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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之书-第4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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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看来,到纽约就要登高。我要带她去帝国大厦。她反问:“为什么帝国大厦?”“那儿高。”“还能比山高吗?”这下把我噎住了。好吧,那就去中央公园。“为什么中央公园?”“那儿大。”“到底有多大?”我比划半天,最后找出纽约地图。“才这么丁点儿。”她蔑视地吐了气说,“算了吧。”最后我只能陪她逛苏活(Soho)。一进那种青少年的服装店,嫌我丢人现眼,她约好见面的时间地点,几句话把我打发走。    
    我们带田田到Q大姐家去做客。Q大姐的丈夫彼特(Peter)是德国犹太人,全家死在纳粹集中营里,只有他逃出来。他在纽约做了多年的心理医生,可每周还要自己花钱去看心理医生。他们住中城东边的一座现代公寓楼。一进门,大理石光可鉴人,门房穿戴如将军,很容易迷失在那些镜子中。他们家一尘不染,雪白的沙发雪白的地毯,聚光灯投射在墙上一幅幅抽象画上。    
    “简直像个五星级宾馆。”田田吐吐舌头说。    
    Q大姐做了一桌地道的上海菜。彼特的脑门奇大,像个老寿星。他会怪腔怪调地说几个中文短语,比如“拉关系”,嘲笑自己“搭错了筋”。我们带来两瓶法国红酒,喝得提心吊胆,生怕滴在脚下的白色地毯上。晚饭后,彼特取出他们最近在中国的照片。他事先警告田田,他是有毛病的人,必须戴上橡胶手套才能看相册。我正给田田照相,她伸出一双手,同时捏着橡胶手套装成另一双手,向我挥动。    
    英雄所见略同:彼特提议带田田登高去看纽约的夜景。她后来告诉我,楼顶中央有个露天游泳池,天气冷,上面盖着帆布。她想走过去看看,“搭错筋的!”老彼特突然在背后大喝道:“不许动!你、你再往前——走一步,就是死!”    
    六    
    G有个普通的汉族姓氏,因祖上满族正黄旗,为维护正统,他想改回去姓皇族的姓——那拉氏。据说上两代,他家某某曾是京城的卫戍区司令,可信。若再往上多数几代,我猜则多半是攻城的,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要不他怎么当年能从北京直奔荷兰,又从荷兰杀到美国,南征北战,其中必有血液的召唤。    
    他是“星星画会”最年轻的成员。他那时年仅十八岁,眼睛明亮,一脸憨笑。记得“星星画会”在北海公园办画展,他帮大家挂画,话不多,忙上忙下。当年那个明朗的北京小伙儿,待八八年秋天在纽约重逢,一晃变成了阴郁的纽约人。他俨然以东道主的身份,开车陪我们到康州的海边去玩,逛哈雷姆区,在中国城请客吃饭。    
    我九三年搬到美国,G的故事有点儿离谱了。在画画搞试验电影的同时,他投身华尔街,摇身变成了生意人。更邪乎的是,据说他同时有两个老婆,不久又生了两个闺女,年龄相差没几天。我打电话去问,他一乐,不置可否。依我看这也没什么,古已有之,再说那不正是多数男人的梦想嘛。让我奇怪的倒是,怎么以前从未觉察到他的疯狂。    
    自打我搬到纽约,我们周末常在一起喝酒。他喜欢苏格兰威士忌,不兑水不加冰块,干喝。微醺时他总要挑起一些形而上的话题,且用英文,直到先把自己说糊涂了为止。他笑起来挺费劲儿,多半是未完成的,支离破碎。    
    他性格中有很多对立的东西。他既疯狂又自我压抑,厌倦名利又渴望成功,待人诚恳又过于苛刻,既暴烈又脆弱。他在西方受教育,但骨子里是地道的中国人。他无疑是个怪人,怪人只能住在纽约那林立的高楼之中。前两年他搬到与曼哈顿隔岸相望的新泽西州。这一回可搬坏了,其纽约人的内心受到了重创。这多少在他的一组画中反映出来:形同废墟的建筑物梦幻般地呈现在平涂的单色背景中,无限寂寞。他开始在家里养鱼,而且专找那些丑陋古怪的热带鱼,养在自己心头,韬光养晦。    
    他最近画风大变,画了一批疯马,横眉立目,鬃毛倒卷,犹如他本人的自画像。我很喜欢,从中选了一张做我英文诗集《在天涯》(At the Skys Edge)的封面。我突然意识到,我跟他在性格等诸多方面南辕北辙,但也有共同之处,那就是内心的疯狂。在某种意义上,疯马的对应物就是天涯。这么说来,我们在纽约相逢不是没有缘由的。    
    七    
    星期六上午,G开车到曼哈顿捎上我,过桥进入皇后区,上四九五号高速公路。不少纽约人去长岛度周末,车多,走走停停,到水磨房镇(Qater Mill)已中午一点。我用手机先通风报信,S站在路的尽头,那头灰白头发像信号旗在飘扬。    
