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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童正史(16岁作品)-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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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一直讨厌怕老婆的笑话,因为根据这些笑话来看,那些怕老婆的男人胆小得惊人,应该什么人都怕,连向小贩买东西都要吓得半死。 

  在同一个历史时间,御史裴谈崇正在像一个专栏作家一样谈论怕老婆的问题,他老婆像凶悍的驴子,自己很怕她,他说:“老婆可怕啊,天生可怕。当她年轻的时候,她看上去美得像个菩萨,我很敬畏她;后来她生了很多小孩,看上去就像九子魔母一样,哪儿有人不怕九子魔母呢?后来她五六十岁了,又重新开始化妆了,眉毛画得太黑了,看上去像鸠盘荼一样,有谁不怕鸠盘荼呢?”鸠盘荼我也不知道是谁,想来是一个脸上具有失败的化妆特征的传说人物。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凶老婆和长得不好看的老婆,喜欢唠叨的老婆,或者只是嗓门大的老婆是有本质区别的。 

  人们在讲到美男的故事,都会用一种连自己都不熟悉的怪腔怪调,一点也不幽默,有一点猥亵,有一点女性化。但在讲卫玠的时候,却用不上这种语气,因为他的故事是悲伤的。 

  卫玠是晋朝的人,他的爷爷叫做卫瓘,是个大臣,他曾经在卫玠五岁的时候,看着他说:“这个小孩和别人不一样,只可惜我看不到他长大了。”我没有办法想象一个小孩的美貌——面色白皙,神情专注,眉目如画,顾盼生姿? 

  后来八王之乱的时候,卫瓘全家都被杀了,而卫玠因为生了某种小孩儿传染病,躲在亲戚家养病,所以没有被杀。卫玠再次出现在镜头前面的时候,他已经是一个少年了,我以一个少女的羞涩,向你保证他长得更好看了,因为他更有气质了。他在这时,就基本确定了他一生的表情——就是面无表情。 

  他是一个极度平静的人,一生中出现表情的次数极少。我猜是因为他童年的时候,被放在一个漂亮的座垫上,收门票参观,而职业的道德让他一动不动。那时候,就流传着一句过分压韵的儿歌:“谁家璧人?卫家璧人。” 

  有很多人善于发现别人“在冰冷的身躯里有一颗火热的心”,要发现卫玠火热的心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因为卫玠很多话,喜欢谈论玄学——玄学是全世界最漫长的谈话,曾经有人在谈论玄学其间饿晕——在谈话其间,有很多人偷偷地打量他,看他拿着一直和他手同色的玉扇,整个面部只有嘴部的肌肉在动。 

  卫玠一生中到过的最后一个地方叫做建康,都城人民早就听说他的美貌,把他的家门口围得水泄不通,有的甚至闯进他的家里,不断地应付参观者,把卫玠给累死了,后来人们就说卫玠是被看死的,给他的结局又增加了恶俗的世俗色彩。 

  讲完了卫玠的故事后,忽然发现此人一事无成,只好喃喃地评价“他本来是个聪明人。”卫玠是美的,美是悲伤的属性,他保持符合时代的审美,面无表情防治了容颜变老,他对美的尽职让他成为唯一的璧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卫玠并不是一事无成,他完成了自己的仅有的任务——保持优美,供人参观,禁止拍照。 

  我无法大肆赞美晋代的神童,不是因为我嫉妒,而是我压根不承认他们是神童。 

  大部分神童的神童性都表现敌视和反扑上。晋朝的张吴兴,八岁——啊哈,学会说脏话了——他的门牙掉了,他在家门口骂脏话的时候,大人看到他缺了门牙,就开玩笑说:“你的嘴里怎么开了一个狗洞?”他比了一下下流动作,说:“是给你们这些人进出的。” 

  还有一些神童的神童性表现对错误的掩饰和狡辩上。钟毓和钟会是一对肥嫩多动的双胞胎。他们溜进爸爸的卧室偷酒橱里的酒,爸爸半眯着眼睛监视他们的行为。看到钟毓先对那瓶酒鞠了躬,才开始喝酒,而钟会是光喝酒不鞠躬。他们的爸爸审问他俩,钟毓说:“酒是礼仪用品,所以要行礼。”钟会说:“偷酒是非礼酒的行为,所以用不着行礼。”他们的爸爸匆忙把这件事记在《钟氏神童两三事》上,忘记惩罚他们了。 

  最好笑的事,有些小孩儿是因为超强的社会活动能力。萧遥欣小时候看到一个小孩用弹弓射杀飞鸟,百发百中。萧遥欣说:“世界上有很多游戏,你为什么要玩这个呢?鸟飞在天上,招谁惹谁了呀?”儿童神射手受到了震动,放弃了可能成为他一生中最重要的爱好——射击。附近村庄的人都被说服,都发誓不打鸟了。萧遥欣有组织能力封他为“少先队大队长”就行了嘛,不要挤进神童队伍嘛。 

  我唯一承认的古代神童是张玄之和顾敷,他们是司空顾的外孙和孙子,刚满七岁。当司马空和名士们谈事情的时候,他们就坐在床上玩游戏,对名士的谈话表现出冷漠,名士们对他们严肃沉默又活泼高兴的样子感到诧异。到了晚上,这两个神童睡不着,决定玩游戏,他们一起复述白天大人们谈话的内容,连“哪里哪里,过奖过奖”都没有遗漏。 

