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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都给我施加压力。我的思想在激烈地斗争。我不想结婚。结过一次婚,离过一次婚,心已经伤透了。婚姻只是一张纸,它说明不了什么。
可是面临到陈国军的调动问题……这是他一生中的大事。想起他为了离婚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为了爱我不惜牺牲一切……难道我连这点事都不能回报他么?
抬起头来,我开玩笑地说:“结婚可以。但有三个条件。”
陈国军说:“你说吧!”
“第一,不要跟我发脾气。”
“可以。”
“第二,如果有一天我提出离婚你要同意,不要设置障碍。”我接着说。
“当然可以。”陈国军答应着。
“第三,谁挣的钱归谁所有,离婚时不能为钱发生争执。”
“我都同意。”陈国军十分爽快。
还没有结婚便谈离婚,未免有些不吉利。况且谈的全是钱什么的事,虽然是开玩笑,我心里觉得自己似乎有些卑鄙,多多少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尤其是陈国军毫不迟疑地满口答应更对比得我心地太肮脏、太不纯洁了。尽管在两年以后我为当时没有把这些协定写下来而懊悔不已,尽管一切均被我开玩笑却不幸而言中,可在当时,我刚刚说完这些话后便脸红耳赤,同时感到深深的内疚。
虽然离婚需要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结婚却只需要十分钟。
当天下午,不到十分钟我们便领出了结婚证,晚上在一个小饭庄请了不到五个亲朋好友,一辈子的大事就这样了结了。无论我心里怎么想,事实上形式上我都已经是陈国军的老婆了。
我当然不会想到为了解除这个不到十分钟就缔结的婚约花了整整四年多的时间。我当然更不会预料到为了两张薄薄的纸片会掀起惊涛骇浪。人要是能预计到将来就好了。可是生活不会倒转。我又一次为自己的仓促、草率付出了昂贵的代价。
表面上舆论上我和陈国军仍是朋友。我们说好结婚这件事秘而不宣。把结婚证交给了人事处后我就去了上影拍摄《芙蓉镇》。
在陈国军的调动工作中我结识了广电部人事处的张满堂。他把陈国军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效率之高之快绝对是迅雷不及掩耳,看见他我仿佛看到了雷锋再生。
在“再生雷锋”的帮助下陈国军的户口很快到了北京,并且分配在北影导演室,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这个章节有了句号。新的章节开始酝酿。
只是具有特别意味的是:我为了调陈国军而去拍的六部八集巨片《红楼梦》历经我们结婚、陈国军调动并且调成功、陈国军还拍了另一部戏、我们又开始离婚,这部影片才拍完。
直到现在我都不能也不敢看,也没有看这部影片。只因为在那些精美绝伦的画面背后,一页页记录着的是我第二次婚姻的兴亡,在王熙凤嬉笑怒骂的心底,饱含着表演者所有的辛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