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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门-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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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花鸟市场,于烨的眼睛就舍不得眨了,花鸟鱼虫什么都有,古玩、珠宝、钱币、工艺品更是琳琅满目,对于他来说,这里就是地球的天堂。

卖活面包虫的摊子有好几个,用竹匾盛着,成千上万的金黄色的幼虫在里面蠕动,人类大概是对金色有着天生的喜爱,并没有多少人觉得面包虫太恶心,若是换成蛆或蝶子蛾子的幼虫,摆大街上恐怕是要被千人指万人骂的。

于烨挑了一家面包虫最肥大、最具活力的摊子走过去,买了整整两公斤幼虫和一袋四号饲料,和一个竹匾,总共花了几十块钱。

接着又去找有毒的植物,没想到轻轻容易就找到了,那是一种有着漂亮紫色花朵的观赏植物——草乌头。

乌头在天极大陆也有,甚至连名字都一样,虽然长得漂亮,但其块状根茎有剧毒,同时也有极大的药用价值。

不过作为观赏性植物来卖,其价格让于烨有些难以接受,犹豫了一下,再往前走,果然找到了更便宜更好的东西。

一家店铺门口,放着两个麻布袋,一个袋子里盛着红体黑头的小圆豆,另一个则是状如花生米般,灰白带褐色花纹的椭圆形种子,看到这两样东西,于烨立即用迟疑不定的眼光看向店铺老板,怀疑这家伙是专门玩毒的。

相思豆和蓖麻子,都剧毒之物,相思豆毒在植物界称王称霸,而蓖麻毒素则至今仍无药可解,当然,相思豆和蓖麻子同样也是有很高药用价值的毒物,其中相思豆还有观赏价值,红得鲜艳,制成的手链、项链都很漂亮,接触也不会有问题,只要不食用就好。

每样称了两斤,同样只花去几十块钱,百来块就把养蛊的东西置办好,于烨高兴之余,又来到了一家卖树苗的店铺前。

“有什么树,是冬天也不会掉光叶子的?”他向杨老头问道。

杨老头没研究过这些,回答不出来,店铺老板听到了,站起来说道:“很多啊,常绿乔木的树叶寿命长,谷昌市冬天又不会太冷,像松树、柏树、樟树都不会落光叶。”

“哦,有没有树冠比较大、比较茂密的?”于烨又问,这是在为蛊虫准备栖息地,总不能直接养在屋子或院子里,面包虫的幼虫可以生活在竹匾里,但成虫就不行了。

老板想了一下:“我推荐桂花树,树冠大,枝叶密,开花以后又香又漂亮,丹桂或金桂都好。”说着递过来一张照片。

照片里的桂花树修剪过,开着黄色的花,看起来确实漂亮,也符合于烨的要求:“就要这种吧,多少钱一棵?”

“一棵?”老板顿时失去了兴趣,他是做批发的,一次出货都是几十棵几百棵。

“是啊,院子里只种得下一棵。”于烨不懂批发零售什么的,看中了金桂就要买。

杨老头知道于烨有点呆呆的,不通世务,连忙和店主交涉一番,最后于烨以两百块的价格买走了一棵两米高,树干直径五厘米左右的金桂,比市面市的价格贵得多,不过是店里唯一的一棵,用来做样品的,自然不会太差,也算是值这个钱了。

只是买了两米高的树,二人没办法打车了,只好由于烨提着大包小包,杨老头帮扛着树,一路走回了城边小院,花了三个多小时,幸好杨老头是习武之人,换成个普通老头,估计这一趟能走得住院。

然而回到了家,家里却一个人都没有,于烨以为苍雨门的人又找上来了,皱着眉头四下察看了一番,没有找到打斗痕迹,最后在给冬藏准备的床垫上找到了一张用小石子压住的纸条。

纸条很简单,大意是冬藏因为太担心秋收,出去找她了,胜遇泪先寄放在于烨这里,也相对安全一些,以后有空再来讨回。

厨房里的食物只减少了一点点,冬藏估计第二天就离开了,伤肯定还没养好,不过至少摆脱了追杀的人,离开也减少了于烨的麻烦。

不知道去哪找人,杨老头也免去了一个大麻烦,和于烨说了会话就走了,说改天过来找于烨下棋。

几天没睡觉,不过都是在修炼,于烨也不觉得疲倦,杨老头走后,他把院子中心的水泥地砸开,在下面的土地上挖了个坑,将那株金桂种了下去。

为了保证金桂能够顺利存活生长,他灌输了一些真气进去,浇上水,接着找出一颗蓖麻籽捣成末,渗杂在了饲料里。

要让面包虫食毒而不死,同样需要灌输真气,这样能极大程度的提高生命力,每条面包虫灌输一丝也是个极大的工程,忙碌到天黑,几百只面包虫被隔离出来,吃上了渗了毒的饲料。

吃完东西,修炼一会,走到院子里一看,几百只面包虫死得只剩七条,把虫尸埋到金桂树下,既是极好的肥料,又能慢慢改变金桂的性质,更适合蛊物“居住”。

第二天、第三天同样是宅在小院里重复枯燥的灌气,数千条面包虫,最后剩下来三十四条。

这三十四条最顽强的幸存者还不是蛊,只是带毒的虫,这些都是经过了七蜕的老熟幼虫,接下来就是百天左右的生长期,接着化蛹。但服毒后,又会增加几次蜕皮,缩短生长期,化蛹后才算是蛊,破茧后才可以受于烨控制。

前提是他能达到练气二级,出神识。

食物没有了,必须出门去买,于烨打算顺便再去趟花鸟市场,买一两只爬虫类动物回来养成蛊。那天他打听了下,蛇、蜥蜴之类的宠物都比较贵,最多买得起一只,不过那类动物存活率比面包虫高,成蛊快,养好了带着能防身,不带也能看家护院。

不过这一次,才刚走进市区,一辆奥迪s7紧急刹车停在面前,曹亚兰从副驾驶座急急忙忙的跳下来,冲过来揪住了他的衣袖:“你这个……跑哪去了?你知不知道许晴安都快急死了,天天躲着哭鼻子!”

