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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河公社山河大队被干部捆绑、打骂、吊罚、扣饭、游庄的群众就有1078人,占总人口的36。3 %,被打死2人,逼死1个。北夏生产队共有社员240人,被队长李某打过的就有237人。社员王功良死后,工作组展某叫王的老婆去燃灯工地做工,因其小孩在家有病不愿去,展要斗争她。这个妇女被迫上了工地以后,小孩就在家里死了,小孩死后几天无人问,尸体被老鼠咬得不像样子。大队副书记史某,借口寡妇王氏母女俩要外逃,不给饭吃,并罚王氏苦工一天,晚上,又把王氏同一个男社员捆在一间房子里,同时把王氏的小孩捆在食堂里。第二天,王氏母女俩外逃后,史又把她家的三间房扒掉。工作组李某发现社员庙永产偷了几个山芋,就把庙捆起来,把几斤山芋挂在庙的颈子上“游庄”。三官庙生产队团员鲁维安,从水库工地上回家看小孩时,生产队长史某一连两天不给饭吃,还要史到小溪河去挑水灌秫秫。鲁维安饿急了,偷了半碗秫秫,史某就把鲁绑了两天不给饭吃。不几天,鲁就病死了。
1960年麦收时,山河大队总支书记陈某叫社员苦战三昼夜。有一天鲁殿发在场上打瞌睡,被陈用开水浇头,颈子上面皮都烫烂了。乔山大队长邓某,去年春天以劝阻外流为名,将一个过路人捆到大队吊打,从身上搜出12斤粮票和12块钱,自己入腰包了。总铺公社凤兴大队生产队长王某逮到小偷李某,用铁火叉烧红了烙嘴。殷涧公社赵窑生产队长韩某,逮到一个偷青的小孩,用刀砸劈了小孩的4个手指。黄湾公社淮丰大队小队长张某逮到偷青的社员王小脚,用铁丝穿上耳朵,并用铁丝捆着手吊在木梁上。三小队社员吴开聪的两个小孩饿得偷吃青苗,支书黄某指使打手用铁丝把两个小孩的耳朵串在一起,并对小孩说:“你们俩打个电话吧。”星火大队支书钟某利用妇女偷青的过错,在田里强行奸污。板桥公社浙塘大队长孙某,逮到一个偷青妇女,打倒在地,用枪捣妇女的阴部。
李武大队社员徐开兰曾当面批评过队长苏某贪污病院的油,当徐开兰发生严重浮肿病后,苏不叫医生进行治疗,说:“痨病鬼,治不好。”以致徐病日趋严重。之后,苏乘乡里来人检查病院的机会,企图将尚未断气的徐开兰活埋。当时徐的小孩在场大哭,不好下手。就用饼乾将小孩哄走,把徐用稻草盖上,抬到外边活埋了。徐在被活埋前还惨叫:“给我稀饭吃!”
武店公社赵楼大队副大队长赵某说:“群众是奴隶,不打不骂不扣饭就不行。”1960年,他打过30多个人,有的被打伤,就的被处死。全社原生产小组以上干部1163人,犯有违纪错误的有265人,占22.2%。被他们捆绑吊打、拘留关押、扣粮扣饭、罚劳役等有1285人,其中被处死的95人,被扣饭的1622户、3760人。
5,在水利工地上
大跃进以来,凤阳搞了不少水利工程。兴修水利应当是好事,但由于缺乏科学态度,不少水利工程劳民伤财却得不到“水利”。在水利工地上,农民的处境不如奴隶,他们饿着肚子从事极其繁重的体力劳动,大批人在饥饿、疲劳中死去。
建设电灌站是凤阳当年的一项水利工程。这项工程的工地经常加班加点,增加劳动强度,还克扣民工口粮12万余斤。县委书记处书记张道厚提出“三天三夜不吃饭,工效还要翻三番,下雪还要光着脊梁干”的口号。县委委员、副县长杜某,看到民工不脱衣服干活,就骂人家没有干劲。水利工地上还规定:多劳多吃,少劳少吃,不劳不吃,照出勤人数发口粮,炊事员、勤杂、病号不超过10%。民工请假非经指挥部批准的不给饭吃。民工生病就撵回家,被赶回家的病号因不发口粮或少发口粮,有的就死在路上。宋集公社宋集大队民工王土中有病不能上工,两个民工架着他去抬土,被折磨致死。据统计,电灌站共死民工2474人,占民工总数14293人的17。3%。这还不包括折磨得奄奄一息抬回家后死亡的人数。利民公社上电灌站的500人,死掉307人,占60。4%,宋集大队上电灌站的40人,死掉29人,占72。5%。群众叫杜思俭“杜阎王”,把电灌站叫做“阎王殿”。县医院周医生到电灌站检查病情,向地委汇报说浮肿病人较多,张政委把桌子一拍,说:“这个傢伙扩大病情,思想右倾!”
