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自然法典-第2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奂炔荒鼙缰さ亟饩錾缁岵奈侍猓膊荒芙沂救死嗌缁崾粜苑⒄沟睦方獭�
需求的平等和才能的多样化一定会加强人类的集体精神和团结精神,前者提示了平权的思想,后者使人们意识到努力联合起来的好处。为了使这种团结精神不致遭到破坏,自然界赐给人类土地,由大家共同经营,土地的收成由大家平权地享受,自然人是不知道私有制的,摩莱里说:“世界是一张饭桌,它足以陈列所有共餐者所需要的一切,桌上的菜肴或者属于一切人,因为大家都饥饿,或者只属于某几个人,因为其余的人已经吃饱了。所以,任何人都不是世界的绝对的主人,任何人也没有权利要求这一点。”①
①参看本书第21—22页。
符合这些共同原则的自然状态,不只是遥远的过去的事实。摩莱里断言,甚至在现在也能找到严格遵守这些整个物质自然界的神圣规律的人。他认为美洲最北部的那些部落就是这样的人,在十八世纪的法国文献中(从以传教士身分访问新大陆的耶稣教的神甫到卢梭为止)也都广泛地传播了这些部落的“自然的”生活的理想。②
②同上第35页。
摩莱里说:“差不多所有的民族都想过或者现在还在想着黄金时代。”实际上,这个黄金时代也就是人生活在上边所描述的原始社会的条件下的那个时代。从这个以平等和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社会制度,过渡到以不平等和私有制为基础的现存制度,究竟是怎样发生的呢?人类是怎样脱离自然的呢?黄金时代是原始的纯洁的时代。人生活在共产主义制度下,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最美好的、最有希望的制度,摩莱里认为,就在这个不自觉的情况下,人的唯一的缺点使他有堕落的可能。③
③同上第81页。
摩莱里认为,人类的繁殖及其影响是原始人类社会瓦解的直接的物质原因,这种原因如果缺乏不自觉和无知这一基本的原因,那就没有什么意义了。摩莱里说:“任何一个民族,不管它的人数多么众多……必然是以一个或者几个联合的家庭开始的。”当这些家庭还是很小的时候,他们服从父亲的自然而温和的权力。在这个宗法时期,唯一的法律是亲属的眷恋和温情的法律。父亲把共同的财富分给所有的人,丝毫不攫为私有。摩莱里说,美洲的各民族就是这样进行管理的。古代的斯基福人①也是这样进行管理的。他引用斯基福人来确定十八世纪的自然状态理论是与各种相应的古希腊的理论直接相联系的,因为摩莱里在古典文献,特别是罗马文献中发现了极其渊博的学识。摩莱里继续说,这些民族并不感觉有成文法的需要。但是,随着人口的增长,随着家庭成员人数的增长,维系着他们的亲属的感情,以及以这种感情为基础的父权一定被削弱下去。当一个民族由于人口增长不得不迁居新地方的时候,宗法时期的社会关系就迅速地纷纷瓦解了。旧秩序崩溃了,新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人类势必就进入一个混乱和纷争的时期。人们在修养不够和头脑不清以及在不懂得“智慧之神”的告诫的情况下,就会受各种各样的和平面了解的个人利益的驱使,而和社会冲突,造成全面混乱。摆脱这种混乱情况的出路是,社会必须建立不以感情为基础而以精确的法律为基础的新的政权、新的制度。人丧失了自己的自然状态。为了回到自然,或者至少接近于自然,生来自由的人就得使强加在自己身上的错误服从那些自己制定的法律,承认自己矢忠于自己建立的政权。
①斯基福人(Скиф)古代黑海北岸的游牧民族。——译注
不管社会上产生的统治权力是委托给谁的,它永远是公民为了自己的共同福利集中意志创造出来的。元首和社会缔结条约,根据这个条约,公民放弃自己的一部分自然权利,有义务服从元首的命令,因为这些命令是元首根据条约所赋与他的权力颁布的。这些命令变成了元首用来维护自己的权威、执行自己的意志以实现共同福利的工具。①
①见《君主论》法文版第8页;参阅希纳尔:《‘自然法典’出版序言》第28页。
摩莱里在《君主论》中研究各种管理形式的有关价值时,得出了一个结论:在理论上最容易使人接受的形式是那种使主权掌握在人民自己手里的形式。但是民主制并不具备政权的巩固所必需的协调,因此,民主制一运用到实际马上就会蜕化。公民之间由于财富、职位、荣誉所引起的竞争,使私人利益战胜了公共利益,造成了阴谋和叛乱——最后,使整个社会崩溃。社会的平衡常常只是靠所谓的自由恢复起来的,而这种自由是由有钱有势的人从软弱无力的人那里购买或是窃取来的。强者篡夺了政权,而在人民手里只留下了自由的影子,自由的幻想。少数人的统治权的确立并不能终止争取政权的斗争;只有这些有钱有势的人把政权交给某一个自己人的时候,或者当某个人自己夺得了政权的时候,这种斗争才会结束。这样,人民政权经过了几个阶段,最后,变成了选举的或者世袭的君主政体。