    我们是在一本国际刊物的发布会上认识的。我早到了一个钟头,孤魂般在大厅转悠。终于有人出现,斜插过来跟我握手,他就是S,以前从未谋面。我请他帮我朗诵我的诗的英文翻译。会后我们应邀共进晚餐。分手时互留地址,他约我到他的乡下别墅做客。对纽约人的这类承诺不必认真。一个月后他打电话来:“还记得吗?对,是我。”    
    窗外海天一色,鸥鸟齐飞。他的夫人詹(Jane)随和善谈,是退了休的社会学家。S七十多岁,诗人兼出版商,但靠的是艺术收藏和交易。他专门经营意大利、西班牙的古典名画,和各个博物馆打交道。我问他是否靠家族遗产。他摇头说,他是从零开始的,最初的知识得自于以前的女友,她是个意大利画家。说这话时,我们坐在客厅,夕阳平射在他脸上,他眯起眼睛,满面倦容。长时间的沉默,直到阳光悠然滑走,他陷入昏暗中。    
    第二天上午我下楼时他在画房。他说他五点起床,正在看一本昆虫学的画。    
    一周后又接到S的电话,这回是在他家设宴。他住河谷镇(Riverdale),离曼哈顿仅十几英里,是有钱人躲避都市喧嚣的好去处。他的豪宅坐落在哈德逊河边,视野开阔。从阳台望去,在变化微妙的光线中,天空河水丘陵层次分明。他家是个小型博物馆,几乎都是文艺复兴的名画,包括伯尼尼和戈雅的重要作品。    
    今晚的主要客人是美国桂冠诗人库尼兹(Stanley Kunitz)及夫人,分别坐在长桌两头。S雇了几个人打下手,由他亲自掌勺。坐在库尼兹旁边的是个患艾滋病的女诗人,眼神扑朔迷离,但有一种正视死亡的坚定。我和S坐在库尼兹夫人两侧。她九十五岁,说起话来像个孩子,天真不连贯。她请人在她的红酒里兑点儿水。“这回好多了,”她呷了一口,对我说,“我看这儿的客人都很模糊,只有声音是熟悉的。”    
    S今天很健谈,从意大利人的性格讲到昆虫的生活。他认为昆虫有自己的世界,做爱做到昏天黑地的地步,那是一种幸福,人类不能理解的幸福。他有一天醒来,发现两只蝙蝠正在他胸口上做爱。“我怕蝙蝠。”老夫人说。S又讲到蛇的爱情,老人扮了个鬼脸说:“我怕蛇。”    
    八    
    去迈阿密晒了半年太阳的老夫妇马上要回来了,我们得从他们的单元搬出,临时住到朋友家去。要说这单元还算宽敞,但惨不忍睹。棕黑色家具丑陋笨重,好像跟随老夫妇多年后决心长在那里;两个并排面对电视的单人沙发,加上那停摆的座钟,代表了退休者的生活格局;墙上挂满廉价的商品油画和旅游明信片,如窥视浮华世界的大小窗口。我们不得不用色调明亮的布和地毯,以及从画家朋友那儿借来的画尽可能地覆盖一切。    
    这个单元在上城中央公园西侧的一栋三十二层公寓楼里。住在里边的都是穷人,若无政府的住房补贴,谁也不可能留在这寸土寸金的曼哈顿。我们的邻居多半是黑人。在电梯那狭小的空间和短短的升降时间里,打声招呼,最多三言两语,说说狗、天气和孩子,然后目光错开。别瞧纽约人直眉瞪眼,其实什么都没耽误,仅一瞥,点点滴滴在心头。若碰见话多的肯定有毛病,最好躲远点儿。    
    在纽约,街区(neighborhood)是个重要的概念。这让我想起老北京。哪个饭馆实惠啤酒没兑水,哪个副食店的肉好菜新鲜,哪个居委会老太太最刁钻,以及去哪个煤铺拉蜂窝煤到哪个派出所领粮票,全得门清。在纽约也差不多。我知道哪个看门人和气,哪个服装店售货员漂亮,哪个路口车少,哪个小铺的啤酒种类多且便宜……纽约自有它的方便之处,各行各业均有二十四小时服务。可以想象有相当那么一拨夜猫子,昼伏夜出。    
    流浪汉也多半跟街区共命运。每回去银行,拉门的总是同一个老头,彬彬有礼,外加美好的祝愿;而副食店门口永远戳着同一个恶煞,若不给钱,必招来一顿劈头盖脑的臭骂。好在人们习惯了政治家的赞美和老板的诅咒,见怪不怪。每回晚上我经过百老汇和七十八街之间,几乎都能见到那个瘦瘦的男人,躺在路边的铺盖上,掌灯夜读,用的是个钢笔手电筒,周围大包小包估摸塞满捡来的书。那精神让我惭愧。    
    我出门基本有条固定路线,先去八十六街和百老汇拐角的花旗银行(Citibank)取钱,顺手在旁边报亭买份报纸,沿百老汇走到八十三街左拐,穿过一个路口进邮局,办完事在那街角买束花,沿阿姆斯特丹大道折回,在八十五街的副食店买菜,再到隔壁酒店拎上两瓶红酒,然后经过一个红砖教堂回家。赶上刮风下雨,我会躲到马路对面去——整个路口都被脚手架覆盖。    
    九    
    我们搬到西村。西村是格林威治村的一部分,也是其传统意义上的心脏。E和家人住在那种纽约典型的排房里,独门独院,楼梯嘎嘎作响,勾连着三层楼及地下室,后院窄小,有竹林摇曳。建于一九二九年,作为这条街最古老的房子,曾是分割成四十个鸽子笼般的寄宿宿舍,几易其主而翻修改建,十四年前被E买下,融入他的性格和趣味。他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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