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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2-致命的狂欢-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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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话。    
    曹雪芹在这里批评了“讪谤君相”、“风月笔墨”、“佳人才子”这三类小说。以小说“讪谤君相”,在当时应是“反封建”的进步倾向。或许曹雪芹在政治上未达到“讪谤君相”的高度,或许曹雪芹在小说美学上本不喜欢“讪谤君相”那类思想倾向过分外露的作品,或许曹雪芹有恐文字狱的危险故作掩饰之辞,并一再声明自己的作品:“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及至君仁臣良父慈子孝,凡伦常所关之处,皆是称功颂德,眷眷无穷,实非别书之可比”,“毫不干涉时世”。因而在艺术创作上,曹雪芹注重从后两类作品去吸取教训。    
    同在第一回,曹氏又借“那僧道”之口说:    
    历来几个风流人物,不过传其大概以及诗词篇章而已;至家庭闺阁中一饮一食,总未述记。再者,大半风月故事,不过偷香窃玉,暗约私奔而已,并不曾将儿女之真情发泄一二。    
    在第五十四回,又通过贾母之口对才子佳人小说,大加批评一番:    
    这些书就是一个套子,左不过些佳人才子,最没趣儿。把人家女儿说的那样坏,还说是佳人,编的连影儿也没有了。开口都是书香门第,父亲不是尚书就是宰相。生一个小姐,必是爱如珠宝。这小姐又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像个佳人?    
    这有个原故,编这样书的,有一等妒人家富贵,或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再一等,他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魔了,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何尝他知道那世宦读书家的道理!别说他那书上那些世宦书礼大家,如今眼下真的拿我们这中等人家说起,也没有这样的事,别说是那些大家子。可知是诌掉了下巴的话。所以,我们从不许说这些书,丫头们也不懂这些话。    
    类似的意见,脂评中也不少。如第一回中有批:“可笑近之小说中,满纸羞花闭月等字”;“最可笑世之小说中,凡写奸人则鼠耳鹰腮等语”;“又最恨近之小说中满纸红拂、紫烟”。第二回有批:“可笑近来小说中,满纸天下无二、古今无双等字”;“最可笑,近小说中,满纸班昭、蔡琰、文君、道韫”。第三回有批:“可笑近之小说中有一百个女子,皆是如花似玉一副脸面”;“最厌近之小说中,满纸千伶百俐,这妮子亦通文墨等语”。第二十回又有批:“可笑近之野史中,满纸羞花闭月,莺啼燕语,除(殊)不知真正美人方有一陋处,如太真之肥,飞燕之瘦,西子之病,若施于别个不美矣。今见‘咬舌’二字加以湘云,是何大法手眼,敢用此二字哉?不独(不)见(其)陋,且更觉轻俏娇媚,俨然一娇憨湘云立于纸上,掩卷合目思之,其‘爱’‘厄’娇音如入耳内。然后,将满纸莺啼燕语之字样填粪窖可也。”第四十三回还有批:“最恨近之野史中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何不近情理之如是耶!”    
    凡此种种,实则是曹雪芹伙同脂砚斋对才子佳人小说之陋处(其佳处当包括在“《金瓶》壸奥”之内,为曹氏所深得)的批判。在曹雪芹们看来,才子佳人小说的最大陋处一为“千部共出一套”的公式化的人物、情节与立意;二为不顾情理的编诌,“编的连影儿也没有”,“可知是诌掉了下巴的话”,不近情理也就无有艺术生命;三为风月描写失调,以致“涉于淫滥”,甚至“淫秽污臭”,有损作品的艺术境界与社会效果。至于其对“偷香窃玉,暗约私奔”的婚恋形式的批评,则似有“矫枉过正”之虞。    
    同在第一回书中,曹雪芹披露了自己的小说美学追求。    
    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    
    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 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    
    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啧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    
    再者,亦令世人换新眼目,不比那些胡牵乱扯,忽离忽遇,满纸才人淑女,子建文君红娘小玉等通共熟套之旧稿。虽其中大旨谈情,亦不过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


