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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赶紧说我来买单我来买单。
接下来的时间很难熬。大家都在抱怨上班太累,干活太辛苦,我的朋友更是懒得说话。我知道他不是在心疼钱,他是在心疼他的时间,一顿饭的时间。我想我老公虽然没有做大官,但是难道我的时间就那么不值钱?你请我吃饭,我好歹来了,难道我这一来一往是不花时间的吗?
我淡淡地说:不好意思啊,大家都挺忙的,以后如果是需要对方帮忙什么的,打个电话就行,吃饭多浪费啊,既浪费钱,又浪费时间,还浪费感情。
我知道我矫情,我知道我招人讨厌,我明白商业时代有商业时代的好,人们都懂得控制成本,都晓得以最小投资获得最大收益,大到爱一个人,小到请一个人吃饭。很多人在投入时间精力之前,早就反反复复千遍万遍地问过自己:他(她)值吗?值得我搭几分工夫说几斤好话?
这样算当然没什么错,因为人的生命是有限的,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生活中去,确实要有目标要有方向。只是,我总觉得这么算过以后再投入的感情,其实是浪费,因为感情本身就是不计得失的,患得患失的本来就不是感情,至少不是值得珍惜的感情。
我发誓,从今往后,如果再有人请我吃饭,我一定先问清楚为什么,绝不想当然的以为人家是想我了,想和我见个面叙个旧什么的;如果我再请人吃饭,我也一定先声明:如果你觉得跟我吃饭,是给我面子,你就来赏我个脸;如果你觉得是瞎耽误工夫,那就算了,你忙你的,算我——孔雀开屏自作多情给您添麻烦了。
《旧爱新欢》 第二部分莎朗·斯通vs阮玲玉
莎朗·斯通vs阮玲玉
在一本过期杂志上读到一篇关于莎朗·斯通的报道,她在好莱坞以性感和放浪形骸而著称。她自己曾说:如果我宣布,从每个同我睡过的人那儿都得到了2美元,我早就是亿万富翁了。
说这话的时候,她30岁,弹指一挥间,她快50了。这十几年间,她患了脑溢血,之后又离婚,并且还收养了一个孩子。“起初我想,我的40岁会是什么样的呢?人老珠黄,无人理睬,而且还是个单身妈妈!难道不是地狱吗?可事实并非如此。与我约会的都是22岁到39岁的小伙子,有时我会忍不住对他们中的一些人说:我都够当你妈了。你猜他们怎么说?他们说:但你一点也不像。哈哈。我这个年纪的女人也可以很性感,也对性有着强烈的渴求,我就很乐意说,我想要性生活。”
我常常想,假如莎朗·斯通换一种生活态度,也许她就不是莎朗·斯通了,也许她就会是阮玲玉,30年代旧上海的当红明星——她竟然因为人言可畏而服毒自杀了。人言诚然可畏,但是,她又何苦怕成这样?除非是得了忧郁症。
我常常在心里想,男人究竟更喜欢阮玲玉一些还是更喜欢莎朗·斯通一些?张爱玲曾经把女人分为红玫瑰和白玫瑰,每一朵玫瑰都渴望更多的注意力,所不同的是红玫瑰通常如莎朗·斯通一般,骚在明处,而白玫瑰则如阮玲玉般,骚在暗处,骚在明处的“花开时节动京城”,骚在暗处的“有暗香盈袖”,各有各的骚法。而至于男人,在女人面前,他们就像蜜蜂在花朵面前,忙得早乱了方寸,只知道辛勤地拍打翅膀,还问他们更喜欢哪一个?
我忘记是哪次聊天谁说的,对于名女人,男人根本没有资格说自己喜欢还是不喜欢,他们只能说自己得到过还是没得到过。如果是“没有得到过”,那显然是没有资格发言的——你凭什么发言?你知道人家的好还是坏?而至于“得到过”,如果发言又显得很无聊——好像他们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就像胡兰成,老了老了,弄一本《今生今世》,把他老人家这辈子泡过的妞全评价一遍,包括张爱玲,有意思吗?简直是老不要脸。
“只要我想要,好莱坞的每一个男人都会满足我。男人从不因为可爱而约会我,我可是个不小的麻烦。”莎朗·斯通如是说——她看穿了男人,“男人是自恋的……所以当某些人说和我睡过时,意味着他们征服了一个性感的同类,这令他们看起来更有男人味。但他们中的大多数和我一点关系也没有过。”
可不就是这样吗?如果莎朗·斯通只是一个普通的46岁曾饱受脑溢血折磨的离婚女人,还有男人趋之若骛吗?还有男人甚至因为与她有关系而沾沾自喜四处炫耀吗?当然没有。同样,如果一个男人肯约会一个女人,只因为她是大明星,只为了将来与别人炫耀,你认为这对于一个女人是幸运还是不幸呢?女人就此分为两类,一类女人认为这很好,很幸运,她们成了莎朗·斯通,无论你喜欢她还是讨厌她,她照样咯咯地笑,笑得像个少女;而另一类成了阮玲玉,无论周围的人给她多少宠爱,她依然感觉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她既愿意自己是个明星,又愿意人家不单纯因此而喜欢她——怎么可能?你不演戏,谁知道你啊?
