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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花的身体-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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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仔裤的盛行终于在1970年代演化为滔天洪水,并以泥沙俱下之势将许多时装化因素卷入其中,喇叭裤已被视为合乎礼仪的装束,老牌子的牛仔裤公司则开始将非牛仔布制作的产品划归到自己的旗下。在美国,拉尔夫·劳伦开始生产“马球牌”男女系列,而卡尔文·克莱恩也开始设计男性化的女装产品,并一跃而为牛仔服的领袖人物。至于夏奈尔,这个以针织内衣起家的老牌子也不甘示弱,很快推出了牛仔布套装。
  到了1980年代,名牌牛仔裤开始了一统天下的局面,一些新的面料处理如“酸洗”等也再次刷新了牛仔裤的表面效果。如今,牛仔裤这个词可以指称许多东西,斜纹布、厚毛头斜纹布甚至印花缎,都可以用来制作牛仔裤。
  作为时装体系的一个部分,牛仔裤事实上标志了休闲服的发展。各种经过改造的牛仔裤可以适应不同的场合、社会地位和习性。谁也没有想到,出身卑微的牛仔裤竟会和其配套的T恤、便装、球鞋一道,成为20世纪最大的服装产业之一。
  T恤起源于人们穿在衬衫里面的白色汗衫,到了1950年代,人们开始将这种白色汗衫外穿,并命名为T恤。和牛仔裤一样,貌不惊人的棉布T恤取得了惊人的成功,各种具有不同裁剪方式和色彩的T恤衫——有的甚至带有印刷图案和精美的刺绣,成了随处可见而又变化无穷的时装,一种能迅速反映时尚变化的大众服装蔚然成风。
  球鞋也从那种专门为跑步者而设计的廉价帆布鞋或皮鞋,发展成为时装的必备品。球鞋的时装化发源于体操及健美运动的流行,这些运动使体育带来的形体美与时装相结合,并促进了高档紧身衣、紧身裤、下体护身和运动鞋的产生。另一种影响来自美国黑人的街头文化和音乐,他们穿着球鞋在街头载歌载舞,无形中宣扬了它实用、舒适的特性。
  仅在美国,球鞋产品的成交额每年就高达60亿美元以上,如今的球鞋已远远超越了原来的实用性,形成了一系列的风格和特点,不同颜色、不同款式的球鞋可以用来配不同的衣服,这样做的结果之一,是利波克牌球鞋有80%被人买去做配饰而不是当运动鞋来穿。
  其它休闲服也随着牛仔裤的发展而发展起来。休闲服装通过对自身形象的不断改造,完全适应了时装业喜新厌旧的需要,以至于卡尔文·克莱因、凯瑟琳·哈姆内特、诺尔玛·卡迈利和拉尔夫·劳伦等时装设计师,也专门设计起休闲服装。
  休闲服成了20世纪的一桩大生意,应该说,这都是那个“牛仔”的功劳。
  4、当摩登遭遇摇滚
  摇滚乐究竟产生于何时?是1951年底,歌手约翰尼·雷(Johnnie Ray)在绝望的声调中模仿出黑人舞蹈的嘶喊?还是1954年7月,年轻的埃尔维斯·普莱斯利(亦即日后的猫王)为了给母亲录一首祝福生日的歌,而敲开萨姆·菲利普斯录音室的门?抑或1955年3月,音乐电台播音员艾伦·弗里德(Alan Freed)宣称要替当时流行的舞蹈受洗,教名就叫“摇滚”?这些问题如今已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诞生了,并且以压倒一切之势,波及文化、艺术甚至服装领域。
  1960年,摇滚乐在英国登陆,并经由约翰·列侬、滚石合唱团等歌手的推波助澜,演变成一场铺天盖地的文化运动。摇滚乐不再只卖唱片,它的附带产品还有迷你裙、发胶、发廊、短靴、皮夹克、摩托车等,整个社会仿佛被注入了时代的兴奋剂,陷入一场空前的动荡。摇滚一族大行其道,他们以皮夹克、紧腿裤、长统靴和英国摩托车为标志,向一切传统的观念宣战。
  然而,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喜欢这样的反叛,有些人的看法正好相反,他们认为真正的摇滚精神已经衰退,留下的仅仅是一些皮毛,这皮毛包括一些过激的行为,也包括勋章、皮夹克以及笨重的摩托车。于是,摇滚派的对头产生了,那就是从艺术院校、中产阶级之中分化出来的摩登派。他们的分歧首先体现在衣着上:摇滚派喜欢皮革和链子,而摩登派则喜欢整洁的意大利时装、派克大衣和低座的两轮摩托。半个世纪后的今天,我们无法想像穿衣服也会产生如此激烈的派别之争!1964年,摇滚派和摩登派终于大打出手,在英国的好几处度假胜地制造事端。有趣的是在事后的审判中,这两股势不两立的力量,统统被法官归结为“无足轻重的小暴君”。
  摇滚派的偶像人物是马龙·白兰度(Marlon Barndo),那个在电影《美国飞车党》中说话慢吞吞的英俊小生,他穿着黑色的皮夹克、裹腿裤,脚蹬长统皮靴,头戴鸭舌帽,漫不经心地斜依在摩托车上。此番造型一经推出,立刻成为反叛青年的经典形象。他们将摩托车和摇滚乐糅合起来,使摇滚具备不仅有声音,还具有了视觉上的冲击力。同时,皮夹克被视为该派的重要标志(皮夹克制造商要笑死了!),上面饰满了各种纽扣以及刀或骷髅之类的图案。还有特别尖的尖头皮鞋、翻边的牛仔裤、粗重的金属链子,这些都是摇滚派的基本配置。