  这是我心目中的神童: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一副冷漠的表情。但是这正是家长们最讨厌的。家长总是鼓励孩子在各种恶性竞争中表现自我。这不是真正聪明小孩儿应该做的,真正聪明的小孩儿,喜欢在没有大人的时候,独处想大人的问题。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晋代是神童扩大化的时代。 

  我放学的路上经过了两个乞丐,一个是老头,他端了个碗,我说:“对不起,我没有带钱。”他理解地放我走了。另一个是中年妇女,她用粉笔在地上写了一篇好长的文章,然后就坐在她的文章上,有很多人想驻足观看,但是她的故事被她的屁股挡住了,只能看到最后一句是“天理不容”。 

  我不掩饰地承认,我从来没有给过乞丐钱,但是我会很有礼貌地骗他们说:“松手好吧,我下次一定给你钱。”我并不是没有同情心啊,我的同情心留在了古代——如果我是古代人的人,我一定无法拒绝那些乞丐,说不定直接加入丐帮了,我小时候发现自己当不了科学家之后,浪漫理想之一就是做个乞丐。为此苦练了两年小提琴,达到了不会把“施主”吓跑的水平。因为传说中的丐帮创建人伍子胥,是吹箫乞讨的,我怕他招聘乞丐的时候不要我。要做古代乞丐,非得练些才艺才行。 

  后来发现当乞丐其实需要经济后盾很强才行。北齐后主高纬最喜欢扮乞丐,在后宫设了个“穷儿之市”,他自己衣着褴褛,对着宫女太监扮的市民说:“可怜可怜我吧,大爷小姐……”——乞丐不适合做职业,只适合做休闲活动。我本来想投奔的伍子胥,他把脸洗洗干净,也做大臣去了。 

  在古代杂史上,乞丐都长得好怪,有个人腋下多长了一只人手,手好大,有一尺多长,那个人就带着他多余的手走街串巷的,大家看到晃荡在身体外的摊开的手,都排队把钱扔在手上。清朝的时候,街上有个很有名的乞丐,额头上长了一只角,他把自己叫做“独角兽”,他也在地上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来讲述自己的身世——并且很明智地没有坐在上面——围观的人都自豪地挤进了人群,强行给独角兽塞几两银子——这种乞丐真的好难拒绝,让人不得不驻足看一个人怎样用脚趾头写字,怎样用手斩断头发,怎样把头能弯到脚下面,并保持目瞪口呆的观看姿势,直到一个讨钱的碗伸到面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你有没有长尾巴?或者会用脚趾头写文章?或者讨完饭还可以做回原来的皇帝大臣?没有就不要说“大不了我去讨饭”。 

  教坊就是皇家乐团,不只是美女组成,也不只是在皇帝的饭桌前扭腰。据我所知,至少在唐宋,教坊里男女老幼都有,名角常叫个啥大娘啥四娘,教坊还排演最新的音乐剧——我喜欢音乐剧。 

  教坊排演的音乐剧,剧情相当生猛,举个例子:奥斯卡颁奖礼上,主持人说“希拉里最喜欢的电影是《杀死比尔》(克林顿也姓比尔)”要是让教坊排演,会有个啥大娘扮演希拉里,拎着把长刀绕着舞台找克林顿。 

  唐中宗还没被他老婆韦后毒死的时候,教坊排了个音乐剧叫《惧内颂》(正规名称是《回波词》):“回波尔时栲栳(别指望我翻译),怕妇也是大好!外边只有裴谈(著名怕老婆的大臣),内里无过李老(唐中宗李显),怕老婆好呀怕老婆好,怕老婆来就是好!”未来的杀人犯韦后大笑,赏了教坊很多好东西。她为啥笑哩?后面再说。 

  宋徽宗的时候,经常吃败仗,有个大臣叫董贯逃得最快。王公大臣吃饭的时候,三个女艺人演戏,她们头上梳着不同的髻,一个直冲上天,一个歪在一边,还有一个满头是髻,她们花费了很多口舌唱发型设计:“你为啥梳个这样的髻?”“我为啥啥梳个这样的髻。”轮到那个满头是髻的,她唱道:“我是童大人家的丫鬟,童大人用兵,就是三十六髻。”参考答案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古代教坊为什么比奥斯卡还大胆?我觉得并不是大胆,因为艺人的讽刺不是刑法,哈哈大笑之后,可以将一直紧张不安的东西化解掉,进而转化为大家的默认——败逃无所谓,悍妇也无所谓,大家已经和平接受了,所以韦后要笑。 

  皇家剧目里讽刺贪官的戏特别多,专门有个名称叫“参军戏”,但是没听说哪个贪官因为被写进参军戏而坐牢——事实正相反,被演,反而好了。有个官叫周延,贪污了官绢,先是被治罪,后来又免罪了。皇帝大臣吃饭的时候,周延也参演教坊戏,而且演自己,艺人唱“你是何官?在我辈中?”周延指着坐在正坐的皇帝:“他没收了我的官服,所以我来卖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讽刺剧要想不惹祸,最好在饭局上表演。 

  王元宝的一生,是富得顺利而开心的一生。在唐朝开元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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