县委委员兼小溪河公社党委副书记李某在燃灯水库私设“法庭”、“牢房”,“劳改队”,任意关押民工。他指使人打了20多副手铐,专门对付所谓“调皮捣蛋”的社员。被他关押和上铐的群众有70多人,被整死的有28人。在这个水库工地,白天强迫劳动,晚上不分男女关在一起。规定每头牛、半里路每天要拖480趟,完不成任务就送去劳改。牢房里的刑罚多种多样:罚站,捆绑,吊打,用铁丝穿耳朵。大溪河社员王占满,还没断气,就叫民工把他埋掉。民工把他放在外面没有埋,他苏醒过来爬了4天,爬了20里路才回家。燃灯大队黄庄小队社员丁学然因偷宰了老母猪,被李某押到水库工地劳动,白天强迫干重活,晚上铐上铐子关禁闭,一个月后,丁学燃被活活折磨死在牢中。小溪河大队南刘家生产队社员宋维勤因从水库偷跑回来,李某知道后,就把这个社员抓起来,白天劳动扣饭,晚上关禁闭,被折磨致死。民工病死了不上报,不通知家属,随便把死者埋掉。
1960年春,山河大队副队长缪某带民工上水库,强迫社员像奴隶一样劳动,他亲手吊打社员100多人,并先后死去35人。新华大队副队长张某把社员许山友捆绑送水库,许不愿去,张将许反绑,用牛拖,许被拖得皮开肉绽,直到许惨叫“愿意”后才放下,接着就捆绑送水库,不允许有病送回,第4天死去。张某对在1957年整风运动中向他提过意见的社员史前山进行报复。他利用民工上水库的机会,将史家两个劳动力分别调去修水库和铁路,还强迫在家的老母和两个孩子像男人一样,每天交70斤野菜,否则不给饭吃,同时规定:不准家里冒烟,否则没收。与此同时,又诬史家两个小孩偷东西,将两个小孩捆绑吊打。第二天,两个孩子就病了。孩子的病越来越重,老母哀求张,请求住院治疗,张某竟恶毒地说:“还住什么医院!我非叫你家死得没有开门的没有关门的”没几天,两个小孩死去,接着老母也连气带饿死去。
6,分田到户 渡过难关
食堂断炊,饿殍遍野,外出逃荒又受到层层“劝阻”,即使通过重重关锁逃了出去的也找不到活路,因为其它地方也是大饥荒,没有粮票吃不上饭。外逃的人不少饿死路旁。在这生死关头,有些生产队不顾共产主义思想的禁锢,偷偷地把田分到户,让农民自己在土地中找吃的,以渡难关。1961年,府城公社四凤大队实行了“三包四定”的办法,平均亩产超过了1957年的水平。县里总结这个队的经验,在全县推广。当时,安徽各地也搞起了分田到户,在全省范围内搞起了“责任田”,当时农民称为“救命田”。到1962年改正责任田时凤阳县委报告,凤阳县的2993个生产队中,集体经营的只有564个,只占18.8%。包产到组的有1254个,占41.9%;实行责任田的有1176个生产队,占39.3%。实际上实行责任田的比例比这个数字大得多。这些分到户的田的确救了农民的命,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全家老小在地里精耕细作,当年就可以吃饱肚子,两年形势就好转起来。刘府公社有的社员说:“单干单干,快活一年,四两烧酒,两个鸭蛋,逢双赶刘府,逢单赶车站”。他们认为搞责任田有三大好处:一是政府省心,生产不要问;二是干活的人多全家老少一齐干;三是粮食产得多,家家有余粮。“但是,分田到户毕竟和共产主义目标是相悖的。中共中央很快“纠正”了这一作法(安徽称为“改正”)。1963年,工作组在凤阳“改正”责任田和包产到组时,人们也比较理解干部的苦衷,有人说:“责任田是瓦上霜,是见不得太阳的;是看鸭船,是经不起风浪的”,也有人说:“人随王法草随风,中央要这么做,你不随也不行”。但在改正中还遇到了重重阻力。黄泥铺公社有的小孩在街上唱:“成乡长,你想想,没有责任田,哪有米和粮。”城南公社的农民说:“前年我们像雀子一样,关在笼子里闷死了,刚放出来溜了两年,现在又要把我们关起来了。”也有人很坚定地说:“我不改,坚决干责任田。”也有人准备搬家到山沟里去搞责任田。原来搞责任田的积极分子和坚决反对“改正”的人都受到了惩罚。全省有10万农村干部被斗争、关押,有的家破人亡。尽管如此,但没有消灭农民搞责任田思想,10多年以后,又是凤阳的小岗村最先搞起了责任田,并且在全国得到了普遍推广。
二、无为风波
无为,在风景秀丽的黄山脚下,是安徽的一个大县,面积有2900多平方公里。1950年,人口为943397人,1369302亩耕地。它位于长江北岸,与全国四大米市之一的芜湖隔江相望。
1,大步奔向共产主义
1955年春,全县成立了1119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不久,毛泽东发表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论述,全县一气呵成“社会主义合作化”。不少人在秋后即缺米少柴,随之纷纷要求退社,有的成群结队抢分集体的存粮;有的硬行私分集体保留的稻种;有的公开责怪政府,咒骂干部。省、地派来了工作组,“对富裕农民的资本主义思想和干部、党团员中的右倾保守、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平均主义等各种错误思想,都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在整社期间,还派来了一位华东地区一级宣传员XXX, 他在一次万人群众大会上提出。谁要退社,政府将和他把账算清楚:有大军渡江时的损失账,刚解放时的救灾账,几年来的救济贷款账,成立农业社时的贫农合作基金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