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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家业,比他著名得多,成为18世纪主要的土地投机商。
由于建立城市需要得到地方议会和州议会的授权同意,议会成员尤其是直接处理这些事情的委员会成员,通常授权在他们从未居住过的地方建立城市。乔舒亚·费希尔作为契约仆役来到马萨诸塞州,最后成为四个不同的城镇里13块土地的主人,主要是由于他是州议会的成员。现在这种欺骗行为,当然不会让别人知道,它被认为是不可原谅的腐败。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说这在17世纪是一种很普遍的行为。
当时,有能力与印第安人打交道的人尤其受到尊重。那些会讲印第安语的兽皮商人,在购买印第安人土地的谈判中通常大有用武之地。他们最后通常会得到所购买土地中的一块。约瑟夫·帕森斯是早期斯普林菲尔德的移民,他见证了1636年与印第安人签署协议购买土地的过程。很快,他便活跃于温莎和哈特福德等地。在17世纪50年代,他频繁地与印第安人交易,并成为北安普敦的开创者之一。他向新建的城市哈德利出售一些自己从印第安人那里购买的土地,与印第安人谈判购买后来诺斯菲尔德市所在地。
在近50年的时间内,约瑟夫·帕森斯一共积极参与建立了康涅狄格河峡谷的5块殖民地。在这一过程中,他把自己与印第安人打交道的才华转变为巨大的财富。1683年他去世时,其财产价值为2 088英镑,是17世纪马萨诸塞州西部最大的遗产之一,即便在英格兰也是一笔数量可观的财富。
的确,这些追逐利润的城市创立者绝非全都正直。詹姆斯·菲奇从印第安人那里得到康涅狄格东部的100多万英亩的土地后,采取各种手段吸引移民定居。但是,移民通常抱怨他们得到的承诺与得到的土地相去甚远。在一份正式的控诉中,他们指控菲奇一方面承诺给予质优的土地,一方面却自己保留最好的土地,只给他们一些“贫瘠的石山荒地”。
尽管偶尔存在一些这样的道德败坏的行为,但是清教徒们在荒原上临时创造的建城机制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他们以惊人的速度迅速地开拓了新英格兰南部和沿岸地区。这在很大程度上应该归功于全新的一类人,当时的英语体系中甚至没有一个相应的单词,直到19世纪中叶人们才给予这类人一个响亮的名字:企业家(entrepreneurs)。
所以,没有人能够怀疑大多数人当时来到新英格兰的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们梦想在荒原上建立一座美丽灿烂的城市—350年后人们仍然还在继续这一进程—很多人同时也在奋力拼搏从中获取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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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卖空要么赔本买进 要么不买去坐牢”华尔街上的垄断(1)
法国人喜欢说,发生变化的事物越多,他们就越是维持原状。法国人从来没有因为自由市场而闻名于世,但是他们这条出名的谚语却道破了天机。用于规范市场的经济学原理不太可能改变,古往今来,商人们总是使用相同的策略和手段在寻求财富。他们有时能够成功,有时会失败。但是,市场就像密西西比河一样,总是川流不息。
最让人心动—可能也是回报最丰厚的—市场策略通常是垄断。一位商业垄断市场,是指他拥有市场上某种商品—不论是公司股票、黄金还是猪肉—的所有货源,任何购买者都必须向他购买,否则就只好将就。垄断者能够获取高额回报的原因是卖空者们通常没有这些东西就不行。
卖空者一般要通过降低价格获利。为达到目的,他出售不是自己拥有的商品,向客户承诺在将来的某个时间送货上门,然后以更低的价格从别处购买送给客户,从中赚取价差。在成功的垄断行为中,卖空者发现—通常发现得太迟了—他们出售的商品,已经被买家全部拥有。这样,他们为了准时交货,就不得不首先按照买家开出的任何价格购买这些商品。这就印证了华尔街的那句名言:“卖空要么赔本买进,要么不买去坐牢。”若能真正实现垄断,卖空者就会受到挤压,陷入财务危机—一种让人心惊肉跳,通常会嘈杂喧闹、令有识之士感到棘手的事情。
但是,要真正实现垄断非常困难。不论以何种方式,必须要买断所有的供给或者抑制供给,同时还要防止被别人发觉而逃出陷阱,或者把价格哄抬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因此,要成功地实现垄断需要运气、技能、胆识和大量的资金来源。尽管困难重重,但古往今来,仍不乏有人愿意铤而走险尝试一番。
