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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厚的黄土层 周国春著-第5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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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老师,你喝,你喝嘛。看不出,你干活儿那么麻利。”喜娃他大开了口。
  “是啊,丁老师这几年可是改造好了。”
  “要不是穿这么一件尖领子衬衫,我看,和咱山里人一样哩。”
  “公家人说知识青年要和贫下中农打成一片,我看这就叫打成一片了。”
  “不是打成一片,是滚成一疙瘩。”
  人们喝了水,有了说话的劲头。
  听着人们的夸奖,丁胜只感到收受不起。在节骨眼儿上,他比山里人可差得远了。不要说寻老六他比不得,秀秀他都比不得。由不得脸儿一阵阵发烫。猛一抬头,是秀秀那双秀美的眼不远不近地正盯着他看。那眼光是赞许的,可那眼神怎么就那么撩拨人哩。他急忙将脸转开了。
  没几天,麦子就入了场,碾打了。人们又可以松一口气了。米家山公社下了个通知,让民办教师到公社去集训几天。头天晚饭时,秀秀他妈把丁胜要带的口粮打点好,还把他的脏衣服从窑里翻出来洗干净了。
  吃罢饭,像往常一样,丁胜和寻老六一家人说了会儿话,就回到了自己的窑里,关上门在想,这一走,要走七天。到了公社,也见不上李北。这几个月他竟没有能见到她。前两天,她回燕城了,听说她爸爸病了。她走前给丁胜捎了封信。只有在读北北的信时,他才感到心像是被金属器件搅动着,搅得他很难受。北北爱他。现在,他想告诉北北,在狐皮沟的后庄,寻老六一家人和这里的乡亲像亲人一样待他哩。这儿是他的一个新家。不要再挂念他,离开这个山窝窝,哪里能施展自己的才干就去哪里,重新再爱一次。天底下的好男人多得很哩。丁胜不值得她爱。是的,他爱北北,爱。在他们之间,有着一个十分美丽动人的神话故事,那是他们的秘密,只有月宫里的嫦娥知道他们的神话。多么美好的神话。但是,爱她却不能使她幸福,就应该让她离开自己去获得幸福,这难道不对吗?李北那双细长的眼睛又弯起在丁胜的脑海面,仿佛在问:
  “这样行吗?你真的这样想吗?”一阵敲门声把丁胜拽回到现实之中。原来是秀秀,她很少到这里来。平日里她妈她大的指令都是鸡娃来传达。秀秀怀里抱了一摞丁胜的衣服,走进门来往炕上一放,回身关上了门。
  “衣服我妈洗好了。这条裤子上有个洞,我补好了。”从一进门,秀秀就在注视着丁胜:他瘦了,收麦收得累哩。丁胜收起衣服,看了看秀秀,她似乎并没有要走的意思。那双眼睛又有些直勾勾的,盯得人好不自在。
  丁胜迎上几步,索性要看,就彼此再看个够吧。秀秀的美,折服着自己。她水灵的秀眼仿佛就是她清亮的心地,她窈窕的身段与那一垛垛柴禾,麻利、快当的地里的活路是那样的协调一致。牡丹是花中的王哩,秀秀是黑牡丹,她是山里女子的人尖子,黑美人,黑得实在,里外都美。
  “丁胜哥,你瘦了。”秀秀的声音很轻,轻得他刚刚能听见。他一怔,她叫我什么?分明叫的是哥,而不是老师。他诧异地瞪圆了眼睛。
  “我大说,你是好样的,书教得好,农活也干得好,他和我妈都看得重你。”
  “你呢?”这两个字几乎在秀秀的话刚一落音的瞬间即蹦出,是那样的单刀直入。姑娘没有回答,她仰起脸,身体慢慢在向他挪动着,挪动着,秀美的眼睫毛不扑闪,天蓝色的眼仁深嵌在墨黑的眉眼里,用纯真在打动着望着她的人。几乎是在同时,丁胜伸出的臂膀将她又一次搂住。秀秀像一只羊羔,她的头无力地枕在了丁胜的肩头,那头秀发抚弄着丁胜的脖颈儿。这已经足够了,还让姑娘说什么呢?眼前的男子,她可以委身相许,因为,她把这个人看作是自己的山脊梁,是可以仰赖的。
  沉默在继续,心跳在加剧。丁胜抱起秀秀,吻着她的脖颈儿,尽情地闻着那合着蒿草的奶香味。他把秀秀搁在炕沿上坐好,向她提出要求:
  “明天我要走了,你来为我送行,唱一曲好吗?”丁胜站在那儿看着秀秀,她那双会说话的眼睛直扑闪,她笑了,轻轻地唱了起来:
  “哥哥走西口,小啦妹妹也难留,止不住伤心的泪,一道道往下流。
  正月里娶过她,二月里走西呀口,这就是天遭荒旱呀哈,受苦的人儿痛在心头。
  哥哥呀你走啦西口,小啦妹妹也难留,手拉上啦哥哥的手,呀哈送在了大门口。
  送在哥哥大门口,小妹妹不放哥哥的手,有几句知心的话儿,哥哥牢牢记在心头。
  走路哥哥走大路,万不要走小路,大路上行人多,有说有笑解了忧愁。
  坐船哥哥坐当中,万不要坐船头,大河水涨风摆浪啦,恐怕哥哥掉在河里头。
  哥哥你走西口,万万不要交朋友,交下的朋友多啦,怕你啦忘了我。
  有钱的他是朋友,没钱的两眼瞅,唯有我小啦妹妹天长,唉天长又日久。”
  一曲《走西口》,唱得很轻很轻,是秀秀的心在哼唱哩。它委婉动听,倾心吐诉,秀秀唱这一曲,简直是好听极了,也妙极了。
  秀秀把词句记得真真切切,清清楚楚,音符咬得很准。丁胜在想,她要生活在一个音乐世家,退一步说,生活在一个像样的城市里,一准能成为一个很好的歌唱家。可惜了,可惜了一块美玉,在荒山野岭里只有任凭风吹雨打了,没有谁会注意它,去发现它,去精心雕琢它,去使它光彩夺目,没有。中国之大,人才多哩,有为人所知道的,也有不为人所知道的。不是吗?在那些大田沃土上,深山野坳里,有着成千上万个秀秀,默默地生存着,所以虽是美玉,却只能平庸地了此一生。丁胜啊丁胜,你若是能得到一块美玉,如何去欣赏它,如何去雕琢它,如何去爱护它呢?一曲终了,秀秀兴奋得脸儿红扑扑的。单独为一个男子唱酸曲儿,而且是为一个她所钟爱的男子,她唱得酸,她唱得甜。
  “秀秀,走西口好听。我才走七天,你就给我唱《走西口》,唱得我不好受。我要是走得很远很远,你怎么办呢?”丁胜有些神魂颠倒的。
  “我就跟了去。”秀秀低下头,脸绯红。
  “我不要你去呢?”
