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再说些什么或做些什么。我第二天脱下橡胶拖鞋,躺在他身边,他脸带着微笑,我一只手放在他的胸口。
“妈,别生气好吗?”他说,“我长大了,不要这样了。”
但在入睡前他总让我坐在他床边,问些我小时候的事,问我是不是喜欢与格雷斯姨同睡一个房间,问我母亲上班时我独自在家害不害怕,问我父亲的消防工作和他参加的几次灭大火的情况,好像他正在重新构筑他爱过而失去的、我用一次旅行就给抹去了的那种生活。他特别喜欢听发生在一个星期天上午的那件事,那时我十六岁,九点至十点半人们都去做弥撒,街上没多少人走动,有个持枪的人抢劫了面包房。这段时间里我通常在重新放好面包圈盘于,擦玻璃箱。“你在开玩笑,不是?”他向我索钱时我说。我将一只咖啡色袋子装满钱时,他说要涂巧克力夹奶油的面包圈。
“我不会给刚抢劫过这个地方的人糕饼吃。”我说。这时奥勒夫斯基先生从街上走来,来买星期天上午的无子黑麦面包,那人转过身,紧抓着袋子和枪,撞倒奧勒夫斯基先生,从柜台旁夺路而逃。
“讲讲面包圈的事。”罗伯特说,“真冷静,真勇敢。”
“上帝,做得真蠢。”我在第一二次与博比幽会时给他讲这事时,他这么说。
“讲讲面包圈的事吧,”罗伯特说,“我给本尼讲过。他认为是我编的。”
“我可以给他凯塞三明治卷。”我说,“但糕饼,甭想。”
“从头说起吧。”他玩着我的手,玩着我的手指,我从头说起:登记,钱像玩游戏的代用币落入袋子里,奧勒夫斯基先生进来时的门铃声等等。每个晚上,当我站起身下楼时,他都会问:
奶奶知道我们在什么地方吗?
格雷斯姨知道我们在什么地方吗?
三年级的老师塞利奇太太,或主持第一次圣餐仪式的查尔斯祖父,或平托太太知道吗?
我一遍遍地说不知道。不,宝贝儿,不,宝贝儿,直到最后,一个晚上他对我说,如果我不介意、不伤心、不生气的话,他不希望我再叫他“宝贝儿”,他年龄大了,不适合了。
他从没问“爸爸知道我们在哪里吗?”他知道这个问题很棘手。我给格雷斯寄照片时夹了一张便条,我不希望她登寻人启事。但是我十分有把握,博比决不会登启事,他知道寻人处的警察经常发现,失踪的配偶几乎无一例外都在别的什么地方过着健康幸福的生活。他决不会鼓励警署里的人议论他:“你认识贝尼代托,缉毒处的那个人吗?他的妻子弃他而去了,伙计。还带走了孩子。”
第一一天上午看到小学门口那个无精打采的年轻警察时我为什么会吓得半死呢?不会有外人插手的。如果博比要来,他会亲自来?他会溜上房顶,像风中一片大棕榈叶?我随时恭候他。卡斯特罗先生家的进门边橱里放着一大堆王具,有一天我借了他的铁撬,还没还。铁撬就放在我的床下。每当碰到它,它总是冷冰冰的,像一具僵尸躺在我身下。
罗伯特现在允许我照顾他了,用他父亲的话说,让我宝贝他了。好像超市的经历使他品尝到了些什么,一种恐惧及迷失的味道。夜间的谈话又恢复到他小时候的样子,当时还没有见过什么疤痕。“假如,”早饭时我说,他轻轻地、甜甜地说,“我们到海滩去……”
“……而你有一块很大很大的滑水板……”
“……我在浪头上滑行技术精湛,像冲浪者一样站直了身子……”
“……海豚游到岸边,游到你的周围……”
“……我听懂了它们说的话……”
“嗨,罗伯特,”本尼在外面尘土飞扬的院子里大声喊,“校车来了。”
“我们很快会到海滩去的,”吻别罗伯特时我说,“我答?应你。”
这不是真的告别,马上就会见到你的,因为我每天上午随车子的路线走去,与辛迪碰头,就像第一天那样。她总给我带点东西:一罐胶原质奶油,一坛纯佛蒙特州槭树汁,从她父母农场上摘来的西红柿。当我要谢她时,她不乐意地说:“哦,请别。”还是委婉地表示谢意方便些。“我很喜欢那种香水。”我说,或者,“你穿那颜色很好看。”于是她会露出笑容。她的前齿叠在一起,所以笑时总是抿着嘴,除非她真的非常快活,那时,她会忘乎所以。
“袋里是什么?”星期一上午去超市后她问我,我拿出一罐红酱油,博比家里人管这种红酱油叫肉汁。“谢谢,”她说,“今晚就用这拌意大利通心粉。”
“要是我婆婆听到你说‘通心粉’,她非中风不可。”我说。
“别忘了,她是你前任婆婆,宝贝儿。管她呢!”辛迪说,“她是个意大利人?”
“是个巫婆。”我说。
“说得好。袋里还有什么?”