在纽约,第一次垄断发生在1666年,当时纽约只有44年的历史,华尔街还不是金融中心,只是北部的防御要塞。是年,弗雷德里克·菲利普斯垄断了贝壳串珠市场。菲利普斯于1626年出生于荷兰,1647年随父亲移民到新阿姆斯特丹。作为木匠,1652年他的确参与了建造了当时的城墙,华尔街也因此得名(英语中Wall Steet中的wall原意为城墙)。
菲利普斯不久便放弃木匠的工作。作为一位有才华、有雄心的年轻人,他很快走上了一条快速致富的捷径:与一位富有的寡妇结婚。由于有妻子的财富做坚强的后盾,他开始与印第安人、西印度群岛人以及荷兰人做生意。
印第安人提供的兽皮是17世纪纽约经济的主要支柱。在交易中,他们不想用金银来做交换,而且用他们认为是真正货币的贝壳串珠。贝壳串珠是用蛤壳做成管状孔珠,通常被串在一起,组成精美图案。1650年,6颗白珠或3颗黑珠价值1荷兰斯托弗(等于1/20基尔德,1斯托弗实际上等于荷兰的五分镍币)。
不幸的是,贝壳串珠遇到了通货膨胀,到1659年1斯托弗可以买到16颗白珠。这不仅大大提高了购买兽皮的成本,而且由于当时的移民和印第安人在日常交易中用贝壳串珠作货币,因此对当地的经济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总督彼得·斯特伊弗桑特尝试了一些如价格控制等政府通用的措施,但效果很一般,因为人们根本不理睬价格控制。
此时,弗雷德里克·菲利普斯由于拥有新婚妻子提供的充足资本,开始大量收购串珠,储藏在木桶里,使之退出流通领域。很快,他便控制了贝壳串珠市场,轻而易举地大幅度提高了串珠价格。到1666年他只用3颗白珠就可换到1斯托弗。
中央银行的概念直到18世纪才出现。但是弗雷德里克·菲利普斯在17世纪中叶实际上扮演了中央银行的角色,控制了货币的供给,毫无疑问,他也从中发了大财。由于能够与远在东印度群岛和马达加斯加岛的人进行贸易,他将继续成为殖民地上最富有的公民(这绝非偶然,因为他后来又与一位富有的寡妇结婚了)。
随着华尔街金融市场规模和范围的扩大,垄断市场的行为也随之增加。到19世纪中期,对于一位狂热的投机主义者来说,当时仿佛是“这些奇特的现象几乎每个星期都要重现一次”。商船队队长科尼利厄斯·范德比尔特依靠12个月内两次垄断哈莱姆铁路公司的股票和一次垄断哈得孙湾铁路公司的股票而在华尔街建立了不朽的声名。也许在华尔街历史上最著名的垄断事件是1869年杰伊·古尔德和吉姆·菲斯克几乎垄断了当时的黄金市场。
但是随着股票发行规模的扩大,垄断某种商品需要的资本也随之增多,垄断行为开始减少。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发生的最后一次垄断行为是在1923年。当时,由于有很多管制措施,它们不是制止,就是坚决反对垄断,所以将来也不大可能再出现垄断。
然而,即便垄断在股票交易所绝迹,也不会完全从华尔街消失。1980年纳尔逊·邦克·亨特和他的弟弟威廉·赫伯特·亨特试图垄断白银市场时,的确是华尔街出现的最大垄断之一。
与黄金不同,白银有多种工业用途,尤其在电子和摄影业。所以,除用于铸币之外,对这种金属的需求仍然很大。但是,由于被用作货币,美国政府长期以来一直把白银的价格规定在12。5美元1盎司。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由于需求量激增,加之全球生产滞缓,政府发现无法继续执行这一政策。
实际上,美国是被迫放弃使用银本位制的。财政部召回已发行的1美元的银元券,降低或消除铸币的含银量。(格雷欣法则—“劣币驱逐良币”。银币自然很快消亡,几乎在一夜之间,原来的银币便在流通领域消失殆尽。)
第一部分:“卖空要么赔本买进 要么不买去坐牢”华尔街上的垄断(2)
20世纪70年代早期,邦克·亨特认为自己发现了白银市场中的机会,就像弗雷德里克·菲利普斯当年发现可用串珠赚大钱一样。当时,通货膨胀持续攀升,这意味着美元贬值的时候,即便在不考虑需求仍然大于供给的情形下,金银的价格仍有可能上升。
由于当时在美国个人持有金条是违法行为,所以亨特转而寻求白银。作为当时世界上的大富豪之一,他大量地购买白银,几乎在单枪匹马的情况下,使白银的价格翻了一番,从1盎司3。27美元上升至6。7美元。与绝大多数的商品交易商不同,他动用转移的手段使白银从市场上消失。这种做法与300年前菲利普斯使用的招数一模一样。
截至1979年,亨特兄弟囤积了大量的白银,估计有2 000万盎司,据认为大致上等于当时流通的白银总量。随着市场上用于交易的白银数量剧减,在整个这一年中,白银的价格都在上涨。一时间,蒂法尼珠宝店为了对所有的银饰商品重新定价,甚至被迫让银饰部停业。
1979年底,卖空基本上在白银市场中消失,而卖空者为了补齐空头净额以便完成合约,被迫高价购买,这样就增大了亨特面临的业已很大的购买压力。1980年1月初,白银价格涨至每盎司50。06美元,同期黄金和白金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