《旧爱新欢》 第二部分实习时期的爱情
实习时期的爱情
我见过无数实习时期的爱情,他们一般逃不过两种命运——一种情感和工作一起转正,一种既失去工作也失去爱。这中间有运气的因素,但和个人性格也不无关系。有一句话,说得很滥,但其实很有道理——性格即命运,对于女孩子来说,尤其如是。
涉世未深,前途未卜,这是一个女孩子最需要安慰和关怀的时刻,如果这个时候有人肯爱她关心她照顾她,她会怎样?没有理由拒绝。实习时期的爱情原本并不复杂,但之所以显得千头万绪,是因为她发生的时刻和发生的地点以及牵扯到的人物。
如果说实习时期的爱情分悲剧版和喜剧版,那么悲剧版的爱情之所以够资格成为悲剧,一般情况下,总是因为有一个悲剧性格的女一号,她永远分不清主次,永远弄不明白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任务,她一头扎进去,奋不顾身伤痕累累,实习结束,她除了一段不完美的感情,没有任何实习收获。就我自己观察而言,实习时期的悲剧版爱情,一般逃不过这样几个经典情节——第一,女实习生原本是有校园恋人的,但因为初到实习单位,环境改变,校园恋人鞭长莫及,于是女实习生和校园恋人有了误会;第二,这是她生命中第一次遇到除了自己父亲之外的成熟男人,而那个男人对她有好感,并且能够在实习工作中给予她切实的指导和帮助;第三,没有第三,她已经陷进去了,和自己校园恋人吵架,和实习中的Mr。Right缠扯不清,在实习单位情绪反复无常,一点小破事弄得尽人皆知,直至实习结束……顺便说一句,这样的悲剧女一号,遇到的那个所谓的Mr。Right,大多数情况下不过是单位中一名并不得志的大龄男青年。对于他来说,她是他博得同事眼球的惟一办法,他渴望人们议论他,重视他,而她,一名新来的女实习生,恰好能够很好地反衬他——有一句话,兔子不吃窝边草,但有一种男人,他们是专吃窝边草的,因为第一他没有本事吃别的草,第二吃别的草不足以造成轰动效应,满足不了作为一名长期不受重视的男人的虚荣心。
其实,工作这么多年,每年暑期都是实习旺季——单位里总会热闹一阵,看着新来的实习生,就像看到了当年的自己——期待被关注,期待被赏识,甚至在心中暗暗期待一名偶像级实习老师——有一句话,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对于年轻女孩子,更是如此,我不是说实习时期的爱情不值得珍惜,我是想说——对于一个刚走出校门的女生来说,实在是太难在实习单位遇到那个生命中的Mr。Right——相反,倒是有无数Mr。Wrong在对你虎视眈眈。我眼见无数小女孩就这样在人生的第一场实习中,两手空空。当然凡事都有例外,如果你足够聪明,足够智慧,足够敏锐,就像我当年认识的某个实习女生一样,实习的时候拿下实习老师,实习结束拿下公司老板,如今一路拿过去,已经有了自己的公司和生意——她对我说,牛顿之所以伟大,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灰姑娘之所以幸福,是因为站在王子的肩膀上。我明白她的意思,她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女人,从实习的第一天起,我就发现了——当我们还在对实习老师唯唯诺诺的时候,她已经站在人家的肩上——她当然比我们看得更远,也显得比我们更突出。
我这么说,丝毫没有贬义。
《旧爱新欢》 第二部分宋词女人
宋词女人
英国史学家汤因比曾说:“如果让我选择,我愿意活在中国的宋朝。”
中国学者余秋雨也说:“我最向往的朝代就是宋朝。”
甚至就连我的同事李方在一篇《我最愿意生活的十个朝代》中,也把宋朝列为“第一志愿”。
为什么?因为他们都是文人——而宋朝是一个文人的时代,无论我们在战场上输成什么样子,无论异族的铁蹄把中原糟蹋成啥样,那都是老百姓要面对的事情,而文人始终在舞文弄墨,浅吟低唱——宋朝是一个最讲究精致生活的朝代,而宋朝的文化人也最有资格讲求品位——因为那个时代,如果要在全球范围内评选世界十大繁华都市,我估计起码前三甲全是我大宋王朝的。尤其是宋徽宗时代,身为一国之君,不仅自己以身作则爱好文学艺术诗词歌赋,而且还亲历亲为引领时尚潮流——无论他填的词还是他作的画,甚至他监制的茶具瓷器直到今天依然是精品中的精品。
每个朝代都有幸运的人和不幸的人,这就是所谓生逢其时和生不逢时的区别。作为女人,如果选择生活在宋朝,幸或不幸,一半取决于她是一个怎样的女子,一半取决于她遇到什么样的男人——所以,在宋朝与其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