、战斗、征服或者背叛。于是,他们就一个接一个的用玩游戏的塔罗牌的组合来暗示自己命运中的几个场景。
卡尔维诺的故事总是只需要一个句号就说完了。他在大都属于自己所发明的这些故事中,又穿插进了一些民间神话传说,比如寻找圣杯的帕西发尔,俄狄浦斯与哈姆雷特,所有这些故事都像一个混合着古老和现代的多棱镜,这是我们今天的狂热所在,也正是卡尔维诺用古老的符号对我们现在的样子进行的挖苦。
《百年孤独》马尔克斯
这是通常意义上的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通过革命军总司令奥雷良诺·布雷蒂亚上校一家七代人的经历,描绘了加勒比海沿岸某国小城镇马孔多从荒漠的沼泽地上兴起到最后被一阵旋风卷走的历程。
之所以把这部小说放在宗教的条目下,是因为我正在从这个角度重新读它。而它本身的优秀可以使它不至于在任何地方被埋没。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西方的许多小说都跟宗教和神话有关,如福克纳的小说,《我弥留之际》中的人的状况颇似《旧约》中所刻划的人类状况;《押沙龙,押沙龙》中的故事结构与《圣经》有某些隐约相似之处;《喧哗与骚动》也能明显地看到“神话模式”。
神话是人类的一个套盒,是一种固定的文明模式,当然也是一个最合用的叙述工具。只要把任何时代的任何人放进那个模子里,人物就自动地知道该怎么活动,他的界限在哪里,他所富含的人类学、社会生态学等等的意义,也就会自动地显现。
二、小说的故事可怜的女人们
《十日谈》薄伽丘
薄伽丘置身于由于生活单调而感到厌倦的一群女人中间的时候,他发现最有趣的事情莫过于一个讲动听的爱情故事,讲给女人,也讲给自己听。他说,一个女人的最大乐趣就是拨弄感情的火焰。他对于生活中那些无伤大雅的越轨行为一般都采取“但愿他们做了错事而不被发觉”的态度,随时享乐,也让人快乐。哈,这家伙也许有点不认真,本来有的文学史把他排为了西方小说的可能的源头,但就因为他的不严肃,以为反正只是逗逗女人开心,故事讲得很不讲究。所以,后来的昆德拉才把欧洲小说从塞万提斯起算。
《金锁记》张爱玲
20世纪上半叶,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被她的大哥嫁入了没落的大族姜家,她的丈夫是一个自小就卧病在床的废人。生性豪爽而勇敢的曹七巧处处遭到这家人的排斥和冷眼,丈夫和老爷相继死去,七巧带着女儿终于得以搬出了这个金锁一样的家族。她完全变了,但又没全变,她与大哥重逢,哭闹之后,又送给了他许多贵重礼物;她旧时的意中人来找她,她却以揭露他想骗财的方式把一生惟一的爱情葬送了,但她同时又躲在窗户背后看着她的爱人仓皇逃走。她一点一点地老了,正在死去。儿女要谈婚论嫁了,可她怎么看儿媳都不好,儿媳就这样被气死了。女儿30岁了仍然没有嫁出去,好不容易有了对象,她偏又从中破坏。“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锁,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
张爱玲是至今还比较火爆的女性作家。我自己也参与过编辑她的全集,可是我每次读她都有点硬着头皮的味道。到底是什么原因?傅雷也许说得很清楚:“心理观察,文字技巧,想象力,在她那都已不成问题。这些优点对作品真有贡献的,却只有《金锁记》一部……聪明机智成了习气,也是一块泮脚石。王尔德派的人生观,和东方式的人生朝露的强调混合起来,是没有前途的。它只能使心灵从洒脱而空虚而枯竭,使作者离开艺术,离开人,埋葬在沙龙里。”
是的,就是这种感觉。早年张爱玲对傅雷的评价不以为然,但后来也忍不住是认同的。
《红字》霍桑
霍桑基本上也是作家的作家,海明威、菲茨杰拉德、福克纳等等,都从他那里受到很大启发,麦尔维尔也对他推崇备至,至后一辈的这几人,基本上就是谁也不服谁了。
《红字》以十七世纪北美清教殖民统治下的新英格兰为背景,取材于1642…1649年在波士顿发生的一个恋爱悲剧。一个小镇监狱的门前,年轻而美丽的海丝特·白兰怀抱着一个女婴珠儿,正等待着宣判。几年前,她嫁给了一个畸形的老年学者,但因途经荷兰时短暂的分离造成了丈夫的突然失踪,白兰在两年的时间里独居,渐渐和当地的牧师阿瑟·丁梅斯代尔相爱,并生下了一个女婴。法庭判她有罪,在刑台上被示众三个小时后,她被判终身佩带一个红色的字母A作为惩戒,她又被一再追问通奸的对象,但她坚决不说,刚好,失踪的丈夫回来了,当晚,以医生的身份在监狱里见到了白兰,随后开始追查白兰的同犯。牧师由于也挂念着白兰,病得不轻,继续化装成医生的前夫渐渐地取得了牧师的信任,开始折磨他。白兰及时察觉,便提出与牧师带着女儿逃到欧洲。但牧师十分犹豫,白兰在一次相会时再次表白了自己的爱,并把红字丢弃到了溪水中,但牧师还是认为私奔有罪,而且是罪上加罪,经不住白兰再三要求,又勉强答应在做完庆祝上帝选择日的祷文后出逃。那一天到来了,牧师布道结束,跟镇上的名流们一道游行至市场,突然双手紧抓住白兰和珠儿的手,奔向了先前的那个刑台,终于袒露了自己的牧师因为心力交瘁倒在台上死了,而把复仇做为惟一目的的前夫一年后也郁郁而终。珠儿已成人,去了欧洲,白兰仍旧回到波士顿行善。死时,她的墓碑上也锩刻着一个红色的A字。
这个A字本身也像是锲入生活的一个鲜明的印记。这个故事太细,太远,细致而又保留着几个主干,远得就像眼前。每次读这个故事,我都设身处地想要让自己来架构能写到多远,能否虚构得几乎一点都看不出是虚构的技术痕迹,毕竟,霍桑原本只是想把它写得很短,现在也不长的篇幅还是“发水”发出来的,可是,他处理得太好了,好得看不出添补修改的痕迹。
国内作家中最推崇《红字》的是马原——我为不说话的马原很感动,更为他不断地向读者和作者推荐《红字》而感动。我好像也能猜到他为什么那么喜欢他。当然,他有资格这样喜欢——别的人喜不喜欢、有没有机会、有没有能力去喜欢都不重要。
《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茨威格
一位三十二岁的亨丽哀太太,撇下肥胖世俗的丈夫和两个女儿,与一位法国花花公子私奔了。这位有着很好名声的亨丽哀做出这桩风化案只在一念之差,一夜之间就透支完了积累了一生的清誉。
人们为这件事争论不休,“我”也加入进来,却是努力地为她辩护。然后,“我”也顺理成章地遭到人们的大肆反击。终于,一位白发苍苍,娴静高雅的英国籍C太太站在了我这一边,并随后给我讲述了一桩压在她心头二十多年的苦恼:
C太太是在四十岁时死了丈夫的,偶然在赌城蒙特卡洛遇见一位落魄赌场、意欲自杀的波兰贵族青年。她这种年龄和身份的女性很容易对失足的男青年抱有同情心,在不顾一切地挽救这位赌徒的过程中,她突然对他产生了如“雪山突崩、狂风乍起似的激情”之爱。同样是一个透支积了一生的社会地位和良好的名声的危机关头:就当我们都认定那个青年已受如此感化也作了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