  “你不会的,我心里明白。”秀秀大胆地直视着丁胜。
  “你明白,我喜欢你?”丁胜的问话没有任何遮掩。
  “我明白,我妈也明白。”少女的回答坦诚、直率。
  “真的?”一股热血直冲大脑。一切似乎太突然了,突然得使他没有思考的余地,简直令他招架不住。这可以吗?这事实,他能够接受吗?他像喝了酒,喝了醇酒,身体直打晃。秀秀站起来,双手托住了他的脸。
  “我妈,是她让我来送你。”这声音小得丁胜支起了耳朵,但是话他听明白了。也许,这是上天的意愿。他,一个军人之后,如今既然已经做了一个山里人,那么娶一个山里的姑娘难道不可以吗?在这黄土窝窝里过光景,寻老六这一家人不好吗?秀秀这样的美人不值得爱吗?再重新爱一回,不为自己,为北北,还不行吗?不行吗?
  “你爱我?真心爱我?”在不知不觉中,他在问。
  秀秀闭了闭眼,像是在说,是的。
  “秀秀,和我在一起,有你在我的身边,我哪儿也不去了,就在这黄土窝窝里,和你这小妹妹,天长日久,日久天长。”丁胜的头胀得厉害。是醉了?不,他不能醉,他不能失去人的理智。但是,他却把秀秀抱得紧紧的,他的头扎在秀秀的胸口。不是北北,是秀秀,秀秀才是属于他的。他要扎下去,把他的根,扎在这陕北的大山里。
  “丁胜哥,丁胜哥。”秀秀一声声唤着他。
  丁胜再一次抬起头时,吻了秀秀的眼,吻了秀秀的唇,吻了秀秀的脖颈儿,吻了秀秀灼热的胸口,不放开秀秀,不愿意再放开她。他从下到上膨胀着,膨胀着,血浆似乎凝住了。他怔怔的,怔怔的,终于不行了。他憋得慌,憋得浑身的血液冲腾着。他要发泄,他要发泄出来。他为什么不去发泄呢?这次要发泄的,要的,他是男人,面对一个属于他的女人。他像狼,像一头贪嘴的狼,逮住了一只嫩羔羊。他是狼,狼吃羊,没有丝毫的犹豫和畏缩。他扑倒了秀秀。他粗野地剥着那文明人的伪装之物,忘乎所以地我行我素了。秀秀成了他乖顺的猎物,像睡着了一样仰卧在他的身体之下。秀秀体内挥发出来的清香,把他的精神大堤彻底摧垮了。理智这一次化为乌有。秀秀闭起美丽的眼睛,轻声地哼着,她像丁胜读过的格林童话里的睡美人。
  就这样,第一次,一个男子生平的第一次。丁胜懂得了人性的完美,懂得了那难以向世人启齿的酣美和畅快。他彻底发泄完了,就像是坠入了无底深渊,只有下沉的感觉。
  他和他的猎物一起,赤身裸体地沉湎在漆黑的夜色里。
  他沉沉地昏睡了过去。

  第二十一章陷入泥沼

  从公社集训回来,丁胜收到了李北的信,她的父亲患了脑溢血,但是发现得非常及时,现在正一天天的好起来,看来不会留下可怕的后遗症。只是现在还需要她的照顾。李北频繁地给他来信,勤快的时候几乎是三两天一封,因为乡邮员不能及时投递,他竟同时收到过北北的三封信。守在病人身边的北北,有了一个休整的时间,她用来读书,思考问题。她可以把自己的许多感触说给爸爸听,只是不能对他说得太多,不能使他激动。她还可以和妈妈说。
  但是,爸爸妈妈不能代替丁胜。她在信上讲见到爸爸的一个战友,现在搞外交,这位叔叔给她讲联合国大会通过“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一切合法权利并立即把国民党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的提案,讲乔冠华率团代表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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