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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气。他挑选我坐在他身边,因为我年龄最小,并且,在不曾剪短的头发之前,我的头发是最鬈曲的。他管我叫他的“老虎”,还说,等我长大了,要让我戴一顶有帽章的高帽子,叉着手坐在他的马车后座上。他这样抬举我,我就非常喜欢他。但是,过了一两天,又来了一个年龄比我更小的孩子,他的头发比我的更鬈曲,于是就占去了我在老先生身边的位子,因为,按照老先生的奇怪解释,一个年龄更小和头发更鬈的孩子照例是应当坐首席的。
过了三个星期,我和雪尼从兰贝斯贫民习艺所转到了汉威尔贫民孤儿学校,那儿离伦敦市区大约有十二英里。乘着一辆送面包的马车到那儿去是令人兴奋的,并且,在当时的情况下,也是相当快乐的,因为当时汉威尔附近一带景色很美,沿着小路都是七叶树,麦田里的麦子正在成熟,果园里的树上果实累累。打那时起,每当雨后在乡间闻到那种浓馥的香气,我就会想起了汉威尔。
我们一到那儿,就被送进试读部,先要经过体格和智力检查,然后才可以进入学校本部,这是因为在每三四百个儿童当中,就有一个不正常的或有病的儿童,这种儿童对一般学生的影响不好,同时本人住在那儿也不会快乐。
头几天里,我茫然若失,只觉得愁闷,因为以前在贫民习艺所里,我想到了有母亲在身边感到安慰,可是一到了汉威尔,我就好像和她远离开了。后来我和雪尼从试读部升入校本部,被分在两个地方,雪尼加入了大班,而我则和年龄小的孩子在一起。我们睡在不同的区里,因此平时难得彼此见面。那时我刚六岁多一点儿,孤苦伶仃,瘦弱可怜,尤其是每当夏日黄昏,临睡前做祷告,同着其他二十个小孩,一起穿着睡衣,跑在宿舍中央,我从长方形的窗子里望出去,看那逐渐低沉的落日和连绵起伏的小山,感到一切对我都是陌生的,这时我总是跟着大伙沙哑着嗓子,音调不谐地唱着:
夕阳西沉,求主与我同居;
黑暗渐深,求主与我同居;
求助无门,安慰也无求处,
常助孤苦之神,与我同居。
每逢这个时候,我就感到十分苦闷。虽然我不明白赞美歌的意思,但歌声和斜阳增添了我的愁思。
可是,过了不到两个月,母亲就作了安排,为我们请假离校,我们又被送往伦敦,到了兰贝斯贫民习艺所,这可是我们喜出望外的事情。母亲穿着自己的衣服,在大门口等候着我们。原来她这次申请让她的孩子离校,只是为了要和他们度一天假,一起在外面消磨几小时,当天就回去。那时母亲在贫民习艺所里,只有用这个办法,才能和我们聚会一次。
我们自己原来穿的衣服,在进贫民习艺所前,都被收去用蒸气消毒,这一天发还给我们时,并不曾熨平。母亲同雪尼和我,缓步走出习艺所大门时,一身都是皱皱巴巴的。那时正是清晨,我们没地方可走,就往离那儿大约有一英里路的肯宁顿公园去。雪尼有九便士,包在一块手绢里,于是我们买了半磅黑樱桃,坐在肯宁顿公园里一张长条凳上吃着,度过了那一个上午。雪尼还把一张报纸揉成了一个团儿,用一根绳绕在上面,我们三个人玩了一会儿接球游戏。中午,我们到一家咖啡馆去,用剩下的钱买了一块二便士的蛋糕、一条一便士的鲱鱼和两杯半便士的茶,三个人匀着吃。后来,我们回到了公园,雪尼和我又一块儿玩耍,母亲坐在那儿编结活计。
下午,我们走回贫民习艺所去。母亲玩笑地说:“咱们到了那儿,正赶上吃茶点。”管事的非常气愤,因为他们又得重新蒸我们的衣服,但是这一来我和雪尼就必须在贫民习艺所多待上一些时候再回汉威尔,当然,我们就又有机会可以和母亲在一起多聚一会儿。
但是,经过这一次聚会以后,我们在汉威尔差不多待了一年——这是对我的性格成长最有影响的一年,我在这一年里开始上学,老师教我怎样写自己“卓别林”的姓。这几个字吸引了我,我觉得它们的形状和我很相像。
汉威尔学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男生校舍,另一部分是女生校舍。每逢星期六下午,浴室特为年龄小的儿童开放,由年龄较大的女孩给他们洗澡。当然,那时我还不满七岁,洗澡时虽然羞手羞脚,但也只好不顾体面,让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用一块毛巾在我浑身上下擦着,自己第一次意识到了难为情。
年满七岁后,我由小班升入大班,大班里的儿童是从七岁到十四岁。此后我就有资格参加所有成年人的活动,包括军训和体操,以及每星期按时两次的校外散步。