《致命的狂欢》 《金瓶》壸奥,奥在何方曹雪芹在理论上对《金瓶梅》的反拨(2)

    由此可见,曹雪芹在小说美学上有几点特殊追求:    
    其一,取材。为自己“半世亲睹亲闻的几个女子”或情或痴的“事迹原委”,反对连影儿都没有的“胡牵乱扯”。    
    其二,人物。要“强似前代所有书中之人”,他自谦“虽不敢强似前代所有书中之人”,实则有志达到“强似前代所有书中之人”,即行止见识皆出堂堂须眉之上的异样女子,一反“男尊女卑”之通行原则。    
    其三,方法。将真事隐去,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其中之“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反对千部一套的创作方法。    
    其四,立意。大旨谈情,亦可使闺阁昭传,“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反对那种“不曾将儿女之真情发泄一二”的风月故事。    
    其五,效果。“令世人换新眼目”,以新奇别致、深有趣味之文,悦世之目,破人愁闷,反对历来野史那令人生厌的通共熟套。    
    曹雪芹的小说美学追求,除出于对才子佳人小说陋处的反拨,还来自他对自我价值及读者心理的清醒分析与把握。    
    曹雪芹经历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到“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的大跌荡,在“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于“愧则有余,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对曾“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至今日一技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的反思与忏悔,更觉当年自己生活圈中的几个女子的可贵,“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因而于悼红轩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写成这以幻记梦的小说,决心“使闺阁昭传”。    
    曹雪芹清醒地认识到“今之人,贫者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心,纵然一时稍闲,又有贪淫恋色、好货寻愁之事,那里去有工夫看那理治之书?”因而“市井俗人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适趣闲文者特多”。“所以我这一段故事,也不愿世人称奇道妙,也不定要世人喜悦检读,只愿他们当那醉淫饱卧之时,或避世去愁之际,把此一玩,岂不省了些寿命筋力?就比那谋虚逐妄,却也省了口舌是非之害,腿脚奔忙之苦。”    
    所有这些,既是曹雪芹的小说美学追求,也是他超越“《金瓶》壸奥”——即打破传统思想与写法的理论基础。


《致命的狂欢》 《金瓶》壸奥,奥在何方曹雪芹在艺术上对《金瓶梅》的反拨(1)

    《红楼梦》“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他在什么作品上删,增删了些什么?    
    据甲戌“重评”本第一回之评语,原来“雪芹旧有《风月宝鉴》之书,乃其弟棠村序也。今棠村已逝,余睹新怀旧,故仍因之。”这里的“新”当然是《红楼梦》,而所谓“旧”自然是《风月宝鉴》。裕瑞《枣窗闲笔》即云:“雪芹改《风月宝鉴》数次,始成此书(《红楼梦》)。”    
    《风月宝鉴》今虽见不到,但从甲戌“重评”本的《〈红楼梦〉旨义》所云:“贾瑞病,跛道人持一镜来,上面即錾‘风月宝鉴’四字,此则《风月宝鉴》之点睛”,推断《红楼梦》的第十一、十二两回文字可能与《风月宝鉴》有相似之处。这两回一方面写贾瑞“起淫心”,一方面写王熙凤“毒设相思局”。害了相思病的贾瑞,从跛足道人那里获得“专治邪思妄动之症”的“风月宝鉴”,正面是艳冶之美人,反面为可怕之骷髅。欲治邪症,只能看反面不能看正面。贾瑞淫心难平,正看宝鉴,结果如西门庆髓尽身亡。这个故事为《风月宝鉴》点何睛呢?《〈红楼梦〉旨义》说得分明:“《风月宝鉴》是戒妄动风月之情。”欲“戒妄动风月之情”,自然要将妄动风月之情的故事写足。从现存贾瑞的故事看,其“妄动”的细节已大大删节了。从第八回嘲顽石“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看,红楼人物死于淫者还大有人在。从柳湘莲冲着宝玉所说:“你们东府里,除了那两个石头狮子干净罢了”,焦大醉骂:“那里承望到如今生下这些畜生来!每日偷狗戏鸡,爬灰的爬灰,养小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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