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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这些战利品:”克雷格慢条斯理地说,手叉着腰,等所有客人都走了他就帮着将盒子堆好。
“祝你幸福,亲爱的。”辛迪说,拍拍我肩膀。“真喜欢你。罗伯特呢?”
“跟卡斯特罗家去野营了。”
“你今晚有安排吗?”
“我想早点睡。整个儿让我累坏了。”
“我有一个更妙的主意,最好不告诉你。”她说?眼睛朝厨房里望去,迈克正用手指刮剩下的土豆泥吃。
“我赞赏你的克制力。”
“行,随你说吧。我得去解手了。”她揉揉腰,俯向淡粉红的桌布,这块桌布我曾用在餐厅里。“我得马上去买些除污剂,用这儿。”她说,“查德,宝贝儿,这些烧烤指印是你留的吧?最好别在沙发背上留指印。”
“生日快乐!”查德喊道,绕着圈子,摔倒了,四肢趴着,格格地笑。
“他是不是喝了杰尼斯?迪更斯酒广丰迪说。
“没错!”
“她的嘴像不像在拉痢疾?没完没了的。天哪,这句话真难听。我是从你爸爸那里学来的。”
迈克开车送我回家。天临近傍晚,暗淡的光线下他看上去有些老。“我想提高一下高尔夫球水平,得多去球场。”
他说。
“克雷格是个很好的人,对不对?”
“是很好。他也喜欢你。”
“那很有意思。”我说。
“你今天很引人注目。”
“含羞草确实能让人放松。但愿辛迪能有一盆。”
我们驶入了阳光中,在车流中穿梭。车子从条形商业街驶入长街,后座上都放着瓦楞纸盒与褐色纸袋,一路上人人都开着空调,凉快而干爽。酷暑来得快,这里的酷暑与别的地方没有差别,灼人的热浪弄得你裤裆里都是汗水。迈克伸过湿乎乎的手捏住我的手。不能爱他。不能爱他。但是,上帝,好在世上至少有个人知道我究竟是谁了。
“你还没问那个价值六万四千美元的问题①。”我最终说。
“你指什么?”
“人人都会问的问题。我们上班时一有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女人送到急诊室来我们就会问的问题。你为什么不走?干吗还要再呆下去?”
“你走了。我知道你为什么呆下去。你是为了罗伯特才呆下去的。”
“我为什么要走呢?”
“也是为了罗伯特。你肯定觉得我很傻。”
“我觉得你真神了。”我说。一辆卡车从我们旁边呼啸而过,将我们的车震动得像刮过的一阵风暴。“走之前刚流过产。”卡车声很响,不知他有没有听清我的话。我自己都几乎听不清自己。
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看着前面的路。最后他说:“你说这件事只是为了告诉我,只要多说些糟糕的事我就会离开你?”
“我不知道。”我说。
“干吗不上我那儿去吃晚饭?”
我摇摇头。太阳在他的眼镜上泛着光,我看不到他的眼睛。“今晚不行。”我说。
“你会不会什么时候提出我们出去远足什么的?”
“随便什么。”我说,我们在公寓群前停了车。他的双眼阴郁深沉,伤心的样子与罗伯特有时伤心而又不想隐瞒时一样。“弗兰妮,”他说。
“贝思。我还是贝思。”
“弗兰妮。贝思。你要我叫你什么我就叫什么。我不在乎,什么都不在乎。你还想跟我说你是个系列杀手?说吧,我不在乎。”
“不是去远足。”我说。
“这是个好兆头,是不是?”
“对。”说罢,我走了进去。
…
① 指美国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无线电问答比赛节目中最高奖值的问题,后来人们用以指关键的问题或最后、最重要的问题。
第 十 七 章
夜半三更,一股烟味将我惊醒,我下了床,赶紧往罗伯特房间跑,随后想起他跟本尼野营去了,不在房里,房是空的,床铺收拾得好好的,床单上课本散乱。我嗅嗅空气,像野兽一样竖起头,顺着烟味下了楼,朝厨房走,想着是不是自己忘了关炉子,或者是廉价的石膏灰胶夹板墙里什么地方的电线烧着了。铁棍还在门旁的角落里,我拿起它,握在手里又沉又冰,这时我看到客厅里发光的烟头。是万宝路。
我怎么就忘了这种熟悉的烟味?
