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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70-拐点-第6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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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电报生”,后来考上总理衙门的章京(秘书)。1886年到1889年,梁诚随公使张荫桓在中国驻美国使馆工作。20世纪初,他成为中国驻美公使。    
    在梁诚的外交生涯中,1895年赴日和谈是最屈辱的经历。他们到达日本的那天,威海刚刚陷落,北洋海军的指挥中心刘公岛尚未被攻克。为了推迟议和,在战场上获取更大的利益,日方蓄意挑剔和刁难中国议和使臣,指责中国与世界各国背道而驰,称中方的外交文书不合规格,议和大臣不具有缔约的全权。他们要逼出“名位极崇能肩重担”的最高代表李鸿章,到日本议和。    
    1895年3月19日,李鸿章到达日本马关。在李鸿章随员名单中,有一位“留美幼童”林联辉。林联辉是李鸿章的医官。他也是第四批幼童,曾和梁诚一同就读麻省安道渥的菲利普学校。    
    他是李鸿章身边的医生,比常人更能体察这位72岁的总督的身心创痛。战争无可挽回地失败,李鸿章知道失败的苦果只能是“割地求和”,但在中国人的道德观里,战败后的妥协仍是卖国,他绝不愿受万世唾骂。在光绪皇帝召见时,他有言在先:“割地之说,不敢承担”。又说:“割地是不行的,议不成我就回来。”直到光绪最终做出“割地”的决定,授予他“商让土地之权”,他才勉强接受使臣之命。    
    1895年3月24日下午,在和日本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进行了3次唇焦舌噪的谈判后,李鸿章返回驻地,当他的座轿行至行馆附近时,一名日本年轻男子忽然从人群中闪出,在离轿不到两米的地方,举枪射击。子弹击碎了李鸿章眼镜的左镜片,击中左颧骨,深入到左眼下方。    
    林联辉疾步赶上来,只见李鸿章流血甚多,鲜血溅满袍服。他迅速为李鸿章止血裹伤,李鸿章稍稍苏醒,却晕眩难支。他喃喃地说:我还以为我必死无疑了……    
    这就是震惊世界的“日本浪人小山丰太郎刺杀李鸿章”事件。消息传出,世界各国纷纷指责,日本呈现狼狈紧张的气象。日本害怕列强干预,决定无条件停战,接着提出苛刻之极的和约草案。    
    病榻上的李鸿章致电朝廷,日本索取的赔款过巨,中国“万不能从”;日本要中国割让东北,中国“万不能让”。李鸿章说,如“和局必不能成,两国唯有苦战到底”!    
    4月17日,经清廷最后批准,中国和日本签订著名的《马关条约》。这个让中国蒙受奇耻大辱的条约共11款,包括规定中国割让台湾和辽东半岛,赔偿日本二亿两白银。    
    谈判桌的两边,聚集着中日两国一批欧美留学生。55岁的日本内阁总理大臣伊藤博文是幕府时代的留英学生,“明治维新”后,他曾参加岩仓具视代表团赴欧美考察,1882年再次赴欧洲考察宪政制度。52岁的日本外务大臣陆奥宗光,曾赴欧洲考察。    
    李鸿章身边的3位“参事官”,伍廷芳毕业于英国林肯法律学院,曾是香港执业大律师,在轩尼诗任总督期间出任立法局议员。罗丰禄是当年船政学堂第一届学生中成绩最优秀的,他以翻译的身份和海军学生一同赴英国,在伦敦琴士学院学习理科;马建忠是护送留欧海军学生的工作人员,到法国后,进大学学习法律、政治、外交,获得博士学位,他精通多国文字,是《红楼梦》最早的西文翻译者,第一部系统研究汉语语法的著作《马氏文通》出自他手。    
    李鸿章的身边,聚集了一批完全不亚于日本的西学人才。可是中国的西学人才,在19世纪末绝无可能涉足政治,绝无可能影响决策,绝无可能像伊藤博文和陆奥宗光那样,去研究制度,设计制度,改革制度。而恰恰是那个难以改变的制度,决定了中国的命运。    
    在李鸿章最后的日子里,有一位“留美幼童”,作为幕僚,始终陪在他身边。他是瑞萨莱尔理工学院的学生、“定远”舰的作战参谋吴应科。吴应科在战争中表现英勇,被清廷授予“巴图鲁”(蒙语“英雄”)称号,但他愤于政治的腐败,将得到的勋章和军服上的军阶标志束成一包,扔进了大海。吴应科和他的留美同学们已经不再是孩子,他们在苦难中成熟。他们目睹了洋务运动的落幕和李鸿章的离去。在停止呼吸之前,已被穿上殓衣、不能言语的李鸿章整整一天瞠视不瞑,临终的一刻,老泪流过面颊。    
    在这场与“文化报国”有关的角斗场上,李鸿章终于看到了他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幕。


第三编 文化制衡以敌为师:明治宪政的中国模式(1)