“运动鞋。”我说。
“哦。”辛迪说。
我每周二早晨跑步,是在图书馆干活以后,这三个上午我就不到辛迪家里喝咖啡吃松饼,并就这样认识了迈克。
赖尔顿。我是突然想到要跑步的。正当我在努力使生活趋于正常、有规律、更好时,正当我在给略有点粘的厨柜搁板贴纸时,我想起了跑步。在经过那些静候周围动静的不眠之夜后,夜间起床,会感到自己身体僵硬、衰老,于是我想起了跑步。在K超市购买白色绉绸底鞋子再次出现衰老感时,想起了跑步。买那鞋子是为上班穿。我在廉价运动鞋柜前驻足,想起了格雷斯在我二十七岁生日时送我的那双名贵的、白色尼龙网孔、绿紫色条子、金色泡状胶体后跟的运动鞋。“跑步让你觉得又年轻了。”格雷斯当时说。
“见你的鬼,”我说,“我还年轻。”
现在我不能太多去想格雷斯。这太难了,比任何时候都难做到。在布鲁克林跑步的最初几个月里,我当时二十七岁,很想怀孩子,她二十一岁,正想读研究生,那时我一跑步就会想到她。我在绕着布鲁克林海湾弯道跑时,心中总想着她正绕着河滨公园的环形路跑。每当我们说起美好时光与痛苦时刻,说起我们的膝盖和腿筋时,我会说:“我跑步时心中想着你。”我在南湾医院上的是八点到四点的班。六点起床进行晨跑。清晨,像有谁刚将空气吹进了布鲁克林的街道,就如我小时候人们用光洁玻璃瓶给我们送来新鲜牛奶那样,每个早晨他们都给布鲁克林送上新鲜空气。出门时,有些人家还亮着灯,冬天,车道上的汽车在冒热气,有些人巳上路向公交车站走去。但街道上仍一片宁静,唯有我的运动鞋有节奏地敲击在人行道上,这节奏使我每天的生活成为可能。跑了两英里,有时三英里后,太阳才从海湾里升起,起伏的水面上涂上一条银带,我眯起眼睛,脚步摇晃起来,不朝正东方跑?拐进狭长的北向街道时,才好受些。
我看到电视上跑马拉松比赛,开始时看上去不像赛跑,倒像区间高速地铁里的交通高峰吋的情景,都想在佛拉左诺一纳罗桥上的人行道上争得一方立锥之地。我没这样跑过。
我喜欢独自一人跑步。博比常在晚上或夜间上班。后来罗伯特略大一些,有点懂事了,他告诉他说:“坏蛋就是在这个时候活动的,我也就必须这个时侯上班。”因此我上白班,早点睡觉,根据季节决定天刚亮前还是天亮后去跑步,然后回来,尽量轻地冲个淋浴,拎着鞋子进过道,免得走路声吵醒他。厨房的柜台上放着博比夜里吃晚饭的脏盘子,我常把他的晚饭放在电炉里,定在保温上。安。贝尼代托没有教会她的儿子自己弄饭吃或者自己洗盘子。
我怀上罗伯特六个月后停止了跑步,当他一岁大时我回医院上班后才又开始跑步。博比两者都不赞成,他说家里不缺那点钱,我也不需要锻炼。我值了几年半个夜班,罗伯特睡觉时,我大多在医院里。他上学后,我只在他上学的时候去上班。而早晨的一个小时是属于我的。我在餐厅里摸黑系鞋带,套上汗衫,砰砰砰地打击着街面,直到呼吸吃力、嗓子冒火为止。甚至断了两根肋骨还在跑,只为了向博比表明,我铁了心也要跑下去。“弗兰妮,弗兰妮,弗兰。”那天早晨他喃喃地说,我在脱短裤,床上散发着汗味、威士忌酒味以及精液味,因为他最喜欢在我断了骨头和鼻青脸肿的时候要我。“你这个叫性鬼!”
在莱克普拉塔,上午从学校回家后,我在公寓楼周围的街区绕圈跑步。波伊斯蒂、赫必其克斯、若伊尔顿、拉戈、迈拉曼尔,一连串音乐般的名称与带车库的单调框架房屋很不协调。炎热像袜子堵在了喉咙口,汗水像泪水一样在淌,弄得我腿、胸、手臂痒痒的。细边眼镜留在了卧室旧柜上,太阳照得我眼前荧光乱舞,视觉外圈有阵阵黑浪,有时脑海中会不由自主地出现布鲁克林,似乎我只要拼命跑,飞快地跑,拐个弯就会回到家里,回到在布鲁克林海湾附近街道真正的家里,身上裹着柔软的浴巾,脚踩在柔软的地毯上,罗伯特围着我转,睡眼惺忪,愁眉苦脸,鞋子丢了,作业放不见了。博比一一他在哪里呢?某个地方吧。我们常觉得博比就在家里,随时都会走进来。这就像香水?像星期天煮的肉汁、感恩节烧的火鸡的味道。非常甜美,甜美的安全感。尽管在莱克普拉塔偏僻的街道上充满汽油和牵牛花味,我仍能闻到这样的味道。我有时一边跑一边流泪,只是由于天气炎热,我又一副邋遢相,别人看不出来。而且也没有谁会看你。大家或在室内,或在忙着干活。
一天早晨,有个男人站在拉戈街与迈拉曼尔街的拐角处,靠在铁丝网眼栅栏的角上?栅栏后有条狗,见我的腿在它面前闪过,它后腿直立可又够不着,它恼怒万分,凶猛咆哮着。前门有块招牌,上写:小心这条狗。多此一举,我差点没笑出声。那个男人朝我点点头,胸前抱着酷暑下红得像夏日玫瑰的双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