我们在汉威尔虽然被照顾得很好,但过的却是凄凉的生活。那气氛是愁郁的。我们在那些乡间小路上散步,百来个人,两个人一排。我多么恨那些散步,那些我们经过的村子,还有那些紧张瞅着我们的本地居民啊!他们都管我们住的地方叫“牢房”,那是一句黑话,指的就是贫民习艺所。
童年兰贝斯贫民习艺所(2)
男孩子的运动场占地大约一英亩,是用石板铺成的。运动场四周是砖砌的平房,包括办公室,储藏室,医务室,牙医诊所,还有一间男孩的藏衣室。院子最阴暗的角落里是一间空屋子,最近那里面关了一个十四岁的小孩,据其他的孩子说,他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家伙。他企图逃出学校,在三层楼上爬出了窗户,登上了屋顶,工作人员爬上去捉他,他竟公然向他们扔石子和七叶树果子。这件事情发生时,我们小班学生都已经睡觉,第二天早晨那些年龄较大的孩子把这件骇人听闻的事情讲给我们听了。
学生犯了这一类性质严重的过失,到了星期五就要在那大健身房里受罚。那是一间阴森森的大厅,大约有六十英尺长,四十英尺宽,屋檐很高,一边从梁上垂下了几根爬绳。星期五的早晨,二三百名男孩,从七岁起到十四岁的,整队走进大厅,像部队那样排列整齐,站成一个凹形。犯了过失的人站在缺口一面的厅底深处,一张长课桌(那样儿好像军营里用的餐桌)后面,等候审讯和受罚。桌子前面,靠右边,摆着一个架子,上面搭拉着几根缚手腕的皮带,还触目惊心地挂着一个板子。
凡是犯了轻微过失的孩子,都被一一横按在那张长桌子上,脸朝下,脚被缚起来,由一位中士牢牢按住了,另一位中士从孩子的裤子里扯出他的衬衫,蒙住他的脑袋,然后拉紧了他的裤子。
欣德拉姆大尉,一位退伍海军军官,体重大约有两百磅,一只手背在后面,另一只手握着一根大约有四英尺长,足足有男人大拇指那么粗的藤条,摆好了架式站在那里,估量着这根横在孩子屁股上空的藤条。然后,他慢条斯理、紧张动人地高举起了藤条,唰的一声横抽在那孩子屁股上。这情景惊心动魄,每次总有一个孩子昏倒,从行列中跌了出来。
每一个犯了罪的人,少则挨三下,多则挨六下。被打到三下以上时,他那哭喊声是可怖的。有时候,人们以为事情坏了:他不出声了,或者,晕过去了。藤条打下去,他不动弹了。于是就将这个挨了打的人抬到一边,安放在健身房的垫子上,让他在那儿抽搐扭动,至少十分钟,痛楚才会逐渐减轻,这时,屁股上就横着留下了三条像洗衣服女仆的手指那么宽的粉红色伤痕。
用板子打的情形又有所不同。打了三下以后,孩子就需要由两位中士扶着,给送到外科医生那儿去医治了。
孩子们会告诫你:即使没犯过错,你也别否认人家的控告;因为,如果一经被证明确实犯了过错,那你就要受到最大的惩罚。孩子们往往口齿不清,不能说明自己是无辜的。
我那年七岁,到了大班里。我记得第一次看人家怎样挨打,自己悄悄地站在那里,当管事的走进来时,我的一颗心扑通扑通直跳。站在桌子后面的,就是企图逃出学校的那个无法无天的小家伙。我们只看见他高出了桌面的脑袋和肩膀,他好像长得很矮小。他有着一张瘦削的脸,一双大眼睛。
校长庄严地宣布了他的罪状,接着就问他:“你有没有罪?”
我们这位无法无天的小家伙不肯回答,只傲然向前直瞪着眼睛。于是他被拉到了架子跟前;因为他矮小,就让他站在一只肥皂箱上,这样就可以用皮带把他的手腕缚了起来。他挨了三板子,然后被送到外科医生那儿医疗去了。
每逢星期四,就要在运动场上吹响喇叭,我们都停止游戏,像塑像似地僵在那里,这时欣德拉姆大尉就对着一只扩音器,宣布星期五应当去受罚的那些人的名字。
有一天,星期四,我大吃了一惊,只听见我的名字被报出来了。我怎么也猜想不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然而,当时我竟会莫名其妙地感到兴奋——这也许是因为我成了一幕戏里的主角吧。到了受审的那一天,我走进场去。校长说:“人家告你放火烧堤防(指的是厕所)。”
这可是冤枉。原来有几个孩子在那石头地板上烧一些碎纸片儿,我是在火烧着的时候走进去解手的,但是点火的人当中并没有我。
“你有没有罪?”他问。
我很紧张,并且被一种无法控制的力量支配着,于是脱口而出地说:“有罪。”当时我既不感到气愤,也不觉得冤枉,只意会到一种可怕的危险,就听凭他们把我领到了桌子跟前,在我屁股上抽了三藤条。砭肌灼肤地痛得我停止了呼吸,但是我并没有哭出声来。我虽然已经不能够行动,被抬到了垫子上去休息,可是我却觉得自己是勇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