“呃……你的书我还没来得及看。”于烨楞楞的说道。

“谁还管书啊!走,跟我去见许晴安!”曹亚兰拉着于烨就往s7走,一个长像不错、衣着得体的青年刚从驾驶座下来,又连忙坐回去。

“找到于烨了,你赶快过来……来科斯塔……嗯,我和表哥正要去喝咖啡,在路边看到的……没在要饭,你快来哦!”曹亚兰一上车就掏出电话来打,一只手仍紧紧抓着于烨的袖口,像是怕他飞了一样。

开车的青年向于烨点了点头,重新发动车子向咖啡店驶去。

奢华大气的咖啡店安静、舒适,三人在门口等着,没过多久许晴安也打车来了,一见到于烨就上上下下端详一番,见他确实不像是在大街上流浪了一星期的样子,这才松了口气,抓着于烨的另一只袖子,押犯人一般将他带进了咖啡店。

这个情景有些怪异,曹亚兰的表哥走在前面,引得咖啡店里的女孩子们双眼发亮,而穿着一身破旧山寨货的于烨跟在后面,对比强烈,可偏偏那两个漂亮的女孩子却贴在他身旁,好像还一左一右牵住了他的手。

第三十一章 重口味

幽静的咖啡店中,轻柔的音乐悦耳动听,浓浓的咖啡香混杂着甜甜的糕点味,刺激着红男绿女的味觉神经,一部分人是来这里谈恋爱的,还有一些则带着纸质的书籍,摊在桌上,一边品咖啡一边阅读,惬意无比。

于烨却和这里的环境格格不入,他的衣服倒是洗过,干净,但是陈旧,而且袖子上还有几个小窟窿,那是瓢泼剑法刺出来的,手臂的肉都露出来了,看上去破破烂烂。

许晴安却不在意这些小细节,目不转睛的看着于烨,问着那些困扰了她一个星期的问题。

老天保佑,他很好,被于家抛弃,却一如既往的淡定,有一个好弟弟,在关键时候挺身而出、雪中送炭。

换成是自己呢?应该也会把积蓄都取出来给他吧?不行,还要留下点学费和生活费,抛开喜欢不喜欢的问题,他毕竟救了自己,可以说是性命,也可以说是人生。

嘻!谁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我不是还很理智吗?

坐在对面的宋浩林,则在目不转睛的看着许晴安。

留学渡金刚回来,虽然从曹亚兰那里听过许晴安的名字,但今天还是他第一次见到她,从未想过,她竟会这么惹人喜爱。

明亮的大眼睛仿佛会说话一般,每一次眨动都让宋浩林呼吸一窒,干净清纯的气质更是在米国见不到的,个子并不算高,又有一双漂亮的长腿,身材比例好得能让西方的女孩羡慕。

只是她看向这个于烨的眼神让他很不舒服,因此对于烨就有了敌意。

不过知道于烨被于烨赶出来,还在花弟弟存下来的钱时,他的忍不住冷笑了一声。对方相貌不如自己,又是个窝囊废加穷光蛋,自己家虽然也算不上太有钱,但能拥有一辆拉轰的奥迪s7,至少不会让自己的女人受苦。

而且留学归国,含金量是极高的,多少外企抢着要,一个弃子,怎么跟自己争?

于烨、许晴安、曹亚兰三人都听到了这声冷笑,也明白其中的含义,曹亚兰的脸色立即就变得难看起来,原本和表哥的关系不错,隔了好几年后才又见面,心里也十分高兴,甚至还主动提出来要带他逛逛谷昌市,毕竟这些年发展得快,这座城市对宋浩林来说已经变得十分陌生。

谁想到他出去一趟,回来后就变了,那种自以为高高在上的样子是在上车后她才看出来的,心里有些不舒服,但并不是不能理解,毕竟这些被称为“海归”的生物,大多都带着类似的心理。

可这一声笑就太不应该了,对面坐的是她朋友,这一点只要不是盲人都能看出来,于烨的际遇已经够悲惨了,他不但不同情,还冷笑,很了不起吗?

于烨倒是不在乎这声冷笑,被于家抛弃对他来说是件好事,而用于廈存下来的钱则是无奈之举,他根本不知道在这里该怎么赚钱,就算知道别人也不一定肯雇一个没文化、没工作经验的傻子。

只是宋浩林带着敌意的眼神让他很不舒服,完全没有任何收敛,就是要表达一个意思——我看不起你。

冷笑声让谈话中断,找到于烨后的高兴气氛冷却下来,幸好这时一位漂亮服务员走过来,询问大家想喝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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