  摩登派当然另有所好。他们喜爱一切新奇的事物,包括爵士乐和其它的欧洲时尚,尤其喜欢意大利服装和Lambretta低座两轮摩托车。无论男女,都追求简洁精致的外表,包括罗马夹克、不褶脚的43厘米裤脚,尖头皮鞋或长统靴,以及挺刮的米色或白色风雨衣。女人更喜欢穿便服短裙,修长的轻便夹克,头发剪成维达·沙宣的经典样式,短短的垂至耳际。这样的装束基本上是以Jean Seberg之类的电影明星为范本的。摩登派的穿着一直相对稳定地流行着,甚至到了1980年代,Paul Weller也仍然是一身素色的装扮。当然,他们也有变化,那就是越来越喜欢鹿皮的鞋子和缝有Who标志的派克大衣了。
  完成于1979年的电影《崩裂》,使摇滚派和摩登派一度名声大振。这部描写了两派之争的电影,事实上对他们的分歧与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一些研究者认为,正是摇滚派毫不妥协的态度,直接导致了朋克族的产生。
  5、在破烂里造就嬉皮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嬉皮”并不是一个好的名词,它不仅代表了一种颓废、堕落的反文化倾向,同时在20世纪60年代的毒品泛滥和性解放运动中,也并没有扮演什么好的角色。
  嬉皮究竟是什么?还是让我们回到嬉皮出现的那个时代谈起。
  “嬉皮”事实上是“垮掉一代”的变体延续。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的经济开始复苏,那些未经历过战争的年轻人,几乎是轻而易举地坐收了父辈们辛苦一辈子才实现的“美国梦”:漂亮的住宅、汽车、立体声音响、电视和足够的零花钱。然而,恰恰是物质生活的极大丰富,使他们看清了现实中人情的冷漠、战争的危机、尔虞我诈等种种社会现实。于是,他们从中产阶级或知识分子中分化出来,扯起了仁爱、反暴力、和平主义和利他主义的大旗,并以长发、奇装异服为反叛标志,向代表主流文化的传统势力发起挑战。1960年代的中期,“嬉皮”运动终于在美国旧金山的松树岭地区形成核心,并以不可阻挡之势席卷全球。这种独特的文化现象不仅对包括摇滚乐在内的西方文化产生深远影响,在服饰方面,更是以迷幻剂、土尔其长袍、喇叭裤等因素的奇妙融合,开创了一种新的服装风格。
  早期的嬉皮士对反传统的生活方式比对时装要感兴趣得多。他们排斥美国式的消费主义,转而向东方国家寻求理想,常常开着野营车到阿富汗、印度等国家旅行,一路上顺手采摘东方文化中的奇花异果,比如五颜六色的土尔其长袍、阿富汗外套、异域风情的印花图案、彩色的串珠等,这些服饰配上反潮流的装扮如喇叭裤、二手市场掏来的旧军装、花边衬衫、金丝边的眼睛等,便形成了嬉皮士的反叛形象。从这个角度来看,嬉皮主义运动事实上是在一种怀旧的情绪中展开的,并以反文化和反物质主义为指向,试图将服装带回到一个更加自然的状态。
  如果说嬉皮风格是在旧货市场诞生的未免有些夸张,但嬉皮士们对二手市场的偏爱的确形成了当时服装界的一道景观。每到周末,便有成千上百的年轻人涌向跳蚤市场,他们挤在堆满了旧衣的货架旁挑选出他们喜爱的旧皮毛大衣、纱裙、旧军装、古典式花边衬裙、纯丝的衬衫、天鹅绒短裙或1940年代流行的纯毛大衣。而所有这些,都代表着一个一去不复返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里,手工的价值被重视,服装的质地自然而纯粹。嬉皮士们怀念那样的年代,他们希望从批量生产和人工合成面料的泥潭中挣脱出来,重新建立服装的品位与个性。而更多的女人之所以怀念工业革命前的时代,是因为希望能够重新穿上吉普赛式的衣裙和由Laura Ashley(1925—1985年)设计的挤奶女工式的服装。
  1967年,嬉皮士时装店如雨后春笋迅速在伦敦等地发展起来,最有名的有“我是Kitchener老爷的仆从”、“Granny做一次旅行”等。与此同时,迷幻药开始对嬉皮士的生活产生影响,并渗透到流行音乐之中。当时的著名歌手如Jimi Hendrix,Bob Dylan和Janis Joplin等,都曾为嬉皮士的生活方式提供过经典样本,他们蓄长发、穿紧身的丝绒长裤或牛仔裤、宽松的印度衫,常常在吸食LSD迷幻药后获得腾云驾雾的灵感。这其中尤以Janis Joplin(贾尼斯·琼普林)为嬉皮主义者的偶像,她不仅歌声充满力度和激情,还酗酒、吸毒、穿无性别的背心和丝绒衣服、梳男性化的中分头发。作为历史上第一个吸食海洛因的少女,Joplin在1970年因吸毒过量而死亡。
  在这方面,披头士乐队或许是个例外,相对于更多的嬉皮士而言,他们的服装显得整洁多了,这个从英国利物浦起家的四人合唱组自1962年推出第一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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