十分显然,摩莱里在写《君主论》和《巴齐里阿达》时,就把君主政体当成了保证公民福利的最巩固和最好的管理形式。同时他比较喜欢的君主政体是世袭的,而不是选举的,他喜欢君主专制而不喜欢君主立宪。只有专制政体才能使人们幸福,摩莱里甚至有一次称它为“le
vrai déspotisme”(真正的专制主义)①。政权的理想,就是专制君主的政权,而这样的君主只是关怀自己臣民和被这些臣民所尊崇的那个人的福利。在《巴齐里阿达》里所描写的理想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正是这种开明的专制主义,在这个社会中“善良的帝王”是共产主义国家的组织者和领导者。②
①这个公式近似重农学派的《d(spotisme l(gal》(合法的专制主义)。
②很奇怪,象希纳尔这个十八世纪的社会思想的权威研究者,好象忘了十八世纪曾存在和传播过这个概念(在政治蜕化和不科学的现代化的情形下),而用十八世纪不曾有过的这个“极权主义”的概念来代替它。反动的政治倾向从来不会对科学研究有利。
摩莱里认为,在创立法律和国家制度的过程中,曾经犯过人类史上的一个最大错误。人民,或者更确切地说,受人民委托去创立新制度的那些立法者,完全不了解他们面临的任务。法律应当追求一个目的,即恢复被破坏了的自然秩序和原始的公有制。由法律所确立的规章好象应当是自然界总规律的一部分结论,无论如何也应该和总规律一致。摩莱里想鲜明地描绘一个英明的立法者在这样的条件下会做些什么。为了这个目的,他把自己假想的圣人派到美洲去,给美国的狩猎部落立法。当然,这些圣人努力教这些野人学习对他们说来是新奇的艺术和工艺。他给他们讲解农业和畜牧业的种种好处,以及农业和畜牧业比他们现在作为谋生手段的狩猎捕鱼优越的各个方面。但是狩猎部落认为,部落的全部土地是公共财产。立法者会不会劝他们把土地分为小块来种呢?当然不会。立法者所关心的是保留自然的土地公有性,因为他们的社会就是以此为基础的。摩莱里说:“只要他不打算对自然产品或是人造产品进行分割,一切条件都将有利于他执行计划。”当然,过渡到新的生产方式要求有许多新的、比较详细的调整标准。必需确定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需求所必需的各种物品的数量。必须确定各种职业的效用的程度。必须确定每个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产品的数量。必需按照各组的能力分配工作。所有这些当然都是必要的,但并没有任何必要建立私有制,因为私有制丝毫都不是从野蛮过渡到文明的条件①。
①参看本书第37页。
在这个日益完善、同时又保留了牢固的财产公有的原则的社会里,就不会象其他社会那样经常发生混乱、政变和暴政。摩莱里有时从这个论点出发,喜欢做出这样的结论:在共产主义社会里政治机构没有什么重大的意义。他在《自然法典》第二篇中说道:人民可以保留民主制,即保留家族的父权;可以实行贵族制,即把政权交给一些贤哲;也可以建立君主制,即为了使政治机构的作用发挥更大的精确性和正确性,可以把管理委托给一个人。如果社会中没有私有制,君主制永远也不会蜕化为暴政。“在按照这种方式组织的社会里,谁也不希望专权,因为社会里没有使人可以产生奴役他人的思想的私有制。在这种社会里是不会出现暴君的,因为执政者担当了最繁重的责任和工作……”②。
②同上。
摩莱里关于政权组织的论断、关于公有制度下君主制没有危险的论断,与他在《巴齐里阿达》中对于有教养的君主所作的赞扬,虽然精神上是有差别的,但并不矛盾。更重要的是摩莱里对民主制的新态度和他在早期著作中对民主制的悲观主义的评价迥然不同。这里,摩莱里设想民主制是同等价值的管理形式中的一种,因此就好象是他在帮助读者去熟悉他在《自然法典》第四篇的立法计划中介绍过的那种民主制度。
所以,如果立法者能够正确了解他们对于社会所承担的任务——根据自然的基本规律调节社会生活——那末,最美好的远景就会展现在眼前。摩莱里认为秘鲁印加人的法律是合理的立法的典范。这一点,他也许是从加尔西拉索·德·拉·维加①的书中得知的,这本书早在十七世纪就已译成法文,并且在十八世纪享有很高的声誉②。但是大多数的立法者并没有正确地了解他们所面临的任务。法律应当消灭舞弊和滥用现象,恢复最初的纯正的社会关系。立法者不应当把人的关系了解成混乱时期的那种关系,而只应当设法在这些远离自然的人们的关系中加入社会赖以生存的某种均衡。于是,由于第一批立法者的无知而制定了一些和“永恒的法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