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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挂满果实的枝叶下,女孩和果子都染上了成熟的味道。 在这一阶段爱画温暖的色调,画起来觉得很轻松,搭配起来也觉得颜色丰富好看。 橙色、棕色里露一点儿粉红色很重要,好像成熟的女人含着少女的娇羞。
第三部分第十八节:私家花园
在草木葱茏的大学校园里,潜伏着一处不为人知的地方,那里因为有破旧的土墙和许多一人多高纠缠不清的藤蔓遮蔽,而变得非常隐秘。我偶然发现了这个去处,一段时间里就成了我下课后可以独步的“私家花园”。 我的“私家花园”里有一个非常的景观,那就是到了夏天,这里隐藏的数千朵野玫瑰会一起开放。我不知道这种小而多瓣的玫瑰花属于哪个品种,只是花型很小不宜家养,花瓣紧紧地裹成钻石状,色艳滴血,枝条长长地一根压一根,每根上面都缀满几十朵花,因为长得太密,花枝一层压一层,已经分不清主干次干,因此一眼看上去整个花园就像一个小玫瑰花山。有风的时候,红红的花山随风摇晃,散发出浓郁的玫瑰花香。 下过雨后更别有一番情调,叶更绿花更红,颜色晶莹璀璨得无可比拟,好像一座红绿宝石山。花谢也只是在一夜间,某个清晨去看,所有的花儿都残了,花瓣已经纷纷落落撒满地。剧演完了,演员鞠躬谢幕,花枝也全部扑散在地上。 我那时常常下了课一个人悄悄潜进来,只为了站在无数的花前发一阵呆,对着这些灿烂艳丽而终将逝去的生命和色彩,感受一份无法言语的情绪。 毕业那年,我专门收集了满满一整床的玫瑰花瓣,晾干,在小台灯下缝成一个玫瑰花芯枕头,原是想留作永久纪念的,而这枕头却在离校后辗转迁移的生活中无声地消失了。也许它和那个隐秘的花园都只属于我那个时期的那个世界。
第三部分第十九节:湿润的青春
每天下午,楼下绿阴地上就会坐着几个中学生,有男也有女,他们在那里抽烟、打牌、喝啤酒和可乐,有时也拥抱和午睡。有的女孩子把头枕在男孩子腿上,也有男孩子睡在女孩子腿上。 那些女孩子抽烟的姿势熟练而好看,手指纤巧小指翘翘的样子,其中一个小女生可能只有十三四岁,娇嫩的小脸光洁如玉,眼睛和嘴唇都带着晶莹的湿润,却总是故作成熟风尘历练的模样。 还好,我不是他们的家长。 我只是羡慕他们如此年轻的生命和青春。
第三部分第二十节:爱在“魔掌”“地狱”间
我不喜欢待在厨房,有我在,厨房便总是一副脏、乱、差的模样,但我喜欢吃和做,这习惯来源于老爸。吃老爸做的饭一口气吃了十八年,十八年养成的习性可不是一朝一夕能改的,因此我经常会冲入这个烈焰飞舞的战场,拿“刀”动“杖”地拼杀一番。 说实话,我做饭实在没有老爸敬业,老爸几十年的做饭宗旨是“让每个人都吃得饱、吃得好!”而我做饭的宗旨则在于“先为自己,后为人人”。虽然如此,我在家中的地位还是因此而不断提高并感受到了自己的重要性。我最得意的就是正做饭时有人流着口水在厨房门口踱来踱去,并时不时探头进来讨好地问:“大碗汤面还没好吗?”看到有人这样殷殷期待我的劳动成果,心里一高兴,厨房里再闷再热,再苦再累,我都会快乐地赴“汤”蹈“火”了! 当然,每次下厨工作我都会紧紧把门关住,不是怕被偷艺,也不是怕油烟,而是厨房里的情景实在恐怖至极,我已经把这里变成了“兽”间地狱。我手挥利刃拧眉瞪目,面前“尸横遍野”“血流成河”“断肢残臂散落其间”。天可怜见,我是把它们做了对亲人们“爱的奉献”啊! 哈哈!经营厨房,经营爱的地狱,我的目的只有一个,让我爱的人全都逃不出我的“魔掌”。
第四部分第二十一节:再见晴蜒,再见百草园
童年,我生活在山水相伴又开阔无边的田野。 秋天,田野里生长着那种半腰深的茅草,已经枯了,发着浅褐色的光亮,长大后看到一种外国女孩的头发就是那样。那时的我边走边用树枝抽打着草丛,发出唰啦、唰啦的响声,不是为了惊起草里的动物,只为自己好玩。有时被枣刺绊住,摘下结得红红小小的酸枣来,皮已经有些干瘪了,里面的肉面面的,有点甜,但很酸。很少碰到蛇,蚂蚱就常有,扑棱棱从面前惊起,但连飞带蹦跑不了多远,比夏天时差多了,那时蚂蚱一蹦很高,飞得又快又轻盈根本逮不着。麻雀也飞不高飞不远,一跳一跳地落下,八成是附近有小麻雀,想把人引开。 常听到蛐蛐叫,但我怕被它尾巴上的刺扎破手。蝈蝈也胖胖的,后腿特粗又有劲,不小心被蹬一下,挺痛的。螳螂少了,也不像夏天那样翠绿翠绿的好看,变成枯黄色轻易不能发现。 