他看着我手拿铁棍的那种模样,一下子就让我红了脸。
“哦,怎么了,弗兰?”博比说,从破旧的绿粗花呢沙发里抬起头。我曾将这椅子从客厅一头搬到另一头,搬来搬去不下五六次,想找一个不至于使它看上去太糟糕的地方。“怎么,你想用管子打我的头?”他摇了摇头。“上帝,有时我觉得你的脑袋有毛病。坐下吧。”
随着嘴里冒上来的血腥味、金属味、苦涩味的消失,我就没什么感觉了,当然更谈不上吃惊,似乎博比坐在那里是,非常自然的。我与博比,博比与我,天生的一对,永不分离。
他就在我跟前,旁边就是厨房。我能感到电话机就在墙上,可够不着。像以往一样,他看出了我的心思。“电话断了。”
他说,把烟灰掸到茶儿上的一份旧杂志上。“再说,你又能对警察说什么呢?我家里有个陌生人,他是我丈夫。嗯,他在干什么,太太?哦,警官,在抽烟?见鬼,我们马上到。”他猛吸了一口烟。“不过,这里的最快速反应时间大约十二分钟。坐下吧。”
“我就站在这儿。”
他耸了耸肩。“那请便。”他说。
这个博比看上去不错。他一向不错。牛仔裤烫得笔挺,不知道现在是谁给他烫的。他的棒球衫很紧,裹得他的胸肌与轮廓像幅解剖图。他手臂粗大,肌肉圆滚壮实。他一直在努力锻炼,我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他锻炼的画面,在家里的地下室里,我家里,做仰卧起坐、跑步。他的块头越来越大,火气也越来越大,捡起我的短裤和香水瓶,等待,等待。我看到他的脖子上有一圈发光的金属物,棒球衫的领口挂着他父亲曾佩戴过的徽章,衬着他毛茸茸的胸口闪闪发亮。这个徽章看上去有点不同,我这时才发现它两边各有半颗心,他自己的半颗和我曾佩戴过的、后又放在布鲁克林家中我梳妆台上首饰盒里的另外半颗。博比这人看上去英俊,只是跟那天克拉丽斯?布莱辛在急诊室说的那样,有吸引力但很危险。有吸引力但很危险。我猜想他是来杀我的。
“近来好吗,弗兰妮?安妮?你这里真乱七八糟。这么大个地方只及我们家的三分之一。我打算卖掉它,但房契上是你的名字,律师说没你的许可不能卖。上帝,我卖我的房子却要得到你的许可。
“我只好瞎编,说你去了佛罗里达。真好笑,是不是?我还不知道你在佛罗里达前就说你在佛罗里达了。我不得不编造许多他妈的故事为你遮丑,弗兰,先是说你太忙,后又说你母亲病了,再后来说你在佛罗里达,因为我工作已快满二十年了,可以退休了,所以想搬到这儿来。”他用烟头点着了另一根烟。我们初次相约外出时,他就抽烟,生下罗伯特后他戒了烟。他将吸完的烟头扔在地上,用脚掌碾火了火。他穿的是黑色懒汉鞋,他常去十号大街的意大利皮货店买这种鞋。这双鞋在黑暗处亮闪闪的。博比经常将鞋擦得锃亮。“我不明白怎么会有人住这种地方,”他说?“我退休后死也不会住这儿。”两颗心跳动得一致:弗兰与博比,博比与弗兰。我们的婚礼曲是《我的肌肤获得了你》。那也是一种表达法。
我的身体在薄薄的睡衣里颤抖。半开的窗帘渗进一缕街灯的光亮,我不知道他在这种光线里是否看得清我在发抖。他说了句什么,但声音很轻,我没听清。他低着头,嘴里含着香烟。随后他抬起头,黑眼睛闪闪发光,像他的鞋子,不难看出他在重复刚说过的话。
“你带走了我的儿子。我的儿子。我的孩子。你从我身边将我的儿子带走。怎么,你疯了?你难道不知道我会找你们?带着我的孩子,尽给他灌输垃圾?为的是什么?就因为我做错了事,对你发了点火。上帝,我真该打断你的腿,你这婊子,这样你就跑不了了。
“你他妈的要什么就有什么。别人说,‘博比,你干吗还让她去工作?’可我随你的便,以为那样你就会快活,就随你的便。你有房子。你上班时或回家晚了,我妈就来给你看孩子。你只要打个电话就行。她问我,博比,她怎么不请我到你家里去?我说,妈,你得给她点空间。总是护着你。做个好男人。带孩子上公园。让我的朋友别多管闲事。他们说,博比,她不很和善,我得对他们说,哦,她只是不爱说话。
知道这是在撒谎,因为只要你想热情时,是很热情的。只是你不想罢了。
“你总不着家,去给别人包扎什么的,留给我的只是疲惫、可怜。上帝宽恕,让我丈夫歇会儿。坐在餐桌边假装听我说话,我说话时,你那爱尔兰人的小薄唇却越抿越紧,似乎嘴里含着什么酸东西。我母亲是母狗,我朋友粗俗。你还跟我儿子说我心胸狭窄,弗兰?你啥事都不懂,却要对我儿子说教。
“你想不想听听他妈的伤心事?我爱过你。我他妈的真心实意地爱过你,弗兰妮。可是没一件事是对的,没一件事是好的。你随心所欲,跟你妹妹走,去医院,还要跟你搞同性恋的女朋友们出去,总是出去,出去,就不想呆在你该呆的家里。即使留在家里你也只是看着我,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似乎大难要临头了。你知道那是什么鬼滋味?瞧着妻子总回头看你,偷偷地、鬼鬼祟祟地看你,就像你是个手榴弹,随时会在她的手里爆炸一般。我朝你发泄,多半是为了赶跑你脸上那种见了鬼的神情。”
我们有好久没有单独在一起了。罗伯特不在隔壁,不在另一层楼上,不在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