    最先进的文化应该是制度文化。    
    而宪政制度则是制度文化的核心点。    
    在一次次的惨败之后,清廷决定“预备立宪”以自救,并选定日本明治宪政作为模式。    
    1906年7月考政大臣回国,以日本为模式奏请仿行宪政,一度颇为清廷重视,屡受召见。端方尤因与李莲英“契合”,居然得以随时进见且可长谈。反对立宪者气急败坏,为防“患”于未然,深得太后宠信的铁良公开出面干预,“端能随时进见,铁竟能随时阻止”,彼此“两不相下”。那拉氏命廷臣会议,守旧派代表纷纷发难,有的干脆提出,中国国民程度不高,连日本宪政也不宜仿行。只是握有实权的庆亲王、袁世凯赞同立宪,廷臣会议才得以议决奏请仿行宪政。待清廷宣布“预备立宪”、派载泽主持先行厘定官制时,反对立宪者再次以种种借口进行阻扰,赞同立宪者亦再次与之激烈论争。双方唇枪舌剑、强词夺理,搅得“初无成见”的“老佛爷”头昏脑涨、寝食不安,甚至连连叹息“我如此为难,真不如跳湖而死”。反对立宪者的意见,清廷虽不敢全盘接受(因完全反对立宪只有死路一条),但其“忠心”可嘉,且在统治集团内部实为一种颇有势力的倾向,又不能不牵制赞成立宪者,并对清廷的决策产生相应影响。这次官制改革方案中关于仿照日本新设责任内阁的重要内容,即被清廷裁去,责任内阁遂成悬案。后来,专门考察了日本宪政的李家驹又受命主持仿照日本编制内阁官制,顽固守旧的御史胡思敬专折奏请清廷“未可偏信”,并要求严饬宪政编查馆大臣“不得援引日本法规扰乱大局”。由此可知,1911年清廷之所以首次挂出“责任内阁”的招牌后,又塞进皇族亲贵操纵阁政,与统治集团内部反对立宪者的牵制作用仍颇有关系。    
    清末“预备立宪”宣布前后,统治集团内确有不少人先后提出或附从仿行日本宪政的主张,但目的却各不相同。例如:光绪皇帝赞同立宪,为的是“合法”亲政、重振朝纲,摆脱那拉氏、打击袁世凯,象明治天皇那样总揽大权。慈禧太后赞同立宪,则由于自己面临垂暮,“欲借此限制君权之说”,继续压抑光绪,使光绪帝“不能行权于其身后”。摄政王载沣赞同立宪,名义上代子(宣统皇帝)继承“先朝未竟之功”,实际上对立宪筹备事宜“徒托空言”,其任命亲弟载涛出掌军咨处、将军机处改换成不伦不类的“皇族内阁”等,是对仿行日本宪政的扭曲(清末军咨处类似日本明治时期参谋本部,但日本不以皇族出掌该部,而清朝皇族载涛先任军咨处大臣,筹设陆军部,皇族内阁成立后,又任军咨府大臣。)奕赞同立宪,唯担心慈禧太后去世后,光绪皇帝会以亲弟取代自己,企求以立宪之名事先架空光绪。待帝、后相继“驾崩”,宣统继位、载淬摄政,奕则多次请辞,至于“预备立宪”之事,其本来就无主张,以前多是“问诸北洋”,这时袁世凯已被开缺,为保权位,他只好设法上下周旋了。袁世凯赞同立宪,除了别的原因,还“因戊戌之变,与上有隙”,所以欲趁慈禧太后在世之时,定下限制光绪君权的立宪大政由奕出面“以内阁代君主”,自己则左右奕、暗掌实权,甚或等待时机取而代之,什么仿行日本宪政,其只是作为进身之阶而已。至于其他赞同立宪者,据当时官场传言,多为吴樾“炸弹所逼”,眼见“排满”之议盛行,姑谈立宪“以息浮议”。这种人对仿行明治宪政缺乏思想基础,态度也不坚决。如1906年厘定中央官制,当清廷决定裁去原方案中的新内阁时,首先奏请设立责任内阁的端方,“知内意已变,及时请训”,离开了京城;负责主管厘定官制的载泽,也是明哲保身、不再吭气了。此外,有些人虽然赞同立宪,但因反对袁世凯与奕结党营私,对奕、袁所要求的责任内阁连带反对。其强调“立宪精神全在议院”,揭露袁世凯不提议院“徒将君上大权移诸内阁”是居心叵测,都很深刻;而其当时反对设立责任内阁本身,却正好使清廷借口保留军机处,阉割掉了仿宪改革官制的核心,客观上滞缓、牵制了“预备立宪”对日本明治官制改革的模仿。    
    由于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湘、淮地主武装的代表在镇压太平天国和开展洋务活动中特殊作用的影响,晚清地方督抚的实力随之增长,有的几乎集兵,政、财及用人权于一身,日渐形成外重内轻之势。当清末立宪问题提上议程时,地方督抚尤其袁世凯等人力图通过立宪形式的政治改革,谋取更多权利;而清朝中央政府,亟欲借口立宪的需要,削减督抚已有的实力。在关于为预备立宪而先行改革官制的御前会议上,清廷决定,不仅中央组织略与日本现制相等,而且督抚权限仅与日本府县知事相当,财权、军权则全部收归中央政府。对此,袁世凯带动各省督抚纷起反对,清廷只得暂时搁下。待公布地方官制后,清廷又一步步具体安排陆军部和度支部,分别揽取各省督抚的军权和财权。为减少阻力,清廷将权势最盛、位居督抚领袖的袁世凯和张之洞内调为军机大臣,名为尊崇,实为裁抑。平实而论,明治维新也发布过“改革藩制布告”,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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