漫山遍野开满黄色的野菊花,风一吹,低头摇曳,黄灿灿美得很;任采,抱一大捆回家,有一种草药的淡香,放很久也不败。 如果再往山脚走,就能碰见野兔。个头挺大,深褐色,屁股肥得像二胖他妈,上山的时候,会突然从脚边蹿出来把人吓一大跳。野兔屁股一撅一撅往山上跑,追是追不上的,只能“哎呀哎呀”地在后面吓唬吓唬它。 往山里走还能看到野草莓和枫树。野草莓很小,只有小指肚大,许多小粒粒挤着,红得晶晶亮,尝一口,水果味足极了,水灵得像十二岁的少女。枫叶全红了,层次丰富,有褐红、深红、橙红、橘黄、淡黄,还有深紫和绿,没有比枫林更辉煌更璀璨的色彩,就是善画暖色的印象派大师莫奈来了也只能傻眼看着罢! 再美的景一定还要有风,风一吹,景就动起来,活了。 秋天,山里的水有寒气,太凉,冰手又冰脚,不能像夏天那样把裤子挽到大腿根上,撩开竹枝趟着水走。 捉螃蟹的季节过了,它们都躲起来了,装螃蟹的玻璃瓶被妈妈收到了柜子底下。而那种腿特别长、能站在水面上划着走的虫就很多,到现在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不怕累,就往山顶上爬吧,手勾破了,裤脚上沾满了有倒勾的草籽也值得的。山顶一站,哇,秋高气爽,千里风光尽收眼底,心情一下就开朗起来了。山风凉,上山的热汗很快被吹干,躺下看宝蓝色的天,云彩一朵追一朵,变幻无穷往南飞。 不知不觉在山上睡着了,正睡得香,感觉脸上湿乎乎的,哎呀,不得了,原来是放羊的过来了,有不知事的小羊羔正把我的脑袋当草啃呢!赶紧蹦起来,笑着就往山下跑。 秋天上山最好了,早一些还有数不清的柿子摘。摘了不能马上吃,肯定有些涩,就地挖个小坑,用柿子叶铺底,把柿子都放进去,再盖上叶子再盖上土,拍平;过一个星期再来,挖开一尝,哈,甜死人!摘得晚了,柿子会扑嗒扑嗒自己往下掉,穿过柿子林,哗啦哗啦像下雨一样,走出来一脚红,这时柿子没法卖,便宜得吓人,一分钱三个,想吃了就蹲在卖柿子的旁边,几分钱吃个饱。 小时候每到下午就去山野里玩,直玩到天黑回家。两只手搞得脏脏的,两个上衣口袋里装满了好宝贝——红红的酸枣、漂亮的小石子、揉碎了的小花,不知名的圆圆的草籽儿,手里还提着用草棍串着的一溜儿蚂蚱,那是留给邻居家的大公鸡吃的。太阳晒得足,饭也吃得多,觉也睡得香,长得结结实实,不像现在的小孩这么难养。 夏天则另有玩的好去处。
第四部分第二十二节:再见蜻蜓,再见百草园2
夏天能采到一种草,叫冬虫夏草,据说冬天是虫,夏天就变成草了。这草我采过,真的是黑黑的虫和草秆长在了一起,看起来奇怪极了。我想知道它还会不会活过来,就把草折下放在口袋里准备带回家,结果到家却怎么也找不着了,当时小孩子想法:它可能又变回虫溜走了吧。那种草是一种中药,很值钱,当时有人采了卖给中药店,两毛五一个。 我还采过另一种中药,不过这种中药有点吓人,是蝎子。 捉蝎子需要一把火钳和一个长脖子酒瓶。我们厂南边有一条自用小铁路,专门运货到大火车站,其中有一段废弃了,四周杂草丛生很荒凉,那里有很多蝎子,是个天然蝎子场。我第一次捉蝎子,很怕,好在有人带,同来的伙伴很有经验。 晚上一人拿一个手电筒,沿铁轨慢慢走,手电光尽往铁轨缝里照,很快,就发现了一只!蝎子在强光下也感到有危险,立即高高举起它的毒尾巴,好像倒立的体操运动员,脚底快捷地错着步子绕圈,毒针始终对着敌人,可这些防御都没用,咔嚓,一铁钳上去,连尾巴带身子夹住,迅速塞进玻璃瓶口。瓶壁滑它根本爬不上来,但在瓶子里蝎子还摆着紧张的架式,摇一摇,嘻嘻,连平衡都保不住,还有什么威风可言!蝎子能卖钱也可喂给鸡吃,大公鸡吃蝎子是很精彩的表演。 我那次因为总跟在别人后边,因此只捉到两只,别人有半瓶之多。只去过那一次,家里人就再不让我去了。 有一年夏天还见过一次蝗虫,只是少量的,不知从哪里飞来。 那天几百只蝗虫齐刷刷飞落在厂里办公大楼的后墙上,因为这面没有窗户,我们小孩就用砖头群起攻蝗虫。蝗虫比蚂蚱粗壮好多,有的足有四五寸长,方头大脸还有一副吓人的大板牙,又会飞,被咬了可不得了。有胆大的男孩子抱块砖冲到跟前一砸,扑哧,大肚子变成一滩黄浆,恶心得很。太大了,捉回去喂鸡,鸡都不敢吃,围着蝗虫转圈跑。 夏夜,吃过晚饭可以到公路上去散步,那是很惬意的事。那时公路上车少,路两边是十几米高的钻天大杨树,月光照在树叶上银光闪闪,路边水渠哗啦啦作响,间断还有青蛙扑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